讲述移民女人的挣扎与遭遇:你来我走-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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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我敢说我是笑醒的。在梦里,我捧着奥斯卡的小金人站在舞台上,我被宣布为第一个华裔原创剧本获奖者。我在舞台上重复着我曾经说过的话:我是一只鸟,如果你给我一副翅膀,我就要飞……我在梦里那个乐呀。我醒来的时候,笑容仍然僵在脸上,让我回味了半天,我这才真实地感觉到我做了一个真实的梦。
28。多伦多的陌生人
我每天听法语歌,喝朋友送的绿茶,练印度的瑜珈功,品味Guinness啤酒,看租来的国内过时的电视剧。日子过得中不中,西不西的。
我喜欢公车在城市中穿梭的感觉,风景从一扇扇小窗中钻出来,跳跃着。光影的移动把我带回北京坐空调车的日子。从和平里到公司的路上,五月的初夏,树影也是这样婆娑在窗外, 公车载着一车的灿烂在城市间穿行。人的一生真是一个怪圈,经意与不经意之间,总是在重复生活。不管怎样努力去逃脱,最终总是会回到起点,生活在重复中继续。曾经有个周易大师给我卜卦,说我这一辈子注定要走很远的路,果然应验,从北京到多伦多少说也有一万多公里。走了这么远的路,我不还是每天坐着公车去上班,钱是比以前多赚了一些,可多伦多的生活费也比中国高几倍, 算来算去,生活本质没有任何变化。
第37节:你来我走(37)
我是下了决心要和中国人敬而远之的,不是因为我狭隘,也不是因为我崇洋。我只想能尽快提高英语水平,尽早融入到加拿大的社会中。我在家停了中文台;下了班就和洋人同事去酒吧喝酒;生活中仅有的几个华人朋友也几乎断绝了来往。
每个清晨,我坐着Bus去上班,总能看到三三两两的中国人。一看她们的装束就知道她们是去打工的。这些三四十岁的女人都是雷同的打扮:冬天是一件半长的黑色或是灰色的匝成豆腐块状的羽绒服,马尾头,脑门光光,或顶一顶绒线帽,或脖子上系一条围巾,花的,鞋也是没有任何品牌和风格的那种。她们在公车上有说有笑的,分外开心,我忍不住也竖起了耳朵来听。不管她们离我有多远,母语的亲切感袭袭扑来。就像张爱玲所说的那样,女人在哪里谈论的都是男人和孩子,身在加拿大的女人也是如此。她们声音很大,全然不顾一车的人。看着她们肆无忌惮地放声大笑,看着她们大大咧咧地说这说那,我心里竟生起了羡慕之情,真想马上扑上去加入她们的聊天。我忍住了,就那么远远地坐着,就那么看着,听着,不作声。加拿大的生活在她们眼里是家园和天堂,而于我却是寂寞。说句心里话,我喜欢听她们带着浓重乡音的普通话;我喜欢看她们说话时的表情,有点小市民气,却是一脸的生动洋溢在眉宇间。
但我却是不能加入她们的,我告诫我自己,要想融入洋人的主流社会我就要远离她们,远离我熟悉的生活。我失去了与群体在一起的快乐,内心充满了矛盾和挣扎:国内的朋友在想,你出国了,就理应顿顿吃西餐,喝洋酒,天天和洋人满嘴洋话连篇,挣大钱,住别墅。可谁能想到在万里之外,在世界的另一端,会有这么多的中国人,有这么多的中国餐馆和超市呢?很多人在多伦多的生活就是那种“住在”中国(家里人,邻居朋友都是中国人),上班在“中国”(单位同事都是中国人),只是上班时路过加拿大。
自从工作以来,我的大脑变成了一个高超的调度者,思维和嘴巴配合默契。早上我从家里出来的时候,思维是中文的,回味着昨晚做的红烧肉,好像生抽放少了,味道不够重。到了Finch地铁站,抓一张免费的Metro报纸,思维开始混乱,看着英文的新闻标题,脑子里仍挥之不去红烧肉的影子。streetcar(有轨电车)呼啸着把我带上地面的一刹那,所思所想一下子都变成英文的了。我从包中翻出门卡,打完最后一个哈欠,准备下车上班去了。
第38节:你来我走(38)
在国内,我天天盼着过上一种全新的生活,过圣诞节,吃火鸡……洋人的蛋糕腻得让人想吐,感恩节的火鸡哪里有全聚德冒油的烤鸭香。当我告别了那段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生活,而投入到一种全新的文化中时,兴奋过后便是无奈的尴尬,这尴尬是自找的,自作自受,而无奈也是没有退路的。这种感觉让我想起了卡尔?瓦伦丁的《陌生人》: 一个人感到自己陌生,才成为陌生人。
我现在就是多伦多的一个陌生人。
我每天听法语歌,喝朋友送的绿茶,练印度的瑜珈功,品味Guinness啤酒,看租来的国内过时的电视剧。日子过得中不中,西不西的。西方的生活不能完全融进去,东方的情节又丢不掉。好比“邯郸学步”中的燕国少年,羡慕邯郸人走路好看,跑到遥远的邯郸去学,结果邯郸人的步态没学到手,反而燕国人的步伐忘了不少,只好爬着回来。
我只能这样走下去,能走多远走多远。熬下去,这无奈和尴尬也许有一天就会在国人的面前变成一种炫耀,流利的英文,北美的生活经历,殊不知这炫耀的背后是怎样的孤独和寂寞。
31。一生一扇门
推开了那扇门,我才知道这家里还有一扇门。Adam一生都在等着那个女人为他打开那扇门,那扇挂了一只铜铃的门……
周一的例会上,公司派了我一个活儿,为一个私人出书者的回忆录设计封面和插图。作者执意要找一个中国设计师来为他绘制插图,因为这本书主要是描写他早年在中国的生活经历。不巧的是那阵子我正和另一本书的设计方案较劲,就拖了和作者见面的时间。
一拖就是一个月。
一个月后的一天,老板把我叫进了办公室。“你还记得那个回忆录的作者吗?”老板问。
“我正准备开始设计他的书呢。”
“他中风了。”
“死了?”
“没死,也活不好了。人抢救过来了,但留了后遗症,说不清话了。他还想着他的书呢,看在上帝的分上,你抓紧时间去处理一下这本书吧,他住在North York General(北约克总医院)。”
Adam(亚当)躺在重症监护室的病床上,一缕淡淡的阳光从格子窗泻进来,洒落在他苍白的脸上。他的脸因为中风而变了形,嘴歪到了一边,呼呼地喘着气。
“你……好,很……高兴……见到……你……”Adam很艰难地说。
“我是Ginger, 很高兴见到您,您感觉怎样?”
第39节:你来我走(39)
“不……好,孩子。我……我的时间……不……不多了……”
Adam举起右手颤颤地指了指小桌上的一个信封。我走过去拿起信封,Adam点了点头,示意我打开。里面是把钥匙。
缠绵的小雪中,我推开了Adam家的门。这是个有着很深中国情节的家,昏暗的灯光下弥漫着欧式家具的棕红色,架子上点缀着大大小小的青花瓷瓶、落了色的佛头和零零碎碎的古玩摆设,诉说着主人游历东方的经历,也给房间披上一层神秘的魅力。书架上码了不少中国书,泛黄的《新华字典》,掉了皮的《红楼梦》,线装的中文《圣经》…… 一架古式三角钢琴孤零零地停在落地窗前,落了灰,琴键也短了几个,像掉了门牙的老者。
我在房间里踱着步,木地板“吱吱”地尖叫起来,回声在空空的客厅里响起。古钢琴上,几只铜锈斑斑的铁相框吸引了我的目光。我扫了一眼,是一些黑白的风景照片。钢琴上遗落了一只椭圆形镜子,它银色的边和祖母给我的那只很像,中西合璧。我拿起那镜子,窗外刺眼的白光在镜子上投出一道银光,恍惚中,我从镜子里看到一个女人,她的脸在反光中朦胧地忽隐忽现。我转过身想锁定那张脸,却没有任何线索。顺着光源找去,果然,一个穿旗袍的女人在一张古堡的照片后浮现了出来圆脸,羊角辫儿,无袖旗袍,一个年轻女人抱着书倚在门前。黑白光影间,她的笑仿佛春天的桃花。
昨天临走的时候,Adam说我长得很像一个人,我想他说的一定是这个中国女人。有篇文章说,种族越近看出的差异越大;种族越远,能看出的差异就越小,就像我们看蚂蚁都是一样的,洋人眼里的中国女人也都是一样的。我就没觉得我和相片里的女人像,至少我的眼睛就比她大许多。
按照Adam的吩咐,我在他书房的抽屉里找到了他的书稿。房间里很暗,好像要故意隐藏什么秘密。我旋亮了桌上的台灯,又随手开了CD唱机,肖邦的钢琴曲回荡在书房里。时间还早,Adam那褪了色的藤椅看起来很舒适,坐上去,咯吱咯吱的。
我翻开了书稿。
今天推开了Adam家的门,才知道这家里还有一扇门。这扇门后藏着一个美丽凄婉的故事。Adam一生都在等着那个女人为他打开那扇门,那扇挂了一只铜铃的门……
Adam是六十年代去中国的。他名义上是去中国教英文,实际上是替他的教会传教,这样他可以得到教会的资助以还清他上大学时欠下的学费。他在北京的一所大学教英文,不久便爱上了一个叫文月的女学生。文月的家是北京的书香门第,她父亲是当时一个赫赫有名的学者。文月的家住在什刹海烟袋胡同的一座小院里,这是北京少有的二层楼的院子,坐北朝南,乌瓦的房檐,青灰的院墙。天气不好的时候,雨水从房檐上滴落下来,砸在小院中的太湖石上,发出美妙的声响。文月家的门口有两个小狮子,残破了,大概是明清时的遗物。
第40节:你来我走(40)
夏天的时候,文月家就把一缸金鱼和几缸荷花搬到街上来,任邻居家的孩子来玩。夏天的天长,Adam总是在晚饭后骑着自行车,沿着什刹海边的小路,按着车铃,一路丁当地穿过乘凉的人群,一脚踩住停在正在玩儿鱼的文月身后。他们就沿着什刹海的河边遛着弯儿,一直走到月亮躲进了云层,一直走到各家各户都点起了灯,一直走到文月的妈妈在二层的阁楼上呼唤女儿的名字。Adam又骑上自行车,长发般的垂杨柳拂过他的脸,好像文月温柔的手。
Adam是文月家的常客,却从来没进过文月家的门。文月的父亲很重视家族的脸面,不经他应允的人是不能随便踏入他家的。文月和他父亲提了Adam,并说大学一毕业就要嫁给他。他父亲没回应,也没说不。他父亲说:“你嫁了他,迟早是要和他到国外去的,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世界上都是一样的。既然早晚要去,他就必须要有一份能养得起你的工作。你还没有毕业,还是等到他回去后在那边找到了工作再来问我的意见吧。”
天色渐晚,我拿了书稿,锁了门,搭上公车的时候,人在车上,心仍在Adam的故事中……
1964年底,Adam在中国的任教期满,他就回了加拿大,一心想尽快找到工作,好回来请求文月父亲的应允。临走时,文月就站在门口送他。文月说等他找了工作回来,她要亲自来为他开门,她要领着他的手去见她父亲。文月掏出一只小铜铃递给Adam。Adam让文月把它挂在了门上,说他有一天要亲自来摘。
Adam回到了加拿大,六十年代的加拿大经济不算坏,Adam 很快在一家银行找到了一份职员的工作。他没有急于回中国,他想努力工作,存一些钱,买一所房子,买一辆车。他每天都给文月写信,倾诉他的寂寞,表达他的爱。Adam完全沉浸在他的东方情节中,全然不知1966年的中国发生了怎样的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到家了,洗菜,做饭,吃饭,准备第二天的午饭。上了床,心里仍是放不下那故事,一翻身旋亮了台灯。向东就问:“你今天怎么了?”
“一本书稿,是讲一个加拿大人和一个中国女人的爱情故事。”
“这么有意思?给我讲讲。”
“我已经看到快结尾了,你只能听个倒叙了。”
借着台灯的灯光,我给向东念起了故事的结尾……
Adam在加拿大根本无法想像他雪片般的信给文月的家在文革中带来了多大的灾难。文月的父亲本来就是一个不知深浅的学者,文革开始没多久他就因为一篇反映“共产党人应当实事求是地检讨自己的错误”的文章而被扣上了反动文人的帽子,大字报贴到了家门口,红卫兵来抄了家。文月藏在床下的小纸箱被翻了底儿朝天,那些写着洋密码的海外来信自然就成了文月家里通外国的有力证据。
第二部分
第41节:你来我走(41)
文月家的下场是Adam坐在加拿大的公共图书馆查阅资料写出来的。文月离开什刹海之前给Adam发过信,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命都快丢了,一封信的命运就显而易见了。文月的父亲被送到农场改造学习,他知识分子单薄的身体没能经得住新时期的改造考验,两年后就在农场莫名其妙地病逝了;母亲带着弟弟去了乡下,住在亲戚家一间久置不用的小阁子间里,房子小得一进门就得上床,床下还偷偷养了两只鸡,盼着它们下的蛋能给正在长身体的弟弟增加营养;文月草草地和一个当红的领导的儿子结了婚,保住了她留在北京不用去张家口的命运。那些文革期间当红的领导虽然出身贫寒,靠造反登上了历史的舞台,但他们骨子里还是喜欢那些文人墨客的千金,以弥补他们因历史而造成的文化上的缺憾。
文月的一家从什刹海的烟袋胡同消失了,文月在Adam的生活中消失了,这一消失就是十年。十年的光阴足以把一个纯情的少女变成宿命的妇人,十年光阴也足以让Adam不再年少。十年并不是等待的结束,而是更长的等待的开始,是一生等待的开始。Adam在文革后去北京寻找文月。因为地址和人名的变动,民政局的查找没有任何结果,有人说文月的母亲过世后,她带着弟弟跑到香港投靠亲戚去了;有人说文月生孩子时难产死了,她母亲也上吊了……十年的混乱,有多少这样离散的家庭,Adam短短两个星期的寻找只能是大海捞针。Adam带着遗憾去寻找那扇门,门还是那扇门,破旧了,露了风,长了绿锈的铜铃还挂在那里,那是文月临走前为他留的讯息。门开了,推自行车上班的,送孩子上学的,呼呼地冒出了好几家的人……
夜深了,我和向东重复着结尾处Adam为文月写的一首诗睡去了:
我多希望能与你一同走过一年的四季,从穿着毛衫的冬季到披着短袖的夏季;踏过落满树叶的秋季,走进我们开始相爱的春季……
我多希望能与你一同在黑暗中等待黎明,让清晨的露水浸湿你的睫毛,让霞光包裹你的双臂;让我采集香薷为你编织成床,让我折取艾枝为你把火点燃……
我日夜兼程地为Adam的回忆录绘制插图。Adam无论在英文名还是法文名中都是圣经中亚当的意思,他的夏娃就是文月。在封面设计上,我别出心裁地让亚当和夏娃相遇在中国花园里。夏娃穿着一个素色的肚兜儿靠在苹果树前,亚当手持一只红苹果站在身边,夏娃如丝般的秀发祥云般飘在空中……我用小红毛毛笔画在熟宣纸上,扫描时做了些技巧, 整个画面充满了怀旧的情趣和时空交错的想像力。如果时光能够在我的笔下逆转,我真希望Adam和文月能够有情人终成眷属。
第42节:你来我走(42)
我每完成一张插图,便拿去给Adam看。他的情况愈来愈糟。他看完我用细铅笔画的那扇门,笑了,颤抖着拉过了我的手吻了我的手背。
“你……和她……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