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场-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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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就会想到平时连想也不敢想的事情,进而顺手就把这些刚刚想到的事情一发都给轰轰烈烈地做将出来。
正所谓“纵意所如”也。对于“搞活”以及“高级精神活动”的另一种表达,简而言之,又无非“酒壮熊人胆( 中间的“熊”字读“松”第二声,当然非要读成“雌雄”的“雄”字,亦无不可 )。有一个天津话的老段子( 亦可视为白话文体天津话段子版的《 酒德颂 》 )是这么说的:
有一男的,喝多了,马路上拦车,拦了一警车,警察说:“干吗?”
“干吗?你说干吗?打车回家!”
警察说:“你认字吗?这是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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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110,介谁不认识啊,一公里一块一!”
介个段子留在手机里快两年多了,我一直舍不得删除,每次喝到差不多时,不管在座者听过没有,都有再说上一遍的冲动。主要原因,与其说特别喜欢它最后抖开来的包袱,不如说是特别喜欢它的开头:“有一男的,喝多了”。两年多来,我越来越相信这个句子基本上可以被视为人类历史之宏大叙事的一个几乎可以通用的开头以及最基本的故事原型。张良刺秦,行为模式上也是“马路上拦车”,至于当时喝没喝以及喝了多少,《 史记 》上没写,不过,司马迁却也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当时和张良一伙专事“刺秦”的恐怖主义分子,一个比一个能喝:“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荆轲虽游于酒人乎!”
又,“至易水之上,既祖,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征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彼时,琴也弹了,“风萧萧兮易水寒”也唱了,按照“高荆刺客乐队”的规矩,酒是非喝不可的了。再说,张良在河南命力士向秦始皇座驾拋出120斤重的大铁锤时有否饮酒固然不详,但是,对于这一壮举的文字记录,却也能把另一个男人给读High了。“宋人苏子美读《 汉书·张良传 》至‘良与客狙击秦始皇,误中副车’,抚掌曰:‘惜乎击之不中!’遂饮满一大白。”又读至“良曰:‘始臣起下邳,与上会于留。此天以与陛下’,又抚案曰:‘君臣相遇,其难如此!’复举一大白。公闻之大笑曰:有如此下酒物,五斗不足多也。”( 《 四友斋丛说 》 )
酒后的“纵意所如”之事,多不胜数。从刺秦到打架,从革命到暴动,从斗酒诗百篇到醉草吓蛮书,从马路上拦车到水底下捞月,全都没拦住。区别只是在于时间,地点,意图以及当时究竟是“有一男的,喝多了” 、“有俩男的,喝多了” 还是“有一群男的,喝多了”,等等。天下大势,“喝久必分,分酒必喝”。因为酒,因为喝多了,历史不仅没有终结,而且就酒气冲天地记录在我们平庸的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里。('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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