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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在加拿大当律师-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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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几个月之后就是根据带进来案子的大小分成。大律师行是不允许以这种方式操
作的,定死了多少工资就不能改了。那些在大律师行工作的律师,干了几年,薪水
还没有蔡世新多。

    比如有的律师行,说好一年的工资是15万加币,就是这么多,如果他一年给律
师行赚进100 万,他也只能拿15万,那85万进了律师行的“金库”,因此律师办案
就没有积极性。

    蔡世新不想在大律师行成为别人赚钱的工具。他要拥有自己的发展空间。

    事过很久了,律师行的人还都记得当初蔡世新拄着拐杖来找工作的情景。当时
他们都觉得很好笑。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这个人又拄着拐杖来上班了!

    后来蔡世新问海登:“当初我拄着拐杖来见面,你们为什么会看上我?”

    海登说:“主要是看你在大律师行做过两年,在多伦多有很多中国企业你也熟
悉,在中国也从事过很多合资谈判。这在我们加拿大一般律师中是不多见的,在我
们所有的申请者中是没有的。尽管你是拄着拐杖来的,又是外国人,但我们还是决
定要你。一个刚刚从学校出来的加拿大律师,没有什么经验,我们还得培养他,真
正能独立办案,不知道要到哪一年。”

    1992年,加拿大经济和整个西方经济一样,相当不景气,各个企业都在裁员,
一般的律师行都不愿意加一个人进来,这意味着要加一个秘书,增加很多开支。所
以他们也很谨慎,打电话向蔡世新以前作见习的大律师行打听情况。在加拿大律师
就业很难的情况下,蔡世新的中国背景,居然成了他优厚的求职条件。

    一般情况下,读大学士的人都是先读书,后见习,一年以后才能考律师牌。因
此新律师一般只能做一些简单的案子。蔡世新不一样,他在读大学士之前,就先后
在两家律师行见习过,已经有了自己的客户,所以一进麦克唐纳… 海登律师行就带
来了一些案子。不到半年,他又接了中国南方Y 省引进“米奇林”轮胎生产线的案
子,标的是3000万美元,案情牵涉到中国、美国、加拿大。对他们律师行来说,也
是一个很大的案子。有关此案的故事,我将在后面专门介绍。

    有人问蔡世新:“蔡律师,你在大学里学三年的法律,到底学的是什么?最大
的收获是什么?”

    蔡世新说:“最大的收获是,一个很长很复杂的案例,我们要用一页纸就概括
出它的内容。”

    在法学院学习的时候,老师带领他们专门做过这方面的训练。老师把一大堆案
子的材料交给学生,内容是约翰告乔治,乔治告大卫,大卫又告约翰。案情复杂之
极,让人无从下手。老师要求学生把整个复杂的案情缩写成一页纸,最多不能超过
两页纸。不但要说清这个案子是什么问题,还要提出解决方法,并说明,在法律上
能不能站住脚。

    蔡世新说,这样复杂的案子,用一页纸说清楚,不容易。但作律师的应该有这
样的本事。律师这个职业充满了“弹性”,不论什么事情,该长则长,该短则短。
既要能把一份一百页纸的合同浓缩成一页纸,还要能把一份一页纸的合同,变成一
百页纸。

    蔡世新发现,他们律师行的一些同行写东西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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