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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我在加拿大当律师-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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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环节,既省事又省钱,也没这么多麻烦了。

    米奇林的案子从1993年到1995年,做了三年。这个案子的律师费虽然不多,但
影响很大,意义很大。在与赖诺米打交道时,蔡世新做到了有理、有节、有根、有
据。老板海登认为他独当一面,做得很好。律师行的同事们也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
在加拿大,一般新律师要两到三年才能独立接案子,而蔡世新在此之前已经在别的
律师行见习过两次,累计时间将近两年,已具备较强的办案能力。他的同事们并不
了解这些背景,只知道他是出手不凡,一鸣惊人。

    1995年,蔡世新32岁,海登认为他已经是比较成熟和有经验的律师了。海登为
自己当初慧眼识珠,欣然决定接纳蔡世新而沾沾自喜,并引以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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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亚加拉大瀑布

    打官司是很累人的事情,看打官司的文字可能也很累人。下面我们换个轻松的
话题,借助蔡世新的眼睛,给大家介绍一下加拿大的风土人情。

    尼亚加拉大瀑布

    从世界各地到多伦多来的游人,有一个地方是必定要去看看的,那就是举世闻
名的尼亚加拉大瀑布。蔡世新在1986年去加拿大之前就知道尼亚加拉大瀑布,但并
不知道这个尼亚加拉位于美国和加拿大交界处,就在多伦多附近。他到达多伦多以
后,由于学习紧张,他一直没有时间去尼亚加拉一睹大瀑布的风采。1990年,在他
终于可以松一口气的时候,他才开着自己的车子,拉着当时还是他女朋友、后来做
了他夫人的小曾等人,一起去的那里。

    从多伦多市区到尼亚加拉镇,行车不到两小时。距离大瀑布所在地还有好几公
里,就可以听到它的咆哮声,使你感觉到连大地也在轻微震颤,的确很有几分“先
声夺人”之势。世界各地到这里来游览观光的人,常年络绎不绝。

    大瀑布的形成,是由于加拿大东南部的五大著名湖泊,即苏必利尔湖、密执安
湖、伊利湖、休伦湖和安大略湖。湖泊的地势从西向东倾斜,各湖之间的水道又互
相贯通,而接连伊利湖和安大略湖的尼亚加拉河,在流经悬崖时陡然泻落,落差约
50米,宽度达1200米,这就呈现出一种自然界异常雄伟的奇景。这幅大瀑布又分为
大小三部分。三瀑中最为壮观的在加拿大境内,高达48米,阔达914 米,弯曲呈马
蹄铁形,故名“马蹄瀑布”。美国一方悬挂二瀑,分别名为“彩虹瀑”和“月光瀑”。
据说马蹄瀑布的流量要比后者大五倍。两部分瀑布中间,隔着一个属于美国的小小
的山羊岛。从加拿大这边的河岸看过去,即使半空弥漫着一层雾气,也能隐约看见
活动在岛上的人影。

    在瀑布下游的河面上,有供游人乘坐的小艇。游人只要穿起艇上特备的橡皮衣
帽,就可以在最近的距离欣赏瀑布奔腾而下的气势,水花会溅湿你的衣帽,轰响会
震痛你的耳膜,使你觉得在大自然面前,人的力量是多么渺小。许多青年人并不满
足于在瀑布下“冲凉”,他们更愿意进入瀑布下面人工凿成的石洞,从洞壁的窗口
欣赏如注的水流,倾听如雷的水声。

    这是永恒的律动,这是持久的雷鸣。一个诗人说,不可能再有比这更加壮观的
景象了。

    蔡世新也有同感。他从小就会背李白的《望庐山瀑布》,对“飞流直下三千尺,
疑是银河落九天”的意境颇为神往。此刻,他却被眼前这个大瀑布的气势惊呆了。
不由得想,如果李白当年看到的不是庐山瀑布,而是尼亚加拉大瀑布,他会写出什
么样的诗句呢?

    俗话说:看景不如听景。意思是说,听人家说哪里的景色好看,往往到了那里
一瞧,远不如听人家说的那么好。原因在哪里呢?其实就是在人家说的时候,你加
进去了自己想象的色彩。而这个尼亚加拉大瀑布,是很难用语言描绘的,就是李白
来了,也会觉得想象的局限和语言的苍白。

    尼亚加拉河上,在加拿大与美国之间,横跨两座拱形大桥,一座叫彩虹桥,一
座叫友谊桥。近半个多世纪,来此观光的游客日益增多,彩虹桥就是最好的见证。
1941年,从彩虹桥上通过的车辆为360 万;到1998年增至近500 万。这些车辆大都
是奔大瀑布而来的。

    从桥上远眺瀑布水,也是一个非常好的角度。只是一般游人是不能到桥上去的。
只能挤在游人如织的栅栏旁观看。要想占领一个好的位置非常不易。

    游客中什么肤色的人都有,显然是来自世界各地。从皮肤上可以看出,有不少
东方人,从语言上可以听出,东方人中间最多的是日本人。

    蔡世新不喜欢日本人,更反感别人把他误认为是日本人。也许是历史的原因,
他在心理上、感情上,总对日本人有种难以言表的排斥感。

    游客中还有许多到这里来旅行结婚的新婚夫妇。传说150 年前,拿破仑的弟弟
耶洛姆·波拿巴曾携带新娘到瀑布度蜜月,从而有了人们竞相来此度蜜月的风俗。

    在瀑布边的“华克斯蜡人馆”里,展示着美国著名电影演员玛丽莲·梦露的全
身塑像。那是因为1952年,玛丽莲·梦露曾在这里拍摄了好莱坞影片《尼亚加拉瀑
布》。当时,玛丽莲·梦露36岁,正处在最诱人的年华。暮色中,她穿着鲜红的紧
身衣裙,如花似玉,婀娜多姿。忽然,她不慎失足,碰掉高跟鞋底,走起路来身子
不由得一摇一摆,显得格外娇娆。从此竟成了她独领银幕风骚的“摇摆步”。

    据科学家们的考察,这个瀑布已经存在了千百万年。瀑布的位置正在不断向上
游推进──河床的石灰岩中夹杂着由黏土紧压而成的页岩,比石灰岩更容易被河水
冲刷,因此河床的岩层在强大水流的冲击下,不断发生塌陷。美国一侧的瀑布下面,
就堆积了不少断碎的岩石。从现在可以看出的痕迹测量,马蹄瀑布后退了900 米,
依此势头,再过若干年,说不定这个现在还在尼亚加拉镇的大瀑布,就会后撤到伊
利湖中,从大地上消失了。

    蔡世新到多伦多十多年了,已不知去看过多少次尼亚加拉。每一个到多伦多去
的朋友,他都要带他们去看看尼亚加拉大瀑布,倒不是怕它在某一天忽然消失了,
只不过是尽地主之谊。尼亚加拉大瀑布是加拿大国家的自豪,也是每一个多伦多人
的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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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枫红似火

    蔡世新在没去加拿大之前,就知道加拿大是个枫叶迷人的国家,而且加拿大人
崇尚枫叶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把枫叶印到了国旗上!因此有人把加拿大称为“枫
叶国”,把加拿大国旗称为“枫叶旗”。枫叶旗上的那一片火红的枫叶,没有任何
政治意义,这在全世界的国旗中是绝无仅有的。因此人们说加拿大是个崇尚自然的
国度。蔡世新在安徽也见过秋天里的枫叶,好看是好看,却并未觉得有什么了不得。
到了加拿大以后,他才真正明白,加拿大人为什么那样崇尚自然,热爱枫叶了。

    1986年9 月,蔡世新到达多伦多时,正是枫叶渐红的初秋。因为是夜间到达,
又急于寻找安身的去处,就没注意夜幕中的自然环境。第二天早晨,他去多伦多大
学报到,一出中国留学生联谊会住处的门,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马路两旁一团团一
簇簇的浅红色的枫叶。迎着朝阳举目四望,大街小巷的路旁都是一排排的枫树。枫
树的后面是一座座造型别致的别墅,别墅周围是茵茵的草地和葱绿的冬青,一眼望
去,就像是一幅幅美丽的油画,令人看了不由得心动;马路上有零星的红色落叶,
蔡世新轻轻走过,不忍践踏那片片浅红,那轻盈的脚步,就像是走在梦境之中。

    走进多伦多大学校园,枫树更多,颜色更红。他发现,凡是有树的地方,几乎
都有美丽的红色。

    10月中旬,是加拿大枫叶最红的时节。蔡世新和国际班的同学一起郊游。郊外
的枫林更大,满山遍野,重重叠叠,鲜艳无比。他情不自禁地想起毛主席那著名的
诗句:“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还有杜牧的诗句:“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
于二月花。”

    中国文人写秋,自从宋玉写出“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
之后,多以悲为基调。杜牧不然,毛泽东不然。蔡世新不会写诗,却有一种诗意在
胸中涌动,如果写出来,也一定是首“乐秋”的诗,而不是“悲秋”。如此鲜花一
样美丽的秋色,如此激动人心的诗情,怎能不乐而悲呢?

    北京香山的红叶,也是举世闻名的景观。但香山红叶是栌树,不是枫树。栌林
的叶子呈殷红,给人一种沉郁的感觉。而多伦多的枫林却是一片鲜红,使人感到开
朗和明快。因此也就能理解为什么杜牧称枫林“红于二月花”了。

    当然,枫林里也不完全是枫树,中间还杂有松柏、橡树和银杏树。在绿色松柏
的衬托下,黄色的橡树和金色的银杏树与红色的枫树交映生辉,更显出红枫的娇媚
和艳丽。特别是在金色和红色之间,那种钢花一样的灿烂,犹如巧夺天工的云锦,
令人炫目,更觉美不胜收。

    据说,加拿大最大的枫林在渥太华附近的加定诺。那是一条狭长的山谷,方圆
几十公里,一眼望不到头。每到秋季,前去参观游览的人络绎不绝。蔡世新因为忙,
一直没有去过。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多伦多的红叶也很漂亮,用不着舍近求远到
渥太华去看红叶了。就像生活在海边的人用不着去太平洋里看浪一样。

    不过我要是有机会去加拿大,还是想去加定诺看看的。而且一定要在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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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白求恩的故乡

    对于中国人来说,到了多伦多还有一个地方是要去看看的,那就是国际共产主
义战士白求恩同志的家乡——格雷文赫斯特。

    蔡世新是1986年到加拿大的,而他去看望白求恩的故居却是在几年以后。一方
面是因为忙于学业,没有闲暇时间;一方面是他对白求恩还没有特别大的热情。相
比之下,他夫人小曾对白求恩的“感情”要比他深多了。

    小曾出生于医生家庭,她从小就知道家里有一个很大的白求恩石膏半身像。她
的爸爸妈妈都很善良,经常免费给人看病,有时对那些食宿无着的病人还倒贴些钱。
她认为爸爸妈妈这样做,都是因为受了白求恩精神的影响。

    1989年初,小曾作为访问学者一到加拿大,就去了格雷文赫斯特,拜谒她父母
崇拜的国际主义战士白求恩的故居。

    格雷文赫斯特是个位于多伦多北部市郊的小村庄,离多伦多市区约100 里。白
求恩的故居是所奶黄色的木房子。现在是白求恩纪念馆。门前挂着一个像18英寸电
视机那么大的牌子:应中国同志的要求,把布莱尔·白求恩的故居装修保存,供中
国同志参观。

    门前绿色的草坪上散落着片片淡红色的枫叶,叶子背面竟有尖尖的绿刺。两株
巨大的枫树像守门员似的当道而立,树已有年头,散发着这昔日小镇维多利亚女王
时代的古典气息。

    房子里的陈设布置基本维持80多年前的原样,客厅有老式风琴和煤气灯,卧室
的床有帷幔,厨房有压水井和烤面包的炉子。婴儿室有碎花布拼缀的小被子和搭在
角落的尿布,儿童摇车的搁板上,竟然还撒着几点干面包屑。

    白求恩在这里出生,长到3 岁随父母离开,以后便开始他动荡的一生。他死后
34年,加拿大联邦政府购买了这栋住宅,并将它修复,正式对公众开放。

    二楼陈列着白求恩的生平事迹介绍和许多照片。大部分照片是在中国照的。有
骑着马的,有在做手术的,这些照片蔡世新和夫人在中国都见到过。一些老照片是
白求恩很小很小的时候和父母在一起照的。

    从文字材料中了解到,他的祖先是来自苏格兰的地主,还是法国胡格诺派教徒。
他6 岁时曾独自一人走出家门,到多伦多去探索城市的奥秘;他年轻时因患肺结核
几乎死去,当死亡的阴影笼罩他的时候,他反省以往所浪费的时间才深深感到了痛
悔;他一生的婚姻都是不幸的,他离婚又复婚又离婚,以后浪迹天涯,一直独身,
将自己的全部感情献给了需要他的病人;他还是个有才华的艺术爱好者,“常常用
令人恼怒的方式使胆小的人吃惊”;人们常常看到他在公共场所穿着不同世俗的服
装,驾驶漂亮的黄色跑车飞驰而去……

    故居墙上的中文解说词中有这样一句话:……有人认为他是一个及时行乐的人
……

    而中国人从毛主席写的那篇《纪念白求恩》的文章中,只知道他是一个毫不利
己专门利人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
有益于人们的人。

    后来蔡世新和夫人了解到,他在当地没有什么影响,就是一个医生而已。当时
甚至还是受排斥的。因为在那些保守派的眼里,他有嬉皮士的作风,思想比较左倾,
参加过共产党。

    加拿大是个宗教的保守的英联邦的国家,政治上不接受他。那个年代加拿大不
欢迎爵士乐和西班牙舞蹈。在绅士派人物眼里他是现代派,在现代派眼里他又不够
格儿,两面都不沾边。

    按照当地人的解释:白求恩为什么到中国去,他在当地找不到感觉,精神上很
寂寞。

    他主动要求护送一批医疗品到中国,被中国人的革命热情所震撼,就留下来了。
在中国,他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而在他的家乡,却是个默默无闻的人物。

    他的家族也没有什么人,他结婚后没有留下后代。

    小曾感叹:说起来,我最早知道加拿大,还是因为白求恩。当年读毛主席的《
纪念白求恩》,知道白求恩“不远万里来到中国”,而我又不远万里来到加拿大。
白求恩去中国是为了支援中国革命,我来加拿大是为了什么?

    蔡世新打趣:我们来支援加拿大的建设。加拿大人口少,需要支援。而中国人
口太多,需要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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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闲阶级”

    蔡世新认为,不到加拿大,有些事情就无法了解。在中国,有钱人是很受人羡
慕的。加拿大人欣赏和羡慕的不是有钱,而是“有闲”。这似乎有一种贵族遗风。

    到了周末,有身份的加拿大人要看你皮肤黑不黑,是不是晒了,是不是去玩了。
你要是工作了,没有去度周末,他就会说,你真像个中国人。或者说,你真像个犹
太人。

    说你像中国人或是像犹太人,这是个很大的贬义词。

    他们不认为勤劳是人的优良品德。他们欣赏的是像英国皇室那样,很贵族的生
活方式,骑马、打保龄球,或是从早到晚在花园里喝酒、下棋,或是在草地上铺张
毯子,篮子里装上美食和葡萄酒,老婆孩子在草地上吃啊,玩儿啊,滚啊,丈夫去
打高尔夫球。

    他们不炫耀有钱,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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