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华作品集-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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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我做错了什么?”
他在寂静中向天闷吼了一声。打开病房的门:“告诉我!告诉我!”十分痛苦。
凝视蜷伏如子宫中一只斑斓红蛋的继宗。他忽悠悠醒来。嘴角挂着诡异的笑容:
“你认得我吗?”
“阿Joe。别吓爸爸。。。。。。”
“不, 你看清楚,”继宗双目反白,咬牙切齿:“我是邱永安!”
“谁?”余景天骇然。
“尔力,我说过:‘来生定要做你的儿子!’你忘了吗?”
余景天徒然倒退一步,如着电击。
他定睛牢牢看着病床上,那一身红斑,一息尚存的“继宗”原意是继承自己功业的意思。
一片迷惘。
电光石火之间,他记得这句话,和说这句话的人了。邱永安?
“来生定要做你的儿子!”
医院的澄明白壁,忽转化成一个刑场。眼前旧景,清晰如画。
同治三年,他是一名刽子手。
尔力当了这一行近三十年,由师傅口授,并多回临常实习表演。他是清廷“凌迟”极刑的第一好手。人称为“力爷”。
这个尊称好。是“凭力出头”。好似天生吃定这碗干饭。
“凌迟”,即“陵迟”。“迟”是缓慢的意思,载重车子登百仞高山的丘陵斜坡,可以慢慢的,一步一步地拉到山顶去。。。。。。。。“凌迟‘是零刀碎割,残酷地把犯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切下来,致”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加深和延长了受刑绝命的时间和痛苦。
黎明,刽子手尔力负责押解死囚邱永安往北京皇称西侧甘石桥下四牌楼就刑。
”力爷“大名,令人毛骨竦然。一来他是工夫精细、准确从没有多一刀或是少一刀。
判刑廿四刀就是廿四刀、三百六十刀就是三百六十刀、一千二百刀就是一千二百刀,拿捏恰到好处。
且为人贪婪、狠辣,每于刑前向犯人家属勒索财物遗产。他形体不算魁梧,但凛若寒霜,言辞有力。
清廷但凡捕获武装叛军,皆判”凌迟“。
邱永安是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军一员。
咸丰三年正月二十八日,数十万农民军攻克了江宁(也就是明朝初期的首都南京)。各人都扎着红头巾,身穿短衣,突如其来的狂风暴雨赤霞漫卷。。。。。。。
“天京”建立了。
十一年后,一介农民的邱永安,已荣升为某支军队的头领。但太平天国政治纲领:“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耶稣教义,敌不过人性的自私凶狠。世上所有组织,都有权利斗争,自相残杀。
同治三年六月初六,曾国藩指挥的清军挖地道轰塌太平门,破天京,崭杀尽士卒,俘虏了一干头领。
邱永安难逃惨无人道的酷刑。
他在狱中,面对大限,向小女儿叮嘱后事。
尔力伺与门外,向他提报价目:
“前已说明:顺我五千两,可于三十刀后便刺心;三千两,刀快些;一千两,程序如常,可使利刀。”
“呸!”身陷囹 的邱永安向他棰了一脸:“清狗!你我汉族,自相残杀,临危还来敲诈!你还是人吗?”
尔力闻言:
“啊哈,太平叛军反清开战,百姓受苦。下等农民,还不是自相残杀?点天灯,剥皮、五马分尸。。。。。。都是你们内讧,发明来惩罚自己人的”
“今日成为阶下俘虏,已拼一死。可惜无法目睹清贼灭亡。”邱永安队那紧咬下唇至发白,难掩仓惶的十三岁稚女道:
“紫儿,不要在狗的面前流泪。”
她哽咽:
“爹,娘已上吊”
邱永安叮咛:
“一切已成定局,你要坚强,远走高飞,改名换姓,忘记前事,一分钱也不要便宜了清狗!快走!不准相送!”
女儿下跪,拜别。
“快走!”邱永安赶她。大力跺足。
尔力怒恨。微微一笑:
“你是难逃一死。可你休想快死,力爷成全你,多受些罪吧。”
紫儿濒行,眼神哀怨,紧抿嘴唇,不肯遂去。尔力瞅着她,对峙着。
终于,邱永安被押解至东牌楼下,衣服尽剥光,绑在一根十字木桩上。
微观的群众人山人海,水泄不通。中国人最爱看热闹,“凌迟”是所有死刑中,最血腥、残忍、惨无人道,但又十分“细腻”的项目。
一如裁剪,一如绣花,一如烹调,讲究的是刀章、手法、细致功夫。大人,甚至黄毛小儿,都在事前三天准备好了干粮,参与盛会。
刽子手的手下,带一只小筐,放着铁钩、小刀。
望向头儿尔力,他把头一摇。各人会意,哦,这趟没有油水可捞,力爷也受辱,不高兴,所以,他们没有一个人,如前把小刀在砂石上磨得锋利。
用的,全是钝刀。
辰、巳时分,监刑官宣读:
“照律应剐一千二百刀。”
一千二百刀!
群众心惊胆颤,又引颈翘望。强抑的闷响和期待,令刑场一片死寂。邱永安闭目就刑。
三声炮响之后,尔力示意开始。
他道:
“因剐一千二百刀,每次只能割上很小很小的一块,我们还是用些辅助工具吧。”
手下搬出一个鱼网,覆盖在邱永安身上,再四下勒紧,令犯人的肉从每个网眼里鼓出来,纵横交错,散布均匀,最重要的是大小一样,非常公平。
邱永安闻到一阵鱼网 晒过的腥味,也许是上一位受刑者的血的味道。他听得尔力细语,遍体生寒的他耳畔一阵恶心的暖气:
“爱从哪先剐?嗄?”
他用钝刀把邱永安的头脸胸腹四肢,敲敲拍拍,这里,那里。。。。。。,延搪着不下第一刀。任何地方都有可能。。。。。。。
虐待了好一阵,突一声幺喝,先于胸前两乳动刀。接着胸膛左右,据网眼鼓起处,歌下十片指甲般大小的肉。初有血,三四十刀之后,因犯人疼极,闭气咬牙强忍,血竟倒流体内。
“咦?怎么不见出血?”群众窃窃私语,心有不甘。
尔力太有经验了,便转移方向,向小腹进军,深剐一刀,血从此洞冒涌。
手下和群众哗然一叫,才松一口气。
刀既钝,动作又慢,且不肯刺心。但邱永安一直咬舌至渗血,仍不吭一声,不喊痛,不惨叫。他的坚强,令尔力感到震怒。
若受了钱财,手势麻利,割肉的声音应是“嗤嗤”。但此刻钝刀在肉上拖沉磨蹭,发出“呜呜”的微响。
好不沉闷。
在三百六十刀之后,他决定每隔十刀,便小休一下,喝碗乌梅汁。
手下端过来。在毒日下,犯人血肉已蒸沤腥臭。冰镇过的京城名汤正好解渴。
尔力骨碌骨碌灌下几口,道:
“不够酸。加乌梅!”
甜汤变酸了,但他没喝,只衔了一口,向邱永安身上狂喷。一阵锥心刺骨的“酸疼”,他晕死过去。
为了不让犯人快死,便灌他稀粥续命。邱永安象网中一尾动弹不得的,血肉模糊的鱼,嘴巴一张一合。全身受勒,只有头部可以转动。他不停地摇着头,左右左右左右左右,艰难地摇晃,企图令痛苦减轻一点。
这样每十刀一歇,每十刀一歇的。。。。。。,一直挨到黄昏,“鱼鳞细割”的肉块,全挂着一丝薄薄的皮,往下掉,又不离体,扭动还更受罪。无法摆脱。人不如兽,生不如死。
胸腹、双肩、两手、双腿、手指、足趾、脸面、眉头、背臀、手掌、脚底、嘴唇、头皮、性器。。。。。。,就是不取心脏要害。
尔力道:
“你想一刀了断吗?你求我吧,我再考虑。”
邱永安一身腥红,体无完肤好肉。他双目睁得老大,连眼眶也睁裂了,怨恨至极:
“清狗!”
日落之前,尔力暴喝:
“第一千二百刀!”
这最后一到表演,才直刺心脏。
邱永安抽搐一下,双目反白,咬牙切齿,迸尽最后一点力气:
“来生定要做你的儿子!”
尔力大笑:
“你悔了吧?降了吧?来剩再伺候老子!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
余景天认得他自己的笑声。是那么痛快,得意,胜利。一个刽子手战胜了顽强的犯人。来剩喊他“爹”!
他骇然:
“你是邱永安?”
他徒地忆起,爱妻曲紫妍的眼神。
是的,她是“她”:邱永安的女儿。
女儿来世上一趟,忍辱负重,同仇人上床受孕,只为一个心愿,便是“把父亲生下来”?之后她死而无憾?
不。不不不
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余景天连忙取过一柄切水果的小刀,紧握在手。他寻仇来了,他索命来了。。。。。。。。先下手为强。
病床上那虚弱的十七岁少年,那令自己身败名裂,两手空空,命悬一线的爱儿,喘着微微气息:
“爸爸我口渴,我痛!救我!”
又凄喊:
“给摇头丸!我要‘忘我’!”
余景天的心又矛盾了。
这是我的儿子,我的血脉,我的亲生骨肉呀!
父子哪有得选择?
他迷失在因果的幻觉中。她是谁?你是谁?我是谁?
“爸爸。。。。。。”
凤诱
作者:李碧华
我喜欢狐狸精。天下间的男人,除了洛克逊,谁会不喜欢狐狸精?——特别是本人
这种类型,受妻钳制日久,更是蠢蠢欲动。
我叫ALAN TAM。这是近来最炙手可热的名字。虽然在我改名ALAN时,还是书院仔,
就是邓光荣还在演“学生王子”的年代,当年,ALAN是十分流行的。
我的中文名字更劲,叫“冠文”。
老实说,我比许冠文英俊。眼睛较大,脸型较长,肚腩较小。——我只患“轻微肚
腩症”。故也算得潇洒。
我很满意自己叫“冠文”,虽然,到银行签名、有外电来找、甚至被介绍于陌生朋
友时,他们总对我连名带姓“谭冠文”三字,展露一阵不大看得出来的隐忍的笑意。
当我三十风气的时候,十分希望自己仍是廿五岁,这样,我便有一大把时间好从头
再来,如今我卅五岁了,又十分希望自己仍是三十岁。每隔五年就节节退让,心中壮志
未酬,总觉有点欠缺。
我当然不想“如此而已”。
“医生,我记不起我是谁?自下而上仍什么目的?上帝有什么用?钱有什么意义?
我每天起来,只觉整个世界对我不起。医生……你快乐吗?”那廿岁的女病人,灰色少
女,一星期两次,不停地向我倾诉她的不快乐。问一些得诺贝乐奖金的学者也答不出来
的问题。我欢迎她提问,要是答不了,下星期还可继续。此乃本人的营生。
游目至办公桌上,一帧家计会拈来宣传样板的照片:“我妻、子、女”,一家四口,
其乐融融。
间中,也有病人躺在那儿,身心不忿:“医生,我受不了!天天早起都要与一个披
头散发的黄面婆一起刷牙……”
“你看惯了,老婆并不那么丑样。”
“她用什么牙膏,排牙都一样黄!”他说,犹有余怒。不管我的开导。
——我就没有同感了。因为,每天清晨妻比我早起,打扮妥当,容光焕发。早餐天
天更换款式。当我刷牙时,只自惭形秽。
“冠文,今天换了新牙刷,与新毛巾衬色。”她总是兴致勃勃,头头是道,生生不
息。
我就恨她这点。哼,要是可以出轨……。
“……我真的想出轨。烛光、红酒、美人。浪漫一次半次,不上身的。”我在电梯
口与老友史泰龙闲聊:“天天都一样闷。在家,只有老婆讲;在办公室,只有病人讲。
我怕我的心理也有问题。”
“谭冠,你不快乐吗?”这小子嬉皮笑脸:“要晓得利用时间,好日子有限。”
“难怪你近日生意那么好。”
“你帮人箍煲,我劝人自由。”
“其实我也想‘自由’。”
他明白而又怜悯地看我一眼。
史是相识十多廿年的老友,当年一齐出猫,他总是逍遥法外,而我间中束手就擒。
如今他是城中钻石王老五。律师、英俊、口甜舌滑、雄才伟略——尤其是面对女性。
他自诩从来未曾召妓。新近给自己改名“史泰龙”,是纪念他的“第一滴血”各项
经验与评语,眼看有无数的续集、三集、四集。
进了电梯,走来一个艳女。史眼前一亮——简直会泛出蓝绿色的精光。
“男人有四种——”他开始有意无意地发表谬论:“第一种,结了婚,不敢去浪漫
的,即是你啦。第二种,结了婚,略为浪漫的。第三种,未结婚,又不知什么叫浪漫的。
第四种,最‘正’的一种……”
艳女瞟他一眼。史笑:“小姐,你猜第四种是怎样的?”
她浅笑,不表示厌恶。
我见事已至此,便道:“史泰龙,我老婆驾了车来接我,先走一步。”
他才不理会我。身后响起他那充满魅力的权威中带挑逗的声音:“小姐,女人又有
四种……”
妻打开车门,我一钻而入,见已携备一子一女。子八岁女五岁。全都是妻的爪牙。
看,这便是幸福家庭的样板了。“阿史又换画了?”她问。
“他专门帮人办离婚,久而久之,自己也不肯结婚。”
“他生意很好吗?以后少来往。”
“不会啦,他做不成我们的生意。——如今没什么好老婆,最好的那个已被我娶
了。”
妻面不改容:“那你是好老公吗?”子女奸狡地等我回答。
你看你看,我岂有半点面子?
我实在厌倦“天伦之乐”。
花了二万元买了副电脑,结果儿子整天与“苹果”打交道。时间过得真快,我这样
的早出晚归,赚个死脱,那衰仔却印印脚地坐享其成。在我小时候,向父亲要钱买本
“财叔”,他也要扣我半碗饭。
女儿年方五岁,长得眼小鼻大——像我,她还箍了排钢牙,在我跟前表演芭蕾舞,
一头蹒跚的招积小天鹅,要栽植之长大,需得花我多少心血?一排钢牙所费不菲,要二
千多元。我从来都享用不到钢牙。
“你说,公平吗?”我冲口而出。妻用一层鸭屎绿色的面膜膏糊了一面,探首望过
来,我连忙装作专心阅报。
那衰女仍踮起脚尖扰攘,我喝令:“还不去睡?去去去!”
她尖叫:“妈咪——”
儿子连忙帮凶:“爹地又欺负安琪了!”
“好了好了,够钟上床了。”在妻的训示下,二人竟乖乖就范。
真是走狗!
“你也够钟上床了。”她说。
她顺手关灯。一刹那间,大厅黑漆死寂,我衰老了。——她控制时间真有一手。未
几够钟吃丸,未几够钟来干一次,未几够钟入睡,未几够钟起床、够钟上班……。我在
她的英明领导之下,逃不出魔掌,永不超生。堂堂一个男子汉,连做错事的机会也没有?
真是天理难容。终有一天,给我遇上投怀小燕,就够她瞧了。
谁要一生饰演HIFI旁两座大喇叭之一?一具永恒嘹亮,一具早已失灵——那是我,
发不出来自肺腑之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