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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2006-4-10李敖系列之4李敖书信集-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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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他认为:
  监所房舍如已确因犯罪增加而不敷应用,为确保社会治安和良好的法治秩序,国家在此方面再稍增加投资,仍旧是有其必要的,似非一味疏成监所人犯所能解决问题,据统计目前在监执行人犯半数以上的刑期均在一年以下,如果将这些受刑人一律不执行,监狱拥挤的情况固然可以不存在了,但社会秩序的隐忧,恐怕又要与日俱增了。
  这是典型的酷吏口吻了。他最后说:
  由于是不是要请法官先坐牢的争论,经由与狱政有关官员之口,为在监执行受刑人及在押被告请命,至少说明了一点,坐牢的滋味毕竟是不好受的,如果因此而能使一些已有犯罪倾向的人威慎恐惧,不致犯罪,倒也未始无益,这恐怕也是林司长当初所万万没有料想得到的一大收获。
  把你林荣耀的谈话,做这样的曲解与“收获”,这不是太可恶了吗?这种司法界的酷吏,他们整天抓人关人判人,从没心存“戒慎恐惧”之心,他们完全不知自己反省他们用刑之滥,反倒一再要求“再稍增加投资”来盖新的“监所房舍”,这种心术的人,用来做法官,整天断人生死,决人自不自由,这不太危险了吗?
  《孔丛子》说:“古之听讼者,恶其意,不恶其人。求所以生之,不得其所以生,乃刑之。……今之听讼者,不恶其意,而恶其人,求所以杀,是反古之道也。” 这段话所说的“意”,是犯罪的因果;所说的‘认”,是犯罪的本人。《孔丛子》说远古的执法者,他们厌恶的对象是犯罪的因果,而不是犯罪的本人,要研究这种因果,并不是以制裁犯罪的人而为快。《孔丛子》批评那时候的执法者,就不如远古的了,说他们不研究犯罪的因果,反倒以制裁犯罪的本人而为快。所以前者是 “求所以生之”(找使他不判死刑的路子),后者却是“求所以杀”(找判他死刑的路子),两者心术是根本不同的。
  欧阳修《泷冈阡表》里记他母亲回忆他父亲说:“汝父为吏,尝夜烛治官书,屡废而叹。吾问之,则曰:‘此死狱也,我求其生不得尔!’吾曰:‘生可求乎?’ 曰:‘求其生而不得,则死者与我皆无恨也;蚓求而有得邪,以其有得,则知不求而死者有恨也。夫常求其生,犹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这位回家还加班的执法者相信有时候,是能为犯人找到活路的。正因为可以找找看,所以不去找就判人,就会遗憾了。试想常去找活路,都不免要判人死刑,何况有些执法者,根本就唯恐不判人死刑呢?
  从这两段古书中,可以看到,今天那些徒知以“增加投资”来盖监狱和刑场的人,他们的心术,可真古今辉映了!
  总之,今天的许多法官,他们根本缺乏仁心仁术,根本不知道在目前的腐败狱政之下,刑是不可以乱判的。因为判人的基础必须要有四个相对条件:一、司法公正的相对条件(要国民党不能干涉审判,法官不能贪墨);二、司法制度的相对条件(要制度合于基本条件,如须兑现孙中山保证的陪审制等);三、最低处遇的相对条件(要合于一九五五年联合国《在监人最低处遇标准规则》);四、假释制度的相对条件(要假释得够比例,并且不靠关系与红包就可依法假释)。以上四个相对条件,目前官方都做不到,做不到,却要整天抓人关人判人,这又叫什么司法公正呢?这样的法官,又叫什么公正廉明呢?
  结论是,法官明知“狱犴不治,不可刑也”的道理,却还抓人关人判人,这样的法官,心术就太有问题了。这样心术有问题的法官,纵使如你所说,去“坐假牢”,又有什么用呢?如果反其道而行,不要法官客串囚犯,而要囚犯客串法官,来次 “判假刑”,你看会有什么戏剧效果呢?三十三年的积怨,恐怕能得好死的法官,不会很多吧?
  所以,你的法官“坐假牢”的提议,最后只是“好玩”而已。
  写到这里,我劝你看看奥斯本(Thomas Mott Osborne)那本“坐假牢”的专书 《狱中身历记》(Within Prison Walls)。奥斯本是一九一三年纽约州监狱改良委员会会长,他坐了七天假牢,一九一四年印出这本书。这本书可以告诉你,你的建议是乌托邦的,除了有一点讽刺,别无其他作用。不过,在这众口一声的官场里,你老兄忽然思出其位,做了这么一段大胆的谈话,也算一次空谷之音了。
  李敖
  一九八二年九月六日
  
  自大者言
  彦增:
  所命之书已转到,不能不抗命,因为我已隐居,不见人了,当然也就不能接受你家大小姐的访问。但是大小姐面子还是很大很大,所以,我提一折中办法,如大小姐愿意以书面问题提出,我保证以书面奉答。她们学新闻的,重点在from the h orse's mouth,不在to look a gift horse in the mouth.所以,对这一模式,希望我不是to mount the high horse也!
  我想,大概只有像你这样深知我的老朋友,才对我这种“关门自大”的态度,不以为异,也毫不见怪。不深知我的人,就不习惯我这种大模大样了。其实我的自大,从不表现在脸上,只是表现在身上,我从无“满脸骄气”,却总有“一身傲骨”。这种傲骨,如今表现在“拒人千里之外,而不拒人于‘千秋’之外”上面,就更一发而不可收拾。我每月在千秋评论上用印刷品呼么喝六,的确床免张狂了一点,神气活现了一点,只有深知自己的老朋友,才能消受得起,不是吗?
  我认为,自大如果变为一种施教或武器,自大是可贵的。李鸿章、戴高乐,都是出了名的自大的人,他们在受别人气的国势里,居然能以气势凌人,以自大获得别人的慑服与尊敬,这真是了不起的事。但是,李鸿章、戴高乐他们这种大模大样的外烁,都因为在内心中,他们真的都有“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的自许气魄,所以“诚于中,形于外”,就是有那种架式,并不是演戏,而是真的合我其谁的。我这种看法,你以为如何?
  你的回忆录(尤其是战乱部分的),务必趁早写出来,给苦难中国作见证。你的新娘子太好,家庭太美满,难免缺乏战斗气氛,所以写作量太少,实在该打。我建议新娘子要对你凶一点、坏一点,这样才有助于你的写作。王夫之一边眼太大吵架,一边向学生上课,可资借鉴。愿你们举行一次家庭会议,通过同室操戈打成一团纲领,这样你才好做大文豪。
  前天到台大附近买书,快步走了一小时,走得尿来了,决定到温州街第一宿舍老巢去撒。不料到了第一宿舍,发现屋顶也没了,门窗也没了,完全是荒烟漫草的前奏了,回想二十五年前,我们在第四室称王的一段往事,再说青春永驻,岂非自欺之谈?如今你家大小姐已是新一代大学生了,我们的大学时代,已经随第一宿舍而去了,欲尿祭而不可得了。台大几乎全变了,唯一没变的,是训导处箝制学生言论,最近台大“大学论坛社”被罚停社半年等事件,你倒不妨比较一下。
  敖之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乱世中的一个感想
  荣文:
  六日信转到。
  自“隐而不退”以来,所有朋友都不见面,当然路上、饭店里碰到的情形发生,也不会不理朋友,也会嘻嘻哈哈。
  唯一的例外是负责每月“李敖千秋评论丛书”印务的“出版生意上的朋友”,但也四十多天不见他了。我试验以遥控方法解决印务上的困难,试行了四十多天,成绩尚好。
  你也许会怪我别扭、矫情,其实这是爱惜生命之道、充分发挥打击力之道、乱世中不失掉自我之道,也是“看破红尘”仍要独力救世之道。此中真意,也许要多年以后,才能为一般人了解。
  阿胜接手出版的《殷海光先生文集》(二)中,页一三八八有段海光这样一段给何友晖的信:
  李敖从前托人告诉我,说我“为人应世笨拙不堪”。我想他的话是有相当道理的。第一,他为人应世比我灵巧得太多;第二,他跟人接触,最根本的着眼点就是自卫,因此他总先假定人是坏的。我的自卫意识远落在求真精神之后。我跟人接触时,尤其是跟青年接触时,常不假定他别有用意;除非确有明证来证明他是别有用意的,我不轻易下这样的判断。可是,等到有了明证时,我已经吃亏了。然而,我无悔,我并不因此对人类绝望。一个理想主义者常常不免要为他的理想付出这类吃亏的代价的。我们没有决定性的理由(decisive reason)来断言这个地球上没有真诚的人。我们可以虚,也可以寻找,与我们共心通灵的人。我想你们在香港可能交接到不少朋友。当然,时至今日,仅靠言词不足以知人,我们还得在共同的工作里交友。殷海光不知道,在乱世中,一般人做人品质已经被扭曲成到何种程度,这种扭曲,即使我们“不后悔”,但是我们又哪来那么多的精力与机会去付“代价”呢?回想这二十年来,我做了一些功德,但是所付“代价”之大不论是心理的(包括名誉被毁等等)、生理的(包括被刑求等等)、自由的、时间的、金钱的等等…… 已足以痛加检讨,检讨之下,虽然“并不因此对人类绝望”,但是对“碰”、对 “寻找”那些“与我们共心通灵的人”,却觉得不宜再花太多的生命了。珍惜余生,反求诸自己,做千秋大业,才是来日无多的智者该做的事。因此我才决定:成品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共同创造出成品,才是朋友的最大意义,其他一切,在此时此地,实在没有什么意义了。
  问候你和新娘子
  敖之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八日
  
  人见人怕鬼见愁
  绝子如晤:
  “万岁评论”第五期又被查禁,又是阁下和我惹的祸。阁下惹祸的文章是《钱学森所代表的问题》、《头发政治述奇》两篇;我惹祸的文章是《五四没有这种精神!》、《老兵永远不死,因为要做老牛》两篇,阁下与我共同的罪名是“攻汗政府,公然为匪宣传,挑拨政府与人民情感,严重淆乱视听,足以影响民心士气”。这罪名不轻,幸亏阁下与我,身背此类大中小之罪,盖有年矣;一身是毒,毒得有免疫性矣。所以罪上加罪,也不过戴帽子者谆谆,被戴帽子者藐藐,一切也没什么了不起矣。
  有趣的是国民党动辄说我们“影响民心士气”,我真有“臣惶恐”之感。“臣惶恐”者何?有二极端说法:一、民已无心、士已元气矣,又何来影响之有?二、民心如火、士气如虹,被我们影响了这么多年,却丝毫奈何不了其火其虹,又何来影响之有?所以,正反二说,皆不足以为我辈光宠,说吾侪“影响民心士气”,真是太抬举我们了,我们真是不敢当不敢当了!U们,我愿同他们直接谈判,他们有本领欺负我好了,不要欺负小生意人。出版商听了,如释重负,赶忙把话传过去,不料回话竟是:“没人敢同李敖那家伙见面,因为见了面,后患无穷,跳到黄河也洗不清广看到了吧,绝子阁下,他们国民党人人怕我三分、寒我六分,他们只敢在背后跟我来公文政治,可是不敢当面同我“沟通”,因为怕翻在阴沟里!
  做人凶狠到这种人见人怕鬼见愁的境界,亦云高段矣!
  敌人以外,党外人士也一样。党外人士,不论老中青,通通对我敬而远之。流传的说法是:“李敖是得罪不起的,但跟他也无法不做朋友,因为做他的朋友固然怕怕,做他的敌人更是怕怕。只好敬而远之,虚与委蛇,不要被他流弹射到,就阿弥陀佛了!”唯一大家尚堪自慰的是李敖很够朋友,疏财仗义、侠骨柔情,所以一般说来,大家都很安全,只是不小心会被他棒喝一下,不过只要是他朋友,就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并不严重。
  清朝彭玉麟对联:“烈士肝肠名士胆,杀人手段救人心。”我在中学就读到,颇喜其正直与剽悍。爱因斯坦说现在世界最缺乏的是善意与力量的结合,有善意者多无力量,有力量者多无善意,我觉得我自己真是这一结合的一个样板。可惜的是,堂堂湖海之士,只合在小岛称雄,真是他妈的!
  敖之
  一九八四年六月十六日
  
  善有恶报又何妨!
  廷昱:
  延朝狱中接风你大嫂,所提范滂之言,在军法处那种接见的限制里,是说不清楚的。廷朝的用心,细查《后汉书》范滂传,可以明白。范滂传说:
  建宁二年(建宁是汉灵帝年号,二年是公元一六九年),遂大诛党人,诏下急捕滂等。督邮吴导至县,抱诏书,闻传舍,伏床而泣。滂闻之,曰:“必为我也!” 即自诣狱。县令郭揖大惊,出解印绶,引与俱亡(想一起和他做通缉犯)。曰: “天下大矣,子何为在此?”滂曰:“滂死则祸塞,何敢以罪累君,又令老母流离手!”其母就与之诀。滂向母曰:“仲博(范滂字孟博,仲博是他家老二)孝敬,足以供养。滂从龙舒君(范滂的爸爸范显,故龙舒候相也)归黄泉,存亡各得其所。惟大人割不可忍之恩,勿增感戚。”母曰:“汝今得与李、杜(李膺、杜密)齐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复求寿考,可兼得乎?”滂跪受教。再拜而辞。顾谓其子曰: “吾欲使汝为恶,则恶不可为;使汝为善,则我不为恶!”行路闻之,莫不流涕。时年三十三。
  范滂这次坐牢,不是第一次,他在汉灵帝爸爸汉桓帝统治时代,就坐过牢。《后汉书》记录如下:
  后牢脩诬钩党、滂坐系黄门北寺狱。狱吏谓曰:“凡生系皆祭皋陶。”滂曰: “皋陶贤者,古之直臣,知滂无罪,将理之于帝(这个“帝”不是皇帝,是“上帝”,司马彪《续汉书》党锢传中明写是“上帝”;袁山松《后汉书》明写是“天”);如其有罪,祭之何益!”众人由此亦止。狱史将加掠考,滂以同囚多婴病,乃请先就格(“格”是刑具、刑架),遂与同郡袁忠争受楚毒。桓帝使中常侍王甫,以次辨诘,滂等皆三木囊头(“三木”是脖子、手、脚上都上木枷;“囊头”是把头用口袋套住,看不见外面)暴于阶下。余人在前,或对或否,滂、忠于后越次而进。王甫诘曰:“君为人臣,不惟忠国,而共造部党,自相褒举,评论朝廷,虚构无端,诸所谋结,并欲何为?皆以情对,不得隐饰。”滂对曰:“臣闻仲尼之言:‘见善如不及,见恶如探汤。’欲使善善同其清、恶恶同其污,谓王政之所愿闻,不悟更以为党。”甫曰:“师更相拔举,选为唇齿,有不合者,见则排斥,其意如何?” 滂乃慷慨仰天曰:“古之循善(袁山松《后汉书》作“修善”),自求多福;今之循善(袁山松《后汉书》作“修善”),身陷大戮。身死之日,愿埋滂于首阳山侧,上不负皇天,下不愧夷、齐(伯夷、叔齐)。”甫愍然为之改容。乃得并解桎梏。
  范滂放出来以后,最令我们注意的,是他并不感谢当朝大员。《后汉书》说:
  初,滂等系狱,尚书霍讠胥理之。及得免,到京师,往候讠胥而不为谢。或有让滂者。对曰:“昔叔向婴罪,祁奚救之,未闻羊舌有谢恩之辞,祁老有自伐之色。” 竟无所言。
  《左传》记恶讨奕盈之党,杀羊舌囗(字叔向)的弟弟羊舌虎(字叔虎),并把叔向关起来。祁奚听到了,说动范宣子,放了叔向。事情办好了,祁奚不见叔向而回,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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