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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当代世界文学名著鉴赏词典-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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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安·伯吉斯也说这是一部“有十足的英国味”的作品。诚然,主人公乔治
是英国人(尽管他和书作者一样,也加入了美国籍),他具有英国人的风度,
他的世界观也是英国式的。他对美国的实用主义和物质主义多有嘲讽,对自
己也常持英国式的揶揄态度。然而,小说的英国味更多地通过语言表现出来:
“典雅纤丽,难以捉摸,引经据典,而且不是野性十足,不象梅勒”(安·伯
吉斯语),当一部没有生动情节的作品深深吸引住读者时,读者自然会去寻
找作品的特殊施力。就《一个单身汉》而言,它的魅力就在于:语言虽然朴
素,却生动而幽默,并颇多巧妙的比喻,情节虽然简单,却细致而引人入胜,
善于引起联想的议论夹在简洁的叙述当中,常令人惊讶,带来阅读的快感。
依舍伍德在美国受到印度吠檀多派的影响,成为普拉布哈瓦南陀的信徒。这
种宗教信仰在《一个单身汉》中亦有所体现,使其有别于作者的早期作品。
尤其是在作品结尾处,乔治对生活采取主动姿态,决心放弃痛苦的回忆,独
自一人去面对现实,反映了作者接受印度宗教后的超脱的人生态度。饶有兴
味的是,小说还对生与死作了一番有趣的调侃,或许也可视为宗教对作者的
又一影响。比如在小说中某处,乔治去医院看望病重中的朋友,他并不感伤,
而是哲学家般地感叹到,死者的队伍无比庞大,那才是真正的多数派,而生
者则是少数派;可是“他自豪,他高兴,他为能成为少数派的一员而欢欣愉
快。”(联想乔治在课堂上就此题目大肆发挥,这或许也是他对自己的同性
恋症——又一个少数派——的一种揶揄式的肯定。)一个能够面对死亡的人,
自然会与现实和平共处。乔治对生活的随和态度,对学生的开明与宽容,无
一不是这种世界观的反映。也许有必要指出,同性恋症在作品中被不加掩饰
地提出,是对六十年代美国社会的一个脚注。五六十年代是美国社会的变革
时期。黑人的民权运动以及女权运动、反战运动、学生运动此起彼伏,形成
了声势浩大的社会革命。与此同时,同性恋者也开始争取他们的权利。他们
在洛杉矶聚集起来,建立自己的居住地,选举自己的领导、警察,并潜助民
权运动的影响要求同性恋的合法性。《一个单身汉》也因此被称为反映这种
现象的“同性恋准文化”作品。需要说明的是,《一个单身汉》的成功与书
中涉及同性恋的内容绝无关系,尽管它的产生离不开当时的社会背景,而它
作为当代佳作的地位也不应该因此而受到怀疑。

(申慧辉)


吉恩·瑞斯茫茫藻海(1966)

作者简介吉恩·瑞斯(约1890—1979)原名爱拉·格温德琳·里斯·威
廉斯,大约于1890 年出生在地处西印度群岛的多米尼加。父亲是医生。她于
1907 年赴英国就学,曾修习表演艺术,1909—1910 年前后在巡回剧团当过合
唱演员。她的第一次恋爱以流产和被遗弃告终,此后若干年靠情人的津贴生
活,在精神上留下了终生不愈的创伤。瑞斯曾先后3 次结婚。她1919 年赴巴
黎,在二十年代里经友人介绍认识了福·马·福特,与他有一段感情瓜葛,
并在他的鼓励下开始写作。她的小说大都描写孤单脆弱的女性,有较重的自
传色彩。《左岸:狂放艺术家们的今日之巴黎》发表于1927 年,以后又有《姿
势》(1928 年初版,1969 年再版时改名为《四重奏》),《离开麦肯齐先生
之后》(1930)陆续问世。《夜路》(1934)以第一人称口吻记述了一个年
轻合唱演员的经历。《午夜,早安!》(1939)亦为第一人称叙述。主人公
萨莎·詹生已近中年,只身飘泊,在巴黎触景伤情,念及旧日的遭遇。感于
此际的伶仃,每每借酒浇愁。又与一名吃白相饭的贫寒青年邂逅相逢,有一
番过往。瑞斯用笔极其简洁,善于渲染气氛,把萨莎孤苦、恐惧的心情抒发
得淋漓尽致。此后瑞斯从文坛消失近20 年。人们多以为她已死去,其实地却
历经战争颠簸,家庭变故,挣扎在贫困线上。这期间她的第二个丈夫去世,
第三个丈夫先是被讼入狱,后来又长期患病。她本人常常衣食无着,绝望酗
酒,也曾几度精神崩溃,甚至被短期拘留。直到1957 年后两位欣赏她的文化
人把她重新“挖掘”出来,并鼎力相助,瑞斯才得以聚集起必要的力量完成
她的杰作《茫茫藻海》(1966)。后来她还有两卷短篇集《老虎更好看》(1968) 
《夫人,睡会儿吧》(1976)和未完成的自传《请微笑》(1979)相继面世。
瑞斯1979 年逝世以后,她的书信(1931—1966)也已于1984 年结集出版。

内容概要《茫茫藻海》(中译本名为《沧海茫茫》及《疯女人》)以
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多米尼加和牙买加为背景,将著名小说《简爱》中的疯
子罗切斯特太太改写成主人公。她原名安托内特·科斯威,出生于该地区的
没落的奴隶主世家。父亲在世时粗犷放纵,肆无忌惮,黑人们对他又恨又怕。
在废除奴隶制后,特别是父亲过世后,家业日渐败落。往日的奴隶有的离去,
未走的也越来越怠慢。母亲年轻漂亮,但只会顾影自怜,不善理家,全无谋
生能力,眼看着庄园里最后一匹马被毒死,家里穷得找不出一块布给孩子做
件象样的衣服。全靠黑人厨娘克里斯托芬一手张罗,她们一家才免于饥馁。
小安托内特在充满种族隔阂与种族仇恨的环境中过着孤独生活。母亲不理会
她,弟弟是痴儿。白人邻居对她们大都冷眼相待,多数黑人则对她们这种穷
白人既仇恨,又蔑视。一次在玩耍中拌嘴时,她称她的唯一的女友,黑人小
姑娘泰伊“黑鬼”,泰伊立刻反唇相讥,骂她“穷白鬼”,流露出深刻的敌
意,令安托内特惊恐不已。除了空寂无人,草木茂盛的荒园山野,只有克里
斯托芬的厨房使她感到比较安全温暖。厨娘唱的歌谣,讲的故事就是她的启
蒙教育。后来她的母亲得到一家新邻居的帮助,在舞会上结识了相当富有的
梅逊先生。她的美貌使梅逊一见倾心。不久后他们结了婚。这桩婚事虽使安
托内特的家境改善,但梅逊整顿庄园、另雇东方劳工的打算却使黑人与她家
的矛盾急速激化,酿成一场纵火烧房的暴乱。安托内特大病一场,小弟丧生,
早已忧心忡忡的母亲从此精神锗乱。待安托内特病愈后,梅逊先生把她送进
教会学校。她长大成人后,出落得象母亲一样漂亮。梅逊去世前留给她一半


遗产,苦心安排她和罗切斯特先生结婚。罗切斯特是英国一贵族家庭的次子,
奉父命娶亲以获得一笔嫁资。因此从一开始他就对这婚事心怀怨恨,态度消
极。但仍通过安托内特的监护人、老梅逊的儿子从中安排,并亲口许诺爱情
和幸福,终于取得了她的同意。两人婚后即赶往某个小岛上的一处庄园去度
蜜月,这时罗切斯特虽仍觉得在精神上与安托内特很疏远隔膜,不理解她对
黑人的亲近态度以及对这里山水土地的热爱,但一时却被妻子的美艳所眩
惑,被小岛上的绚烂的热带风光所麻醉,沉迷于初婚的情欲和两人相守的生
活。安托内特也似乎获得了某种幸福和安全感。但没过多久一个自称是安托
内特的异母混血兄弟的人给罗切斯特写了一封信,他说安托内特的父亲老科
斯威荒淫无耻,作恶多端;她母亲是个疯子,她弟弟是白痴,等等。这封信
唤醒了罗切斯待心中的怀疑和积怨。虽然他很快明白了写信人的目的是敲诈
钱财,但对妻子也情意全无,甚至不再愿叫她安托内特(该名与她母亲的相
同),而改称她“伯莎”。克里斯托芬劝安托内特离开她丈夫,她执意不肯,
恳求克里斯托芬略施法术,使罗切斯特回心转意。不料这番努力却使事态越
加恶化。罗切斯特认为安托内特下了毒,对她更生厌恨,以致公然在她隔壁
的房间里与黑人女仆调情宣淫。安托内特怒恨交加,痛苦万分,再次离家去
找克里斯托芬,回来后昏睡、酗酒,厉声地骂罗切斯特与奴隶主别无二致,
只是对黑人更小气,更斤斤计较,骂他们的“公理,全是“该死的冰冷的欺
骗”。克里斯托芬也赶来与罗切斯特交谈并“摊牌”。她指出罗切斯特是这
场婚姻中的欺骗者和获利者;而安托内特则深受其害。她起先试图使罗切斯
特多少对安托内特产生一些理解和同情,这一着失败后便要求他将妻子的财
产退还一半,让她自谋生路。说到钱财罗切斯特就顿时警醒起来,镇定应对,
最后拿出法官和警察来威胁有“巫婆”名声的克里斯托芬离开。克里斯托芬
走后他立即着手迁居到牙买加,将妻子交付医生,诊断为精神失常,然后拘
管起来。后来罗切斯特的父亲和哥哥相继去世,他继承了全部家产。于是他
携带“疯”太太以及她的钱财重返英国,定居在祖传的桑菲尔德庄园里。他
雇佣了一名贪杯然而健壮寡言的女仆,看守被囚禁在顶楼一个的小房间里的
安托内特,自己则长期羁留国外。安托内特不相信这个阴冷牢房是英国,开
始时还希望有一天能到英国,从这个不真实的“硬纸板世界”中解脱出来。
女看守有时夜晚喝醉了,她便偷到钥匙,开门到外边廊里厅里看一看。时间
就这样年复一年地过去了。直到有一天她的“哥哥”小梅逊先生来看她,唤
起了她的许多记忆和情绪,愤怒地持小刀向他扑去,又撕又咬。一夜她梦见
自己溜出小屋,烛火引燃了器物,整个大厦顿成火海,火光中她看到黑人女
友泰伊召唤自己,便喊着泰伊的名字从楼顶纵身跳下。安托内特醒来后恍然
明白了自己到这个地方来的目的和使命。

作品鉴赏这部小说的情节框架借用《简爱》中罗切斯特太太的婚姻悲
剧,主要由男女主人公的独白组成,长于以叙事写景烘托人物心情。如第一
部中有这么一段:“园子荒芜了,小路上杂草蔓生,枯萎的花朵的气味和活
着的植物的清新气味混在一起。。那高大如森林的蔽类植物下面,光线是绿
色的,兰花长得十分茂盛。。一种象蛇一样弯弯曲曲,另一种象章鱼,有光
秃秃没有叶子的细长的棕色触须,从盘缠的根部垂下。”描写的景物混然一
体,但又对比鲜明:一方面生气勃勃,草木萎萎——蕨类高如森林,连光线
都是绿的;另一方面又似乎暗藏杀机,孕育死亡。叙述有极强的主观色彩,
比喻的选择(以有威胁性的动物“蛇”、“章鱼”来比喻开花时美丽芳馥的


兰花)耐人寻味。叙述人安托内特虽未直接在语句中露面,但描写成功地渲
染出了那徜徉于园中的小姑娘的痴迷而又恐惧的心境。小说的第二部,即安
托内特的婚后生活是由男主人公罗切斯特叙述的。但全书没有点出他的名
字,因而也可以说无名的叙述人代表所有的“男主人”。他本来也是当时英
国社会体制的受害者。按他自己的话说,他的家庭和他本人为了钱把他“出
卖”了。面对父亲的权威,他只在不曾寄出的信中讲几句讥讽带刺的牢骚话。
而且,随着他从无继承权的次子变为安托内特以及她的财产的主人,便日益
地增加了“主子”性,减少了理解力和同情心。这个人物并未被脸谱化,他
的复杂的矛盾的心理得到了相当充分的表现。也正因此,他的自述更有力地
说明了从他的(宗主帝国的贵族阶级)视角、他的逻辑出发,在他的语言里,
安托内特这样的异己的女人(以及广大的黑人)怎样不可避免地彼“读”成
敛聚财富的工具,被“读”(诊断)成非人的、动物式的“疯子”。与男女
主人公的对立相平行相对应的,还有黑(人)白(人)冲突,贫富对立以及
殖民地与英帝国的歧异等。在所有种种矛盾关系中,安托内特都同情被压迫
的一方。然而瑞斯笔下的被压迫者(不论黑人还是安托内特本人)都未被理
想化,也绝不是驯顺的“良民”:他们有的狡黠,有的懒惰,但几乎个个部
对压迫者充满刻骨的仇恨。这部小说中最值得注意的也许是以克里斯托芬为
代表的“黑色语言”的浮现。小说开场就引入了黑人的语言:“他们说,灾
祸一来就成群结队,白人也是这样,不过我们不是他们那些白人的行列中的
成员。牙买加的夫人小姐们对我母亲向来不以为然,因为她漂亮得象漂亮自
个儿(beOausesheprettylikeprettyself),克里斯托芬说。”一个意味无
穷的“他们说”一笔点出了这个世界中的营垒和对立:“他们”和“我们”。
在他们的语言里,“我们”白人是与灾祸相提并论的。而“我们”这一家人
的孤立则更甚一层——我们甚至不属于他们(又一个“他们”!)那些成队
成伙的白人。这是因为叙述人安托内特的母亲来自法属马提尼克岛,因为她
们是老殖民世家,与臭名昭著的蓄奴制、与黑人、与异己文化有深刻的纠葛,
也因为她们家境破败,一贫如洗。这些当然要待叙事慢慢展开后才逐渐明晰
起来。但小说的开篇有如一个阴森的预言,包容着一部数百年血汗淋漓的殖
民史所滋生的重重矛盾。黑厨娘克里斯托芬那句没有动词,不合语法的英语
并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点缀。它以突出的位置和形态,导入了与上等白人及
其规范语言不同的另一种人物,另一种语言。小说点出,克里斯托芬实际上
会正确他讲好几种语言,但她选择了象四周那些黑人一样说“洋泾浜”英语。
她与男主人公的正面争吵是两种话语冲突的高潮,虽然小说讲的不是她的故
事,但可以说她所代表的“黑色语言”在某种意义上是这部作品的脊骨。安
托内特变成了“疯女人”后,在梦中呼应泰伊的召唤,并采取了类似当年黑
人造反的纵火行动,这是对小说中的黑人营垒和“黑色语言”的某种最后的
肯定和认同。

(黄梅)


约翰·福尔斯法国中尉的女人(1969)

作者简介约翰·福尔斯(1926—)英国小说家。1926 年3 月21 日出
生于英国埃塞克斯郡,自幼在伦敦郊外的乡间生活,培养了他对大自然的热
爱和一种远离人群的遁世心理。他在贝德福德中学的几年对他人生观的形成
产生重要影响。他在这所非常贵族化的寄宿学校中受到良好的正统教育,但
是另一方面,由于当时这类学校普遍实行高年级学生责罚低年级学生的野蛮
的管理办法,他本人曾长期担任学生秘密组织的头领,他所必须充当的社会
角色与他个人的心理气质发生痛苦而激烈的冲突。这一生活经历使他深谙等
级制度、法律控制的实质,从青年时期开始产生了对一切当权者、组织者的
强烈憎恨。二次大战期间,他服役两年,曾任皇家海军中尉,但并未真正执
行过战斗任务。1947 年至1949 年底,他就读子牛津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
其间,他主要学习法语和法国文学,深受法国存在主义作家的影响。毕业后
他在法国波瓦蒂埃大学任教一年,又去希腊的斯佩德西岛上一所男子中学任
教一段时间,然后回到英格兰。福尔斯认为,他的精神气质和文化背景主要
扎根于英、法、希三国,相比较而言,他认为受欧洲文化的影响更甚于英国
本上。五十年代初,福尔斯正式开始他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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