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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乾隆画像-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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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隆南巡图》(第十二卷局部)    
    乾隆帝于乾隆十六年、二十二年、二十七年、三十年、四十五年、四十九年六次巡幸江南,每次一般都要到江宁(南京)、苏州、杭州、扬州,后四次还要到浙江的海宁。    
    六下江南所经之地和所做之事,虽然不尽相同,但大体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即蠲赋恩赏,巡视河工,观民察吏,加恩缙绅,培植士类,阅兵祭陵。    
    乾隆帝在六下江南期间,多次下谕,蠲免江、浙、皖上千万两银子。第一次南巡时,谕免乾隆元年至十三年江苏积欠赋银228万两、安徽积欠30万余两,及浙江本年应征银30万两。二次南巡,谕免江、浙、皖三省二十一年以前积欠钱粮,又免浙江漕银20余万两。三次南巡,谕免二十二年至二十六年三省积欠钱粮,又免浙江漕银等项27万余两。四次南巡,谕免江苏、安徽钱粮143万余两及浙江13万余两。五次南巡,谕免江苏、安徽三十九年至四十四年欠银130余万两。六次南巡,谕免江苏、安徽欠银130余万两。总计六次南巡免银在1000万两以上。    
    以皇祖之心为心的乾隆帝,也像其祖父那样,极其重视河工海防,把它视为六巡江南的一个主要任务。江苏、安徽、浙江经常发生水灾,乾隆七年,黄河、淮河同时涨水,江苏、安徽的海州、徐州等府50余州县“水灾甚重”,灾民多达700~800万人。在乾隆写的御制《《乾隆南巡图》中的北京前门    
    万寿重宁寺碑记》和《南巡记》里,他着重讲到,“南巡之事,莫大于河工”,“六巡江浙,计民生之最要,莫如河工海防”,“临幸江浙,原因厪念河工海塘,亲临阅视”。这些话并非空谈,而是乾隆倾尽全力大兴河工的历史实际的真实概括。河工兴修规模之大,投入财力物力人力之巨,兴修时间之长,乾隆可以称之为古今惟一的帝王。以经费而言,每年河工固定的“岁修费”,多达380余万两,约占每年朝廷“岁出”额数1/10强。临时兴修的大工程,又动辄用银几百万两,像蔺阳青龙岗之工,“费帑至二千余万”。    
    在乾隆四十九年的御制《南巡记》里,他对几十年大兴河工的情形作了总结,主要是四大工程。第一项大工程是定清口水志,加固高堰大堤,基本上保护了淮安、扬州、泰州、盐城、通州等富庶地区免受水淹。第二项大工程是陶庄引河工程,在陶庄开挖一条引河,宽80~90余丈,长1000余丈,深一丈余,以防止黄河河水倒灌清口。引河开成以后,解决了“倒灌之患”。第三项大工程是在浙江老盐仓一带修建鱼鳞石塘,历时三年,花银数百万两,修建好鱼鳞石塘4100余丈。第四项大工程是将原有范公塘一带的土塘,添筑石塘,修了三年多。这对保护沿海百姓生命财产安全,起了重大作用。五六十年以后,陈文述对比当年海塘利民和现在海塘失修灾害加剧时,写下有感而作的《议修海塘》诗说:    
    叹息鱼鳞起石塘,当年纯庙此巡方。    
    翠华亲莅纾长策,玉简明禋赐御香。    
    列郡田庐资保障,万家衣食赖农桑。    
    如何六十年来事,容得三吴骇浪狂。


第一部分:免赋最多的天子《乾隆南巡图·拜谒大禹陵》(图)

       另外,《南巡记》里还提到将高家堰的三堡、六堡等原来用砖砌的堤一律改为石堤,徐州城外添筑石堤直至山脚。仅据《清高宗实录》的记载,六巡期间,乾隆对黄河、淮河的河工及浙江、江苏的海塘,下达了数以百计的上谕,指示治理,动用了几千万两帑银,完成了多项工程,对减少洪灾、保护百姓田园庐舍和生命安全,起了不能抹煞的重大作用。    
    南巡期间,乾隆对礼遇致仕大臣和“培养士类”做了大量工作。他重新起用或擢用办事实心颇有政绩的大臣,像原任大学士的陈世倌、史贻直和大学士管江南河道总督的高斌,都是当时的能臣,仅因小过或一时不顺上意,而被降被革被致仕,使其才干无所施展,于国于己,《乾隆南巡图》中的观戏场景    
    皆有损害,现在借南巡之机,乾隆谕命他们三位都官复原职。原礼部侍郎沈德潜乃江南文坛泰斗、大诗人,原刑部尚书钱陈群诗书皆优,二人皆为乾隆帝所赏识器重,在江南甚至在全国文人士子中影响很大,可以说是德高望重。乾隆南巡时,对二人十分优遇,既赐沈德潜御诗,又为沈主持的紫阳书院题额“白鹿遗规”,并亲写长诗相赐,还加沈德潜礼部尚书衔,给俸,谕令钱陈群依其原官刑部尚书给俸。这在缙绅中当然会产生良好影响。    
    更重要的是“培植士类”。主要措施有二:一是增加生员名额。六次南巡,大约增加江苏、浙江、安徽三省生员名额5664名。也就是说,每次南巡增录的生员,相当于每三年一次录取的名额1/4左右。二乾隆刻本《南巡盛典》    
    是考试敬献诗赋的士子。试题均由乾隆亲出。第一次考试江苏、安徽、浙江进献诗赋的士子时,江南(江苏、安徽)取了一等5名,依名次顺序是蒋雍植、钱大昕、吴烺、褚寅亮、吴志鸿。浙江取中一等3名,即谢墉、陈鸿宝、王右曾,均特赐举人,授为内阁中书。以后五次南巡,每次取中的士子,名额又多了一些。    
    通过这六次的考试,清政府发现和培养了一批饱学之士,他们之中的一部分,有的成为政界能臣,有的学界泰斗,有的诗文书画大家。先以第一次取中的八位士子来看,江南一等第二名的钱大昕,历任编修、侍讲学士、学政、少詹事,精研经史,诗文特优,著作等身,撰《南巡盛典·金山》    
    写了《唐石经考》、《二十二史考异》(100卷)、《元史艺文志》、《潜揅堂文集》(50卷)、《诗集》(20卷)等几十种著作,被公认为有清一代经史权威、学界泰斗、文坛大家、诗词巨匠。谢墉,浙江一等第一名,历任编修、内阁学士、殿试读卷官、吏部侍郎、上书房行走、国史馆副总裁、四库全书馆总阅。另外,褚寅亮、王右曾等人也是著述甚多,成就很大。    
    以后第二、三、四、五、六次取中的士子,也是人才济济。像孙士毅,历任四库全书总纂官、云南巡抚、两广总督、吏部尚书、大学士。王昶,历任鸿胪寺卿、大理寺卿、左副都御史。特别需要强调指出的是,考取的士子中,不少人参加了《四库全书》的编辑工作,有些人《南巡盛典·阅武》    
    还是重要人物,对编纂《四库全书》做出了突出贡献。仅据初步统计,名列四库全书馆任事官员的便有十六七位,他们是副总裁沈初,总阅官谢墉,总纂官陆锡熊、孙士毅,总校官陆费墀,翰林院提调官冯应榴,武英殿提调官韦谦恒,总目协勘官程晋芳,纂修官、分校官金榜、王念孙、张培、鲍之钟、沈叔埏、杨揆、赵怀玉等。    
    南巡期间,乾隆还在苏州、杭州、江宁、嘉兴等地多次阅兵,检阅军队操练,整饬营务,对所到之地的地方官员予以考核奖惩升降。另外,他还游遍江南名胜,观古赏景,悦目怡心,赋诗唱和,题字留念,广写匾额。    
    《南巡盛典·程途》六下江南,有得有失,有利有害。通过六巡,乾隆帝相当清楚地了解江南的官风民情,又大兴河工,广蠲赋税,礼遇致仕大臣,培植士子,宣扬了圣恩,对争取缙绅士民,安定江浙,保护百姓的身家性命财产,发展生产,丰富文化,创造和延续“大清全盛之势”,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另一方面,开支确实十分巨大,每次南巡,历时四五个月,随驾当差的官兵一般是3000名左右,约需用马6000匹和船四五百只,还有几千名役夫,用掉了上百万银两,还给民间带来了极大的骚扰。乾隆对此也很了解,他在四十九年的御制《南巡记》里,既讲述了“西师”、“南巡”两件大事成功的原因,又明确指出,不具备君主之“无欲”、扈驾人员之“守法”、官员之“奉公”、民人之“瞻觐亲切”这四个条件,不可言南巡。过了十几年,他对南巡的劳民伤财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军机章京吴熊光说:“朕临御六十年,并无失德,惟六次南巡,劳民伤财,作无益,害有益,将来皇帝南巡,而汝不阻止,必无以对朕。”怒诛国舅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六月初七日;两淮盐政尤拔世上奏折说:上年两淮盐政普福奏请预提戊子纲引目,仍令各商每引缴银3两,以备公用,“共缴贮运库银二十七万八千两有零”,普福任内共动支过85000余两,其余现存19万余两,请交内务府查收。    
    乍一看来,这是一般的新旧盐政交接的例行公文,只讲预提盐引上缴的银子收支情形,没有说它有什么问题。如果是粗心大意的平庸之君乾隆皇帝像


第一部分:免赋最多的天子高斌任江南河道总督时的奏折

    或者是虽然精明但对盐务不甚了解记忆力差的皇帝,就会把它当作鸡毛蒜皮的小事,不值一提,看过就扔在一边了。然而,乾隆可不是这样的君主,他立即感觉到此事非同小可,命令军机大臣查检档案。发现档案对此没有记载后,他便断定这是个大案子,马上下谕清查此事说:此项银两,盐政从未奏明,私行动用,甚是骇异。军机大臣翻阅户部档案,没有找到造报派项用数的文册,“显有蒙混不清,私行侵蚀情弊”。且自乾隆十一年提引之后,“每年提引自二十万至四十万不等”,若以每引缴银3两计算,“二十年来银数应有千万余两,自须彻底清查”。但年岁久远,头绪纷繁,尤拔世一人不能独办,著江苏巡抚彰宝秘密赶往扬州,会同盐政详悉清查,“务使水落石出”,不准隐饰瞻徇姑息了事。    
    接到皇上严旨,彰宝、尤拔世不敢怠慢,也不敢循私庇护,立即严格审查,并迅速奏报此案说:预提第二年盐引,本系奏准办理之事,没有差错,但每引有多少余利及要征收公银一事,历任盐政竟然隐匿,并未奏报,“居心实不可问”。传讯众盐商总商后得知,历年以来,“共获余利银一千九十余万两”,其中办贡品及预备(南巡)差务用银467万余两,尚欠交“余利银六百数十万两”。另外,送过高盐政(高恒)银135900余两,代普盐政办如意银320两,代吉盐政办贡物垫银3000余两。    
    江苏巡抚彰宝此折,震惊朝野,因为它涉及到四个大问题:其一,巨款去向。这可不是千儿八百的区区小数,而是一千余万两,相当于《苏州织造局图》碑    
    朝廷全年收入的四分之一,如是贪污,那可是前所未有的特大贪案。其二,上涉圣躬。盐商供称的办贡是进献皇上,差务是天子连续四次下江南巡幸扬州。乾隆帝一向宣称拒收贡物,禁绝献宝,出巡费用皆系“官为经理”,不取于民,那么,这460余万两银子又作何解释。其三,牵连广泛。从乾隆十一年到三十三年的二十年里的盐政、运使、同知、江苏巡抚、布政使、按察使、两江总督、扬州知府等等数十名地方高级官员,皆难辞其咎,不是侵吞分肥,便是收受贿赂,至少也是失察疏纵,按律究治,难逃革职降级处死籍没充军恶运。两淮总商和一些富商也不能幸免,官商二界势必惊惶不安,人心浮动。其四,皇亲难参。总商黄源德等交过银的高盐政,可不是一般无足轻重的小官,而是皇贵妃之弟、相爷之子、为帝宠信的高恒。高恒之姐系乾隆即位以前的侧福晋,深受夫君宠爱,卒后乾隆帝亲谥以“慧贤”。高慧贤皇贵妃像    
    恒之父高斌,任至大学士、军机大臣、内大臣管两江总督等职,乾隆帝赞其治河成绩显著,“功在民间”。高恒的堂兄高晋,此时正任两江总督。高恒凭仗姐、父、兄的权势和帝恩,历任要职,青云直上,飞黄腾达,管理多处关税,乾隆二十二年起任两淮盐政,直到三十年因高晋为两江总督,例当回避,才调入京师,授内务府总管大臣。正因为高恒权势显赫,所以彰宝只奏请将现任盐运使赵之壁暂行解任,而对高恒只字不提,不敢奏请将其革职拘审。    
    对于这样一桩重大案件,一开始乾隆是十分认真对待的。他读过彰宝奏折后,于当日及第二日的两天里,连下八道上谕,责令严查严办。第一道上谕是革高恒、普福、前运使卢见曾等官职衔,以前赏给总商黄源德、江启源等人的布政使、按察使衔,均予革去,交彰宝审讯。第二道上谕是查封卢见曾原籍赀财。第三道上谕斥责两淮盐商欠银冒赏,令其交足“未缴余利银六百数十余万两”及冒滥支销之银,并赔交历任盐政的亏空。第四道上谕是训斥两江总督尹继善和高晋循私隐瞒,交部严加议处。第五道上谕是令将普福住所赀财查封。第六、第七道上谕是立即拘拿高恒的办贡人顾蓼怀,押往扬州审讯。第八道上谕是传谕两淮盐商认真办事,运盐卖盐,不得影响民间食用。    
    高斌任江南河道总督时的奏折(局部)    
    从以上八道谕旨来看,乾隆帝是想彻底查清这一特大贪案,具体要求有三条:一是查审高恒、普福、赵之壁、卢见曾等历任盐政、运使贪婪之罪;二是追查两淮总商应交之银和应赔之款;三是惩治负有稽查盐政之责的尹继善、高晋等有关地方大员。这都是十分棘手的难题。高恒久任盐政和管理关税,贪婪详情难以一一查清。两淮盐商仅未缴余利银就多达600余万两,如按谕旨要求追征其冒滥支销之银和历任盐政侵吞公款无法偿还之银,这又是二三百万两,这样八九百万两的巨额银子,两淮盐商是无力承担和交清的,势必使其倾家荡产,无力再继续购买产区之盐向外运销。这不仅将影响到湖北等几个省几千万人口食盐的供应,而且两淮运司年交国库几百万两的课银亦将落空,对皇上的额外收入也有重大的影响。单单是二十年中曾任两淮运司的其他盐政、运使、监掣同知、运判等盐官和总督、巡抚等监管官员,清查起来,也是十分困难。简而言之,此案涉及人员很多,银数极大,关系到清政府的国库收入和几千万人的食盐供应,要想彻底清查,既非常困难,又没有必要,因为这样做,将直接影响国库的来源和天子今后的享受,并且大量银两也的的确确是供应皇上南巡和备办贡品而用掉的,真要追查到底,就该给万岁爷定上收受赃物挥霍民财勒索盐商的罪名了。谁敢这样办?乾隆愿丢这个丑吗?所以,最后只能是有所清查,但不能尽惩,只能从轻从宽了结。案情的发展、变化和结局,正是这样。


第一部分:免赋最多的天子巧御史智破库银亏空案

    在皇上几十道谕旨的指示安排督促下,经过巡抚审讯,刑部复审,大学士复议,历时四个月,到三十三年十月下旬,此案大致结束。其最后确认的案情“事实”结论是:前盐政高恒收的20余万两银子,多系备办差务用掉,前盐政普福所用8万余两,亦多用于公务,二人的罪状仅仅是“于提引应归官帑银两,恣意侵渔,数至累万”,高恒“受银三万二千两”,“普福私销银一万八千八百余两”;原任两淮盐运使卢见曾隐匿提引银两,“私行营运寄顿”;现任盐运使赵之壁虽无染指,但对盐政高恒、普福侵蚀公帑,对属下监掣同知杨重英勒索淮商35000余两之事,诿为不知,不予参奏;两淮盐商未交的余利银不是600余万两,而是减为396万余两,其中还有代高恒、普福、卢见曾垫为器物之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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