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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天香血染衣-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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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时能感受到南小仙存在的人,一是郑愿,二是花深深。

  自阶前目光相撞后,她们两人的眼睛从未朝对方看一眼。但花深深觉得,南小仙一直在窥视她,观察她。

  这让花深深很不自在。

  在今天这种“喜庆”的场合,谁的脸上都该挂着笑容,花深深却一直冷冰冰的,没露过笑脸。

  虽然她素有“冰雪牡丹”之名,但也未免给人以孤傲之嫌。

  花深深看得出,除了若若婆婆外,紫雪轩没人喜欢她,桑笑甚至不受她的礼,朱争虽说言语客气,但客气岂非是更深一层的冷淡?

  花深深觉得自己就像是个贸然闯入的外人,她只有紧随在郑愿身边,才会不感到孤独。

  郑愿和花深深住在郑愿住了十年的听雪小楼上,阿福夫妇则住在楼下。

  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小雨。

  初夏的小雨一如春雨般缠绵温柔。

  夜深如水,夜风吹过听雪小楼外的潇潇紫竹林,发出悦耳低沉的声音。

  室内却温暖如春日的艳阳。

  精美的红烛是极北之地长白山春谷的名匠特制的,就算是皇宫大内也未必能找得出几枝。红艳艳的一盆炭火是专为大内烧炭的“炭李”亲子烧制的梨炭,连一点轻烟都没有。

  花深深看着门上的水晶珠帘、烟罗帐上的汉玉钩、金流苏,看看墙边屏风上米襄阳的秦淮烟雨图,桌上散放着的几卷斑驳汉简,一时间恍若梦里。

  花深深出自名门世家,对珍玩古器虽从未留心过,但鉴赏之力,天然生成。她看得出,就这小小斗室里的东西,也是价值连城。

  郑愿微笑,柔声道:“我是不是穷奢极欲的人?”

  花深深斜睨着他,冷冷道:“你在这里住了十几年?”

  郑愿道:“不错。”

  花深深瞪了他半响,忽然微笑道:“天晓得你的那股市井泼皮劲是怎么学来的。”

  一个人在这样的环境里住了十年,居然仍像个泼皮无赖,也实在有点说不过去。

  郑愿走近她,在她耳边悄悄道:“你想不想知道我是怎么学的?”

  花深深抱住他,紧紧贴在地宽厚的怀抱里,曼声道:

  “不想。”

  他们相拥着坐在灯下,微笑着,凝视着对方,静静地品味着无言的温柔。

  他们都已很累,只要能安安静静的依偎在一起,就已经很满足了。

  他们对白天的事情只字不提。

  南小仙独坐在灯下,弯弯的眉毛微微皱着,好像有什么事情正困扰着她。

  她那双洁白柔软的手就搁在面前,修长的手指下意识地扭在一起,时而分开,时而缠紧。

  窗外细雨濛濛,南小仙会有什么样的心事呢?

  很久很久,南小仙才很轻很轻地叹了一口气。懒洋洋地缓缓站起来,在房里缓缓踱着步子。

  她就像是一只在地毯上散步的无人宠爱的小猫,无所事事而又心事重重,满怀信心而又相当茫然。

  不知转了多少个圈个,南小仙的眉头才渐渐舒展开了。

  她只轻轻拍了一下手,一个梳着三丫髻的女孩子飘然而入。

  南小仙轻声道:“去吩咐他们查一查,告诉我宋捉鬼和秦中来现在在哪里。明天一早给我准信儿。”

  女孩子幽灵般退了出去。

  南小仙拍了两下手,又一个女孩子走进来,盈盈跪倒。

  南小仙 道;“可以把一号派出去了。”

  女孩子道:“是。”

  一号?

  一号是什么?

  南小仙房中的灯光灭了。

  细雨中的紫雪轩,显得美丽而又神秘,一如她现在的女主人。

  南小仙现在究竟想做什么呢?

  平康坊里,这时刚热闹没一会儿。

  好像全世界的男人都集中到这里来了,好像所有风骚的女人都跑到这里做生意来了。

  一个满睑阴郁的少年独自在人流中走着。

  他就像是走在荒无人烟的大漠上似的。

  他的衣饰很寒酸,可他那张孤傲阴冷的脸和他眼中那种空虚寂寞的眼神,却使他很引人注目。

  胆子大些的几个“野鸡”曾向他飞过媚眼,丢过手帕,甚至拽过他的衣袖,但都被他阴冷锐利的目光吓缩回去了。

  既然不是来吃花酒的,他在这儿瞎晃悠什么呢?

  一个肠肥脑满的暴发户似的中年胖子不知怎么的踉跄了一下,撞到这少年的身上,他刚瞪起眼睛,那中年胖子已站直身子,连连陪笑,匆匆溜走了。

  这少年捏紧了拳头,紧盯着中年胖子的后背,直到胖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然后这少年才重新开始他的“大漠之旅”。惟一有点异常的是,他的右手一直握着,步子也比适才快一些了。

  他走了很久,走到一家深巷的客栈里,关上房门,这才靠在门板上,呼呼直喘粗气。

  但他也只喘了一会儿,马上就跳起身,冲到桌边,颤抖着手点亮油灯,将捏在右手里的一个纸团打开了。

  纸团上只有两个字:“郑愿。”

  少年的身子剧烈地抽搐了一下,眼中闪出了怨毒的寒光,牙也一下咬紧了。

  半响他才咬牙低吼道:“果然是你!”

  为了等这两个字的一个名字,他已在石头城里等了一个月,每天晚上都要到平康坊去瞎逛。

  为了这个名字,他已在过去的三年中吃够了苦,经受着非人的折磨。

  那是他自己折磨自己。

  现在,他终于知道自己的杀父仇人是谁了。

  他要杀掉郑愿,血债血还。

  这个少年是谁?

  他叫小季。

  小季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和两个伯伯、两个叔叔是干什么的。他只知道他们每次回家都会带许多许多好吃的东西给他,带许多好看的首饰给自己的母亲、两位伯母和两位婶婶。

  他们一回来,季家大院里就充满了笑声闹声,充满了酒气肉香。

  小季的家在潼关城里,原先很穷。据说,他的父亲兄弟五个小时候穷得要过几年饭,后来家境才渐渐好起来,而且越来越好。

  小季小时候问过母亲:“爹怎么会赚这么多钱?”

  母亲总是答曰:“跑生意。”至于究竟是什么生意,没有人知道。

  前年夏天,小季的父亲和两位伯伯。两个叔叔被人杀害在曹州。直到那时候,小季才知道父亲他们是干什么的。

  那年小季十九岁。

  十九岁的小季;一下子由潼关城内人人羡慕的大少爷,变成了万恶不赦的“黄河五淫魔”的后代。

  潼关守备也准备追缴季家的财产,那都是黄河五淫魔杀人抢来的。

  小季失踪了。

  他热爱他的父亲,尊敬他的父亲,他要找出那个凶手,为全家报仇。

  小季现在改名叫“小季”,他原来并不叫“小季”。

  小季现在在韦松涛手下做事,他想绿林盟人多势众,消息来源广,应该比较好打听凶手的姓名。

  他一直没有打听到。

  这天早晨,小季听见兄弟们在大声议论着那位名满天下的郑愿,小季本没在意,但当他听到一个很刺耳很熟悉的词时,血一下凉了。

  “黄河五溪魔可不是好惹的是不?可又怎样?郑愿一刀一个,全都了结了!”

  小季只觉天旋地转,一下昏倒在地上。

  到处都在议论郑愿,议论被郑愿杀死的那些恶人。

  宋捉鬼很快就听到了这些议论。宋捉鬼气得鼻子都歪了。

  “这是他娘的准干的好事?这不是要郑愿的命吗?”

  宋捉鬼知道郭风筝就是郑愿。郭风筝曾几次“犯”在铁宽手里,目的就是通过铁宽和宋捉鬼 联络。宋捉鬼被流言赶出济南,也是和郑愿商量之后做的戏,目的无非是希望孟尝公子 尽快重用“郭风筝 ”,不料孟尝公子并没有上当,而野王旗恰巧这时候冒了出来。

  一时之间,孟尝公子 倒不倒台已成了无足轻重的事,野王旗成了武林瞩目的中心。

  等到宋捉鬼听说郑愿的师父就是朱争时。就有点为郑愿担心了,但宋捉鬼 还是想不出,执掌野王旗的人是谁。

  宋捉鬼也不知道朱争还有一个女儿,更不知道,青州那个风流美丽的老板娘,已成了武林的主宰。

  但宋捉鬼 敢肯定的一点是——郑愿不可能执掌野王旗。宋捉鬼敢敢肯定的另一点是——郑愿的武功绝对不是来自野王旗。

  朱争侠名满天下,那是因为他侠义、正直、热血沸腾。认真说起来,朱争的武功并不算很高。

  凭宋捉鬼本人的看法,郑愿的武功到目前也不过才露了一半而已。朱争的武功来自昔年的天下第一剑客龙在天,而龙在天实际上又只教会了朱争一些”皮毛”。

  郑愿的武功,不是龙在天能望其项背的。郑愿之所以爱受伤,原因却根本不在武功。

  宋捉鬼曾就此责问过郑愿。郑愿的回答让宋捉鬼哭笑不得——

  “他们虽然乱杀无辜,无恶不作,但他们毕竟也是人。

  人杀人是件很残忍也很无奈的事,虽然我杀他们,是为世间做点善事,但仅就杀人来说,我也是满身罪孽。我让他们在临死前有机会伤我,甚至有机会杀我,只不过是良心有点不安而已。”

  这就是郑愿的回答。

  现在,郑愿的所作所为已然暴露,天下想找郑愿算账的人,只怕不会少于千数。暗杀将从此伴随着他,只要他稍一疏忽。那就全完了。

  你说说,宋捉鬼能不着急,能不生气么?

  宋捉鬼发誓要把那个乱嚼舌头的家伙找出来,撬下他牙齿,逼他吃下去。

  宋捉鬼开始追查消息来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宋捉鬼才得到了一个令他吃惊的“准信儿”——

  消息意是从济南孟家传出来的。

  又是孟临轩在作祟! 
 



  
第二十五章 决斗之前

 
  秦中来现在还清清楚楚地记得第一次看见红石榴的情形。

  那是三年前一个秋夜,秦中来被苦风凄雨吵得不能入睡,披衣而起,翻出本古棋谱,在灯下一把一式摆着玩。

  秦中来的棋艺在江南一带负有盛名。然而秦中来自己却一直认为“弈乃小道”,玩玩还行,不能废寝忘食地去钻研。

  秦中来被人称为“八方君子”,不是没有原因的,泰中来笃信孔孟之道,而且对朱程理学精研有年,造诣颇深。

  仅从他对围棋的态度,就可以看出他那种”君子”本色来。

  秦中来摆到第三局棋时,家人睡眼惺松地敲门说门外有一个娃郑的公子来访。

  秦中来又惊又喜。光着脚就往门口跑,浑身被雨淋得透湿。

  这位“郑公子”,就是郑愿。

  郑愿也是一身狼狈,身后还跟着个落汤鸡般的“少年”,秦中来黑暗之中,也没在意。

  那个“少年”,就是红石榴。

  红石榴浑身罗衫尽湿,发育得很好的胸脯令人“触目惊心。

  秦中来的脸刷地红了,心中也怦怦乱跳起来。他飞快地转过眼睛,不敢再看,而且那个晚上再也没朝红石榴看一眼。

  “非礼勿视”这句古训,他四岁时就已牢记在心。

  秦中来招呼家人,领郑愿和那个女孩子去更衣,自己却坐在那里发痴。

  秦中来还是第一次被女人的胴体刺激得如此强烈。以前虽也免不了偶尔“非礼”女人一眼,但那些女人不能和红石榴相比,“非礼”的程度也不能和那天晚上相提并论。

  秦中来发现,自己居然在想人非非,而且不可抑止。

  虽然古圣贤曰:“淫于心而不淫于行,是谓圣人”。但秦中来仍觉得有点羞愧,就好像自己做了贼似的。

  因为他想起了一句俗语:“朋友妻,不可欺”。他知道郑愿这小子身边向来不缺女人,虽然“非妻”,终究还是关系密切,于是秦中来觉得自己不该“淫于心”。

  当郑愿换好衣裳,进来相见时.秦中来都觉得脸红。

  郑愿告诉他说:自己将去高唐看看老家还有什么亲戚,顺便探访一下旧邻,请他帮忙安置一下红石榴。

  然后郑愿把红石榴的身世遭遇原原本本地说了一遍。

  秦中来听得热血沸腾,当即满回答应。

  事后秦中来才知道,“安置”红石榴是如何不容易。

  一看见她,他就想入非非,常常走神。而她呢,又客气又冷淡,知礼得很,一心一意念着她的“大哥哥”郑愿。

  秦中来的苦恼从那天晚上开始,一直到现在还没结束,而且还不知要到何时才能结束。

  他痴恋她,而她又痴恋着他的朋友。

  那年他十七、郑愿十八、红石榴十岁。

  去年六月,红石榴失魂落魄地回到金陵,站在秦中来面前。

  秦中来几乎已认不出她来了。她蓬头散发,衣饰不整,像个女丐,一个疯了的女丐。

  红石榴只说了一句话,就昏倒在地上。

  她说的那句话是“大哥哥不要我。”

  秦中来 接连六天守在她身边,为她请大夫,为她赶蚊子,喂她吃药,累得瘦了好几斤。红石榴却疯疯癫癫,一时哭一时笑,不住说着梦话。

  秦中来 从她缠杂不清的呓语中,整理出下列“事实”——

  红石榴去找郑愿,找到了;红石榴扮成郑愿的“舅舅(当然就是石榴红),住进了青州的一客栈里;那天下雷雨,红石榴和郑愿在同一个房间里换衣服,红石榴的抹胸是郑愿解开的;然后发生了男欢女爱这一类的事情;然后是郑愿又去勾引老板娘,却骗红石榴去睡觉;然后是郑愿和花深深在红石榴当面做那件事;然后是红石榴服毒自尽;然后不知道了。

  秦中来的心被痛苦和愤怒塞满了,他真恨不能自己从未认识过郑愿,从未和郑愿做过朋友。

  如果郑愿当时在场,秦中来 真的会和郑愿拚命。

  他真的没想到,郑愿竟是这种人。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秦中来还不会苦恼到现在这个境地。

  但后来偏偏出了一件事,这件事一发生,秦中来就快“万劫不复”了。

  七月十七晚,红石榴好像有点清醒了,昏昏欲睡的秦中来又惊又喜。

  红石榴想喝酒,于是他陪她一起喝。

  那天晚上月亮很好,漫天的萤火好美好美,四周的花木散发着淡淡的酒香。

  酒是女儿红。

  红石榴秀雅美丽的小脸上也泛着玉一般可爱的嫣红。

  她醉眼中的秋波摇得秦中来心慌意乱。

  她绝口不提郑愿,他也不提,就像他们原先早就认识,是从小玩到大的伴侣。

  他们谈得很开心,酒也喝了许多。

  最后,红石榴醉态可掬地往桌下出溜,秦中来自然要去扶她,可红石榴浑身软得像没了骨头。

  家人们都不知死到哪里去了,秦中来只得自己动手,他将红石榴刚抱起来,她已开始呕吐。

  结果可想而知。

  秦中来总不能让红石榴一身污秽地睡觉,偏偏家中仆妇一个也不见了。

  秦中来 抱着“嫂溺叔援以手”的古训,开始收拾残局,他甚至还平生第一次下厨,亲手为红石榴烧了碗酸辣汤醒酒。

  秦中来 累得满头大汗,为红石榴换衣擦洗时,更是面红耳赤,手忙脚乱,眼睛闭得紧紧的。

  幸好红石榴睡得很熟,而酸辣场烧了没用。

  秦中来好容易忙完了她,又开始忙着收拾桌上地下,收拾自己。

  最后他用炭火将酸辣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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