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思源正解金陵十二钗-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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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能力等等。
因此这个“乳名兼美字可卿”的少女,虽然不能和生活中的秦可卿简单地等同起来,但是有重要联系。她是第一个(生活中的)秦可卿在宝玉内心深处的印记,是宝玉潜意识中的青春偶像。尽管这个少女既不是黛玉,也不是宝钗,也不能说就是秦可卿,而是两个少女和一个少妇身影的叠合形象(这正符合梦境的特点)。但是三者的分量并不均等,它更多地属于秦可卿一些。为什么?因为不但生活中的秦可卿(第一个)起着“导游”的作用,并且那个少女的乳名与她一样。当十三回秦可卿的噩耗传来,宝玉从梦中听说此事,急火攻心而吐血,并且不顾贾母亲自阻拦,前往宁府,在灵前痛哭一番。甲戌本在宝玉吐血处有脂批:“宝玉早已看定可继家务事者,可卿也。今闻死了,大失所望。急火攻心,焉得不有此血!为玉一叹。”这些都可以证明秦可卿在贾宝玉内心深处的地位是多么重要。这里不仅有属于显意识梦层面的对她能力过人的欣赏,也有脂批者忽略了的潜意识层面的爱慕。
有读者问,宁荣二公苦苦哀求警幻仙姑,求她引领贾宝玉走上正途;警幻还把自己的妹妹给了宝玉,是不是说明秦可卿的身份高于贾府?
不是。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澄清,就是“苦苦哀求”和“妹妹”。
我们看第一回,神瑛侍者要下凡,不过是在警幻那里“挂了号”而已;绛珠仙子也要下凡,警幻还劝导她趁此“了结”前缘,但绛珠还是走了。第一回那道人还提到三劫之后“往太虚幻境销号”。“三劫”是佛教用语,一劫为一个轮回,好几万年,这里是指劫难。“三”这个字除了表示一加二,还往往表示多次。可见神瑛侍者和绛珠仙子都只是暂时离开太虚幻境,把户口暂时迁往人间的贾府,等多次劫难以后再迁回来销号。在太虚幻境我们看不到人间那种严格的等级制度。再看第五回,我们就能够更加明显地感到,在曹雪芹设计的这个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天堂世界太虚幻境里,人物关系是相对比较平等的。虽然警幻仙姑是领导,神瑛是侍者,但那只是分工不同而已,警幻和其他仙子都是以姐妹相称。当时众仙子一见宝玉跟了警幻来,都埋怨她说:“姐姐曾说今日今时(这会儿)必有绛珠妹子的生魂前来游玩,故我等久待。何故反引这浊物来污染这清净女儿之境?”于是警幻解释说,我本来今天是要去荣府接绛珠的,“偶(然)遇(到)宁荣二公之灵(魂),嘱吾云”,下面又有一个“如此嘱吾”,后面在把那个兼美可卿介绍给宝玉时,还说“令祖宁荣二公剖腹(肺腑之言)深嘱”。前后三次用的都是“嘱”,就是嘱咐、嘱托、叮嘱的意思,很明显和“苦苦哀求”在性质上、程度上是很不一样的,这个重要区别我们不能忽视。从叙述语气来看,宁荣二公和警幻地位是平等的。因为按照传统的说法,宁荣二公死后“已入仙界”。咱们现在对一些令人尊敬的长者逝世不是还说“驾鹤西去”、“已归道山”,甚至也说“已入仙界”么?相反三个“嘱”字,倒有些长辈嘱咐晚辈办事的味道,所以警幻的地位不会高于宁荣二公。梦中那个乳名兼美字可卿的女孩也不是警幻仙姑的亲妹妹,而是和别的仙子一样彼此以姐妹相称的一个少女,只不过她在故事里负有特殊的艺术使命罢了,所以也就不能说明秦可卿的出身比贾府还高的问题。
第三个秦可卿是曹雪芹原稿中的那位少妇。
由于畸笏叟的权威性干预,曹雪芹对与秦可卿有关的故事作了重大删节和修改,包括许多技术性处理,因此人物形象有了重要改变。但是这个秦可卿和第一个也就是定稿形象之间仍然具有不少基本的继承关系。而这种改变又影响了第二个“乳名兼美字可卿”少女的出现。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畸笏叟干预而使秦可卿形象发生了根本性改变,第二个梦境中的可卿也许就不会出现,或者就不是现在我们看到的这个样子了。
简单地说,这三个秦可卿艺术形象,第一个和第三个都是现实生活中的少妇,只不过第三个在书稿修改过程中彻底消失了,只保留在了脂批中,因而不为一般读者所知。而第二个是梦境中的虚幻形象,出场时是个少女。由于她的虚幻性,人们(很长时间内也包括我)往往忽略了她也是曹雪芹“兼美”理想的一部分,而以为“兼美”只是黛玉和宝钗。
在这三个秦可卿当中,最重要的自然是现在我们看到的出场最多的第一个,但是我们必须从第三个开始分析,因为这个如今在通行本中消失了的秦可卿身上已经包含了“秦可卿”的主要文化基因。
甲戌本第十三回回末总评中说:“‘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曹家后事二件,嫡是(哪里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指不久元春省亲和将来贾府败落),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动,佩)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靖藏本和甲戌本基本相同,最后几句为“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这段脂批虽然没有注明批者为谁,但是从“老朽”和“命”来看,他应比曹雪芹年长得多而且辈分高。由于本回中“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处,靖藏本有一条署名“畸笏叟”的批语:“可从此批,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余大发慈悲也,叹叹!壬午季春。畸笏叟。”而庚辰本回末批语说:“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大发慈悲心也,叹叹。壬午春。”所以研究脂批的学者多认为这是畸笏叟的批语。
有读者问,究竟是叫“脂批”还是“脂评”?脂砚斋与畸笏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是男是女?这里我顺便将有关脂批的几个术语做一点简单介绍。由于回前有“总批”,文句中有“夹批”,有的地方还有“眉批”;但是甲戌(1754)本叫“脂砚斋重评本”,而己卯(1759)本叫“脂砚斋四阅评本”,回末有总评,所以叫“脂批”、“脂评”都行。在抄本上写脂批的有好几位,写得最多的是脂砚斋,和畸笏叟不是同一人。多数学者不认为脂砚斋是女性。叟是老年男子,“笏”是做官上朝奏报皇帝时写要点用的笏板,“畸笏”表明从前做过官,还不小,但是后来革职了。学者多认为他是曹家最后一位江宁织造曹的可能性最大。
从上面几条批语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在如今以脂本为底本的通行本,就是根据脂本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的校注本,看到的秦可卿形象的三个最主要的文化基因都已存在:
秦可卿的死因与某种不正常的男女关系密切相关。
请注意:不正当和不正常是不一样的。现在以脂本为底本的通行本中所表现的关系可以肯定地说是不正常,而不正当则涉及两人各承担什么道德责任,还有待于分析。
死的地方是天香楼而不是她的住所。
秦可卿曾托梦给王熙凤交代曹家后事二件。
那么,我们能不能说,现在最通行的本子中的秦可卿,和曹雪芹原来写的秦可卿这两个艺术形象,完全一样或者基本一样呢?不行。
为什么不行呢?倒不是因为现在已经遗失了的靖藏本说,曹雪芹遵命几乎删去了差不多三分之一的篇幅,故事情节在数量上大大减少并且变得隐晦(也就是庚辰本说的“隐”)起来了;而是经过曹雪芹删改后的秦可卿形象出现了一个带有本质性的变化。即秦可卿由本来和男方一起负有严重道德责任的女人(所以她的死才是“淫丧”,畸笏叟这才需要“赦之”),变成了一个现在我们看到的是完全出于被迫而屈从于贾珍,最后不得不以死来保全家族名誉的悲剧女性。
前面我们说了,从读者阅读所见的顺序来说,见到的第一个秦可卿是突然生病后来悬梁自尽的那个,第二个是宝玉在梦中遇到的那个,第三个才是后来大家在脂批中得知的原稿中“淫丧天香楼”的那个。可是从作者曹雪芹创作的顺序来说,第一个是原稿中的,第二个是现在我们见到突然病倒最后自杀的那位,第三个才是表现曹雪芹兼美理想的那位。因为如果不做那些根本性的修改,也许原稿中也会有一个少女具有黛玉和宝钗各自的优点,而且名叫“兼美”,但是决不会“字可卿”。曹雪芹不可能把一个他心目中的“淫妇”加到“兼美”
理想中去。
由于曹雪芹几乎删去了秦可卿原有故事的三分之一,我们不知道现在看到的关于秦可卿出身、病情等内容原稿中是否就有,还是后来加入的。不过,既然秦可卿的出身引起了一些读者的关注,认为她有极其特殊的背景,从而引起了对作品一系列内容大不一样的理解,那么我们就从文本入手,从文本中寻找线索和证据,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在所有的阅读和分析中,文本是最重要的材料,只有把文本的每一个文句都尽可能地梳爬剔抉过了,不轻易放过任何关键性词语,我们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使用任何其他材料都不能离开作为阅读或研究对象的文本的需要,这是我们应当遵守的学术规范。
没有任何御医为秦可卿看过病
有的读者认为秦可卿一定有特殊身份,主要原因之一是给她看病的都是御医,因为第十回都称他们为“太医”。既然是太医院的好几位御医给秦可卿看病,那么秦可卿的来历一定极不寻常了。这是误会。如果把它变成一个逻辑学的三段论,就是:
大前提:御医看的病人都有非常高贵的身份
小前提:给秦可卿看病的有好几位御医
结论:秦可卿有非常高贵的身份
结论的成立要求大前提和小前提都必须真实,也就是通常说的正确无误。这个大前提肯定是真实的,正确的,因为御医不但不可能给一般老百姓看病,连相当级别的官员都不行。有资格享受御医出诊的,那一定是有很高贵身份的人。所以大前提没问题。那么小前提“给秦可卿看病的有好几位御医”真实不真实呢?不真实!所以结论就不能成立。现在我们来论证一下为什么这个小前提是不真实的。原因是混淆了两个概念,因为“太医”不等于“御医”。从逻辑学上说,这叫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里的“偷换”没有任何道德批评的成分,意思是弄混了概念。
御医院在清代叫太医院,所以御医确实被人们尊称为太医,但是被尊为“太医”的绝大多数都不是御医。真正的御医是极少极少的。正如为官者常被人称为“老爷”,而被称为“老爷”者不一定是做官的。县令被称为“县太爷”,可刘姥姥就叫荣国府把门的仆人们为“老爷”甚至“太爷”。给秦可卿看病的被称为“太医”的医生确实有好几位,但是,没有一个是太医院的御医。他们不但不是御医,而且根本就不是太医院的人。
为了弄清这个问题,让我们首先来看看《清史稿·职官志》中关于太医院的记载:
太医院里除了代表朝廷监管太医院的王大臣一人外,正五品的院使(院长)一人,正六品的左、右院判(副院长)各一人。五品院使和相当于今司局长的郎中同品,而院判只比相当于今副司局长的从五品员外郎略低一点,也算副局级了。
太医院的大夫分四个级别,有些像咱们现在的职称: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助理医师。
第一等叫“御医”,只有十三人。雍正乾隆时期为七品,和县令一个级别,相当于现在的正处级,但是“给六品冠带”。也就是说,实际上是七品官,不过可以穿戴六品顶戴和服饰。这有点像如今的某些离休的处级干部“享受某几项司局级待遇”的意思。这“御医”就相当于主任医师。
第二等称为“吏目”,只有二十六人,八品与九品各十三人。这可就是实打实的了,是几品就穿戴几品服饰。八品和县丞(副县长)同品,相当于现在的副处级。当时县里仅次于县令、县丞的官叫主簿,根据县的大小设一个或几个,相当于现在的秘书长或科(局)长,九品,那就是正科级了。这就相当于副主任医师。
第三等叫医士,共二十人,“给从九品冠带”。也就是说,医士本来是没有品级的,但是可以穿戴从九品(相当于今副科级)的顶戴服饰。这就相当于主治医师。从九品是官员中最低的级别,再低的就不是官,而是“吏”了。所以这些太医院的医士虽然只是“吏”,但是在“冠带”服饰上还享受最低一级官员的待遇。
第四等叫“医生”,有三十人,无品。相当于现在医院里的助理医师。
所以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太医院的“御医”只有第一等大夫十三人,连院长、两位副院长在内才十六人。即使从最广义的意义上说,十六加二十六,加二十,再加三十,太医院的大夫总共只有九十二人。但是其中有相当一批人是肯定不能叫做“御医”的。为什么呢?
太医院分为九科:大方脉(大体上相当于现在的成人内科)、小方脉(大体上相当于现在的小儿科)、伤寒科(大体上相当于今传染病科)、妇人科、疮伤科(相当于今外科)、针灸科、眼科、咽喉科、正骨科。“院使、院判掌考九科之法,率属供医事”,也就是说,院长、副院长这三位自然各有专长,加起来不但要通晓这九科,考核选拔大夫,还要管理整个太医院。因为他们要“掌(‘宫中’和‘外廷’)分班侍(奉)直(值班)”。“御医、吏目、医士各专一科”。关键就是这个“专”字,有专长,是这科的专家。也就是说,这五十九位大夫,分属于九科中的某一科。就像咱们现在医院里的大夫一样,分别属于各科。
很明显,太医院的“御医、吏目、医士”这三级五十九位大夫是可以独立看病的,也就是说,有处方权;第四级的“医生”看来只能当助手。“医生的“生”字,是“生员”的意思,“医生”是见习大夫。
所以太医院真正能够看病的大夫连院长副院长总共只有六十二人,都是有级别的,在冠带上有区别。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这些大夫在看病时是要穿不同品级的服饰的,让人一看顶戴和衣服上的图案,就知道是什么级别。就像咱们现在的医院里,大夫都戴着胸卡,上面写着“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什么的一样。
在《红楼梦》中至少有六条直接证据,可以证明给秦可卿看病的不仅不是御医,而且根本不是太医院的人:
1尤氏多次抱怨这些“太医”不是好大夫,水平要不得。第十回尤氏先是对金荣的母亲抱怨,来给秦可卿看病的“没个好大夫”。后来又对丈夫贾珍说:“如今且说媳妇这病,你到那里寻一个好大夫来与他瞧瞧要紧,可别耽误了。现今咱们家走的这群(听听,不是论‘个’,都论‘群’了,还好得了么)大夫,那里要得,一个个都是听着人的口气儿,人怎么说,他也添几句文话儿(不疼不痒、四平八稳、万古长青、永远正确的废话)说一遍。可倒殷勤的很(按说,殷勤本来是好事,可是由于无能,于是只好显得很殷勤,很积极),三四个人一日轮流着倒有四五遍来看脉。他们大家商量着立个方子,吃了也不见效,倒弄得一日换四五遍衣裳,坐起来见大夫,其实于病人无益。”咱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