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之恋03 丹桂传情(寄秋)-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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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几时客气过,我虽然不喜欢她,但是我会牢记自己的警察身分,保护市民是我的责任。”她实话实说不拐弯抹角。
“希望你不会忘记警察的精神是什么。”勿枉勿纵,维护人民生命及财物上安全。
心有不安的刑天冰走到小情人身边,语气轻柔地交代一些事情,一再叮咛她小心为上,不可信任任何人,除非是她那群亲朋好友。
忧心的话满山高,若不是李玉蜂在一旁冷嘲热讽以及李意雯的频频催赶,他真的不想离开她。
但是他还是走了。
“小妹妹,我们也该送你回家了,劳烦你自己把私人物品收一收,别耽误我们的时间。”
很不屑的命令态度让人心生反感,像是非常不耐烦,自认为有中国传统美德的宋怜怜看了看心高气傲的两人,温驯的收拾衣物和书籍。
她先把上衣褶得四角方方平放,然后裙子的折缝要对齐用手压平,可爱的小裤裤细细折成玫瑰花,一朵一朵放得美美的。
她有在收拾哟!只是她突然变得有些处女座的龟毛,凡事要做到尽善尽美为止。
“麻烦你快一点好吗?我们没时间等你慢慢来。”简直是老牛拖车慢得要命。
“好。”她们的任务是保护她怎会没时间呢?好矛盾的说法。
口中说好,她还是慢吞吞地把铅笔一支一支地放入背袋前袋,然后是原子笔、橡皮擦、立可白,最后是原文书籍。
当然脸盆、牙刷之类也别忘了,最后看不下去的李意雯想,干脆自己动手比较快,一手一把地全丢人大袋子里用手拎着。
可是当她看到四角型的铝箔包时,神色复杂地很想谋杀她的被保护者,保险套的存在正代表他们之间有性关系,而一打的盒装只剩下三个。
“意雯,你先带她到医院门口等我,我去开车。”离开个几分钟应该不会出事。
她以为。
“嗯!”李意雯点了点头,脸色明显黯沉。
当李玉蜂走出病房时,两人也尾随而出走向走廊的另一边,如果有所选择的话,宋怜怜宁可请鹰帮的人来接她,至少石头人石碣让她安心,不用担心遇上解决不了的事。
说句亵渎的话,她实在不相信这对母女的保护能力,她是很怕死的,所以能力不是的警察还不如一名黑帮分子,邪不胜正根本是一句屁话。
果然霉运当头的人总是不能顺利,一旁奚落不断的李意雯忽然失去声音,她好奇的回头一看。
不看不打紧她还能装作没看见,偏偏她的动作快过理智,上回挟持过她的短发女子正将枪口指向她。
“不许声张,跟我走。”
跟你走还能活命吗?
不过子弹擦过后背的痛感记忆犹新,光是擦伤就痛了她三、四天,万一整个穿过身体岂不是痛晕了,她绝对会受不了的。
所以,她还是乖乖地跟她走不敢反抗,生命是很珍贵的,多活一秒都算是捡到的。
数分钟后,等不到人的李玉蜂觉得不对劲才折返,但她来迟了一步,一地散落的物件正是宋怜怜所有,而她的女儿也不见了。
第十章
“你把东西放哪去了?”
一个巴掌挥过来,相当怕死又怕痛的宋怜怜不犹豫的蹲了下去,整个人一缩避开肯定很痛的巴掌,因为头顶的风十分大。
她真的不是故意要闪,求生本能让她自有意识的身体不听大脑指挥,没有多想的做出闪避动作。
平民老百姓被绑不算什么稀奇事,这种小新闻天天上报,随便一翻就是一版,不看都不成,因为他们都列为头条。
很无聊的作法,助长歹徒的气焰,变相地由报纸教导大家更丰害的犯罪资讯。
哪一家报社不把路线图画得清清楚楚,并分析失败及成功的原因何在,明白的告诉有心犯罪的人要循正确作法才能万无一失。
还有警力分布及装备配给呢!真不知发稿的人是何种心态。
像她后头躺着的那位据说是警界精英,警校四年连续荣获优等奖章,以全校第四名的优异成绩毕业,是警界誉之有史以来最闪亮的一颗星星。
可是菜鸟还是菜鸟,敌人近身犹不知情,一张嘴不肯休息的诋毁人,手刃一劈就倒了。
指望警察不如指望天降神迹,她已经倒霉到不能再倒霉了,真有道空雷劈来她也不意外,谁叫她拜太多庙了,每个神仙都以为有“同事”保护她,因此去帮助其他的倒霉鬼。
“起来,你居然敢躲,不怕我一枪杀了你。”可恶的台湾女孩。
就是怕才躲嘛!她一点都不勇敢。“我没有躲啦!只是脚软。”
奇怪,面临生死存亡之际,她却只想吃一碗阳春面?
“没用的家伙,你快把东西交出来。”夜鹰喜欢的女孩不过尔尔。
“我也很想给你呀!可是你要的东西到底是什么?”肩膀一缩,宋怜怜呐呐的回道。
“少给我装胡涂,你会不清楚东西是什么。”娜莉认为她在说谎。
胡涂又不能吃,她干么拿命开玩笑。“真的、真的,我没拿你的东西,骗你会死。”
骗、你会死。她真不记得何时拿了他们的东西,她没有三只手的习惯。
“你是指夜鹰没把东西交给你?”难道是他骗了她,所以不急着拿回东西。
下了最后命令的白将军言明,只要取回东西,死活不论,如果在期限内没完成使命,那么她也不必回金三角,自我了结省得他动手。
她急了,一再请求夜鹰和她合作找回东西,可他的回应是一迳的冷漠,因为他相信报纸上的报导,认为他所喜欢的女孩因她的一枪而生命垂危,故而不闻不问任由她慌乱不安。
为了继续存活,她不得不独自活动,冒充医护人员潜伏在医院等待时机,终于她成功了。
现在她所该做的便是取回白将军的东西,即使引来夜鹰的恨意也在所不惜,这个女孩早该死了,她不过再补一枪顺所有人的意而已。
“有我会不给你吗?我一不是警察,二不是救世主,哪有胆子和你们作对。”她也想把东西找出来还,省得老是被绑架。
自从作恶梦那天起,她的霉运就没断过,难道她一切的不幸是爷爷逼她继承祖业的手段,他施法让她远离幸福安康的打工生活?
“是吗?”娜莉不知哪抽出一鞭子往地上一挥,当场竹子断成两截。
吞吞口水的宋怜怜红了眼眶,开始自怜地为自己念往生净土神咒,希望一路走得平安,别遇上小鬼挡道。
“南无阿弥多婆夜·哆他伽多夜·哆地夜他·阿弥利都婆毗·阿弥利哆、悉耽婆毗·阿弥利哆·毗迦兰帝·阿弥利哆·毗迦兰多·伽弥腻·伽伽那·枳多迦利娑婆诃……”
她反复不断的念诵让血蜥真的受不了,一鞭正要挥过去,一阵笑声忽然响起。
“莉,你不觉得她很可爱吗?怕你作孽太多横尸街头无人收埋,所以好心地为你念起往生咒。”
不是,不是这样啦!我是为我自己念的,各方过路神明千万不要误会了。担心神明搞错对象的宋怜怜在心里哀鸣,怎么又来一个坏人。
如果是鬼就更可爱了,她恶毒的想着。“我以为你不来了。”
“你带走我可爱的小俘虏我怎能不来呢?”脸上笑着,夜鹰眼神却凌厉如毒蛇。
“夜鹰,你别想来抢功劳,她是我捉到的。”理应由她处理。
他冷笑地斜勾嘴角。“我说过别动她,你似乎不太会听人话。”
冰冷的泥地冻醒原本昏迷的李意雯,后颈发疼让她动弹不得,一阵男女的交谈声让她背脊一僵,她不敢张开眼睛怕引起注意。
当警察是母亲的意思,在母亲百般的求好下,她在校的成绩自然斐然,她也一直引以为傲。
可是她在女警队所担任的是文书工作,真正的实战经验根本没碰过,她无法相信应该出现在内湖的夜鹰会突然来到,误传的消息真会害死她。
现在她只能顾及自己,什么保护任务她一概不理,她也想活命。
“夜鹰是一种禽兽,你是人吗?”娜莉反唇相稽。
“你太不聪明了。”鹰专吃蜥蝎。
她悲伤的一笑。“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白将军可没给我第二条路走。”倏地,她冷毒的一瞪。“东西呢?”
夜鹰看了看一脸无措的宋怜怜,心里难免苦笑。“她大概搞丢了。”
“搞丢了?!”他在开什么玩笑。
“念在相识一场,你走吧!”走得越远越好,别被金三角的人找到。
“你说得倒轻松,我怎么知道是不是你把东西藏起来,好陷害我被迫杀。”她能走到哪去,天下之大哪里没毒贩。
“你不信我?”
娜莉举起枪指向默念往生咒的宋怜怜。“我谁都不相信,要她的命就把东西给我。”
“你敢——”双目暴突,夜鹰怒吼的掏出枪。
“为了活下去还有什么不敢,你知道我们这种人活着要付出何种代价。”她故意朝宋怜怜的脚边开了一枪。
天哪!我要死了,天堂和地狱我会往哪走呢?吓得闭上眼的宋怜怜继续念往生咒,准备等死。
同样生不如死的夜鹰神情一敛。“娜莉,别让我有杀了你的冲动。”
“东、西、拿、来——”真是逃不过这一劫,他宁可死在心爱男子的枪下。
“我说过没有……小心……”说到一半,他忽然扣下扳机。
枪声一响时,血蜥以为他硬起心肠要除掉她,所以她不甘心
让他太快意,因此几乎在同一时间开了枪,她得不到的谁也别想得到。
可是连连两声枪声之后,她居然安然无恙,身后的呻吟声引起她眼角一瞟,赫然发现夜鹰的目标是企图逃走的女警。
诧讶之下的感动让她心口一热,她想他对她是有情的。
但是她回头一看却是心惊的画面,胆裂心碎地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为什么他会奋不顾身地为那个女孩挡下一枪,为什么?
同样的疑问让宋怜怜百思不解,明明她就快死了,为何有人推开她呢?
“为什么?”她问了。
心口正中一枪的夜鹰虚弱的抬起手轻抚她脸颊。“许我下辈子吧!”
“你……爱我……”她艰涩地说出令她沉重的字眼。
“爱你。”他笑得很温柔。“你会记得我吗?”
一个男人为她而死怎忘得了,就怕醋桶阿冰会吃一辈子醋。
“我会记得一个用命爱过我的人。”
一句誓言,但她没有允诺他来生。
夜鹰深情地望着她,在合上眼前说了句,“我爱你。”
一旁的血蜥因他的死崩溃了,她不敢相信自己真的杀了所爱的男人,悲切的呜吼声由腹腔发出,泪流满面,她头一次失去控制的流露出情绪。
她后悔极了,宁可死的是自己。
但是后悔已无济于事,她看到身上沾满夜鹰鲜血的宋怜怜,她知道自己该为他做些什么。
握紧枪,她再次瞄准宋怜怜。
“他爱你太深了,你下去陪陪他吧!”爱他,就是让他得其所爱。
嗄?!又要死一次?
宋怜怜才在心中悲怜一番,枪声再度响起,不过有道不太高兴的男音随即阴阴响起。
“小丫头,言小姐叫你回去帮她洗脚。”该死,他几时当起终极保镖了?
“仇……仇老大,仇姊夫,亲爱的救命恩人,你为什么不早点到,我快吓死了。”呜!心情一放松就想哭。
哼!还敢抱怨。“你走不走?”
“走啦!走啦!我早就在动了。”不用他斥喝,她忠狗似的马上跟随可靠人士。
真的,真的,她超怕死的,所以谁也别想留下她。
风凄厉,似在嚎哭。
怨她的无情。
※※※※※
一张脸臭得比踩到狗屎还难看的刑天冰生着闷气,半天不理人的对着电视游乐器猛杀敌人,恨不得杀得他们片甲不留,血溅四方。
眼神凶狠、神色冷酷,他把持枪的金发歹徒当成黑帮老大猛烈射击,通常一颗子弹能了结的他连发数十颗,好像不赶尽杀绝不休。
他实在不想欠人人情,而且多年以来他谨守原则不曾求过人。
偏偏他的小情人,未来的老婆居然被他最痛恨的黑道人物所救,而他无法下手捉他,眼看他带着张狂的笑声消失在面前。
中华民国高级警官竟然欠流氓头一个人情,他怎么想怎么不甘心,只好独自生着闷气,想像将仇琅撕成碎片,一宣积郁之气。
“阿冰,你别把我的二手电视玩坏,我最近很穷买不起新的。”因为她不肯继承祖业,卑鄙的爷爷伙同下流的房东大人偷走了她帐户里的钱。
还好她很贼,懂得鸡蛋不要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分散风险,所以她还是个有钱人。
纤细的臂膀由后揽向前环困住他,刑天冰表情一缓的轻覆亡。“我买给你。”
“真的呀!那冰箱顺便换一台,冷气也不冷了,如果有个按摩浴缸就更完美了。”有人出钱她一定不会拒绝。
得寸进尺。“干脆搬到我那去住,你思买什么就买什么。”
只要不让他碰上楼下那位仇先生,破产都无所谓。
“不要,你那里没我的桂花居舒适。”而且没工好打,她的金主全住在这幢大厦。
“钱”途比爱情重要。
“嗯哼!借口。”每次他说不过她时就用哼音代替不满。
如果那位仇先生不是言小姐的爱人,他绝对会赞同她的家是比他的狗窝好上一百倍,一切都由电脑来处理不需要费太多心思。
可是一粒灰尘坏了观音的净土,叫他心上满是疙瘩。
宋怜怜娇笑地拿走他的操控器往他大腿一坐。“那个女警没死吧?”
她真的不是故意置她于不顾,人家仇老大不同嘛!
“没死,废了一条腿。”算是报应。
李意雯自己承认是想逃才被开了一枪,然后以不适任警务工作为由辞了职,其实她是被宋家那群老少逼得递辞呈,理由是保护不周。
残了手的血蜥像是痴了,眼神呆滞不见一丝人的生气,稿木死灰般的守着夜鹰尸体不吃不喝,当警方找到她时,她已瘦得不成人样。
因为她在国内没有任何犯罪纪录,而唯一的受害者又不肯指认她,所以她在离开警察局后便不知去向。
有人说她自杀了,有人说她剪去三千烦恼丝入了佛门,也有人说她抱着夜鹰的骨灰在山区飘游。
事实上只有宋怜怜知道她在哪里,因为此后每年的九月二十九日她就会失踪一天,而那一天刚好是夜鹰的祭日。
虽然她的爱人有点吃味,但是他并未阻止她,毕竟人家以命换回他的最爱。
“阿冰,我今天有没有告诉你,我很爱你。”她每一天都要说一次好庆幸她死里逃生。
她最近的霉运都散掉了,越来越幸福。
“我也爱你。”同样的,他的爱语也越说越顺口。
“有我爱你的爱我吗?”她很爱比较地将他推倒,跨坐他小肚腩上。
“不比你少,调皮的小妖精。”他眼含柔情地吻上她,宠溺之色表露无遗。
看似清澈无垢的眼闪过一丝狡诈。“那你一定不介意帮我送个东西到鹰帮。”
“怜怜——”他宠她宠上了天。
“好嘛!好嘛!我最爱你了,我爱爱爱……爱死你了,你怎么忍心让可怜的我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