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执-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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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直觉滋生不知何处而来的真名,但是终于失落。此时,真名反而成为泛滥至极的无谓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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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八月(7)
情人之名
八月十日
通俗爱情小说其实是一连串主题的叙述组合,其中一种次要的主题叫做〃情人之名〃。我们都曾在这些小说与流行情歌里面看过为爱情所苦的恋人,怎样不忌烦琐不嫌俗套地形容对象的名字。例如〃他的名字有如星星一般璀璨〃,〃他的名字是世界上最悦耳的声音〃,〃他的名字是最最圣洁的〃,乃至于日常生活里最常见的〃芳名〃这个最基本的说法。
情人之名对于恋人来说,是〃真名〃的变形。他固执地相信这个名字拥有无穷的力量,明明知道它多半是情人父母所取的名字,却仍然认为它恰到好处地揭示了情人的本质;又或者反过来觉得这个名字不知如何地形塑了情人的性格,提前地预示了他未来的路途。在这个意义上,每一个恋人都是迷信的,他们是命名学的信徒。
热恋之中,他反复吟诵这个名字,觉得它是灵感与生命的来源。但当恋情未及苍老便告消逝,他就发现真名的力量变化转向,成为一句诅咒。他不能忍受叫出这个名字时所发出的声音,仿佛每个音节都会直接击中自己的心脏;也不能再次看见哪怕只是近似的字形,它们会使人晕眩得近乎失明。
然后,这个名字又将引领恋人走向另一条不归之路:他开始相信遥感甚至神通。他以为一遍遍地呼叫,远方的情人会有所感触,甚至响应。就像你去了异国的城市,在旅馆单人床上哭泣,却想象泪痕将于翌日在情人的枕头上显现一样。这当然是不可能的。这时你会明白,真名的法力已遗你而去。
修辞
八月十一日
罗马大诗人奥维德著有《爱经》一册,他声称凡是想知道爱情秘密的,凡是想知道如何求得爱情的,都应该来读他这本书。最后,这本《爱经》成了他的罪证之一,证明他荼毒人心,伤风败俗,因为他居然教授男子如何成功取得有夫之妇这等有违风化的技巧。以今天的眼光来看,《爱经》可说是〃沟女实战手册〃,一部讨论求爱修辞学的诗篇,用文字去钻研文字最深不可测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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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八月(8)
那正是古典修辞学发展的鼎盛阶段,各家名师除了传授演讲申辩的策略以赢得公民和法庭的信任之外,也指导青年怎样使用经过精心计算的文字和语言去打动意中人,甚至进而在厌弃他们的时候成功脱身。
然而,〃修辞立其诚〃,完美的文字技巧真能奏效吗?在经典的法国情色小说《危险关系》里,诱惑者狄佛蒙子爵就是一个单凭情书即可赢尽无数女人心的高手。但他还是难免被人揭穿,指责他的信写得太过工整完美,反而失却了热情,造成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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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恋人陷入深深的怀疑,再精妙合理的文字在他眼中也会变得破绽重重。可是反过来想,难道一些因为太过激情而显得笨拙的表达,就不可能是诡计铺排的伪装吗?正所谓〃大巧若拙,大智若愚〃。疑惧一旦浮现,任何文字都即刻悬搁失效。
擅于文字的,终将死在文字的手上。因为对方将从文字里发现,无论对待任何事物,这个作者都是冷静量度,且能掌握进退的分寸。于是感到危机的存在,如动物般本能地逃逸。
点歌
八月十二日
扭开收音机,才知道如今仍然有人通过电台点歌,一种多么古老的行为呀。在我成长的年代,很多同学听收音机的目的就是为了看看有没有人点歌给自己。同时也急着拨打电话,希望能被接通,把自己想说的话和想让对方听到的歌传送出去,让那个夜里在桌前点灯做着功课或者正在读书的人听见。这叫做凭歌寄意。
以歌传情,是许多恋人都乐此不疲的动作。但是送一张唱片,传一首歌,与在电台点歌的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私密的,只存在于两人之间;后者却是公开的,所有听众都能分享。或者我们应该更准确地说,电台点歌好像是私人的,其实却又是公开的,在私密与公开之间模糊而隐晦。
有时这是一种炫耀。就像有些小白领花去半个月的工资,在铜锣湾人流最密集的地方,登一天的液晶体大屏幕广告示爱;又如某知名富商,在畅销的报纸上买下整版的篇幅送给女明星来证明自己。他们相信如此敞露,最能感动对方。而且这也就等于宣告:我将,或者我已独占了这个情人。爱情是盔甲上的纹饰,车头的标志,夸张地陈列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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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八月(9)
可是还有一种情形,点歌的人不取真实姓名,也不张扬对方的名字,他只是用了一组只有彼此才能明白的昵称,甚至可能埋藏更深,干脆为自己改了一个根本无人识得的别号。此时恋人是冒险的,因为这首歌极有可能无法达成任何效果,犹如一封没有收件人地址的信,寄了,可是寄不到,混杂在满天乱飞的旋律之中,转瞬即逝。更何况我们的情人或许喜欢宁静,他永远不听收音机。如此点歌已经不是情意的传达,而是自恋的体现。
模式与个人
八月十三日
最大的问题或许是,歌曲何以能够寄意?为什么一首不是他自己创作甚至不是他自己演唱的歌,却能够传达点歌人的心意呢?尤其以传统的观点而言,流行音乐还算不上艺术,至少不是那种大家想象中很个人化的艺术。流行音乐乃一种创作人、歌手、监制、唱片公司和市场营销等单位一环扣一环地形成的工艺制作。它呈现的并非独一无二的个人体验,而是不同种类的、无名的模式组合。既然如此,一个请电台点歌的听众或者传送歌曲音频档案予人的恋者,又怎能把自己的特殊感情套入模式之中呢?
这个难题基本上属于所有艺术。所谓〃感人〃,指的可能就是作品足够抽象足够普遍,使得每个人都能轻易代入;同时它还得有个人化或拟个人化的腔调,令听者代入之余还觉得它是独一无二的;不只恰到好处地传达了自己的感情,且似根本为己而设为己而造。
因此最好的流行情歌无不具有强烈的个人风格,尽管它动用了机械化的节拍、旋律与和声模式,尽管它的歌词可能离不开一系列仿佛来自〃填词常用语手册〃一类的语汇,但它说了一个独一无二的故事。例如Elvis Costello,数十年来被认为是最擅长情歌的好手之一,其长项就在于模拟各种虚构然而实在的处境,让听者各取所需,同时又赋予它们非常鲜明的人格特质。
当恋人陶醉在这样的乐曲之中,他其实是在进行一种复杂的诠
释过程,不断在乐曲与个人经验之间来回修剪,好使其完全合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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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八月(10)
身成最私己的信息。
从圣诗到情歌
八月十四日
情歌无疑是流行音乐的大宗,早在上个世纪的40年代,就有学者把当时的美国流行歌曲分成三大类:恋爱中的情歌、受到挫折的情歌以及表达性欲的情歌。可是在那个年头就做出这样的结论,到底是令人吃惊的。因为当年的流行音乐和今天颇有不同,除了情情爱爱,还有许多游子缅怀故乡的温情,士兵想念故国的母亲,城市人感慨传统生活方式的散失。情歌并非唯一一种吟唱失落情绪的歌曲。
研究流行音乐的专家Simon Frith曾把流行音乐定义为一种感伤音乐,原因就是不管个别歌曲的主题是什么,它们几乎都是失落的。亲人的离世,老家的消失,光阴的流逝,当然还有爱情的终止,皆是人所共有的经历与情怀。最重要的是我们都不介意把它唱出来。
划分流行音乐与其他艺术音乐(例如古典与爵士)的最简单判准,就是可唱不可唱,易唱不易唱。可唱易唱的音乐最容易唤起共鸣,你开车的时候,洗澡的时候都能随口哼出那些轻易进耳随便上口的调子。至于卡拉OK,那就更不用说了。Simon Frith认为这其实也是近代宗教歌曲的特性,在教堂与会所里面既然要求信众齐心诵唱,那些圣诗的难度自然不能太高。
更重要的是这些宗教歌曲的主旋律也是感伤的,歌者祈求上帝抚平自己的苦难与悲伤,或者在困苦之中盼望至福的来临。这些福音歌曲可以轻易地转化成现代流行音乐……就像Ray Charles那样把灵歌变成狂野的情歌,因而遭到物议……只要我们用爱神的方法去爱上一个男人或者女人。这种转移是成功流行曲的必要元素,例如Eric Clapton的Tears in Heaven 本来是他写给亡子的悼歌,不知怎的却成了酒廊里的情歌,动情的听众都以为那是送给心中爱人的曲子,还要假装对方不在人世。
情歌的幻觉
八月十五日
流行音乐是一种集体的情感形式。再讨厌它的高雅听众在热恋或者失意的时候,也会不自觉地沉浸其中。因为它们无处不在,你不用刻意去听,它自然会在商场、餐厅和车子里渗透飘荡,变成了你的声音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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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八月(11)
曾几何时,流行音乐真是种公众的音乐。大伙们要在酒馆和咖啡厅里聆听,分享属于集体的情怀,比如说战火之中家园的破败,远方田园里独守农庄的年迈双亲。听这些歌曲的时候,我们参与了集体身份的塑造,因为我们有一样的失落。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些和游子思乡有关的歌在内地会大行其道的原因了,毕竟中国是世界上流动工人最多的国家。
情歌之所以成为流行音乐的主流,首先是技术的作用。各色复制、储存和播放音乐的设备使得表演者和听众不用并存于同一时空,更使得听众能够分解成一个个原子式的个人。我们再也用不着和其他人挤在一起,只要去唱片行买一张唱片,甚至在计算机上直接下载,然后自己静静细听。
这种技术革命正好发生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刻:大家族的崩解,小区邻里的分裂,令人的情感转向收缩,只投射在另一个人身上。爱情成为通俗文化里最受重视、最被颂扬的情感,不是毫无原因的。
人在孤独之中,特别是夜里,听着歌手以现代录音设备所赐的低吟技巧泣诉(从前唱歌的人使用横膈膜,而非喉咙),你会以为他是你认识的人,正伴和着你的寂寞和思念。重点并不在于世界上是否只剩你俩,也不在他唱的是不是他自己的真情实感,而在于他和你参与了这个情感形式的游戏,丰富且填满了它。爱情是一种幻觉,情感形式亦然,但它们的效应却是真的。
不如我们从头来过
八月十六日
王家卫《春光乍泄》面世十周年,他们真懂抢钱,推出一个超大型纪念光盘套装,于是我也上当,重看了一遍。十年前的电影,现在再看,还是令人。
片子里最叫人记得的对白,当是张国荣饰演的何宝荣老爱对梁朝伟扮演的黎耀辉说:〃不如我们从头来过。〃不管黎耀辉如何发着高烧还要起床做饭,何宝荣还是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害他;也不管何宝荣如何在外面鬼混,回来之后依然有黎耀辉守着他甚至关住他。如此反复折磨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之后,只要放浪的何宝荣一把拥住黎耀辉,对他说句〃不如我们从头来过〃,悲剧就真的从头再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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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八月(12)
〃不如我们从头来过〃,这不知是多少夫妻、情人乃至于朋友都很想说也说过的话。然而,要把一切过去抹掉,从头再来,又谈何容易呢?所以事后回头,这句话说了往往也就等于白说。
若要真的从头再来,方法只有一种,那就是把自己彻底变成另一个人。不是变化你的生活习惯,比方说戒烟或者戒酒;也不是改变容貌声线;而是将你曾经交给对方的那一部分,把你曾经送到对方手中的那一半生命割除。这样子,你就残缺不全了。日后会不会痊愈长肉?不知道。将来是否反而更加完整健康?或许会。但至少你成了新人。
只是如此一来,你们的关系也就不再一样了,变得像是两个陌生人的全新遭遇。所以〃我们从头来过〃是可能的,只要这里的〃我们〃已经不是〃我们〃。
新我
八月十七日
人可能在一夜之间如蝴蝶飞蛾,完全变态羽化再生吗?我们可以手起刀落,痛快地斩除那曾经付出的血脉,好再和旧人从头来过吗?只要回到基本,就知道这个问题的起点本身就是不可能的。
当一对伴侣彼此许诺:〃让我们从头来过〃,而又不欲重蹈覆辙,他们只能变化自己如新人诞生,使得〃我们〃成为陌生的〃他们〃。但是,既然他们已经成为不可测的他者,又何必从头再来呢?也就是说〃让我们从头来过〃这句话取消了自己的前提。一、不可能再有已成过去的〃我们〃;二、也因此不可能再有重来的需要。所以这是一句刚刚出口就立刻成空的话。
故此,我们也就用不着探讨人能不能迅速改造自己这个课题了。只不过,往事附着于所有物质之上,历历在目。手机上的短信可删,他留下来的字纸可弃;你不再抽他抽过的烟,不再用他嘴唇接触过的酒杯;但是他睡过的床怎么办?摸过的书又何堪再翻?他抚摸过你的身体,呼唤过你的名字……这所有,又该如何割舍?天涯共此时,你们甚至还处在同一个时空向度之内,呼吸同一片空气?
所以不管还要不要从头再来,你也只能消灭旧我,创造新我。〃要永远地创造自我〃,福柯(Michael Foucault)如是说。这已不只是恋人的命运,而且是现代人的归宿;如果这算是归宿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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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八月(13)
水底之城
八月十八日
每次走大埔道出入新界与九龙,经过城门水塘的时候,我都会想起那条埋在水底的陈家老村。当年的香港,人口暴增,食水不足,政府为了修建水塘储水,把原居此地的全村人迁至他处。至于房子,就留在旧址,任雨水渐渐淹没。据说到了旱季,水位特别低的时候,游人还能见到朽败村舍的人字房顶露出水面,甚是奇诡。
在许多文化传统里面,水都与遗忘有关,也因此代表了洁净与新生。喝过一碗孟婆汤,你就告别前生的记忆了;涉过忘川,就是一片彼岸新天地。领受水的浸洗,基督徒乃获得赦免,迎取新生(宽恕与遗忘在英文上的同源关系实非偶然)。
除了洗刷过去,水还有另一重奥妙的作用,那就是掩埋。我们可以像淹没陈家老村一样,放水淹没所有不愿记起也不能记起的往事。既然长江之水可以把一座古城藏在鄱阳湖底,大西洋的巨浪可以覆盖整个亚特兰提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