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弥儿-论教育-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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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他说话的时候要声调匀称而清楚,要咬清音节,要吐字准确而不故意做作,要懂得和按照语法规定的重音和韵律发音,要有足够的音量,让人家听得清楚,但是绝不要把声音提高到超过需要的程度在公立学校受过教育的学生一般都有这个毛病;在任何事情上都不要有过分的多余。
同样,在唱歌的时候,声音也要唱得准,唱得稳,唱得柔和而响亮;他的耳朵要听得出拍子和韵调;但是,做到这一点就够了,不要有过多的要求。拟声音乐和舞台音乐是不适宜于在他那样的年纪时唱的;我甚至不希望他唱歌辞,如果他要唱的话,我就尽量拿适合于他年纪的有趣的歌辞给他唱,而且歌辞的意思也要象他的思想那样简单。
有人以为,既然我不急于教他识字,我也不急于教他认谱。我们要避免使他因过分用心而仿害脑筋,我们不要急于使他的心思专注于那些死板的符号。我承认,这看起来好象是很困难的;因为,正如不识字也能说话一样,在起初即使不识乐谱也是能唱歌的。但是,其间有这样的区别:说话是表达我们自己的思想,而唱歌则是表达别人的思想。为了能表达它,就必须认识它。
但是,第一,即使不认识乐谱,我们也可以听出来,而一支歌子我们用耳朵去学总是比用眼睛去学更学得准确的。此外,为了更好地理解音乐,仅仅会唱,是不够的,还必须能自己作曲;这两方面要同时学习,不这样,就永远不能精通音乐。起初,教你们的小音乐家练习写很通顺的、念起来很铿锵的句子,然后用很简单的调子把它们连起来,最后用正确的音符标出它们的不同的关系;只要好好地选择一下音韵和休止的时间,就可以做到这一点。最重要的是,绝不要做荒唐怪诞的歌,歌中绝不要有感伤的辞句。一个优美的歌调总是朴实易唱的,总是以主弦的音起唱的,而且还那样清楚地表达了低音,所以容易听,也容易合着它唱;因此,为了训练嗓子和耳朵,最好是合着大键琴唱。
为了更好地发音,就要在发音的时候把音吐清楚,因此我们采用了以一些音节表示的字音唱歌法。为了区别音阶,就需要定出那些音阶和它们固定的间隔的名称;因此才产生了各种音程的名称,产生了标示琴键的字母和标示音阶的音符。C和A表示两个固定不变的音,始终由一定的键发出来。ut和la的情况则不同。ut始终是大调的主音或小调的中音。La始终是小调的主音或大调的第六音。所以,字母所表示的,是我们音乐总谱中各关系之间不变的间隔,而音节所表示的则是不同音调的相似关系的相似间隔。字母表示键盘上的键,音节表示调式的音阶。法国的音乐家把这些区别搞得一团混乱;他们把音节的意思和字母的意思混为一谈;他们在琴键上使用了双重的符号,这完全是多余的,而且,正是因为对琴键使用了双重的符号,所以才没有给表示音弦的符号留下余地;结果使ut和C在他们心目中始终认为是同一个东西;实则不是那样的,也不应该是那样的,因为,如果是同一个东西的话,C有什么用处呢?同样,他们的字音唱歌法也是非常之难的,而且也没有什么用处,因为在采用他们这个方法的时候,既然象ut和mi这两个音节能同样表示大三度、小三度、增三度或减三度,所以也不能使我们的心灵获得一个清楚的概念。恰恰在这个产生了许多优秀的音乐著作的国家里,学起音乐来反而更困难,这到底是怎样一回怪事呢?
我们要采取最简单明了的办法来教我们的学生;我们只教他学两种调式,这两种调式的关系始终不变,而且始终是由同样的音节代表。不论他是唱歌还是弹奏乐器,都要教他把调子定在可以作为基音的十二个音的一个音上,同时,不论是转到D调、C调、G调或其他调子,都要按调式的不同把结尾落在ut或la上。这样做,他才能明白你的意思,才懂得为了要唱得准或弹奏得准,心中要常常想到调式的主要关系,才能演唱佳妙,进步迅速。法国人所谓的“自然唱谱法”,实在是荒谬极了;它模糊了事物的真实概念,而代之以令人迷惑的奇怪的概念。只有改变调式的“变调法”才是最自然的。以上就音乐问题所谈的话已经是够多了;只要你始终把它作为一项娱乐,你爱怎样教,就可以怎样教。
以上,我们已经清楚地了解到外界物体在它们的重量、形状、颜色、硬度、大小、距离、温度、静止和运动方面对我们的身体的关系。我们已经知道,我们对哪些物体可以接近,对哪些物体应该远离,以便采取必要的办法克服它们的阻碍,或者抵抗它们可能给我们造成的伤害;但这还是不够的,因为我们的体力在不断地消耗,所以需要继续地使它恢复元气。虽然我们有把其他物质变成我们本身的物质的能力,但对物质不能不有所选择,因为,并不是所有的食物都是适合于人吃的;由于一个人的体质和他居住的地区、他的特殊的性情以及由他的职业所决定的生活方式不同,所以,在人能吃的东西中,有些很适合于他,有些则不那样适合于他。
如果说为了选择适合于我们的食物,就必须等到取得了辨别和选择它们的经验之后,才去选择的话,那我们就可能会饿死或毒死的:最仁慈的上帝已经把可以感知的生的乐趣造成了保存生命的工具,使我们能够根据我们的口味知道哪些东西适合于我们的胃。在自然状态下,对人来说,最可靠的医生莫过于他的食欲;我毫不怀疑的是,只要他按照他原始的食欲觉得最可口的食物,就一定是最有益于健康的食物。
不仅如此。造物主不只是为他赋予我们的需要提供食物,而且还为我们自己产生的需要提供食物;正是为了经常使我们的欲望同需要相适应,所以他才使我们的口味随着我们的生活方式进行改变。我们愈脱离自然的状态,我们就愈丧失我们自然的口味,说得更确切一点,就是习惯将成为我们的第二天性,而且将那样彻底地取代第一天性,以至我们当中谁都不再保有第一天性了。
由此可见,愈是自然的口味,就愈为简单,因为这种口味是最容易改变的;但是,如果我们常常拿怪味的东西去刺激它的话,到它形成了一定类型的口味以后,就不再更改了。一个人如果尚未浸染一个地方的饮食习惯,则他对任何地方的习惯都可以毫不困难地适应的;但是,一旦他有了一个地方的饮食习惯之后,就再也不能适应另外一个地方的饮食习惯了。
这一点,我觉得,就所有的感觉来说都是对的,特别是就所谓的味觉来说,更是如此。我们的第一种食物是奶;我们只是逐渐逐渐地才习惯于强烈的味道的,而在起初,我们是挺不喜欢它们的。在原始人看来,水果、蔬菜、草以及烤熟的肉,虽没有放调味品和盐,但已经是盛馔了。一个野蛮人第一次喝酒的时候,一定要现出绉着眉头的样子,把酒吐出来;即使在我们中间,一个人只要活到二十岁都还没有尝过发过酵的饮料的话,是再也不会养成喝这种酒的习惯的;所以,如果不是在童年时候别人拿酒给我们喝过,也许我们全都会成为滴酒不尝的人的。的确,愈是简单的口味,就愈是我们人人共有的口味;而大家所不喜欢的,正是那些五味俱全的菜肴。反之,谁曾经看见过哪一个人不喜欢水和面包呢?这是自然的意图,也是我们的规律。尽量让孩子保持他原始的口味,使他吃最普通和最简单的东西,使他的嘴经常接触的是一些清淡的味道,不要养成一种爱好过于厚重的味道的习惯。
我在这里并不是探讨这种生活方式是不是更有益于健康,我不是从这个角度来研究它的。我的目的,只是论证这种方式最合乎自然,最易于适应其他的方式,因而是最可采取的。有些人说,应该使孩子们习惯于他们长大以后所吃的食物;这在我看来,是没有道理的。当他们的生活方式是那样不同的时候,为什么吃的东西要相同呢?一个大人由于工作的劳累和心思的焦虑,所以需要味美汁多的食物,给他的头脑带来新的元气;可是,刚刚才跳跳闹闹地玩了一阵的小孩子,他的身体正在成长,所以需要很丰富的食物,以产生大量的乳糜。再说,一个成年人已经有固定的社会地位、职业和家庭;而小孩子,谁说得上他将来的命运是怎样的呢?因此,在任何事情上都不要使他形成一种刻板的方式,以免在必要的时候要花很大的力气才能更改。不要使他不到处带一个法国厨子跟着走,他就会饿死,不要使他将来对别人说只有法国人才做得出好吃的东西。顺便提一下,这样的矜夸,实在是可笑的!恰恰相反,在我看来,只有法国人才是唯一不懂得饮食之道的人,因为他们需要一种特殊的艺术才能把菜做得合乎他们的胃口。
在我们的各种感觉中,味觉对我们的影响往往是最大的。所以,我们在判断那些补益我们身体的东西时,比之判断形成我们周围环境的东西关切得多。有千百种东西,在我们摸到、听到或看到的时候,都觉得无所谓的;但是,几几乎还没有哪一样东西在我们尝到的时候不引起我们的注意。此外,味觉的活动又全是肉体的和物质的,只有这种感觉才是不能凭想象解决问题的,至低限度可以说,就我们所有的感觉而论,味觉中所掺杂的想象,其程度是最轻微的;反之,模仿和想象往往使其他感觉获得的印象掺杂有精神的成分。一般地说,心地柔和而贪恋色情的人,性情急躁和真正敏感的人,虽易受其他感觉的影响,但对味觉是相当淡漠的。从这一点看,似乎味觉同其他感觉相比是次要的,而贪图口腹的倾向是可鄙的;但是,我从这一点得出的结论正好相反,我认为,抚养孩子最合适的办法,就是要通过他们的饮食对他们进行教育。贪食心比虚荣心好得多,因为前者是一个自然的欲望,是直接由感官决定的;而后者则是习俗的产物,每每为人的轻浮行为和各种恶习所左右。贪食是孩童时期的欲念,然而这个欲念是不能同其他欲念相匹敌的,一遇到其他的欲念,它就会消失。啊!请相信我说的话,不用太久,一个孩子就不会再对他吃的东西花许多心思的;当他心中装的事情太多的时候,他的嘴就不会再叫他用脑筋了。到他长大的时候,千百种强烈的感情将转移他贪吃的心,使他产生贪图虚荣的欲念,因为,唯独这种欲念能凭借别的欲念而滋生,而且最终将把所有一切其他的欲念全都吞没。我曾经多次观察过那些考究美食的人,他们一醒来就考虑当天要吃些什么东西,对他们所吃的一顿饭,其描述之详细,一如波利毕之描述一场战争。我发现,所有这些所谓的成年人,无非是一些四十岁的孩子而已,既没有气力,也长得不结实,真是“徒耗地力的人”。贪食是意志不坚决的人的一种恶习。一个贪图口福的人的心思,完全贯注在他的一张嘴里,他一切都为了吃;他愚蠢无能,只有在饭桌上才有他的一席地位,他只懂得品评菜肴;我们就把这件事情毫不惋惜地交给他办好了,对他来说,这件事情也比其他事情更为适当,对我们和他都有好处。
担心贪食的恶习在一个有出息的孩子身上札下了根,这是见识短浅的人的一种忧。在孩童时期,我们心中所想的只是吃;到了少年时期,我们就不想了,所有一切在我们看来都是好吃的,何况还有许多其他的事情要我们去做哩。然而,我并不希望大家把这样一个十分低级的动机加以不明智的利用,也不希望用美味的食物作为对良好行为的鼓励。我不明白的是,既然整个童年只能是或者说应当是玩耍和嬉闹游戏的时期,为什么不可让纯粹的身体锻炼得到适当的物质代价。当马召尔卡岛上的一个小孩看见树顶上挂着一只篮子,就用石弓把它弹下来,如果他因此而得到什么好处的话,难道说有什么不应该,难道说不能吃一顿美好的早餐去补偿他用来获得那只篮子所花费的气力?一个年轻的斯巴达人冒着挨一百皮鞭的危险,轻手轻脚地溜进厨房偷了一个活生生的小狐狸,当他把它藏在罩衫里带出厨房的时候,它用爪子抓他、咬他,使他的血都流出来了,然而这个年轻人因羞于被人家捉住,即使痛断肝肠也不变神色,甚至叫都不叫一声,象这样,最终由他享用他的掳获物,在被狐狸咬了一顿之后,由他来吃它,难道说不应该吗?绝不应当把一顿盛餐看作为一种报酬;但是,为什么有时候不能把它作为一个人为了获得这顿盛餐而花费的心力的结果呢?爱弥儿是绝不把我放在石头上的那块点心当作给跑得好的人的奖品的;他只知道,要获得那块点心,唯一的办法是比别人早先到达那块石头。
这同我刚才就菜肴要怎样简单所讲的原理并不矛盾,因为,为了使孩子们的胃口好,问题不在于怎样刺激他们的肉欲,而在于使它得到满足;只要我们没有使他们养成考究味道的习惯,那么,用世界上最普通的东西就可以满足它的。由于身体成长的需要而造成的胃口常开的现象,就是一种调味的作料,有了这种作料,就可以代替许多其他的作料。只要有水果、乳制品、比普通面包稍为精致一点的糕点,尤其是有慎重调配这些食物的艺术,即使把一群群的孩子带到天涯海角去游历一趟之后,也不致于使他们变成嗜好厚味或味觉迟钝的人。
对肉类的嗜好,并不是人的天性,关于这一点,例证之一是,孩子们对肉制的菜都是很淡然的;他们全都喜欢选蔬食类的东西吃,例如乳制品和水果等等。因此,重要的是,不要去改变他们这种原始的口味,不要使他们成为嗜肉的人,这样做既无损于他们的健康,也有助于陶冶他们的性情,因为,不管你怎么样解释,都不能否认酷嗜肉类的人一般都比其他的人残酷和凶暴,这种情形,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时候都是一样的。英国人的野蛮,是人人皆知的;而高卢人则相反,他们是人类当中最温和的人。所有的野蛮人都是很残酷的,其所以如此,并不是由于他们的性情使然,而是由于他们的食物。他们去打仗,就象去打猎一样,他们把人也当做熊看待。在英国本土,屠夫是不能当证人的,外科大夫也不能当证人。大恶棍歹徒杀了人还喝人血,因此他们的心变得十分冷酷。荷马把食肉的独眼巨人描写得十分可怕,而把食忘忧树的果子的人则描写得那样可爱,只要同他们一度来往,就立刻会忘掉自己的家乡,愿意同他们生活在一起。
“你问我,”普卢塔克说道,“毕达哥拉斯为什么不吃兽类的肉;可是我,我倒要反过来问问你,第一个人要有多大的勇气才能把打死的兽类的肉拿到嘴边,才能用牙齿咬碎那垂死的动物的骨头,才能在面前摆着死了的动物,吃那些尸体,而且把片刻之前还在叫、在吼、在走、在看的动物的肢体吞到胃里去。他的手怎能把一块铁器插进一个有感觉的生物的心脏?他的眼睛怎能忍心去看那杀戮的情形?他怎能忍心看那可怜无助的动物流血、被剥下了皮和被肢解?他怎能忍心看那颤动的肉?它们的气味怎么会不使他感到恶心?当他去清除那伤口上的污物,洗涤那凝在伤口上的污血时,他怎么会不感到厌恶和害怕呢?
剥下的皮在地上跳动,
火上烧烤的肉在哀鸣,
吃肉的人不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