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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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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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位天才努力揣摩另一位天才的心的事业,是男子汉的最最高级的厮杀和搏斗。这桩神秘又阴暗的勾当,把人类众多精英纠集在一起,为的不是什么,而只是为了猜想由几个简单的阿拉伯数字演绎的秘密。这听来似乎很好玩,像出游戏,然而人类众多精英却被这场游戏折磨得死去活来。
一
这个人姓郑,因为是个瘸子,名字似乎成了他的奢侈品,像勋章或首饰一样的东西,只有在某些正规场合才登场,平时都是猫在档案袋里闲着的,或者是被郑瘸子替代着的。
郑瘸子!
郑瘸子!
喊得是响响亮亮的,说明郑瘸子没有把瘸当回事。进一步推敲,有两个原因,一个是郑瘸子瘸得很光彩,是他扛过枪、打过仗的象征;二个是郑瘸子其实瘸得并不厉害,只是左脚比右脚欠几公分而已,年轻时他几乎可以通过给跛足增加一个厚鞋跟来基本解决跛相,只是到50岁以后,才开始拄拐杖。我见他时他就拄着拐杖,暗红暗红的枣木雕花拐杖,给我的感觉更具一个老者的威严。这是上世纪90年代初的事情。
那个夏天,1956年的夏天,郑瘸子才三十几岁,年富力强,秘密的鞋后跟正在发挥它神奇的、也是骗人的力量,把一个瘸子装备得跟常人相差无几。但是N大学的人靠着天佑几乎一开始就识破了他的诡计。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下午,郑瘸子来到N大学的时候,刚好碰到学生们都在礼堂里听志愿军英雄作英勇事迹报告,校园里静静的,天气也很好,没有夏日灼热的阳光,风轻轻吹着,把路两边的法国梧桐拂得窸窸 的响,响得校园里更显得安静。他好似被这份静和安吸引了,临时喊送他来的吉普车停下,吩咐司机三天后到学校招待所来接他,然后就下了车,一个人在校园里漫步起来。15年前,他曾在这里读过三年高中和一年大学,阔别后的重访,他既感到母校的变化,又感到昔日依旧,沉睡的记忆随着漫步从黑暗中走出来,像是用脚步走出来的。报告会散场时,他刚好行至礼堂前,成群的学生从礼堂里涌出来,像水一样铺开在路上,一转眼就把他前后左右地包裹,淹没。他尽量放慢脚步,免得人挤着他,毕竟他有三个鞋后跟,是经不起挤撞的。就这样,一拨拨学生如过江之鲫,冲上来,把他甩在后面,后面又有一拨拨涌上来,与他擦肩而过。他紧紧张张地走着,老是担心有人冲撞他,但年轻人的敏捷总是叫他有惊无险,即使眼看着要撞上他,也能在刹那间化险为夷。没有人回头或刮目地盯他,说明他靠鞋后跟校正的步态基本上做到了以假乱真。也许是鞋后跟给他的安慰吧,他突然变得有点喜欢这个队伍,男男女女的,风风火火的,叽叽喳喳的,像一股汹涌的激流,浩浩荡荡地裹携着他往前流,以致把他裹进15年前的某一天、某一刻。
行至操场上,密集的人流顿时像激流上了滩,散开了,他被挤撞的危险因之而解除。就这时,他突然觉得脖颈里像被什么啪地击打了几下,没等反应过来,人群里已经是一片“下雨了”、“下雨了”的叫声。起初只见喊叫声,人不见跑动,都在举目仰望。但是转眼间,随着一道威猛的霹雳,雨急促得像高压水枪喷射出来的,劈里啪啦地往下砸。顿时,人都如受惊的鸟兽四处逃散,有的往前跑,有的向后退,有的往办公楼里冲,有的朝自行车棚里钻,乱叫乱跑着,满操场一片沸腾。这时候的他,跑也不是,不跑也不是,跑要露出三个鞋后跟的秘密,不跑又要遭雨淋漓。他心里可能是想不跑了,枪林弹雨都经历过,还怕淋这雨水?不怕的。可他的脚明显是受了刺激,已经我行我素地跳动起来——这就是他的跑,一对跛足的跑,一跳一跳的,像某只脚板底上扎着一片或者几片玻璃碴子。
刚开始,大家都在夺命地跑,没有人注意他,后来人都跑进了四边的避雨处,而他似乎才越过操场的中心线。他本来就是想跑不跑的,又加上鞋后跟的拖累,手上还拎了行李,怎么能不落后?落后得一塌糊涂!到最后,偌大的操场上除他外已了无人影,他的形象一下子因孤立而加倍地凸现出来。当他意识到这点后,他又想快一点消失在操场上,结果加剧了一跳一跳的跛相,有点英勇,又有点滑稽,大家望着他,几乎把他当成了雨中的一景,有人甚至替他喊起了加油。
加油!
加油!
加油声把所有的目光都吸引拢来,齐齐地甩打在他身上,他有种要被千斤目光按倒在地的感觉。于是他索性停下来,会意地在空中挥挥手,算是对加油声的一种回音,然后开始一步一步地走起来,脸上还挂着灿烂的笑容,就像在走舞台一样。这时候,大家又看他步履正常,好像刚才他的跳动真是在作表演似的,但其实更加透露了他跛足的秘密,有点欲盖弥彰的意思。可以说,这场突如其来的雨十足扮演了一个揭发他跛足秘密的角色,这一方面有点难堪他,另一方面也让大家都认识了他——一个瘸子!一个有点好笑又有点洒脱的瘸子。说真的,15年前他在此驻足四年,基本上是以默默无闻告终的,但这天下午他似乎只用几分钟的时间,就成了校园里无人不晓的人物。几天后,当他把金珍神秘地带走后,人们都这样说:
是那个在雨中跳舞的瘸子把他带走的。
外一篇容金珍笔记本(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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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这一次他肯定不会写上又涂掉的,他……
……心动,如同苹果树在树林里,好像百合花在荆棘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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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生命中的一个符号正在消亡,就如虫被虫吞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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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笼子在企盼一只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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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大家都在走的路,所以十分容易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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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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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他还斗争得不够吗?一只笼子在等待一只鸟,尽管……
从笔记本现有的内容看,虽然很杂乱隐晦,但小翟在容金珍心目中依次增大乃至爱恋的感觉还是可圈可点的,尤其到后面部分,这种感觉尤为显然。我估计小翟抽掉的那些内容,大概就是些抒情的东西,而且可以肯定多半是朦胧的。因为,我曾问过小翟,笔记本中容金珍有没有直接向她道出类似“我爱你”这样的话,小翟说没有。不过,她又说,差不多也有了,有句话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在我再三追问下,小翟犹犹豫豫地告诉我,这句话并非他原话,而是他从《圣经》雅歌上引用的,用的是第四章中的最后一小节。我查阅了下《圣经》雅歌篇,可以肯定,小翟指的那句话应该就是这段话:
北风啊,兴起!南风啊,吹来!吹进我的园内,使其中的香气发出来。愿我的良人进入自己的园里,吃他佳美的果子。
作为私情的一部分,抽掉是无可指摘的,只是对我们来说,这就更加难以把握他们夫妇间的情感历程。因为有保留,有底牌,有秘密。所以,我在想,将此笔记本理解为一部反映他们两人恋爱的密码书也不是不可以的。
应该说,容金珍作为天才和破译家的一面,我是了解够了的,但他情感上的一面——男女私情——我始终触摸不到,即便是已有的、近在眼前的材料,也被生拉硬扯地抽掉了。我有种感觉,人们似乎不允许容金珍给外界有这方面(情爱方面)的印象,觉得只有这样才不损他的光辉形象。也许,对一个像容金珍这样的人来说,什么私情、亲情、友情这类东西本来就是不该有的。因为不该有,所以首先他本人会极力抽掉它,其次,即使自己难以抽掉的,别人也会设法把它抽掉。就是这样的。
据小翟亲口告诉我说,是容金珍出院后的第三天下午,快下班的时候,他来到她办公室,履行公务地把笔记本交给她。作为保密员,对所有上交的笔记本都必须翻看一下,以便检查里面有没有缺页或残页,有缺页和残页是要追究责任的。所以,容金珍把笔记本交给她后,她也是履行公务地翻看起来。适时,一旁的容金珍对她说了这样一句话:
“上面没有工作上的秘密,只有我个人的一些秘密,如果你对我感到好奇的话,不妨把它都看了。我希望你看,并希望得到你的回音。”
小翟说,她看完笔记本时天已大黑,她在黑暗中往她寝室走去,结果像着了魔似的走进了容金珍的寝室。其实,当时小翟住在三八楼,和容金珍住的专家楼完全是两个方向。两栋楼至今还在,前者是红砖砌的,三层;后者是青砖砌的,只有两层。我还在青砖屋前留过一张影,现在,我看着这张照片,心里马上听到了小翟的声音。
小翟说:“我进屋后,他一直看着我,没有说话,甚至连坐都没请我坐。我就站在那儿对他说,我看过笔记本了。他说,说吧,我听着。我说,让我做你妻子吧。他说,好吧。三天后,我们结了婚。”
就这么简单,像个传说,简直难以相信!
说真的,小翟说这段话时,没有任何表情,没有悲,没有喜,没有惊,没有奇,几乎连回忆的感觉都没有,好像只是在重复一个已经说了无数遍的梦,使我完全难以揣摩她当时和现在的心情。于是,我冒昧地问她到底爱不爱容金珍,得到的答复是:
“我像爱我的国家一样爱他。”
然后,我又问她:
“听说你们结婚后不久,对方就启用了黑密?”
“是。”
“然后他就很少回家?”
“是。”
“他甚至还后悔跟你结婚?”
“是。”
“那么你后悔吗?”
这时我注意到,小翟像被突然惊醒似的,睁大眼,瞪着我,激动地说:
“后悔?我爱的是一个国家,你能说后悔吗?不!永远不——!”
我看着她顿时涌现的泪花,一下子觉得鼻子发酸,想哭。
1991年7月始于北京魏公村
2002年8月毕于成都罗家碾
外一篇代跋
代 跋
偏执·正果·写作
——麦家其人其文①
李敬泽
A.偏执 麦家显然是个偏执狂。这方面最有力的证据是,关于一个神秘的天才数学家的故事,他慢慢地写了十多年。其间,祖国各项事业都在飞速发展,从没有酒吧到酒吧遍地,从没有小资到小资成堆,总之无数事物都从无到有,麦家也从没有太太到有了太太,从没有儿子到有了儿子,人事变迁,尘俗扰攘,但那个故事一直在,麦家让它年复一年地成长,成为短篇,成为中篇,再成为长篇《解密》②。
英特尔的前老板格罗夫有名言: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我认为此话不对,事实是,只有变色龙才能生存。我们都是堂·璜,我们有机动灵活的战略战术,我们要以最小的代价博取最大的胜利,我们丢弃、遗忘,我们是如此“年轻”,以至没有什么能把我们留在一个地方。
因此,麦家才显得偏执,这不仅指他把一个故事讲了十多年,更重要的是,他有一种坚定的世界观,他的目光贯注于一个角度上,从不游移。
B.正果 麦家生活在成都。我已经十几年没去成都了,在我的想像中,那座城市散发着梦幻的气息,那是凡俗与超凡脱俗,红尘滚滚又遍地月光。在这俗世的欢愉和虚妄中,麦家出没于成都街头,他深入地想像另一个城市,想像热情而颓废的布宜诺斯艾利斯——
于是,我们就看见了博尔赫斯,这盲瞽病弱的老人,他梦想着刀子、血、华丽的暴力,也梦想着清晰、繁复、玻璃和理性般坚脆硬朗的混乱和疯狂。博尔赫斯在遥远的中国有大批追随者,他们曾经构成近似于“乌克巴尔”的神秘群体,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中期,他们把诡诈的叙述、对形而上学的爱好以及语言的厌食症等种种奇异风俗带进了中国文学。麦家无疑是“乌克巴尔”的成员,而且是其中最坚定、最耐心、最能把普遍真理与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成员,他通过《解密》修成正果。
“正果”的意思有三:
其一是,在《解密》中,博尔赫斯式的世界观充分地转化为中国经验,它不再是外来的偏僻异教,而是对本土历史和生活的一种独特想像。
于是,有了其二,这种想像对应着中国现代思想中那个缺失的、或者晦暗不明的区域——科学的边界在哪里?知识的边界在哪里?理性的边界在哪里?如果说,此前的博尔赫斯式的玄想不过是无根之谈,那么《解密》却是有“根”的,它的根深深地扎在我们现代思想的简陋和天真之中,它从中汲取了充分的养料:混合着浮士德式的疯狂和英雄气概的汁液,邪恶而绚烂。
那么其三,麦家所长期坚持的角度,是出于天性,出于一种智力和趣味上的偏嗜,但同时,在这条逼仄的路上走下去,麦家终于从意想不到的角度,像一个偷袭者,出现在他所处的时代。
C.写作 我记不清和麦家第一次见面是在什么时间,2002年?应该是的。但是由于此前我们已经有了很长的交往,初次见面倒像是无关紧要的仪式,而且那天好像有很多人,闹闹哄哄,正忙着打躬作揖。
事实上,直到现在,我对写作之外的麦家了解非常有限,写《麦家其人其文》这样的文章,最恰当的人选应该是何大草,他们同在成都,交往密切,在那个盛产诗人和美女的城市,该二人自成一类。但是,话又说回来,一个作家在他的写作之外是什么样子其实无关紧要。这不是在谈论一个批评理论问题:是不是应该从其人认识其文;我所想的是,在中国习惯中,人与文的问题常常被摆成犄角之势,深通此道的作者和论者热中于让这两者相互支援,互张声势。这是一种谬误,而且是更为普遍的谬误的一部分:我们不能理解人类生活中的诸种价值各有其方向和边界,不能理解在诸种价值之间存在逻辑上和经验上的冲突和分歧,比如美和善不是一回事,自由和平等不是一回事,同样,谈论一个人和谈论一个作家也必须施用不同的价值尺度。我们喜欢把不是一回事的搞成一回事,结果呢?我们不能把任何一件事真正看清、真正做好。
——这是题外话,现在还是谈麦家。我所了解的仅仅是写作中的麦家,有时我们会在电话里谈很长时间,这种关于写作的交谈使我意识到,偏执狂是软弱的,很少有人像麦家那样敏感地经受着自我怀疑的磨砺,他在这方面非常接近于《解密》中的容金珍:求解一个答案的过程证明着人的强大和人的渺小。
当然,也许写作过程大致都是如此,每个真正的作家在不同程度上都是容金珍,有所不同的只是,麦家和他的导师博尔赫斯一样,把写作行为本身当成了世界本质的某种演练,或者某种暗示③……
①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