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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1751-实证纪实小说学生恋爱报告-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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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绝望,防止她走极端。往下咋办,特来向您汇报,请求指示。”系党总支书记说完又凝望着校党委书记。    

  “好,人找到了就好。”校党委书记又呷了两口水说;“你看,咱们这样处理好不好:一,你先如数借给她500元钱;二,立即通知她的家长……”    

  “她的父亲不在了,只有母亲和一个姐姐。”系党总支书记忙说。    

  “那就通知她的姐姐迅速赶到学校来,记住,先不要说出真相;三,叫咱们的女老师要像慈母一样关心她,安慰她,开导她,让她说出男方是谁?是学生?是教师?还是社会上的什么人?四,尊重她个人的选择,找一个合适的医院,帮她做好人工流产,并注意做好术后的卫生、营养等工作;五,一定要注意保密,要替这位女生保密。其他问题以后再议。”校党委书记一口气作出了五条指示,系党总支书记听着频频点头,心里十分佩服,他在想,“大”书记看似十分恼火、着急,其实早已胸有成竹,所作的指示条条在理,句句入情,很有人情味儿。此时,他像是一名听课的学生一样,把校党委书记的指示一一记在了笔记本上。


第一部分防“非典”引出了婚恋话题(2)

  “别只顾记了,你说说,这样处理行不行?”校党委书记呵呵笑了起来,但笑中含着苦涩。    

  系党总支书记忙收起笔,合上本:“我看可以,回去后,我们认真研究,努力把工作做好!”    

    

    

  “一定要过细地做好工作,有什么情况及时报告,决不能再出问题。”校党委书记的话是严厉的。    

  系党总支书记如释重负地离开了校党委书记的办公室。    

  校党委书记送到门口,说:“拜托了!”    

  系党总支书记听到“拜托”二字,忙回头,似低头鞠躬,似弯腰致歉:“放心吧,书记,我们一定努力……”显然,他有些激动,又有些难过。    

  沉重的思考    

  校党委书记回身关上门,心情蓦地沉重起来。他在自责:家长们把孩子交给了我们,可我们把孩子培养得怎么样呢?!……此时,他眼前出现了届届新生入校时的动人情景:    

  一条条大幅标语“热烈欢迎来自全国各地的莘莘学子”;    

  一张张天真、纯洁、俊美的笑脸仰望着高等学府,一个个青春、矫健、充满活力的身影背着行囊进了大学校园;    

  一个学生,三代人送行——白发苍苍的爷爷、奶奶,脸上刻满岁月皱纹的爸爸、妈妈,双眼充满了喜悦、仰慕、企盼目光的弟弟、妹妹……他们不远千里,护着“骄子”一起走进了大学校门;    

  一个个送子(女)入学的家长在校园门口、在教学楼前、在绿阴、喷泉、山石之间合影留念……    

  这一幅幅动人的画面在猛烈地撞击着这位校党委书记的心。他眼里闪动着自愧的泪花。    

  “教书、育人,是我们的责任哪!可是,我们的职责又尽得如何呢?!”他在沉重地思考着,“过去,我曾漫步在校园,走进过男女生的宿舍,与学生们同桌就餐在食堂,也曾站立在报告厅的讲坛上……我眼前一张张稚气的脸蛋儿,多么乖巧,多么虔诚,多么天真,多么纯洁,特别是他们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接受新事物快,知识面宽,也深深懂得,苦读十余载,好不容易挤进了大学校门,一定要珍惜这如金的时光,用心去学好自己所选择的专业,努力学好自身的本领,以应对社会的挑选、人生的挑战,用出色的搏击来回报人民,回报父母,回报邻里乡亲。入学后,他们一张张决心书上的表态,一场场演讲会上的铿锵誓言,一次次、一层层来自班、系、院的情况汇报,使我相信我们的孩子们个个都是好样的。偶尔在个别时候,个别学生身上出现点问题,也属正常。总体上,年复一年,教学秩序良好,校园管理有序,校风文明,校纪严格,使我充满了乐观,充满了自信。可是,今天这么一封闭管理,怎么就暴露出了这么多怪事、荒唐事,以至于发生了这样的事……”    

  校党委书记苦恼地低下了头。    

  “我们的思想教育显得被动了!”他在默默自责。    

  他想起,封校不久,他在校园里巡视时,就不时看到这样的情景:    

  一对对男女大学生勾肩搭背、牵手挽臂,相依相偎,亲昵过分;    

  傍晚时分,一对对男女学生相对拥抱在一起;有的甚至热烈亲吻……    

  只要他看到了,他就当场劝阻:“你们是哪个系的?你们这样好吗?”    

  这些学生,有的并不认识他是校党委书记,但也自知自己的举动不雅,就一低头急忙走开了。    

  当时他想,我们的学生还是听话的。这些小青年,按说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他们朝夕相处在校园里,偶尔出现这样的举动,也不必大惊小怪,点到了,知道了,也就算了,正像有人所说,“小学生走路是一队一队的,中学生走路是一堆一堆的,大学生走路是一对一对的”,这反映了不同年龄层次不同的社会生活现象,只不过是一种彼此之间的亲昵举动和友好的表现,也不一定就会出现什么大的问题。可是,今天发生的这件丑事,使他震惊了,似乎清醒了许多。    

  他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过去,他也曾听到过一种说法:“大学既是培养人才的地方,也是培养鸳鸯的地方。”对这句话,褒贬、对错,并没有什么人去争论,权当是一句笑谈,听听也就罢了。但是,关于在校大学生能不能谈恋爱、能不能结婚的讨论一直就没有停止过。    

  “准不准”与“该不该”    

  这位校党委书记过去对大学生的婚恋问题不是没有思考过,他也曾多次关注过媒体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和阐发。当时,他将这些只是作为一则则“参考消息”匆匆过目,没有去过深地思考;也只是想,“杀鸡杀屁股”,各有各的“杀”法,我校按我校的抓法,不提倡,不对立,因势利导,经常“唠叨”,以“不出乱子”为标准。可是今天……    

  这位校党委书记心里愈想愈沉重。他禁不住又回味起那一则则“参考消息”来——    

  有这样一段高论:    

  对于文化水平较高、情感体验较为丰富的大学生们来说,校园爱情是他们大学生活中的重要一幕,谈恋爱的经历是他们体验人生不可缺少的一课。他们中的许多人,在数年大学生活里苦苦寻觅,有的几经努力却终无所获;有的与爱情失之交臂;而有一部分人,则幸运地找到了自己的终身伴侣,毕业后喜结良缘,比翼双飞;另外还有一些人,几经沧海,梦断校园,变得玩世不恭,游戏人生,或沉沦,或堕落。一所大学就是一个社会舞台,有各式各样的人物登场,演绎出光怪陆离的故事。透视中国改革开放中大学生们的心路历程,可以发现,他们的情感世界是极其丰富而复杂的。


第一部分防“非典”引出了婚恋话题(3)

  20世纪80年代初,各大学的学生守则中几乎都规定在校大学生不许谈恋爱。其实,从一开始,这条规定就没有被遵守过。出双入对的男女大学生永远是校园里的动人风景线。那时针对大学生谈恋爱问题,传媒还组织了几次大讨论,议题集中在在校大学生应该不应该谈恋爱,应该树立什么样的人生观等,今天看来这种讨论着实显得朴素而幼稚。时至20世纪90年代,中学生谈恋爱都不少见,何谈大学生呢?!如今,传媒和社会关注的问题也已涉及到诸如多角恋爱、婚前性行为和伦理道德等更深层次的问题了。    

    

    

  如实地讲,这些学生一上大学,就自然而然进入了恋爱阶段。一方面,他们经过了紧张的高中阶段的学习和压力极大的高考冲刺,进入大学后就想轻松一下。此时,他们身体发育已到了青春高发期,压抑和潜藏了许久的对异性的渴望就自然地显现出来。另一方面,大学住校生活的相对自由,可以摆脱家长和老师跟班似的双重约束,这为他们与异性自由接触创造了条件。一位大学生说,一个人背井离乡到大学读书,远离家人,孤身在外,不找个朋友谈谈怎么过啊!    

  在某市大学校园里流传着这样一首校园歌曲《今天又是星期天》,歌词是这样的:    

  今天又是星期天,    

  冷冷清清是校园。    

  本市学生回家转,    

  外地学生孤单单。    

  没有约会没恋爱,    

  晚上泡包方便面。    

  书记校长来查看,    

  教我们要树立无产阶级人生观……    

  这唱的正是大学生们孤单寂寞、百无聊赖的心态。    

  客观上讲,大学校园里群居着成千上万的青年男女,正是广泛选择未来伴侣的最佳环境和时期。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涌动的“春潮”便无法阻挡地席卷而来,于是种种挑逗之举、经验之谈便不断出笼。校园里曾有顺口溜称女大学生是“一年级娇,二年级挑,三年级着急,四年级没人要”。一些男大学生自傲地认为,大学毕业后,没有男朋友的女生,都是别人挑剩下的。某些自认为才高八斗、相貌出众的男女大学生则把恋爱作为最难的课题,陷入迷惘之中,大发感慨:“找一个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可真难啊!”    

  有这样一篇报道:    

  近闻南方某大学公布了《行为道德规范管理条例》草案。草案中有这样的条文:禁止大学生在校园内牵手、搂腰、拥抱、接吻以及女生穿低胸露背装等,否则将以扣分形式对违例学生进行处罚,凡扣满30分者将被勒令退学。对于校方此举,看法不一,争论不休。归纳起来,有三点思考:    

  第一,“法无禁止”不为过,校方无权以规章限制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公民情感方面的自由权理应在其中。大学生在校园内做出牵手、搂腰、拥抱、接吻等行为,其实质仍然属于人身自由权的行使,一般而言是于法无悖的。既然现有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众目睽睽之下不可行的,我们何必要以苛刻的禁止性规定处罚之而后快呢?再者,社会公德具有原则性、抽象性,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有不同的评判,而且,公序良俗是与时俱进的。以前,说爱美是小资情调,老人爱美是老不正经,现在就不会有人说了。    

  第二,学校建章立制要有法律依据,既然“法无禁止”,学校何以禁之。    

  学校的建章立制要合法、合适,不然何以服人。如果学校没有权力对仅有道德违规行为的学生处以勒令退学而勒令其退学了,那么学校就可能构成对别人受教育权的侵犯。这方面的案例已有一些。再者,即使学校有类似处罚权,行使时也必须合理、合适,要尽量做到过错与责任相当,要考虑对人性的关怀,要兼顾到教育的严谨与宽容,还要考虑到制度的执行成本和风险。    

  第三,学校作为教书育人者,该如何“有所为,有所不为”?    

  既然“法无禁止不为过”,学校建章立制又无法律依据,而学校又确实要维护师道尊严,净化校园风气,那么有没有别的办法呢?办法还是有的。如,一方面学校要加强健康的校园文化建设,培育良好的道德感化和约束环境,强化教学管理,提高学生的学习内动力和外压力;学校要通过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教学深度和广度,把学生吸引到课堂和教学里去。另一方面,要让学生时时刻刻感受到学业的压力,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再如,可让道德的约束力借助法律之功,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学生有“法无禁止”的所谓自由权利,可是,“法无禁止”是一柄双刃剑,所谓“法无禁止”之外的自由权利是不可以滥用的,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否则,就容易构成对他人和社会利益的侵害。    

  “法无禁止”不是说法不禁止就可以为所欲为,而是对私人自由权利设定的一般性保护界限,它要求国家、社会和他人不要随意干预人们的权利的自由行使。但是,权利不得滥用,已成为各国公认的准则。    

  我国宪法第51条有明文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的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条也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一部分防“非典”引出了婚恋话题(4)

  大学校园不是谁家的后院,而是以教育为本位的特定的公共场所。那么,在你享有在校园牵手、搂腰、拥抱、接吻的权利的同时,法律也没有禁止对校园内的这些行为进行“观光”、“阅览”、“监督”。“法无禁止”是你的权利,但是,“法无禁止”也是我监督你的权利,因此,“法无禁止”不等于权利可以滥用。    

  有这样一则消息:    

  高考报考资格的放宽和新《婚姻登记条例》的实施,给高校“学生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大学生可不可以结婚”?    

  事件:全国首例大学生婚姻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一对在校本科生到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登记,拿到了大红结婚证,成为重庆市第一对结婚的大学生夫妇。    

  报道说,当天,一对20岁出头的年轻人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询问他们是否要登记结婚。两个年轻人磨蹭了一会儿,才拿出相关证件表示要结婚。工作人员一看,他们出示的居然是学校开的户口证明。虽然该男生已年满22岁,女生已满21岁,但都是在校大学生。身份被揭穿后,两位大学生很不好意思,千叮咛万嘱咐让工作人员为他们保密。    

  据悉,两人是同一所大学的学生,趁着新《婚姻登记条例》的颁布实施,两个热恋的年轻人以联系工作为名从学校里开出了户口证明,偷偷跑到民政局登记。因为两人已到法定结婚年龄,沙坪坝民政局为他们颁发了结婚证书。    

  这对大学生的婚姻,是自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全国范围内第一例大学生登记结婚。由此,也引发了各个方面的关注。    

  问题:到了婚龄就可结婚?    

  无论是《婚姻法》修正案,还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对结婚年龄——“男22岁,女20岁”,都没有做任何修改。在校大学生都界于这个年龄段,按说都符合婚姻登记的实质要件。同时,现行的婚姻登记也取消了单位证明的事项。结不结婚,甚至离不离婚,单位都无权介入。    

  但是,1989年,原国家教委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章学籍管理第30条就有这样的规定:“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该《规定》最后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院校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根据调查,全国众多的高校在制定本校的规章制度时,都原字不动地使用了原国家教委的这一规定。    

  随着高校扩招,国家政策的放开,部分大龄青年甚至已婚人士进入高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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