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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情欲之网-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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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孩提时代我们就意识到了这一点,成年之后,我们对此已深信不疑……
  莫娜呢,起初的时候根本不信任斯坦利,斯坦利刚来的时候她还很不自在,随着斯坦利每次成功的来访,她也变得越来越对他热情起来。我们谈话中所涉及的过去我们所住地方的邻居、伙伴、新奇粗野的游戏及儿时的看法对她来说是陌生而新鲜有趣的。她时而会提醒斯坦利,说她是波兰籍或是罗马尼亚籍,或是威尼斯籍,总而言之,是“喀尔巴阡山脉中心”人,而斯坦利对她的提议不屑一顾。他心里想,像莫娜这些连一句波兰语都不会讲的人只能理所当然地是这个世界的“异乡人”。
  此外,按斯坦利的脾气,莫娜有点儿油腔滑调了。出于给我面子,斯坦利没有反驳莫娜,但是他脸上不快的表情足以说明这一点。怀疑和鄙视是斯坦利最易流露的表情,斯坦利比世界上任何人都轻视一切。当他脸上鄙视的表情稍有控制和减轻时,这鄙视之情便集中到了他的鼻子上。他有一只大而纤细的鼻子,鼻孔发亮,使得他在波兰人中很卓尔不群。无论他表示怀疑、鄙视还是反感,都从这个器官最先表达出来。他的嘴表达的是苦涩,眼睛表达的则是不移的残酷。他的双眼不大,有玛瑙的颜色;双眼长得很开。当他在讥讽时,双眼在闪烁,就像冰冷、遥远的星星;当他发怒时,双眼则像箭头落在毒汁里。
  莫娜在场时,让斯坦利尤其觉得尴尬和不自在的是莫娜的口齿清楚、反应敏捷、聪明过人。这可不是他希望在女性身上看到的品质。这样看来,他选择了一个傻子、智力低下的女人做妻子可不是偶然的,这个女人为了不暴露自己的无知和尴尬,要疯疯傻傻地自言自语,或是不安地窃笑。说实话,斯坦利对待妻子就像对待一件东西。她只是一个奴隶,也许,过去斯坦利是真爱自己的妻子的,那也是用与众不同的方式,但是,他与妻子处得很自然,他知道如何对待妻子的缺点和不足。
  斯坦利是一个如此奇怪的家伙,就像是尖锐矛盾的结合物。但是他很少做一样事——提问题。如果他提问了,这些问题必是直截了当的,必须直接了当地给予回答。他这看似谨慎的做法,不是由于他的机智圆滑,而是狂妄。他想当然地认为我会告诉他要发生的所有重要事情,他更希望我自愿告诉他信息,而不是他从我身上挤出。深知他的处世哲学,我认为让他理解我们的生活方式是没有指望的,如果我告诉他我喜欢偷东西,他会不加思索地信以为真。如果我说我是一个假冒伪劣制造商,他会皱皱眉,也表示同意,但是如果告诉他我们的行动不合常规就会让他不快和困惑不解。
  一只怪鸟,这个波兰人!他所表现出的唯一温柔就是在他讲他那些怪怪的故事时。在饭桌上,如果他要了一块面包,就像是脸上挨了一巴掌。他是一个故意粗鲁丽无礼的人,看到别人局促不安使他高兴不已。
  同时,斯坦利又有点儿不自觉的羞涩。如果莫娜坐在他对面并且跷起二郎腿,他会移开目光。如果他在场的时候莫娜在化妆打扮,他就会装作没看见。莫娜的美丽让他神经过敏,也让他感到怀疑。像莫娜这样聪明漂亮的女人嫁了像我这样的一个家伙,在他看来,实在是有点儿不可思议。他当然知道我是在哪儿、怎样认识莫娜的。斯坦利不时会跟我提起这件事,一般是很随便地提及。每次莫娜谈起她在波兰或维也纳的童年,斯坦利都会专心致志地盯着我,我猜他可能是希望我能加进去一些遗忘了的细节,以使莫娜的故事更加美丽迷人。唯一让他感到不足的是,他经常会发表怪论,说他怀疑莫娜是不是真的出生在波兰。如果说莫娜是个犹太人,那他就绝不会怀疑。他私下认为,莫娜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美国人,但作为女人来说,她又是一个不平常的美国人。他对莫娜的发音无法不感到震惊,因为她发音时压根儿就没有任何地方口音。她是怎么学会讲这样一口地道纯正的英语的?他也许会问。
  我为什么那么确信不疑涉及到莫娜的任何一件事?他会说:“我了解你,你是个浪漫主义者,你更喜欢把这说得神秘一些。”他说的没错。他又说,“而我,我希望知道事情的真相,而不是遮遮掩掩的。别跟我捉迷藏了。”是的,这是斯坦利的风格,他曾对《神秘》中的主人公海尔·纳吉尔如此衷情。在厨房的火炉旁,我们曾对哈姆森谜一般的面目做过多么热烈的讨论。为了创造出这样一个主人公,斯坦利即使付出他的右臂,也会在所不惜的。他不仅沉浸于海尔·纳吉尔的神秘,还深深倾倒于他的幽默、戏谑、机智,但他最欣赏的还是男主人公的矛盾性格。在他所爱的女人身边,海尔·纳吉尔无可救药,他是一个受虐狂;他残忍却又多情,易受伤害,这些性格特点让他变得不同寻常。“我告诉你吧,亨利,哈姆森可是一个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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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会这样说。对康拉德、巴尔扎克、柯南道尔、弗朗兹、莫泊桑、洛蒂他也是这么说的。他读完《农夫们》之后,对雷蒙也是如是评价的(当然,欣赏的理由各自不同)。对于我所赞同的某件事,即使全世界的人(除他之外)都会一致同意我的观点,他也绝不会同意我的观点。一个真正的文学大师,照斯坦利的观点,必须跟上边所提到的那几位一样才行。这位大师必须是再现“旧世界”,他得温和、细腻,必须有细致入微的观察能力。他必须有巳臻完美的风格,必须精干地组织情节、塑造人物、制造环境;必须拥有世界和人文方面广博的知识。这样,照他的观点,我永远成不了一个能讲出一个好故事的作家。即使在他素来认为是一个出色的编故事者的作家舍伍德·安德森身上,他也发现了不少严重的不足。按斯坦利的观点,安德森的风格未免太过于新潮,太过于粗糙。当他读到《鸡蛋的胜利》一书时,直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他憎恶地承认了这一事实。不管怎样,他确实不由自主地笑过。
  之后,他又激动地谈到了吉诺姆,当然啦,对一个波兰人来说,这是一个奇怪的笨蛋。照斯坦利看来,最有趣的事莫过于写了《一艘小船上的三个男人》这本书。在波兰作家里,没有一个能跟他媲美。至于保罗的作品则很少有有趣的。“如果保罗称什么东西好玩,”斯坦利说,“他的意思是说他觉得这个东西很奇怪。保罗太忧郁,无法欣赏闹剧。”当他这样说的时候,一定会说出“滑稽”这个词。“滑稽”
  这个词是斯坦利最喜欢用的词,它表达不同的意思。“滑稽”意味着斯坦利喜欢大肆渲染的“杰出”、“独一无二”。如果他说一个作家很“滑稽”,他是在给这个作家很高的赞誉。果戈里,就是其中的一个。另一方面,他也会说萧伯纳也是一个“滑稽”的作家。或者说斯泰贝尔格,甚至梅特林克。
  一只可笑的鸟,斯坦利。滑稽,不是吗?
  就如我所述,这样的交谈经常在小花园里举行。如果我有钱,我会为他准备几瓶啤酒。他只喜欢喝伏特加和啤酒。时不时,我们也让一个从二层楼窗户里伸出头来的一个叙利亚人邻居加入我们的谈话。他们是很友善的民族,叙利亚女人长得惊心动魄地美丽。莫娜长有深黑色的短发,以至于这些叙利亚人刚一见面时误把她认为也是叙利亚人呢。我们很快发现,我们的房东对叙利亚人抱有深深的偏见,认为他们代表地球上的渣滓。首先,他们是黑皮肤,其次,他们说的语言没有人能听得懂。她干脆明确地告诉我们,说我们对叙利亚人的关注吓着她了。她相信我们还足够理智,不会邀请叙利亚人到我们街区。总而言之,说白了就是她经营的这家旅店还相当“体面”。
  我记下了她的提示,尽可能的。也许,我们有一天需要一种宽容,我心里想。
  我像打发一个极少有人喜欢的、有怪癖的老巫婆一样打发走了她。我甚至还提醒莫娜在我们外出时要注意锁好门,只要她朝我的手稿上看一眼,我们就完蛋了。
  我们搬到这儿几个星期后的一天,莫娜告诉我她又邂逅了托尼·莫利尔。他和密尔沃基这个百万富翁正一起东游西逛呢。表面上看,托尼很愿意帮助莫娜。他坦白说他正在他的朋友身上使劲,让他开出一张数额颇大的支票——可能是一千多块美兀!
  这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一笔钱。有了这笔钱,我们就可以有一个大的改观,也可以出去见见世面了。也许我们会去和奥玛拉在一起。奥玛拉不断地从阳光明媚的南方给我们寄明信片,说那儿生活如何如何容易。无论如何,我们就不再会在纽约城的这个小角落里呆下去了。
  是莫娜急于要改变一下生活环境。我不再努力写作让她深感不安。说实话,我都几乎让她相信,只要她再继续过双重生活,我就什么也不会去做(既然我让她深感不安,我就强调她让我过于担心她)。就如我所说,她并没有完全被说服。她知道事情更麻烦了,按她幼稚、天真的想法,改变这种处境的唯一办法是改变生活环境。
  有一天,托尼·莫利尔打来一个电话,通知莫娜一切就序了。她要到泰晤士广场见他们中的两个人。广场上会有一辆中巴在那儿等她。在一家旅馆里好好吃一顿之后,那张支票就会出现(这张支票上的金额是七百五十,而不是一千)。
  莫娜离开之后,我随手抓起一本书《智慧和命运》。我已经好些年没有读梅特林克的书了:这情形就像是重新品尝一份过去没能细细品尝过的食物。将近子夜的时候,我觉得有点疲倦和不适,于是就出去溜了一圈。在经过一家商店的时候,我注意到一个橱窗里堆满了野营和运动器材。这让我想到步行穿过南方,背着帆布包,我们可以先搭便车到弗吉尼亚海岸,然后再步行,走完全程。我看到了早就想穿上的那一双长简靴,这个到南方去的念头让我如此入迷,我突然觉得饿了,饿得像只熊。我于是朝乔氏饭店走去,这家饭店在波罗夫厅大街上。在饭店里,我要了一份洋葱嫩牛排。我边吃并浮想连翩。一两天之后,我们就要离开这个污浊的城市,在星光下安睡,跋涉小溪、爬山。我们畅快地流汗、喘气、歌唱。用一大杯咖啡,我送下一大块家庭自制苹果馅饼(是在深底盘子里做的),这时我还没从幻想中回过神来。我准备剔剔牙齿之后就向家的方向走。在付款的地方,我看到排列在那儿等待顾客挑选的香烟。我选了一包“罗密欧与朱丽叶”牌的,一口咬下过漉嘴并吐了出去。
  我回到家里大概已经是午夜两点钟。我脱下衣服之后就钻进被里,睁大两眼躺在床上,想听到莫娜回来的脚步声。黎明的时候,我睡着了。
  莫娜步履轻盈地回来的时候,已是八点三十。她一点儿都不累,莫娜没想着上床睡觉,而是忙着做早点:烟熏猪肉、鸡蛋、咖啡以及她在回家路上顺路买来的小烧饼。我却一直躺在床上直到最后一分钟。
  “你到底他妈的跑哪儿去了!”我尽量咆哮起来。我知道事情进行得很顺利——她神采飞扬的神色不可置疑地证明了这一点。
  “我们先吃早点吧。”她求我,“这故事可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得清楚的。”
  “你搞到支票了吗——这就是我想知道的。”
  她把支票朝我眼前晃了一下。
  那天下午,我们到百货商店里订购了许多东西,到第二天,这些东西会发送到我家。当然在这之前,支票也将兑换成现金。但是第二天,我们没有能把支票兑现。
  我们定购的那些衣物自然又退回了商店,我们很失望,于是把支票交给一家银行,那就是说至少得等几天后才能取到现款。
  这期间,莫娜和我们的蓝鼻子女房东吵了一架。事情好像是这样发生的:莫娜与邻居那个漂亮的叙利亚女人正在交谈时,女房东冲进花园,大声辱骂那个叙利亚女人,莫娜觉得被侮辱了,也骂了那个老娼妇,这个老女人自然也不甘示弱,极尽其辱骂人的才能,骂莫娜也是叙利亚人,是个婊子,诸如此类的话。最后,吵架差点儿发展为一场拔头发比赛。
  这件事的直接后果就是一个星期之后,我们就得滚出这屋子。我们本来就想离开这间屋子,得知这个消息并没感到不快。唯一让我思忖了一下的是如何对付这个老婊子!给她点苦头吃吃!
  是斯坦利想出了一个办法。既然我们是合情合理地迁出,那为什么不在还她房子之前,给她的房子留下一点君王的色彩呢?“好极了!”但我又问,“那怎么办呢?”他早已想出一个简单的办法。他告诉我:与通常一样,迁出前的最后一天,他要把他的两个孩子带来,让这两小家伙带上蕃茄酱瓶子、芥末、捕苍蝇纸、墨水、面粉,带上一切干坏事的家伙。“让他们干想干的任何事,那会如何呢?小家伙们破坏欲极强。”
  我自己也认为这是一个妙计。“到时我要助他们一臂之力。说到干坏事,我自己可是一个破坏欲极强的日尔曼蛮子!”
  第二天,我们正在为这一场惊奇战役做准备时,我们接到了银行来的通知,说我们要求兑现的支票无效。接着,我急急火火地给托尼·莫利尔和密尔沃基——这个百万富翁打电话。我们的百万富翁销声匿迹了,似乎是大地吞没了他。相反,我们倒成了这场骗局的牺牲品。我朝自己大笑了一通,尽管心里很焦急。
  问题是现在怎么办呢?
  我们把这个倒霉的消息告诉给了斯坦利。他冷静地考虑之后说为什么不到他的住处去暂住几日呢?他可以把床垫铺在会客室的地板上——当然是给我们睡。他们可从来不在地板上睡觉,至于食物,他向我们保证我们饿不着。
  “但你睡哪儿呢?至少你怎么睡?”我问。
  “就在弹簧上。”他说。
  “那你老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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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会介意的,我们曾在光地板上睡过。”
  然后他接着说:“不管怎么说,这只是暂时的。你会找到工作的,然后你就会找到自己的住处的。”
  “太好了。”我紧握他的手。
  “把你的东西打点一下吧,”斯坦利说,“你们随身要带什么东西?”
  “两只箱子外加一台打字机就足够了。”
  “那你们赶快行动吧,我要让我的两个小家伙开始行动了。”说着,他就把马鬃毛沙发推倒,抵在门上,这样就没有人能进来了。他们带着复仇的情绪开始行动,不出十分钟,屋子里已经是一片狼藉。凡是可以涂抹上的家什都抹上了蕃茄酱、醋、芥米、面粉、鸡蛋。椅子被贴上了捕苍蝇纸。垃圾箱被推倒在地板上,他们用脚后跟拼命地践踏。最精彩的应该是用墨水干的。他们把墨水涂在墙上。洒在地毯上、泼在镜子上。手纸呢,则被他们做成献给已经涂得乌七八糟的家具的花圈。
  斯坦利和我呢。则站在饭桌上,用蕃茄酱、面粉、芥末搅在一起制成的浆糊在天花板上大画特画呢。床单和被子被我们用剪刀和小刀剪碎。那只马鬃毛沙发被用面包刀开了几个大口子,在马桶坐处则涂上了变质的蜂蜜和柠檬果酱。所有能够翻个底朝天的东西、所有能破坏的东西、所有能肢解的东西都无一例外地被掀个底朝天,被破坏、被肢解。这一切都是在不发出声响的狂热中完成的。最后的一小点破坏工作,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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