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穷处-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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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干吗,”我说,“哦,找杀虫剂,我房里有虫子,蚂蚁什么的……”
“是吗,”朱鹃离开她倚靠的门框,朝洗手间那边走去,很快拿来一瓶“敌杀死”,“这个管用,虫子在哪儿?我帮你杀。”
朱鹃照着树茎乱喷了一通,房间里弥漫着浓重刺鼻的药味,替代了腐肉的气息。
“有个问题,朱鹃,”我犹豫着,问道,“那天,你怎么就能够一口咬定我得了阑尾炎呢?凭什么那样肯定?”“因为我也得过呀。阑尾炎的症状很明显的,找准疼痛的部位使劲按,有反弹的痛感。那天我就是这样诊断出你的病情的。如果不信,你可以去看看我的小腹,也有块疤痕。”她也得过阑尾炎?难怪呢。
朱鹃蹲在树下,“是在这里发现小虫子的吧?”
我靠近些,突然,那种腐肉气味又扑鼻而来了,我连忙用手捂住鼻子,说道,“就是这味道,昨晚我闻到的气味,像腐肉……”
“腐肉?哈,你鼻子还蛮灵嘛,”朱鹃突然拔下右手那截无名指,拿在手里,当作一根棍状物,在土里面刨了起来,边刨边问道,“想知道你身上少的东西到哪儿去了么?”
我连退几步,惊恐地问道,“我身上少什么了?什么也不少!”
“是嘛,”朱鹃回头看见我一副狼狈样,就暂时停止了挖掘,她将那节指头插在土堆里,站起身来,从我面前侧身而过,出去了。两分钟后,她重新回到了房间里,坐在唯一的一把靠背椅上,望着我,说道,“我知道你有疑惑,你大概是在想,我并不是左撇子,怎么砍伤了自己的右手吧?”
我点点头。她怎么会想到我藏在脑海里的疑惑呢?
“告诉你,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事后,我曾经尝试过右手持刀,砍切右手指头,结果发现基本上没有这样的可能性。”朱鹃说到这里,用残缺的右手从口袋里摸出一支香烟,点烟的时候,我看见那只半截指头突兀地直立在另外几根完全的指头之间,如同一棵被雷电击断的树枝,触目惊心。
“那天,你为什么要跑呢?知道吗,你狼狈逃窜的样子就像是个杀人犯,好像是你砍断了我的手指,我可以这样想吧?”朱鹃的样子就像是在指证我就是那个凶手,“如果你不跑,也许那截断指还来得及续上的,可是你跑了,我也就没有续上它的必要了。”顿了顿,她问道,“现在,你愿意把我那截指头拿去洗干净么?”
听她的口气,我真像是那个砍断她手指的人了。
“它并不难看呀,进口货,很贵的哟。如果平时我不告诉别人,没有人看出来那是截断指。现代医学真是发达啊,一个人觉得自己哪个器官没长好,就可以去找医生换一个。难道你没有听说韩国的那些美少女都是假的么?据说韩国女人百分之八十都有整容的历史,甚至有人把自己的五官全换过了。我经常这样想,她们把换下那些鼻子、下巴等等东西都扔到哪儿去了?因为我做不到那么潇洒,我是个敝帚自珍的女人——这是我上任丈夫对我的评价——我连自己的半截指头都舍不得丢……”
我被朱鹃的絮叨搅得头皮发麻,赶紧打断她的话,问道,“你把它怎么处理了?”
朱鹃努努嘴巴。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终点是那盆榕树。难道她把它埋在那株榕树下面了么?
“过去看看。用那截指头朝土里挖,挖到盆底,就真相大白了。”
朱鹃冲着我诡异地笑了笑,出了房间。她走后,我来到盆景旁蹲下,从土堆里拔出那截硅胶手指,哆嗦着端详了一会儿,随后就挖了起来。
很快,我就挖出了一团褐色的腐状物和几根比竹筷还要纤细的骨头。
朱鹃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我背后,说道,“腐烂的、正在发臭的是你的阑尾,碎骨是我那截腐烂过后的指头。我把我们俩合葬在了一起。哈哈……”
经过几天调养,我的伤口愈合得差不多了。朱鹃陪我去医院拆线,拆完线,我坚持开车在樊城溜达了一圈。路过新华路书店时,朱鹃让我停一下,我问干吗,她说要去她父母家取个东西,我想到朱筝就放在他们家,于是提议道,“能把你儿子朱筝接回家去住上几天么?”“没有必要,”朱鹃一口回绝了我的请求,很快消逝在了书店旁的一个巷道里。
我很想见一见朱筝,这是我此行的主要目的,如果他就是我的儿子,那么写信人就一定是朱鹃了。但问题果真会这么简单吗?趁朱鹃现在不在车里,我从西服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仔细端详起来,它是我偷偷从朱鹃放在抽屉内的那本影集里面抽出来的,是朱筝四五岁左右时照的一张彩照,背景是汉江上游的一个杂乱的码头,船只,行人和桥梁,男孩愣头愣脑地站在趸船上,眉头紧锁,表情凝重。我私下认为这张照片上的男孩与我有几处神似的地方,譬如他蹙着的眉头,呈弧形下撇着的唇线,还有单眼皮。这几处,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比照、核查过许多次。当然,最值得怀疑的还是这孩子的年龄,以及朱鹃说的那句话:“他的父亲在他出生前就死了。”——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因为恨我,朱鹃在心目中早已把我当成了一个死人。
拆线后伤口一带凝结了一块硬肉,摸上去感觉像里面长了个肉瘤。回到家,朱鹃死活要我把伤口再给她独自仔细“欣赏欣赏”,作为回报,她也愿意把自己的伤疤给我看。我刚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心情愉快地坐在餐桌前等候开饭。朱鹃端着一只热气腾腾的汤碗,放在桌子上,说道,“我要看。”这是她进门后第三次提出这个要求了,第一次是刚进屋时,第二次是在那天我准备脱衣服洗澡前。
我有些烦了,我拿起筷子看了她一眼,又放下,说道,“你自己不是有嘛,干吗要看我的呢?”
“我们交换着看,同一种病带来不同的伤口,你不觉得这很有趣吗?”朱鹃解下围裙,走到我跟前。
我哭笑不得,用手捂住下腹,嗫嚅道,“算了吧,有什么好看的,要不,等完全愈合了再看?”
“不嘛,现在就要看。”
朱鹃今天穿了套灰白色的休闲运动服,可能是昨晚睡眠充足吧,她的脸色比前几天更滋润一些,我注意到她还描过眉,涂了酱紫色的口红。当她站在我面前用娇嗔的口吻请求我解开睡衣带子时,脸上的表情非常妩媚。
我在犹豫,最后作出了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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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准看,不准摸。”我像个孩子似地讨价还价,慢慢解开衣带,将睡裤褪到肚脐下方部位,“看吧,还没有完全愈合好呢。不要把纱布弄脏了。”
“好呐,”朱鹃快活地去洗了洗手,跑回来跪在我面前,将我的裤带拉开,她嫌我的手放在那里碍事,就自己动手将我裤子又往下扯了一寸左右。我能感觉到她的呼吸明显急促了起来,一丝热气吹拂在我的肚皮上,使我的身体变得麻酥酥的。她沉默地看了约莫一分钟左右,终于还是忍不住动手触抚了一下,“里面是硬的。我刚做完手术也是这样,不过过段日子硬块就消逝了。”
我有些紧张,浑身的肌肉都似乎凝聚成了伤口下的硬块。我草草提起裤子,坐在桌边用筷子敲打碗沿,喊道,“饿了呢!”
“你不想看我的了?”朱鹃问。
“不想看了,想吃饭。”我说。
“看了再吃也无妨,”朱鹃说着,便开始宽衣解带了,她穿得比我多,脱起来有点麻烦。只见她动作麻利地拉开上衣拉链,露出一件黑色的紧身无袖短衫,她胸部比我以前见到的还要丰满,腰肢凸凹有致,腹部因为收气而更显扁平。她褪下了松紧带裤子,左手将贴身短衫向上撩起,右手将裤子斜退到胯骨以下,直到露出一条红色的底裤来。朱鹃就这样无所顾忌地将自己的部分身体暴露在了我的眼前。
“看见了吗?你用手摸一下,对,摸到那个伤疤了吗?对,对,我自己就经常摸这里的,如果要变天了,它就会提前骚痒,告诉你要下雨了。真的,比天气预报还准……”
我抚摸那块疤痕的时候,朱鹃一直闭着眼睛,喃喃自语,一副舒泰之极的表情,可我心里却感觉别扭得要命。我并没有将整只手都放在她肚皮上面,只是谨慎地用食指和中指在那条闪亮的疤痕上来回拂动了几下。尽管她一再催促我用力,可我怎么也用不上力气,急得额头上直冒汗。
“好了,已经摸好了,我知道了,”我收回手指,示意她把衣服穿好,“别着凉了。”我转身去洗手,准备吃饭。
“这就好了?”朱鹃似乎仍不满足,“你应该再看看的,过来,来,来,对了,像刚才那样蹲下,把手放在我肚脐下面,对,就这儿,看见了吗?对,你摸摸,摸到什么了?是不是还有另外一条疤?你可以使劲的,不疼……”
的确还有一条自上而下的疤痕,比先前的那快疤要长很多。刚才我摸的时候是微闭着眼睛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右下腹,所以没有看见这道口子。此刻,我睁开眼睛,被映入眼帘的这道伤疤吓了一跳,“这里又是怎么回事啊?!”
“哈,瞧你吓的,刀子又没有划你身上,这么紧张干吗?”朱鹃低头抚摸着我的后脑勺,神情温柔得像个母亲,“剖腹产留下的,当年我生朱筝可吃了不少苦。”
“朱筝是剖腹产?为什么不顺产呢?”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女人嘛总是希望自己漂亮一点,身材好一点,所以啊,我就选择了剖腹产。”
“有这样的必要吗?”我起身朝盥洗间走去,感觉抚摸过朱鹃疤痕的指头隐隐作痛。
饭后我回床上躺下,越想越觉得自己应该尽快离开这里,可是,我总得见朱筝一面才是吧。我掏出那孩子的照片,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可我始终睡不沉稳,总感觉床边坐了个人,那人像尊雕塑一动不动,坐在距离床沿大约一米外的凳子上面,连呼吸也没有。我疑惑地直起身子去摸台灯开关,黑影凑过来,用手掌压住我的手背,轻声说道,“别开灯。”
我摸到了一截断指。手像触了电,倏地抽了回来。“你干吗朱鹃?”我的声音明显颤抖着。
“看看你,睡不着。你来了后,我几天都睡不好。”朱鹃在黑暗中叹了口气,问道,“你在哪儿找到这张照片的?”
“抽屉里,”我回答,“不过是想了解了解你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
“我不是给你讲过了嘛,你离开后不久,我就随便找了个男人嫁了,婚后才三个多月他出车祸死了,后来我就生了朱筝。他三岁时,我又认识了一个男人,就再次出嫁,不到两年我们就离婚了,因为我知道了他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他也发现我在外面有其他男人。过程其实很简单,但伤害却很深……”
十年的光阴被她这样轻描淡写过去了,我静静听着,虽然希望她能够讲细致些,可转念又意识到自己这样太自私,等于是要求她已经愈合完好的伤口再重新撕开。算了吧,我在心里喟叹了一声,慢慢把手伸过去,握住朱鹃的手。
我总是被朱鹃的一些举动整得啼笑皆非,她喜怒无常的性格常常将我置于进退两难的境地,我急需摆脱这种被动的局面,却如身陷沼泽,越挣扎越沉沦。我想到过一个简便可行的办法,即,偷偷去朱鹃父母家把朱筝引出来,和他交上朋友,将他骗到医院去做个亲子鉴定。这的确是个好办法,但眼下实施这个办法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原因是,我被朱鹃盯死了。自从我住进来后,她就极少上班了,如果公司有事情,就通过电话来解决。从早到晚,她都形影不离地跟在我身边,除了上厕所、睡觉我们不在一起外(有时睡觉也在一起),其他时间都被她占据了。她借口说我不能总在家里吃闲饭,扯住我陪她去街上买菜,回来后又嚷着让我帮她择菜做饭,到了下午,她又要我和她一起锻炼身体。我叫苦不迭,一再声明自己目前只是个病人,应该卧床休息,但她不准许,宁肯让我站在一边看她锻炼,也不准我离开她的视野。终于,这天我实在受不了了,就冲她发了顿脾气,我说道,“既然这样,请允许我搬到宾馆里去住,行不?”
“不行!”朱鹃斩钉截铁地说道,毫无商量的余地。
有一天起床后我发现放在包里的车钥匙不见了,让我感到后怕的是,拿我钥匙的人如果偷看了藏在包里的那些信件,我此行的目的也就一目了然了。我惴惴不安地四处寻找车钥匙,从衣服口袋找到床空下面,四处找遍了,也没有结果。最后,我只有硬着头皮去问朱鹃, “我要你的钥匙做什么用?”她反问道。“那就奇怪了,我明明是放在包里的。唉,丢了就丢了,反正我一时也走不了。”我装着无所谓的样子,一边嘀咕,一边察言观色,见朱鹃没有作出什么明显的反应,就故意用刺激她的口吻说道,“我包里还有那么重要的东西,都没有丢,偏偏丢了钥匙,奇怪啊。”
“少在我面前卖关子,不说就不说,谁稀罕!”朱鹃抬起头来,对我说道,“但是我得告诉你,现在你进房间去把自己的东西收拾一下,不要丢三拉四的,免得自己弄丢了却冤枉好人。我准备把朱筝接回家住一段时间。”
“好啊,早该这样了!”我几乎要欢呼雀跃了。
朱鹃瞪了我一眼,说道,“你这么激动干吗?又不是你儿子,神经病!”
我意识到自己刚才有点失态,急忙呵呵一笑,掩饰着兴奋的表情,语无伦次地说道,“不是,这孩子可爱……照片上的,他很可爱嘛。”
朱鹃说道,“他不可爱,我已经提醒过你了,他很古怪的。”
我问朱筝他究竟怎么个古怪法,朱鹃冷冷地说道,你到时候就会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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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鹃出门后,我就筹划着为他们做一顿丰盛的晚餐。五点半钟,我开始做菜。六点一刻,门铃响了,朱鹃拎着大包小袋出现在门口。我接过她手里的袋子,伸长脖子往楼梯下面看去,并不见朱筝的影子。“别看了,他没有来,”朱鹃不耐烦地推了推我,说道,“你看我给他买了这么多东西,这小子居然不肯回家。气死我了!”
“他为什么不愿意回家?”
“他就是这么一个怪家伙,我说过的,他很古怪。”朱鹃看了看桌子上的饭菜,好像不信任似的,问道,“你做的?”
我说当然呐。我给杯子里斟满了酒,等朱鹃一坐稳,就说道,“感谢你这些天对我的关心和照顾。来,咱们干一杯!”
醉意是突如其来的。好在我有心理准备,趁还能走路,我摇摇晃晃地摸索到沙发边躺下来,听见朱鹃在餐桌旁一个劲地傻笑。我挣扎着想爬起来问她一些问题,结果浑身无力,脑子里面空荡荡的。大概是在凌晨时分,我隐约听见了一阵琴声。尽管我已经好久不去碰触琴弦了,但对琴声依然保持着天然的敏感。睁开眼睛,看见朱鹃盘腿坐在走道上,她把琴横搁在面前,歪斜着脑袋,用那截硅胶指头随意扇扫着琴弦,声音不大,但在静寂的夜晚显得格外嘈杂。我想看看她究竟想搞什么名堂,就装着仍然在熟睡的样子,细眯着眼睛不时看她一眼。过了一会儿,她停止了拨弄,双手抱膝,下巴搁在膝头,怔怔地望着筝弦。
她在发呆。
我起身去冰箱里找了块冰含在嘴里,咝咝地吸了几口凉气,问她怎么不睡觉。
朱鹃说,“想听你弹一曲。”
我说,“我都好些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