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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游侠秀秀-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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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人规定小女孩足不出户,秀秀却例外,因为她是个孤儿,孤儿一般是不会被管束得太严。  小时候的秀秀和别的小姑娘没什么两样,扎着俩小辫,喜欢穿花衣裳,收集小布偶,玩些绣花儿、跳皮筋之类的小家子游戏。收养她的是个专门帮人送货的小镖局,镖头捡到她的时候还不是干这行的,本来也没打算收养这么个女娃(国人历来重男轻女),后来在她身上发现了本练武的书,学了几页,会了点武艺,于是开了镖局,这女孩也就顺道养着了。    和那个时代的大多数人一样,镖头懒懒散散没什么野心,只要能赚点小钱维持生计就知足了,所以那本书也没再深入琢磨。见秀秀差不多懂事了,把书还给她,叫她自个儿收着,并一再强调这本书“本来就是你的”。    镖头觉得自己的这点本事完全是趁着人家还小,没经同意偷偷学来的,心里有愧,没好意思自称是秀秀的爹,害得这丫头心里没个着落,老是以为自己跟孙猴子一样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  懂事了的秀秀有时也挺想了解自己的身世,她觉得答案一定就在这本书里边,常常翻看。那时候她还不识字,看不懂,只好暂且收着。    有一次秀秀跑去私塾找小伙伴玩,上课铃摇响的时候,教书先生老眼昏花,把她也轰进了教室,小丫头听完一堂课,觉得老先生摇头晃脑的样子怪有意思,就时常化装成假小子跑去私塾,一两年下来,倒也识了几筐子字。后来想起那本书,又拿出来翻看,看懂了些东西,于是她的这一生从这里开始,大致有了个方向。  “镖头镖头,我怎么会有一本武林密笈呀?”秀秀也管镖头叫镖头。  “收起来收起来,别让人知道,招贼呀!”这本书一直都是镖头的心病,老觉得像欠了别人的钱。  “为什么呀?”秀秀不懂。  “别问了,你女孩子家也用不上这书,你,你就当是你爹娘留下的信物收好就成了。”镖头唠唠叨叨——孩子我也养大了,书也给她了,但愿将来它的主人别有什么误会。  “我爹娘?”秀秀瞪着大眼睛。    “玩去吧玩去吧,我烦着呢。”镖头撵她。    “哦。”秀秀悻悻地离开,胡思乱想了一会儿,就躲回房间研究起这本书来。    实际上,在那个时代,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靠一本什么好书就练成绝顶神功,就像现在读书的孩子们,同样的课本,有的可以念成一个会走的书柜,有的只能局限于识字。所以,暂且别指望我写出一个通过武林密笈练成飞天侠女的成人童话。我要交代的只是,小女孩秀秀看着书好奇,就瞎练着玩,过了几年就成了一个会武功的女人。    会武功的人除了开镖局,有的投靠大户人家做保镖,有的进官府做侍卫捕快,只是僧多粥少,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找到好工作,于是绝大多数武人只得浪荡江湖——或落草为寇,做没本钱的生意;或行侠仗义赚点名声以期出头之日——后面这部分人就是人们常说的游侠了,为数不少。    游侠和强盗一样,干的都是在刀口上舔血的勾当,看似浪漫,其实既辛苦又不安全。所以,除非万不得已,习武的女孩子是不会轻易选择这个职业。古代女孩们的人生使命就是把自己保养好,长大方便别人帮说个媒嫁掉了事。    秀秀成为游侠就是万不得已,镖头生病死了,镖局也就散了。由于事出突然,镖头又没老婆,临死前光忙着分钱给员工,忘了找人给秀秀说媒,年方十六的秀秀没人指点,拿着分的十几两银子不知道该干什么,想想自己除了武功没别的什么本事,就懵懵懂懂地背起一个包包和一把刀到处闯荡去了。 


第一部分走夜路,遇见丑丑的强盗(1)…(图)

  秀秀长得和她的名字一样,娇小秀气,却一点也不显得不起眼,因为这丫头很喜欢大红色的装扮,见风吹着,一团火似的,分外地引人注目。    没了安家的地儿,小丫头就想去找找自己的亲爹娘,她琢磨着爹娘一定不在附近活动,只有到很远的地方才能找到他们。这是秀秀选择成为游侠的理由——当然,也因为她长大了,实在没什么事可做。    镖头的丧事办完后,秀秀换回红妆,走出了晃荡了十六年的小山镇,站在城门口,看着远处昏黄空旷的天和地,咬了咬嘴唇,就迈开了踏入江湖的第一步。走了半个时辰觉得挺累,又跑回城,花五钱银子买了头毛驴。    古代的交通不太发达,城镇和村庄大多座落在有河的地方,便于人们取水,所以,道路都是沿着河走。那会儿的人口也比较少,都集中在城镇里,广阔的平原上就这一条长长的道,每隔百来里地会有个村或镇的,夜里如果从很高的天上往下看,沿河的路像一条长线,串着零零落落的闪光的珠子——住人的地方总有灯火。    在城与城之间,只有傍河的泥路,基本上不会有人烟。没人烟的地方,常有狼或老虎出没,看见独自行走的人就跑上去把他吃掉,很不安全。而真正的危险,则是一些做没本钱生意的武人,也就是强盗。    拦路的强盗有两类:样子长得比较厉害的,就自个儿守着路边的树,见有行人来了就喊:“这树是我种的,给钱!”你要敢回他:“你种树就种树呗,关我屁事?”他立马就拿起刀砍掉你的头;另一种是三五成群,这些家伙见了独自赶路的人就不问青红皂白了,上来就杀掉。强盗们杀完人,就拿光尸体上的钱,跑去附近的城里像寻常人一样吃喝嫖赌,等钱花完了再回来做强盗,很遭人恨。送人送货的镖局,就是这么个背景下的衍生之物。    说了这么多,主要是想交代这样一件事:秀秀这次上路很凶险,不是闹着玩的,而不是说秀秀的勇气可嘉。之前没人跟她说过独自走城外的路是很危险的事,就算有人说过她也不当回事,小姑娘还是初生牛犊。    路上,秀秀骑着毛驴,哼着歌儿,东张西望。四处静悄悄,和城市里很不一样,于是很开心,觉得当游侠是件快乐的事情。    几个时辰过去了,天快黑了,路还是路,没看见前方有什么目的地,肚子饿了人也累了,秀秀想起忘了买点吃的东西带身上,掉转驴头想回去,可是回头望了望,家乡小镇早就在视野中消失了,犹豫了半天,只好暂时忘了饿继续朝前走。再走一会儿,秀秀忽然发现:呀!城外没有茅厕……    幸好还不想尿尿。秀秀拔起背上的钢刀,挥舞着驱赶头顶上乱飞的蚊子,一边拍着毛驴的屁股催它快走。    走到一片小树林边,事儿总算是来了,树林里传来男人的哼哼的声音,听起来相当的痛苦。秀秀勒住毛驴,咬着手指,构思着林中的情形:树林里一定躺着个人,是被坏人杀的,后来他没死又醒过来,觉得被杀的地方很疼,所以叫唤。    秀秀从驴背上跳下来,拿着刀小心翼翼地朝小树林走去,远远听那人又哼了一声,呼哧呼哧直喘粗气。秀秀的心砰砰乱跳,寻思着里面的人会不会全身都是血——那多可怕!踌躇了一下,没敢再走进,就喊了声:“里面有人吗?”    暗处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一个粗声粗气慌慌张张的回答:“有人,别过来!”    秀秀说:“哦。”  想了想又说:“那我走了。”    “等等!先别走。”粗声又叫,“我问你,你……就你一个人吗?”  “是呀。”秀秀左顾右盼,确定只有自己一个。    “你多大了?”  “十六。”  “带钱了吗?”  “带了。”  “那好,你等我一下,我就出来。”男人边说着又哼哼着,然后嘿嘿笑了两声。    秀秀觉得奇怪,问:“怎么笑起来了,你没受伤吗?”  “没有啊!”  “那你哼哼什么呢?”  “我这不拉屎嘛。”    “啊!”秀秀花容失色,掩着鼻子撒腿就跑,一边跑一边唧唧喳喳,“你这人怎么搞的,也不早说,我说什么味道……好臭呀好臭……臭死我了!真不像话真是太不像话了!”    “喂喂小姑娘你别跑,你等我一下,我马上就好啦!”  


第一部分走夜路,遇见丑丑的强盗(3)…(图)

  “我又没得罪你干吗老想撵我…… 啊,对了!”强盗一拍脑门,恍然大悟,“你是不是想撒尿?”    强盗的说话方式令秀秀很恼火,很想打人。只是这会儿月亮躲云层里去了,四周黑漆漆的几乎看不见路,真要动武只怕拳头也瞄不准目标。只好骂他:“臭强盗!”    强盗脸皮厚,不怕人骂,只会呵呵傻笑地跟在一边。秀秀没辙,只好专心赶着毛驴,不再理他。    可能是叫强盗给提醒的,秀秀渐渐有了些尿意:糟糕,这可怎么办?    再走一会儿,秀秀实在忍不住了,就大叫:“臭强盗!”坚决要把他撵走,但强盗却没了声响,秀秀歪着头又小声喊了一下:“臭强盗!”还是没应。  咦?怎么跑掉了?    秀秀扯着驴头前后左右转了一圈,发现强盗真的不在了,先是有点高兴,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心慌——城里长大的孩子对黑灯瞎火有种天然的恐惧感,尤其是独自一人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旷野上。秀秀没想到在这个时候居然会惦记强盗,她又喊了一声:“臭强盗……”听起来楚楚可怜——虽然是强盗,总还是个黑夜里行路的伴,猛的不见了多少让人有点失落。    路的两端依然是毫无动静毫无止尽的黑暗,叫人难以进退,秀秀深吸了口气,从毛驴上跳了下来,决定不再去想那讨厌的强盗,抖擞精神尝试在野外尿尿。    秀秀眯着眼睛东瞅瞅西瞅瞅,感觉自己像在做贼——实际上,古代的女游侠没人能避免这种尴尬。    找了个草长的地方,秀秀好半天才下了决心,蹲在夜色中。哗啦啦的声响在万籁俱寂的旷野中格外刺耳,月亮不识相地从云层里探出小半边脸,羞红了纯真少女的耳根。    匆匆忙忙,秀秀心砰砰乱跳地蹦上毛驴,快跑快跑!毛驴被小姑娘勒得仰起了头,像马似的前蹄高举,原地蹦了一下,却不跑。原来毛驴前边挡着个黑大汉,也就是刚才碰见的那个拿着板斧的强盗。    秀秀脸色微微发红,胸前一阵起伏,没说出话来。强盗仰头看了看月亮,抓了抓脸颊,说:“走吧。”一手牵过毛驴的缰绳,大踏步朝前走去。    驴比马便宜,除了个儿小,跑得慢,还颠簸,坐久了容易疲惫。秀秀撅着小嘴,骑在毛驴上一颠一颠的,觉得无聊,就找话说:“臭强盗,你为什么要做强盗?”    “这还用问,抢钱啊。”强盗用斧头尖抠了抠大腿,有蚊子。    “哦。”秀秀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又问:“抢了钱以后呢?”    “花呗。”强盗把斧头交到牵缰绳的手上,一蹦一跳地抓了抓大腿,被蚊子咬了。    “那你杀不杀人?”秀秀似乎对强盗这个职业挺好奇。    “一般是不杀,杀多了人容易被通缉,官府的人可不是好惹的。”强盗又把斧头换回原来那只手,“万不得已的时候还是要杀的。”    “通缉是怎么回事?官府的人是什么人?万不得已的时候是什么时候?”秀秀发现不懂的事儿还很多。    “你别一下子问这么多问题。”强盗抓抓头,“通缉就是通缉,官府的人就是捕快,也有一些是专门杀强盗领赏金的侠客。还有……你刚才还问了什么来着?”    “万不得已的时候是什么时候?”秀秀勤学好问,这是在私塾里培养出来的。    “万不得已的时候,就是他奶奶的被几个捕快追得走投无路,老子一火起来,就大开杀戒了。”强盗说起这个就来劲了,“那天我跟一兄弟,就我们两个,跟四个鹰爪子对上了……”    “鹰爪子?”秀秀轻轻趴在毛驴的脖子上,找个舒服点的姿势,眼睛有点沉沉。    “鹰爪子嘛……你别打岔,鹰爪子就是捕快。我们两个人对他们四个,他奶奶的……”强盗把斧头别在腰上,连比带划地说起来。    天已三更,路的尽头隐隐约约能看见些许光晕,强盗讲起大战鹰爪子的事迹神情激昂口沫横飞,小姑娘抱着毛驴的脖子一颠一颠,睡着了。


第一部分宋小玉是淫贼,可是淫贼是做什么的?(1)…(图)

  天蒙蒙亮,阳光从小窗射进来,秀秀在床上打了个懒洋洋的滚,然后仰面一愣,睁开大眼睛,用脚跟敲了敲床板,咚咚咚。“我怎么穿着靴子睡觉?”床上的草席很破,梁上有蜘蛛丝,是个陌生的所在。    “不是在闯江湖吗,这是哪儿?”秀秀一骨碌蹦了起来,盖在身上的红色披风滑落下来,秀秀发现自己不但没脱鞋,睡觉前,连衣服都没换。秀秀揉揉眼睛,觉得不可思议,抱着红披风在这破破烂烂的屋子里走来走去。屋子里有尊佛像,敢情这就是传说中江湖人常落脚的破庙。    强盗好像已经走了,自己的包包还在,秀秀把红披风叠好放回包里。走出庙门的时候,迎面扑来一阵肉香。    从昨天午后到现在,秀秀都没吃过一点东西,刚睡醒还没什么感觉,这会儿有香味传来,才发现肚子快饿扁了。秀秀奔出院子,见是强盗在烤东西,赶紧跑上去问:“是吃的吗?我饿了。”    “嘿嘿,醒了。”强盗在白天看来比晚上长得更丑,更脏,见秀秀来了就咧开大嘴直笑,指着旁边的井,“就快烤好了,那有水。”    秀秀见井边有桶打好的水,赶紧拆下头上的小饰品,把瀑布般的黑色长发放了进去,歪着脸看强盗:“你在烤什么呀?”    “一条狗,天亮前我到镇里逮的。”强盗抹了抹鼻子,转了转架子上的狗。    远处,毛驴拴在一棵小树边。更远处,可以看得见炊烟,应该就是强盗说的那个镇。    秀秀虽然觉得吃狗肉好像不是女孩子应该做的事,况且还是强盗偷来的,但肚子实在好饿,真有什么不好也先将就着吧,于是专心梳洗。朝阳下,一身红装的秀秀格外漂亮,强盗不时转头瞧她,直叹气。    “臭强盗。”秀秀问他为什么叹气,是不是觉得碰上“武功很厉害的我”抢不到钱觉得很失望,“要不等一下我包包里的银子分你一点,不能全给你,我得留一些买东西吃。”    强盗哈哈哈哈:“洗你的吧,小丫头……”    “臭强盗!”小丫头不喜欢别人胡乱叫她小丫头,于是决定不分银子给他,哗啦啦洗好了,从包里取出毛巾,一边擦着,走到了火边,肚子咕咕叫。    “吃吧,小馋猫。”强盗从架子上撕下个腿,递给秀秀。秀秀咕嘟吞了下口水,也来不及对小馋猫这三个字发表意见,张开小嘴就咬。    这是平原小镇附近的一个破庙,旁边也有些树林,古代人没工夫破坏环境,城镇以外到处鸟语花香,只是也少不了猛兽毒虫。在野外,可能低头随处一瞧,都能看到有条毒蛇在散步,不留神的话,很容易被咬到。秀秀挺能吃的,一条狗腿吃了个干净,拍拍肚子心满意足地走来走去,结果踩到了毒蛇,被咬了。    小姑娘最怕蛇,这点什么时代的小姑娘都一样,秀秀觉得腿上一阵刺痛,再看到是条花花绿绿的蛇,就尖叫一声,昏倒了。    昏迷了一小会儿,秀秀赶紧苏醒,看见旁边有只小靴子,很眼熟好像是自己的,就坐了起来,却发现裙子被掀开了,右脚光着,裤腿被拉到了膝盖上,一身脏兮兮的强盗趴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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