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钟佳偶-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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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他在胡说八道什么呀!因为他的话实在太荒谬,晓中不禁噗吃地笑。
‘不要笑,我可是很认真的。末来你要是让我听见其中任何一句,我就要罚你骂我一次“混蛋”,要不就骂我“禽兽”也可以。’
哈哈哈,她实在忍不住了,笑得连肩膀都抖动起来。
‘你难道不知道,我要维持我们黑道流氓的形象也是很辛苦的吗?我不允许你随随便便就毁掉我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邪恶形象。知道吗?’
她也笑得很辛苦啊,笑得连眼泪都流出来了。‘知道了,我很抱歉噢。’
‘啊哈,我听到了。’他捉住她双手,‘快点,骂我!’
和他四目相接,晓中不由得被那双莹亮的眸子吸引住,不小心又脸红了。‘我……我骂不出口。’
‘不行,一定要骂。’她为什么脸这么红,是受伤发烧的关系吗?勾烨怀疑地碰碰她额头。‘喂,还好吧?有没有不舒服的地方,是不是该吃药了?’
心跳得好快。从他掌心下接触的温热,直传到她心头。‘我没事的,不要紧。’
他回头去找药箱,终于在成堆的补给品里找到了。‘忍耐一下我的粗手粗脚,等我们抵达小岛后,我会帮你找个医生的。现在只好委屈由我来为你换药了,可以吗?’
‘麻──’本来想说麻烦你了,却又怕被他骂,结果晓中张口结舌像个小呆瓜一样地看着他。
他笑嘻嘻的说:‘欢迎回到平民阶级来,大小姐。少掉那些繁文褥节,不会死的。’
‘你真过分,明知道我没有不是摆架子,却还喜欢捉弄我。’她看着他为她拆开脚上的绷带,一面说着。
‘要听实话吗?’他将肮脏的绷带丢到一旁,微皱着眉头检视着那逐渐要结疤的伤口,药粉干黏在结块状的血液上,凝固成略为恶心的伤口。‘我们未来有好几个礼拜要生活在一起,如果你再继续这样子客气个没完没了,恐怕在我们抵达香港之前,我已经被你的客气话给淹死了。这辈子我还没碰到像你这么客气的人,我希望你不要对我那么客气,好吗?’
当他以药酒清洁伤口处时,强烈的刺痛感不禁令她抽缩,并不由自主的倒抽了一口气。同时,勾烨注意到这点,并且以轻得不能再轻的方式,更温柔地处理她的伤口。好不容易清洁干净,她才能再度恢复笑颜。
‘我答应你,我会努力,但我也请你不要逼我说那些骂人的话。’她不是骂不出口,她才没那么淑女。因为是他,她才不想骂他是禽兽、混蛋的。‘换一个处罚方式嘛!’
‘好吧。’见她那明灿笑脸,可爱得让他生气。‘那以后,你若是说…句对不起,就等着我吻你,这个处罚怎么样?’
吻……吻她?!
勾烨挑眉促狭地看着她说:‘哎呀,我都忘了--’他咧嘴笑,‘让我这么俊美的人吻,彬本不算是处罚,简直是奖励。不成,这等于是让你占我便宜,太蚀本了,赔钱大买卖。好处让你占到了。’
‘什么什么话!’她举起小拳头,‘谁占你便宜,你这厚脸皮的家伙,我才不稀罕呢!’
‘哈哈哈,好爽喔!终于骂我了吧!’
发现自己上当后,晓中不禁又气又好笑地放过了他。两人在笑笑闹闹中,重新为她的腿伤裹完药并固定好绷带。一种前所未有的放松与融洽气氛,不知不觉间成为他们俩的新默契,两人都有心回避开危险地带,保持在这奇妙的友情平衡点上。
他们在船上经过了一天后,隔天的夜里,终于抵达一座接近福州的小岛,岛上的村落并不大,当勾烨抱着晓中上岸时,整座岛的感觉像是早已进人沉睡状态,路上没有任何行人,渔村也没有几户人家点灯。
‘看样子,想在这里找间旅店是不可能的。’勾烨环顾四周说。
晓中也有同感。‘还是,再找找其他的岛好了。都是因为我的伤,否则我们就可以到内陆去了。’
‘嘘,别再说下去。我不喜欢听到这种话。’勾烨继续抱着她往前走,‘我想……总是要试试运气,我们走进村子里去瞧瞧吧,说不定会碰上什么好事。’
那种想法未免太乐观了些。但是晓中不想扫兴,‘好吧,那我们就再试试看。’
勾烨回以她温柔赞许的一笑。
走进小小的聚落,他们绕过安静的房舍,突然有些小小的吵闹声由林子的另一端传来,起初那声音不仔细听还没发现,但是当他们越走越近后,发现那是有人在唱歌。不止是一人,而是许多人一起在哼哼唱唱。好奇加上时势所需,勾烨带着晓中越过林子。
‘咦,有外人耶!’小孩子最先发现了他们,大叫出声后,就连大人也纷纷转头过来。‘真的耶,哪来的外地人啊!’
‘看起来不像我们这边的人,你们是打哪儿来的?’
‘喂喂,你为什么抱着她,她不会站吗?’
众人七嘴八舌地围过来,晓中感觉自己简直像是到了外国般的,受着众人的瞩目与围观。不过,她也深深感受到他们那种自然而然的亲切气息、热情好客的本性,在每位村民的脸上都可看得到。
‘还好我们没有离开。’晓中觉得在这儿,一定有地方能让他们暂住。
‘是啊。’
※※※
一星期之后。
摆好碗筷,她欣赏着桌上自己辛苦半天的‘杰作’。说杰作是夸张了点,不过这比起她第一次下厨做的那一餐,已经好得太多了。想当初她奋战不休,撑着一条病腿,下厨房做饭的那天,一切都还犹如在目。饭太硬、汤里只飘着两、三叶的菜,以及两尾煎得可比焦炭的鱼,及半生不熟的一坨炒蛋。
她还记得勾烨那时的脸色,好像在说:‘我真的要吃这一餐吗?’,以及‘不吃又会对不起她’之类的话。结果,他苦着脸将那些东西全吃进去后,接下来的那一夜可以听见某人频频往厕所跑的开门、关门声。
实在是太对不起他啦。
不过,这几天下来,她的厨艺比起当初已经进步多了。总不能老是用差劲的厨艺来虐待勾烨,否则这可会变成慢性谋杀罪的。
今天的菜单是新鲜的蒸鱼、两盘炒青菜、一大碗香浓玉米蔬菜汤,饭也已经熟了,可以叫他回来吃饭了。晓中很高兴地一步步扶着墙走向门口,其实她的脚已经好得差不多,站完全没问题,至于走路,也能走上两、三步路,如今暂时扶着墙走,也是怕自己太过逞强会将伤口又弄裂开。
到了门外,她摸着围篱,眺望着在前面渔村广场前,和一群男人正努力工作的勾烨。
他打着一身赤膊,住这几天下来,晒了一身漂亮的小麦色,平时看不出来他的体格真是好得让人羡慕,晓中知道他那矫健的体魄,非经一番辛苦锻炼是无法达成的。所以,住在这儿的一星期,她倒是看到了平常难得见到的勾烨的另一面。不属于‘八面玲珑’,而是勾烨真实的一面。
斜阳西下,洒在他宽肩上,望着他挥汗如雨的抬起笨重的鱼货,为村长伯减轻一点负担。那张漂亮的脸在那一刻显得如此的亲切、善良,没有过去高高在上的感觉,多一点平凡的美丽,却是最打动晓中心弦的一次。
然后,他看见了她,朝她挥了挥手。
‘怎么跑到外面来了?’他忙完手边的工作后,慢跑回来。‘脚可以走吗?待在外面不要紧吗?’
‘瞧你,汗流成这样子也不会擦下。’晓中掏出干净的手帕为他擦汗。‘光会担心我,不是早告诉过你,我的脚已经没有大碍了吗?’
‘哟,小俩口好亲热喔!’路过的村人笑着说:‘夫妻俩感情这么好,真让人羡慕。’
晓中愣了一下,接着红着脸转身说:‘饭煮好了,洗洗手,进来吃饭吧。’
‘不要害羞嘛,我们很羡慕你们耶!’隔壁的欧巴桑也探头出来说:‘感情好,有什么好怕人知道的。对不对,小勾。’
‘我内人比较害羞。’勾烨微笑地说:‘大家就别欺负她了。’
‘哈哈,害羞啊!等到我这把年龄,就晓得人生不过就这么回事,没什么好害羞的。哈哈哈。’
住在这座小渔村已经有一星期了,感觉却像是住了一辈子般的熟悉。不论是隔邻的欧巴桑,或者是亲切的借他们这间小屋暂住而不肯收取分文的村长伯,待他们都像是自己村民一样。对于受伤的晓中呵护倍至,也常常送些山菜、鲜鱼给他们俩。所以勾烨便主动提议为他们搬运些重物,或者是帮忙他们打渔,就算没办法像他们那么熟练的猎鱼,但至少他也能出点力气。
为了避免解释起来麻烦,勾烨和晓中仍然维持着假扮夫妻的身份,解释他们俩来自香港,本来是共乘帆船出来游玩,没想到途中遇到了海贼,不但伤了晓中的腿,也把勾烨打得伤痕累累,然后将他们夫妻俩扔下船,只给他们一艘救生艇自生自灭。这番说辞让村民们相信并收容了他们。
欺骗善良的村民虽然有些过意不去,可是迫于现在的情势,她也只有相信老天爷应该能谅解他们为什么不告诉村民真相。
‘嗯,好香。’勾烨擦干手走进小屋,‘你的手艺似乎越来越好了。’
‘今天张家大婶特地教我怎么煮这道汤,应该感谢她。’晓中递一件干净的白衫给他。‘穿上吧,着凉可不好。’他那太过养眼的模样对她的心脏也不好。
不知道晓中自已是否能想像,现在她这样关心递来衬衫、为他准备晚餐并且微微晕红的双颊,真是一幅标准新婚小妻子的模样。
‘什么事这么高兴,让你笑得这么开心。’晓中将盛好的饭放在他面前。
勾烨回她神秘的一笑。‘没什么,我只是在想你越来越适合做贤妻良母了,烧得一桌好菜。’
‘这样就算是好菜?你可真不挑剔。’嘴巴上虽这么说,但是晓中却很高兴今天这一餐,得到他的赞美。
‘我是标准好老公嘛!’
‘很遗憾,我不打算做个标准老婆。’晓中逞强地答道。
‘不要紧的,就算是坏老婆,我这个标准老公也会忍耐。’
他究竟知不知道,他这样乱开玩笑对她来说是种甜蜜的痛苦。她无法忍受自已不去希望……这样子的日子永远都别结束。可是现实而又理智的天性告訢她,那是绝不可能发生的。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是一层薄薄的迷雾,飘散在短暂的黑夜里,一旦清晨黎明来临时,雾就会被阳光驱散无踪。雾毕竟只是伪装,经不起现实考验的。
‘好了,不要再开玩笑了。’她心情沉重地放下碗筷。‘我的腿已经好得差不多,我们是不是也该离开这儿,前往香港了呢?’
‘唔,关于这件事我已经安排好了。’
晓中猛然抬起头,安排好了?什么时候安排的?她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不要一脸那么惊讶的表情。居然这么小看我的办事能力吗?我已经拜托村长伯,每月十五要到内陆去拍卖渔货时,顺便送我们回去。’等我们抵达福州,就可以在那儿找到火车,转搭到香港去了。’
是吗?一切都已经安排好了,只有她还在这儿胡思乱想。‘十五,那不就快到了?我也该准备准备。’
‘还有,村长告诉我最近几天可能会下大雨,最好不要出门。因为这座岛的海岸线很短,一下起大雨,不小心就会被大浪卷进海里,所以……千万要小心些。’
‘我知道了。我不是小孩子,我会小心的。’她收拾起碗筷。‘你先去洗澡吧,我来整理桌子。’
当勾烨待在浴室里洗去一天辛苦工作的尘埃时,还是不懂为什么晓中突然之间脸色转变那么快,就好像一下子失去亮光的房间似的,前一刻还有说有笑,但是转眼间却变得那么消沉。
他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吗?嗯……他提起水盆来泼水,‘哇!冷死人了啦!’他竟然不小心泼了自己一身冷水,‘哈啾!’真是的,一想到晓中的事就会让他失常,实在太大意了。
等一会儿出去后,还是问问她究竟为啥事不开心好了。
‘晓中?晓中?’
屋子里不见她的人影。奇怪,她脚受伤虽然已经大半痊愈,但是行动仍不是很方便,不可能会到处乱跑才对。仔细想想她也不可能到左邻右舍去打交道,基本上那小姑娘个性还真是害羞,比常人要花上二倍的时间,适应与其他人的人际关系。这一点和勾烨萍水相逢也能结交好友的个性,倒是有十万八千里的不同。跑哪儿去了呢?他遍寻屋内找不到,只能往外找了。
※※※
真没用。晓中气愤地骂着自己。不是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了吗?为什么不能笑脸接受这个事实呢?难道,她真的开始幻想和勾烨白头偕老?
天啊,这一点都不像她段晓中。她从不婆婆妈妈的个性、那股对待生命的热忱、坦白面对自我的勇气都到哪里去了?现在这样躲在海边为一点小事就掉眼泪,真是太丢脸了。
她捉起一颗小石头将它投进海里,边喃喃自语道:‘别傻了,快忘掉你的傻念头,晓中!’
绝不能让他知道她爱上了他,不要再增加他的负担,她不过是他执行任务的对象,快点把眼泪擦干,如果让他看见她掉眼泪,那她还不──‘晓中?你坐在这边做什么?风这么大,小心被浪卷进去。’勾烨将她转过身;讶然地说:‘你……你怎么掉眼泪了?’
天啊!天啊!他走在沙地上毫无足音,所以她根本没发现他就在身后。那么他……全……全看到了!‘不要管我!’她挥开他的手,奋力跑开。
不要管她?都让他看见她那梨花带雨的脸庞,要他不管?他怎么能忘掉那宛如珍珠般晶莹的泪,滑下她无瑕的容颜的模样?他要是不搞清楚她为何而哭,那他就不叫勾烨了!
回过神后,他全速追上前。
‘晓中,等一下,你别跑哇,’
‘不要过来,不要管我。’她跑进那片隐蔽的丛林,知道树木将会掩盖她的身影,让他追踪不易。他为什么要追过来,难道看见她哭还不够丢脸,他非得坚持羞辱她到最后一秒吗?
‘你摆脱不开我的,晓中。马上停下来,否则等我追到你之后,你一定会后悔的。’该死,她跑起来不比任何男孩子逊色,敏捷有如一只小鹿。他生气了,气她以刚刚痊愈的身体做这么激烈的运动,没有道理她需要逃离他的,她明知道自已不会伤害她半根寒毛。
晓中擦干脸,闪进一排树林后面,她知道自已不能停下来,只要她停下来就会给予勾烨可乘之机追上来。哪怕是她心跳快得让自己无法呼吸,她也绝不停下。通过前面那片金黄|色的稻田,有许多自然成型的洞||||穴,随便躲在其中一个,就能躲过勾烨的追踪。
雨下得那么突然,像老天爷不小心泼了盆水下来,一滴、两滴迅速扩大成为淅沥沥澕啦啦的大雨,不到几分钟,她已经成为落汤鸡,而雨势也减缓了她的速度。想要在无法睁开双眼的大雨里,寻找出正确的方向比她所想的要难多了。
‘晓中!’有人拉住她的手,半转过她的身子。
‘不,不要,放开我!’她惊惶地看见他和她一样湿透了,雨水滑下他的前额、双颊,无所不在……但是他依然美得让她不能直视,每看一回都是心痛。为什么她这么倒楣,会爱上一个比她还要漂亮的男人,会爱上这个八面玲珑、长袖善舞的男人。爱情总是来得这么不是时候吗?这是她的初恋,她一点头绪也没有。全副心思都在他身上,在被他搅乱的生活里。
挡住她两、三拳反攻,连原本心平气和的勾烨,也被她莫名其妙的举动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