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激情电子书 > 骗入狼窝 by 姹紫嫣 >

第24章

骗入狼窝 by 姹紫嫣-第24章

小说: 骗入狼窝 by 姹紫嫣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质的,估计应该不会亏本吧。”
  
  “唱片公司?”我一愣,道:“宇少你要进军娱乐圈吗?”
  
  “没那么夸张,”舒宇哈哈大笑道,“我只是玩票罢了。反正我现在有钱有闲,身边又不乏能歌善舞的俊男美女,干脆就玩一玩,反正我这红楼也有点做腻了,赖老板又挺感兴趣的,再过两三年就把这卖给赖老板算了。”
  
  “宇少你要签杨小姐和毛先生吗?”
  
  舒宇点点头,笑道,“是啊,我准备多签几个歌星,不但能免费听歌,还能免费玩,一举两得。你要不要找他们玩玩,男女都行。”
  
  我慌忙摇头并岔开话题道:“不用,不用——啊,对了,差点忘了,宇少我有一份礼物要送给你,预祝你春节快乐!”
  
  说完我从口袋里掏出精心准备的礼物,递给舒宇。
  



                  舒宇的行动



  舒宇打开盒子,看见里面的礼物不禁笑了:“是袖扣啊,还真难为你想得出来。”
  
  我笑了笑,想出这礼物确实是花了我不少心思。袖扣其实就是用在袖子上的纽扣,却因为精美的材质和造型,更多的是起到装饰的作用,所以很多时候是作为男人的一种奢侈品来使用。别说是这个时代的人,哪怕是20年后的中国,估计穿西装的人里面也很少有人使用真正的袖扣。
  
  我也是留学的时候才对袖扣有了些皮毛的了解。严格的来说,搭配正装西服的,都应该是法式双叠衬衫并且使用袖扣。这个讲究很少被人注意到。作为正装的男装其实相当死板,几十年来几乎没有太大的发展。男性的正装除了一根领带可以翻花样之外,只有领带夹、袖扣等少数几个部件可以展现一下个性。袖扣因为隐藏在袖口边上,不像领带夹存在于领带中央视觉的焦点上,这样就显得比较含蓄和内敛。即使袖扣设计比较花哨,也不会导致形象的损害。 在国外,比较有名的袖扣品牌有登喜路,万宝龙等。国内则很少能见到。
  
  舒宇他喜欢奢侈品,送他名表、名笔这些难度太高,我也只能送他袖扣这些小玩意了。虽然国内找不到特别好的袖扣,但还有金铺这种地方,我画了个图,又教师傅如何做,终于把这对白金镶黑玛瑙的袖扣做出来了。
  
  “送给你的礼物嘛,是要花点心思的。”我笑道,“不过做工可能比不上登喜路,万宝龙这些牌子。”
  
  舒宇合上盒子,对我笑道:“是有些粗糙,但看得出是花了不少心思。说吧,你有什么要求?”
  
  我本来是想说这个礼物是沈聪托我送给舒宇的,但这样的礼物估计沈聪也不会拿出手的,见舒宇问我有什么要求,便道:“宇少,大年三十那天你有什么节目?不如一起去聪少那里吃个饭吧?”
  
  舒宇一言不发的将我送他的袖扣放进抽屉里,然后坐在沙发上,点着香烟,拍了拍旁边的位置,对我说道:“来,过来坐坐。”
  
  我走过去坐下,对舒宇说道:“宇少,我知道自己很多管闲事,不过我觉得你也该是时候跟聪少言归于好了吧?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就算生气也该……”
  
  我话还没说完,舒宇突然转身,冷冷的盯着我道:“徐小旭,我一直很好奇,你跟沈聪究竟是什么关系?我跟沈聪好不好究竟关你什么事?”
  
  “我……”我感觉他的身体慢慢压过来,只好把身体也慢慢向后仰,人一下子躺在沙发上。
  
  “你好像忘了,你现在是我的人,”舒宇将手上的香烟弄熄在烟灰缸上,望着我一字一句道,“不过我发现你老是向着沈聪、替沈聪说话。既然你这么不识抬举,我就让你好好记住!”
  
  说完低头在我脖子上一咬——“啊!”我痛叫一声,伸手一摸脖子,竟是被舒宇生生咬出血来。
  
  我奋力推开舒宇:“你疯了吗?”
  
  舒宇不理我,自顾自的将我身上的衣服扒下来。因为房间里暖和,我没有穿大衣,只是套了件毛衣,然后就是内衣了,因此降低了舒宇脱掉我身上衣服的难度,不过我是不会让他得逞的。
  
  我们两个像是做着默剧的人一样,均一言不发的为着衣服角力着,可怜我逛了不少商场才看上眼买回来的深蓝色羊绒毛衣,最后就这样牺牲在我俩的蛮力下。
  
  随着“撕拉——”一声,我身上最后一件衣服也宣告阵亡,我和舒宇均喘着气,不同的是,他看上去双颊发红、双眼发亮,估计是动了□;而我,不用看都知道是面如死灰,一副吓破胆的模样(小嫣:错!其实你现在的样子更能勾起男人撕碎你的欲望!)。
  
  “宇少,”我颤抖着道,“我知错了,求你放过我吧。”
  
  舒宇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冷冷道:“其实你答应做我情人的那天就应该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你不是说不会碰我吗?”我恨恨道。
  
  “我这人向来说话不算话的,顾雷没有告诉过你吗?”
  
  有,只是我没听进去罢了。如今我才知道自己有多傻了!我打不过舒宇,这里又是他的地盘,我根本逃不掉!这简直是送上门给人家吃掉!怎么办?逃生吗?都说了,这里是红楼,只要是舒宇一声令下,别说是离开这,估计我连六楼都去不了。难道要我为保贞操愤而跳楼吗?这里是七楼啊!我还不想死……
  
  舒宇突然打横将我抱起,走到床边,将我扔在床上,然后开始脱掉自己身上的衣服。
  
  我沮丧的低着头,问:“宇少,没有其他选择吗?”
  
  “有。”舒宇从床头柜的抽屉拉开,道:“黑色的盒子里面是海洛因,你吃了会飘飘欲仙;白色的是□,你吃了会很舒服、很享受;绿色的是三唑仑,你吃了会神志不清,但不至于没感觉,只是当做了一场梦;蓝色的是安眠药,吃了就当睡一觉,醒来以后什么也不记得了。”
  
  想得还真周到啊,我笑了笑,问舒宇:“有没有毒药,吃了就永远醒不来?”
  
  “没有。”舒宇已经脱得□,他的身材真好,貌似苍白瘦弱,其实全身都是结实的肌肉,身体线条特别优美,特别是那六块腹肌,如果不是此时此地此景,我一定很乐意摸一摸。
  
  “我从来不强迫人,你是第一个。”舒宇淡淡道,“不过以你这么聪明的人,应该不会为被人做一次就要死要活吧?”
  
  我是不会为这种事去死,但我却会为这事而恨你。
  
  我望着他冰冷的眼睛,道:“宇少,别玩了,现在停还来得及。我虽然不喜欢你,但至少不恨你吧?你何苦为了这短暂的欢愉,少了我这样一个朋友呢?”
  
  “从一开始我就没把你当朋友,”舒宇伸手在我脸上抚摸着,“我是想让你当我情人的,我挺喜欢你的,如果是你,说不定有一天你能替代许平在我心目中的位置。可是,无论是你接近我、还是花那么多的心思送我一份礼物,这都只不过是为了要让我和沈聪和好如初。你知不知道你迟钝得遭人怨恨?如果我不主动些,估计你一辈子都只会把我当作普通朋友。既然如此,我不如先出手,最起码能得到你的人,还能在你的心留下一席之地,即使那是恨也不错。”
  
  舒宇边说着,边扯掉我身上的裤子。我没有动,挣扎只是无谓的反抗,说不定还会让舒宇更兴奋。我只是对舒宇继续道:“宇少,你不是那样的人,想想你是怎样对许平的吧!”
  
  “住口!”舒宇停下来,恨恨的看着我道:“我已经受够了自己以前对许平的傻样!我为一个人付出那么多,最后得到什么?”
  
  我知道自己这次是在劫难逃,干脆主动将内裤也脱掉,省得连内裤都被舒宇撕烂。然后我掀开被子,盖在自己身上,平静的望着舒宇。
  
  舒宇见我这么冷静似乎有些惊讶,一时忘了动作。
  
  我没理他,想了想,从抽屉里取出绿色盒子装的三唑仑,吃了一粒,对舒宇道:“宇少,这三唑仑要过一段时间才起作用,能不能等我药物发作了再做?”
  
  舒宇看着我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好不容易止住笑,望着我道:“小旭,你还真是可爱,呵呵,好吧,我破例一次,等你迷糊了再上,我们就这样躺着先说说话吧。”
  
  说完舒宇掀开被子上了床,伸出手臂将我搂在怀里。
  



                  舒宇的故事



  “我一直很好奇,你究竟有什么来历,如果你告诉我,说不定我会放过你。”舒宇抱着我慢悠悠道。
  
  我将身体从他身边挪开一些,缓缓道:“你不是说想聊天吗?我跟你讲个故事,有一个人被车撞死了,他遇到神仙,于是被送回过去,希望能改变未来。后来阴差阳错之下,他又回到未来,然后起死回生,然后又回到过去继续他未完成的任务……”
  
  “什么故事?”舒宇皱着眉头道,“真无聊,我们换个话题吧。”
  
  我暗暗叹了口气,果然,就知道就算我把真相告诉他他也不会相信。
  
  “好吧,我换一个故事,这是一个科幻小说,”我想了想,决定换一种方式把自己的事情告诉舒宇,“甲跟乙是好朋友,甲一直暗恋乙,但乙却不知道,后来甲把乙□了,乙为此远走高飞,四年后乙才回来,得知甲得了绝症快要死了,乙的心情很复杂,但是他还是为了救甲坐上时光机回到二十年前,然后守候在甲的身边,等待有一天可以拯救甲。你说乙究竟是恨甲还是爱甲呢?他对甲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
  
  这也是长期困扰我的一个问题,我在这个时候跟舒宇说,一方面是想找个人倾诉,如果他能告诉我答案,那就更好;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像《一千零一夜》的女主角那样,通过讲故事逃过一劫。
  
  舒宇沉默了片刻,才道:“我也猜不透乙是怎么想的,人性实在太复杂了,有些人终其一身都不明白自己追求的是什么。我也给你讲个故事吧。有一个文坛的泰山北斗人物,抛弃优越的家庭,毅然决然的投身到革命去,多年来呕心沥血,却在十年动乱时遭到不公正的对待,因为不堪忍受红卫兵的殴打、□,他坐在自己的躺椅上吞服了巨量毒药,辗转而亡。两小时后,他的妻子,一位极富盛名的钢琴家,双手十根手指头被红卫兵活活折断,即使治好也不能再弹奏她心爱的钢琴,尽管如此,她还是选择了屈辱的生存下来,为了照顾她的丈夫,可当她目睹丈夫死去后,她用那双曾被国内外誉为“肖邦之手”却已扭曲变形的手指从被单上撕下两条长结,打圈,系在铁窗横框上,尾随丈夫而去。最讽刺的是,那些逼死他们的红卫兵,正是他们教出来的好学生。当时他们的独生子正在乡下寄居,两个多月后,才从一位朋友那里得知噩耗,那一刻他只感觉天旋地转,整个世界恍惚离他而去,从小到大都不哭的他不知不觉间热泪纵横,这是他自离家后第一次流泪、也是最后一次。他痛恨这个无常的世界、痛恨这复杂诡异的人性,他想报复这个世界,也想报复这些人!可是他终其一生都无法违背父母的遗言以及父母一直教他做人的原则去做出什么大奸大恶之事。他唯一可以做的,只是决定从此‘宁可我负天下人、莫教天下人负我’;决定从此,他对谁都是疏远及利用,除了两个人,一个是在他最痛苦的时刻,一直陪伴他的人;一个是在所有人都唯恐避之则吉的时候,仍然为他办好父母的丧事并千方百计找到他、告诉他父母死信的朋友。”
  
  舒宇的故事很长、也很悲伤,我体内的三唑仑已经慢慢发挥效力,如果不是这故事太真实、太哀伤,我想我已经睡着了。
  
  我不知道舒宇为何要将这个故事告诉我,或许他跟我一样,只是想找个人倾诉一下。也许是平时,说不定此时此刻我已经泪流满脸,可现在我却只能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任由舒宇将我抱在怀里。
  
  我想我现在的样子跟死人没什么区别,可神思还有一丝清明,我还能感觉到我和舒宇两个人赤身□的贴在一起。他的肌肤滑腻,比我们现在躺着的丝缎床褥还要光滑柔软,而又十分温暖,在这寒冷的冬季,让人发自本能的想接近。只是我的心有如吃了死老鼠般恶心,只盼望着吃下的三唑仑快点发挥效力,好让我脱离苦海。
  
  记得我还在法院的时候,曾经办过一个案子,一帮社会上的混混在酒吧和K厅,将三唑仑放入一些来玩的女孩子的饮料里面,等到药性发作、女孩子神志不清后,就将女孩子带到旅馆实施□。很多被害人事后都没发现自己与人发生过□,以为自己不胜酒力被这些人好心将自己带回旅馆休息,因此没有报案。以至于这帮人屡次得手,若不是他们在一次作案时未戴□,使得被害人在事后发现自己曾与人发生过□,也不会案发。
  
  当时我也很怀疑三唑仑的药效,后来查了资料,才知道三唑仑是一种快速催眠药物,有显著的镇静、催眠作用,作用机制与一般安眠药相似,但其催睡作用强45倍,而且吸收比较快,一般起效的时也就15至30分钟。由于它的药效又快又猛,所以又被称为“□药”。
  
  舒宇那些“选择”里面,海洛因和□我是绝对不会碰的;安眠药的药效不如三唑仑,因此尽管三唑仑的副作用较大,我还是不假思索的选择了它。
  
  但愿今天三唑仑也能够发挥它的效用,让我少受点罪吧,我实在不想像上次被沈顾撕碎那样痛苦了。既然逃不掉,那起码能少受点罪、给我留些尊严吧……
  
  只是不知道是我的意志太强还是个人体质问题,虽然我整个人已经不能动弹,但还是能听见舒宇在对我说道:“早知道就不讲故事了,不但把你闷坏,还把我的欲望都讲没了。”
  
  说完他向我俯下头来,吻在我颈窝受伤处,一只手下探,抓住我沉睡的□,低声道:“你也一点反应都没有,真是没法做了。”
  
  我心里一阵窃喜,整个人一下子放松下来,没多久,竟然真的迷迷糊糊睡着了。
  



                  舒宇的告诫



  三唑仑的作用真是非同一般,我昏昏沉沉的睡了不知多久,被钢琴声吵醒。我睁开双眼,仔细听了一会儿,听出是李斯特的第二首《匈牙利狂想曲》,弹得真好,李斯特的钢琴曲不是那么好驾驭的,这样的水平几乎能和专业看齐了,但味道有些不对。
  
  钢琴声从中音区开始,缓慢庄严的旋律,似乎在唱出心里的激|情,唱出悲痛的往事。在滞缓的节奏衬托下,低沉压抑的旋律蕴含着巨大的悲痛和愤怒,仿佛是对不幸的哀痛和控诉。琴声很快转入下一个舞曲性旋律,旋律轻快跳跃、节奏匀称规整,只是狂热有余而欢乐不足。人如其音,此时的音乐正是舒宇心境的见证吧。 
  
  我从床上坐起来,头还是疼得厉害,除此以外就没什么不适了,特别是那个部位——舒宇到最后终究没有侵犯我,我心里感到一丝安慰,从床上下来捡起地上的衣服一一穿上,毛衣是没法穿了,只好穿着件衬衣再套上大衣走到传出钢琴声的书房。那里一向放着一架钢琴,原来我以为这只是舒宇附庸风雅的摆设,没想到他还会弹钢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