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林-2006年第5期-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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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你怎样辩证地解释下列事实:随着你作家的名声越来越高和收取的版税越来越多,政治上你会变得越来越革命吗?
马:其实,米格尔·奥特罗·席尔瓦比任何人都更清楚应该怎样回答他自己提出的问题:革命也是个金钱问题。只是认为我是越来越革命却是错了,因为革命是我这个早熟的孩子身上唯一固有的东西:我向来支持革命,现在支持革命,将来也永远支持革命。但是以前只有我的朋友知道这一点,别的人对此都毫不关心。
不过,如果说有什么嘲弄了我的话,那不是我收到的版税,而恰恰相反,是我未得到的那些权利。为了弄明白这一点,首先应该弄明白出版业是怎样操作的。读者为一本书付出的每一个比索是这样分配的:50生太伏拉美国家辅币单位,等于百分之一比索。给出版者,20生太伏给发行者,20生太伏给书商,10生太伏给作者。出版销路最好的袖珍本,条件就更糟糕了:每个比索作者分到的不是10生太伏,而是5生太伏;而就这5生太伏,他还必须交给主要出版商一半。袖珍本的《百年孤独》在美国很快就要印到一百万册了,可六年中我挣的钱在任何地方都买不起一幢房子。这个账很容易算:如果我每本书挣两美分半,然后让代理人拿走百分之十,交税百分之三十,其结果就是我至少要卖一百本书才能挣到十五美元。如果不是我向来就知道什么是资本主义的不公正的话,这样的经历会让我学会很多东西。
不管怎么说,虽然我版税挣得的那点钱很少,但还是足以使我在经济上能保持独立,这也就使我能跟你一样在政治上保持独立,我亲爱的米格尔·奥特罗·席尔瓦。此外,我的著作给我带来了足够的名声,使我能够去写一些新闻报道。这些文章虽然算经济账是得不偿失,可世界上最有影响的报纸都发表,哪怕我的观点同他们的政策相抵触。他们发表我的报道文章唯一的原因就是因为我有读者。特别是这种形势给我提供了必要的安全,并且使我可以毫无顾忌地高兴写什么就写什么,而决不会被我工作的报社赶走。
提问者莫尼卡·比蒂
(欧洲电影大腕人物。安东尼奥尼电影《惊险奇遇》、《夜》、《日食》中的女主角。莫尼卡·比蒂跟加西亚·马尔克斯是莫逆之交。)
问:你一次能吃多少公斤冰淇淋?
马:一天晚上,在罗马,在弗朗西斯克·罗西家里,大家用过晚餐之后,莫尼卡·比蒂一边看电视一边吃冰淇淋,她一个人就吃了两公斤冰淇淋。电视里放的电影是一部非常好看的老片子《小恺撒大帝》。里面写了一些暴徒跟米奇·罗尼的周旋,情节跌宕起伏,很是动人。我又一次见到莫尼卡·比蒂的时候,就跟她打赌说,我吃冰淇淋比她的本事大。我们两个人一口气吃了四公斤冰淇淋。自此以后,我每次去罗马,她都请我去她家。我去她家时,不给她带鲜花,而是带四公斤冰淇淋:她两斤,我两斤,别的客人谁也没份儿。
莫尼卡招待客人的晚餐总要有几只味道鲜美的烤家兔。那些兔子是她自己养的,自己杀的,自己做的,吃时都要配上香喷喷的米饭,最后总是变成兔肉米饭。莫尼卡家的晚餐的另一个惯例是每次的米饭都不够吃,因为在做饭时她不晓得到底会来多少客人。没办法,到吃饭时,她就把米饭从一个人碗里往另一个人碗里匀,只匀到大家都不多,但大家都一样。晚餐的最后一个节目是赌吃冰淇淋。后来已经不是赌谁吃得多,而是赌谁吃得快。每个人都用汤勺吃自己盒里的冰淇淋。莫尼卡不仅每次都赌赢,而且每次还都是把她的汤勺伸到我的盒里来把我没吃完的冰淇淋一扫而光。因此,她的问题本来就不是问题,而是一种公开挑战。不过这种挑战毫无意义,因为莫尼卡心里明白,我们大家都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吃冰淇淋谁都不是她的对手。好厉害!
问:如果让加西亚·马尔克斯问加西亚·马尔克斯一个问题,他会问他什么?
马:有一次,我在巴塞罗那开车时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后边的车非常机灵地躲开来超到了我的前面。当那个司机从驾驶座上认出我时,他对我高喊道:
“还是去写你的书吧,那事你可是内行。”
如果我不是加西亚·马尔克斯,我会跟那个司机想的一样;我不会就他在生活中应该怎么做提出任何问题。
提问者赫尔曼·巴尔加斯·埃斯皮诺萨
(哥伦比亚巴兰基亚作家。一度属于加西亚·马尔克斯领导的巴兰基亚“洞穴派”文学聚谈会成员,是这位小说家的老朋友。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枯枝败叶》就是献给他的。在《百年孤独》中,他这个名字是布恩地亚家族最后一个成员的四位朋友之一,其他三个朋友的名字是:加西亚·马尔克斯、阿尔瓦罗·塞贝达和阿方索·富恩马约尔。巴尔加斯·埃斯皮诺萨出版的作品有:《十次讲述的暴力》和《20世纪的哥伦比亚小说》。目前(1979年)担任哥伦比亚国家电视台台长。)
问:加西亚·马尔克斯十年前就宣布要为儿童写一本故事书出版,现在这本书怎样了?
马:对于一个许多年来就盼望成为拥有众多读者的作家来说,儿童读者几乎是一种生物需要。还在写《百年孤独》之前,大概是1962年吧,我就感到了它的急迫性。这大概也就是赫尔曼·巴尔加斯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当时我做了一个尝试:写了一篇《时光消失的海》。我把这篇故事寄给了普利尼奥·阿普莱约·门多萨,他对我一针见血的批评向来十分有益。他以其惯有的坦诚告诉我他不喜欢那篇故事。不过他承认那也可能是由于他本人的局限性:他不喜欢玄幻。他的理由我觉得对我是毁灭性的,因为我恰恰也一向认为孩子们同样不喜欢玄幻的。自然,他们喜欢的是想象。玄幻和想象有着根本的区别,那就像是一个人跟口技演员洋娃娃一般大不相同。
《百年孤独》中有很多想象,但没有一行字是玄幻的。写完《百年孤独》之后,我重新感到了为孩子们写故事的急迫性,而且应该立即动手,因为写一本书也跟出一次严重的交通事故一样,如果一个人在伤愈出院之后不马上重新驾车,你就会对驾车永远产生恐惧感。此外,我要写作还因为我需要在精神上放松一下,要从长时间废寝忘食、气都透不过来的紧张写作疲劳中解脱出来,因为写儿童故事很简单,我觉得它对我过去的消化不良是一服上佳的泻药,对我接下来要开始吃那条大胡子鳄鱼的重大任务同样如此。所谓那条大胡子鳄鱼,应该就是《族长的没落》了。于是,我开始写了《巨翅老人》。我把这篇故事念给了我六岁和四岁的孩子听,我觉得他们听后感到我很可怜。他们对我说:“你不要认为孩子都那么傻、那么笨。”不管他们怎么说,由于我已制订了一个写六篇故事的计划,还是继续写了下去,写时仍把它们看作泻药,但已不考虑孩子们了。通过写这些故事,我逐渐找到了写《族长的没落》的语言。我把那六篇故事汇集成册,以《纯真的埃伦蒂拉与残忍的祖母——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悲惨故事》为题出版了。
只是在过了几年之后,我才恍然大悟,我的错误在于认为孩子们喜欢儿童故事。其实,他们一点也不喜欢,就像不喜欢甜燕麦粥,不喜欢白雪公主那样的女人一般。他们喜欢的是喝着1962年产的波尔多葡萄酒吃鹅肝肉饼,喜欢听美国黑人歌唱家史蒂文·旺德尔的歌曲,喜欢拉盖尔·韦尔奇,喜欢读詹姆斯·乔伊斯。直到那时我才明白,我所有的著作都是为孩子们写的,但是成年人不允许他们读,其理由是在这些作品中有些成年人不愿让孩子们知道的一些东西,让他们知道了这些东西,他们会学着干。
但是,围墙开始被打破了:《百年孤独》最成功之处不是好评如潮,也不是它巨大的销售量,而是完美无缺地从一代读者转到另一代读者,现在接受它的已经是第三代读者了。它的最优秀的读者就是那些未得到允许而读它的孩子们。这些孩子们躲在卫生间里,一边学着吸烟和做一些其他危害性不大的事情,一边读这本书。无论如何说,我最好的儿童书是《族长的没落》。成年人把这本书藏得更严实,因为他们说这本书在书写规则上给孩子们提供了一个很坏的榜样,孩子们唯一懂得的就是那些脏话。但是,我知道读过《族长的没落》的孩子们在阅读中没有遇到任何困难,也没有在读过这本书后做出半点儿丑事,因为他们没有任何成年人在文学上和道德上的那种缺损。其证明就是西班牙语评论家的评论。总而言之,我所犯的大错误就是在打算给孩子们写故事时认为孩子们实实在在的就是孩子。
1977年墨西哥《世界人》杂志
私奔伊萨河
黑 马
打开地图,我们看到德国南方流淌着著名的多瑙河。我们会因为多瑙河的名气而忽略了它的支流们,其中的一条就是伊萨河。但伊萨河绝非一条普通的小河,它发源于阿尔卑斯山麓,澄澈晶莹,湍急浩荡,一路奔腾,汇入多瑙河,其整个流域被称为伊萨河谷。
伊萨河谷地风光奇崛旖旎,牧场山林起伏错落,大小湖泊点缀其间,古堡和教堂塔尖与雪山交相辉映。蜿蜒于这绮丽的风景中,它似一条强劲的生命脉搏跳动在峡谷幽峦之间,串起一座座童话般的城镇,这其中最大的城市就是慕尼黑。
伊萨河上游有一条支流叫洛伊萨珂河,不如伊萨河那么狂野,经过多年的治理,甚至变得妩媚温柔起来,与伊萨河刚柔相济,像一对夫妻河似的。
我有幸游走在这两条一刚一柔的河流上,仔细品味它们,因此对德国南方河流的了解超过了一般的旅游者,这并非因为我是个专业地理工作者和游记作者,而是因为我是个比较专业的劳伦斯学者,被劳伦斯的踪迹牵引着领略了一般外国游客难以涉足的伊萨河谷风情。
劳伦斯是在自己备受情爱挫折的二十六岁时意乱迷狂地与威克利教授的德国妻子私奔到伊萨河谷地的,那是1912年的春天。从此开始了他一生的流浪生涯,边走边写,像一条丰沛的河流,一路流淌,留下无数小说和诗歌,最终这条时而湍急、时而柔媚的文学之河终止在法国南方的旺斯。
对于滋润并使劳伦斯获得再生的伊萨河谷我早就憧憬向往,神游多年。在劳伦斯初来此地九十年后终得置身其中,寻觅劳伦斯的踪迹,即使寻不到他的故居,仅在这山水之间想象一下劳伦斯和弗里达的私奔情景和他在这里从事创作的场景,也能获得一种超越时空的神喻。
从慕尼黑市中心坐7线城铁直向郊外小镇沃尔夫拉茨豪森而去,那是劳伦斯和弗里达私奔到慕尼黑后的第一个落脚点,弗里达的姐姐艾尔丝在这里有自己的住所。这位当年德国少见的女经济学博士,和妹妹弗里达一样生性风流,相夫教子之外,还频频约会情人并与其中一个育有私生子。小镇往北不远处,是她的情人阿尔弗雷德·韦伯教授(马克斯·韦伯的弟弟)的郊外住宅,再往北的森林里才是丈夫的别墅。有了这个姐姐,在这风景如画的慕尼黑南郊,劳伦斯和弗里达可以有很多落脚点。
但弗里达的姐夫还是推荐了更远处的山村布尔堡,帮他们在那里找到洛伊萨珂河畔的一座驿站度“蜜月”,劳伦斯和弗里达历经波折和惊恐,从诺丁汉风雨兼程出逃,至此算是到达了一个人生的驿站——我想弗里达的教授姐夫给他们选择这个地方度蜜月,此举暗合了这个比喻(我不知道德文里驿站有没有这个暗喻,英文里似乎没有)。
此时已经是1912年的5月底,春夏之交的阿尔卑斯山北麓,风光正好。劳伦斯似乎在这里才真正初尝爱情的甜蜜,而这之前与女性的偷情不过是苟合,包括与弗里达在诺丁汉的偷情以及出逃路上汲汲惶惶的同居,那些都算不得爱情。只有在洛伊萨珂河畔的驿站里他们才找到了爱的感觉——从容地做爱,悠闲地交谈,轻松地花前月下卿卿我我,毫无顾忌地激烈争吵……似乎这才是爱的全部内容。劳伦斯如此写道:
“我以前不懂什么叫爱情……这世界超乎想象的神奇、绚丽、美好。以前,从来,从来,从来不知道爱是什么。原来生活可以这么伟大,如同神仙一般,生活本是可以这样的。感谢上帝,我可以证明这一点。”
他们的驿站就在河边,劳伦斯这样描述驿站一带的景色:“洛伊萨珂河呈现出淡淡的绿玉色,因为它源自冰川,河水奇冷,水流湍急。这里的人都是怪模怪样的巴伐利亚人。酒吧和绿荫下的广场那边就是教堂和女修道院了,一派宁静,屋墙都粉饰得雪白,只有教堂尖塔顶着一个黑帽子。每天我们都在户外度过很长时间。这里的花多得很,令人惊喜大叫,都是些阿尔卑斯山地的花儿。河边上开着大片大片的金莲花类的花,就是我们称之为‘单身汉纽扣’的矢车菊,满眼的淡金黄色。报春花类的,有点像紫红的立金花。还有奇特的湿地紫罗兰和兰花。很多风铃草之类的,就像盘根错节的大朵深紫的钓钟柳。还有飞燕草之类的花,开得很盛。而林中的苜蓿花是那么粉嫩粉嫩的,简直就像铃兰。啊,花儿,大片的野花儿,开得疯,开得杂,漫山遍野都是。”
我在沃尔夫拉茨豪森下了城铁,估计这车站就是当年的火车站了,娇小古雅的19世纪小站。我特别喜欢欧洲这些小火车站,就像个做工精致的私人别墅,几乎都保持着原汁原味,能让人感到片刻的时光停滞,感到与过去的联系。车站是游子与家联系的第一个参照物啊,一看到老车站就想家。设想一个地方的车站总在变样,那岂不是意味着找不到家了?这座洛伊萨珂河畔的小城当年以木材运输和酿酒为业,古朴娴静,多少年过去了,如今景色依然:低矮的住房,宽大的木房檐,洁白或米黄的墙壁上挂着棕色的窗板,狭长的木阳台上摆满了鲜花,山林掩映着巴洛克式的教堂尖塔,一派德国南方的小镇景象。这么纯美安宁的山水小镇,如果不是因为劳伦斯的缘故,恐怕我这辈子也无缘欣赏。
小镇有通往布尔堡的班车,一小时一趟。一路欣赏着山水森林和古老的村落,十几分钟的工夫车就翻山越岭进了布尔堡小村。这么恬静秀丽的小山村,绿得耀眼的草坪上点缀着一座座红顶白墙的巴伐利亚乡间住宅,每家的窗下都悬挂着姹紫嫣红的盆花,狭长的木制阳台上更是花如落瀑,似乎他们的花园还不够绚丽,他们一定要将整座房子都打扮成花房不可。偶与村民对视而笑,他们会开心骄傲地问我:“这里才是真的巴伐利亚呢,好吧?”让我立即觉得他们的脸灿若花朵。这是什么地方?一座家庭酿酒作坊在散发着淡淡的醇香,有几个人在清理着浓郁酒香气的酒糟,除此之外,我实在看不出这里的人们以什么为生,或许这里已经演变为纯粹的乡间住宅区和度假村了吧。我很快就打听着找到了村里的那座老驿站,它居然还是一座旅舍兼咖啡啤酒屋,白墙木窗,朴素淡雅,如同普通住家,静卧在山脚下的河边。那个小广场还在,摆着桌椅,供人们在露天餐饮用。坐在这里看山听水,别有一番闲云野鹤的超然。
对照劳伦斯当年的描述,似乎这里的景色无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