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 作者:[后晋]沈昫-第2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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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后令选美少年为左右奉宸供奉,右补阙硃敬则谏曰:“臣闻志不可满,乐不可极。嗜
欲之情,愚智皆同,贤者能节之不使过度,则前圣格言也。陛下内宠,已有薛怀义、张
易之、昌宗,固应足矣。近闻上舍奉御柳模自言子良宾洁白美须眉,左监门卫长史侯祥
云阳道壮伟,过于薛怀义,专欲自进堪奉宸内供奉。无礼无仪,溢于朝听。臣愚职在谏
诤,不敢不奏。”则天劳之曰:“非卿直言,朕不知此。”赐彩百段。以昌宗丑声闻于
外,欲以美事掩其迹,乃诏昌宗撰《三教珠英》于内。乃引文学之士李峤、阎朝隐,徐
彦伯、张说、宋之问、崔湜、富嘉谟等二十六人,分门撰集。成一千三百卷,上之。加
昌宗司仆卿,封鄴国公,易之为麟台监,封恆国公,各实封三百户。俄改昌宗为春官侍
郎。易之、昌宗皆粗能属文,如应诏和诗,则宋之问、阎朝隐为之代作。则天春秋高,
政事多委易之兄弟。中宗为皇太子,太子男邵王重润及女弟永泰郡主窃言二张专政。易
之诉于则天,付太子自鞫问处置,太子并自缢杀之。又御史大夫魏元忠尝奏二张之罪,
易之惧不自安,乃诬奏元忠与司礼丞高戩云:“天子老矣,当挟太子为耐久朋。”则天
曰:“汝何以知之?”易之曰:“凤阁舍人张说为证。”翌日,则天召元忠及说廷诘之,
皆妄。则天尚以二张之故,逐元忠为高要尉,张说长流钦州。长安二年,易之赃赂事发,
为御史台所劾下狱,兄司府少卿昌仪、司礼少卿同休皆贬黜。及则天卧疾长生院,宰臣
希得进见,唯易之兄弟侍侧,恐祸变及己,乃引用朋党,阴为之备。人有榜其事于路,
左台御史中丞宋璟请按之。则天阳许,寻敕宋璟使幽州按都督屈突仲翔,令司礼卿崔神
庆鞫之。神庆希旨雪昌宗兄弟。
神龙元年正月,则天病甚。是月二十日,宰臣崔玄暐、张柬之等起羽林兵迎太子,
至玄武门,斩关而入,诛易之、昌宗于迎仙院,并枭首于天津桥南。则天逊居上阳宫。
易之兄昌期,历岐、汝二州刺史,所在苛猛暴横,是日亦同枭首。朝官房融、崔神庆、
崔融、李峤、宋之问、杜审言、沈佺期、阎朝隐等皆坐二张窜逐,凡数十人。
史臣曰:于燕公辅导储皇,高侍中敷陈理行,张北平斥言阴沴,皆人所难言者。苟
非金玉贞度,松筠挺操,安能咈人主之意,献苦口之忠?宜其论道岩廊,克终显盛。古
所谓能以义匡主之失,三君有焉。
赞曰:猗欤于公,献替两宫。前修克继,嗣德弥隆。高酬药剂,张感宸衷。君臣之
义,斯为始终。
列传第二十九
○祖孝孙 傅仁均 傅弈 李淳风 吕才
祖孝孙,幽州范阳人也。父崇儒,以学业知名,仕至齐州长史。孝孙博学,晓历算,
早以达识见称。初,开皇中,钟律多缺,虽何妥、郑译、苏夔、万宝常等亟共讨详,纷
然不定。及平江左,得陈乐官蔡子元、于普明等,因置清商署。时牛弘为太常卿,引孝
孙为协律郎,与子元、普明参定雅乐。时又得陈阳山太守毛爽,妙知京房律法,布琯飞
灰,顺月皆验。爽时年老,弘恐失其法,于是奏孝孙从其受律。孝孙得爽之法,一律而
生五音,十二律而为六十音,因而六之,故有三百六十音,以当一岁之日。又祖述洗重,
依淮南本数,用京房旧术求之,得三百六十律,各因其月律而为一部。以律数为母,以
一中气所有日为子,以母命子,随所多少,分直一岁,以配七音,起于冬至。以黄钟为
宫,太簇为商,林钟为徵,南吕为羽,姑洗为角,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徵。其余日建
律,皆依运行。每日各以本律为宫。旋宫之义,由斯著矣。然牛弘既初定乐,难复改张。
至大业时,又采晋、宋旧乐,唯奏《皇夏》等十有四曲,旋宫之法,亦不施用。高祖受
禅,擢孝孙为著作郎,历吏部郎、太常少卿,渐见亲委,孝孙由是奏请作乐。时军国多
务,未遑改创,乐府尚用隋氏旧文。武德七年,始命孝孙及秘书监窦薅ㄑ爬帧P⑺
又以陈、梁旧乐杂用吴、楚之音,周、齐旧乐多涉胡戎之伎,于是斟酌南北,考以古音,
作《大唐雅乐》。以十二月各顺其律,旋相为宫,制十二乐,合三十二曲、八十四调。
事具《乐志》。旋宫之义,亡绝已久,世莫能知,一朝复古,自孝孙始也。孝孙寻卒。
其后,协律郎张文收复采《三礼》,增损乐章,然因孝孙之本音。
傅仁均,滑州白马人也。善历算、推步之术。武德初,太史令庾俭、太史丞傅弈表
荐之,高祖因召令改修旧历。仁均因上表陈七事:其一曰:“昔洛下闳以汉武太初元年
岁在丁丑,创历起元,元在丁丑。今大唐以戊寅年受命,甲子日登极,所造之历,即上
元之岁,岁在戊寅,命日又起甲子,以三元之法,一百八十去其积岁,武德元年戊寅为
上元之首,则合璧连珠,悬合于今日。”其二曰:“《尧典》为‘日短星昴,以正仲
冬’,前代造历,莫能允合。臣今创法,五十余年,冬至辄差一度,则却检周、汉,千
载无违。”其三曰:“经书日蚀,《毛诗》为先,‘十月之交,朔日辛卯’。臣今立法,
却推得周幽王六年辛卯朔蚀,即能明其中间,并皆符合。”其四曰:“《春秋命历序》
云:‘鲁僖公五年壬子朔旦冬至。’诸历莫能符合。臣今造历,却推僖公五年正月壬子
朔旦冬至则同,自斯以降,并无差爽。”其五曰:“古历日蚀或在于晦,或在二日;月
蚀或在望前,或在望后。臣今立法,月有三大三小,则日蚀常在于朔,月蚀在望前。却
验鲁史,并无违爽。”其六曰:“前代造历,命辰不从子半,命度不起虚中。臣今造历,
命辰起子半,度起于虚六,度命合辰,得中于子,符阴阳之始,会历术之宜。”其七曰:
“前代诸历,月行或有晦犹东见、朔已西朓。臣今以迟疾定朔,永无此病。”经数月,
历成奏上,号曰《戊寅元历》,高祖善之。武德元年七月,诏颁新历,授仁均员外散骑
常侍,赐物二百段。
后中书令封德彝奏历术差谬,敕吏部郎中祖孝孙考其得失。又太史丞王孝通执《甲
辰历法》以驳之曰:
案《尧典》云:“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孔氏云,七宿毕见,举中者言耳。是知
中星无定,故互举一分两至之星以为成验也。昴西方处中之宿,虚为北方居中之星,一
分各举中者,即余六星可知。若乃仲冬举鸟,仲夏举火,此一至一分又举七星之体,则
余二方可见。今仁均专守昴中而为定朔,执文害意,不亦谬乎!又案《月令》:仲冬
“昏在东壁”。明知昴中则非常准。若言陶唐之代,定是昴中,后代渐差,遂至东壁。
然则尧前七千余载,冬至之日,即便合翼中,逾远弥却,尤成不隐。且今验东壁昏中,
日体在斗十有三度;若昏于翼中,日应在井十有三度。夫井极北,去人最近,而斗极南,
去人最远,在井则大热,在斗乃大寒。然尧前冬至,即应翻热,及于夏至,便应反寒。
四时倒错,寒暑易位,以理推寻,必不然矣。又,郑康成,博达之士也。对弟子孙皓云:
日永星火,只是大火之次二十度有其中者,非谓心之火星也,实正中也。又平朔、定朔,
旧有二家;平望、定望,由来两术。然三大三小,是定朔、定望之法;一大一小,是平
朔、平望之义。且日月之行,有迟有疾,每月一相及,谓之合会。故晦朔无定,由人消
息。若定大小合朔者,合会虽定,而蔀元纪首,三端并失。若上合履端之始,下得归余
于终,合会时有进退,履端又皆允协,则《甲辰元历》为通术矣。
仁均对曰:
宋代祖冲之久立差术,至于隋代张胄玄等,因而修之,虽差度不同,各明其意。今
孝通不达宿度之差移,未晓黄道之迁改,乃执南斗为冬至之恆星,东井为夏至之常宿,
率意生难,岂为通理?夫太阳行于宿度,如邮传之过逆旅,宿度每岁既差,黄道随而变
易,岂得以胶柱之说而为斡运之难乎?又案《易》云:“治历明时。”《礼》云:“天
子玄端,听朔于南门之外。”《尚书》云:“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孔氏云:“上
日,朔日也。”又云:“季秋月朔,辰不集于房。”孔氏云:“集,合也。不合,则日
蚀随可知矣。”又云:“先时、不及时,皆杀无赦。”先时,谓朔日不及时也。若有先
后之差,是不知定朔之道矣。《诗》云:“十月之交,朔日辛卯。”又,《春秋》日蚀
三十有五,左丘明云:“不书朔,官失之也。”明圣人之教,不论于晦,唯取朔耳。自
春秋以后,去圣久远,历术差违,莫能详正。故秦、汉以来,多非朔蚀,而宋代御史中
丞何承天微欲见意,不能详究,乃为太史令钱乐之、散骑侍郎皮延宗所抑止。孝通今语,
乃是延宗旧辞。承天既非甄明,故有当时之屈。今略陈梗概,申以明之。夫理历之本,
必推上元之岁,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夜半甲子朔旦冬至。自此以后,既行度不同,
七曜分散,不知何年更得余分普尽,还复总会之时也?唯日分气分,得有可尽之理,因
其得尽,即有三端之元。故造经立法者,小余尽即为元首,此乃纪其日数之元,不关合
璧之事矣。时人相传,皆云大小余俱尽,即定夜半甲子朔旦冬至者,此不达其意故也。
何者?冬至自有常数,朔名由于月起,既月行迟疾无常,三端岂得即合?故必须日月相
合,与冬至同日者,始可得名为合朔冬至耳。故前代诸历,不明其意,乃于大余正尽之
年而立其元法,将以为常,而不知七曜散行,气朔不合。今法唯取上元连珠合璧,夜半
甲子朔旦冬至,合朔之始以定,一九相因,行至于今日,常取定朔之宜,不论三端之事。
皮延宗本来不知,何承天亦自未悟,何得引而相难耶?
孝孙以仁均之言为然。
贞观初,有益州人阴弘道,又执孝通旧说以驳之,终不能屈。李淳风复驳仁均历十
有八事,敕大理卿崔善为考二家得失,七条改从淳风,余一十一条并依旧定。仁均后除
太史令,卒官。
傅奕,相州鄴人也。尤晓天文历数。隋开皇中,以仪曹事汉王谅。及谅举兵,谓奕
曰:“今兹荧惑入井,是何祥也?”奕对曰:“天上东井,黄道经其中,正是荧惑行路,
所涉不为怪异;若荧惑入地上井,是为灾也。”谅不悦。及谅败,由是免诛,徙扶风。
高祖为扶风太守,深礼之。及践祚,召拜太史丞。太史令庾俭以其父质在隋言占候忤炀
帝意,竟死狱中,遂惩其事,又耻以数术进,乃荐奕自代,遂迁太史令。奕既与俭同列,
数排毁俭,而俭不之恨,时人多俭仁厚而称奕之率直。奕所奏天文密状,屡会上旨,置
参旗、井钺等十二军之号,奕所定也。武德三年,进《漏刻新法》,遂行于时。七年,
奕上疏请除去释教,曰:
佛在西域,言妖路远,汉译胡书,恣其假托。故使不忠不孝,削发而揖君亲;游手
游食,易服以逃租赋。演其妖书,述其邪法,伪启三途,谬张六道,恐吓愚夫,诈欺庸
品。凡百黎庶,通识者稀,不察根源,信其矫诈。乃追既往之罪,虚规将来之福。布施
一钱,希万倍之报;持斋一日,冀百日之粮。遂使愚迷,妄求功德,不惮科禁,轻犯宪
章。其有造作恶逆,身坠刑网,方乃狱中礼佛,口诵佛经,昼夜忘疲,规免其罪。且生
死寿夭,由于自然;刑德威福,关之人主。乃谓贫富贵贱,功业所招,而愚僧矫诈,皆
云由佛。窃人主之权,擅造化之力,其为害政,良可悲矣!案《书》云:“惟辟作福威,
惟辟玉食。臣有作福、作威、玉食,害于而家,凶于而国,人用侧颇僻。”降自羲、农,
至于汉、魏,皆无佛法,君明臣忠,祚长年久。汉明帝假托梦想,始立胡神,西域桑门,
自传其法。西晋以上,国有严科,不许中国之人,辄行髡发之事。洎于苻、石,羌胡乱
华,主庸臣佞,政虐祚短,皆由佛教致灾也。梁武、齐襄,足为明镜。昔褒姒一女,妖
惑幽王,尚致亡国;况天下僧尼,数盈十万,翦刻缯彩,装束泥人,而为厌魅,迷惑万
姓者乎!今之僧尼,请令匹配,即成十万余户。产育男女,十年长养,一纪教训,自然
益国,可以足兵。四海免蚕食之殃,百姓知威福所在,则妖惑之风自革,淳朴之化还兴。
且古今忠谏,鲜不及祸。窃见齐朝章仇子他上表言:“僧尼徒众,糜损国家,寺塔奢侈,
虚费金帛。”为诸僧附会宰相,对朝谗毁;诸尼依托妃主,潜行谤讟。子他竟被囚执,
刑于都市。及周武平齐,制封其墓。臣虽不敏,窃慕其踪。
又上疏十一首,词甚切直。高祖付群官详议,唯太仆卿张道源称奕奏合理。中书令
萧瑀与之争论曰:“佛,圣人也。奕为此议,非圣人者无法,请置严刑。”奕曰:“礼
本于事亲,终于奉上,此则忠孝之理著,臣子之行成。而佛逾城出家,逃背其父,以匹
夫而抗天子,以继体而悖所亲。萧瑀非出于空桑,乃遵无父之教。臣闻非孝者无亲,其
瑀之谓矣!”瑀不能答,但合掌曰:“地狱所设,正为是人。”高祖将从奕言,会传位
而止。
奕武德九年五月密奏,太白见秦分,秦王当有天下,高祖以状授太宗。及太宗嗣位,
召奕赐之食,谓曰:“汝前所奏,几累于我,然今后但须尽言,无以前事为虑也。”太
宗常临朝谓奕曰:“佛道玄妙,圣迹可师,且报应显然,屡有征验,卿独不悟其理,何
也?”奕对曰:“佛是胡中桀黠,欺诳夷狄,初止西域,渐流中国。遵尚其教,皆是邪
僻小人,模写庄、老玄言,文饰妖幻之教耳。于百姓无补,于国家有害。”太宗颇然之。
贞观十三年卒,年八十五。临终诫其子曰:“老、庄玄一之篇,周、孔《六经》之说,
是为名教,汝宜习之。妖胡乱华,举时皆惑,唯独窃叹,众不我从,悲夫!汝等勿学也。
古人裸葬,汝宜行之。”奕生平遇患,未尝请医服药,虽究阴阳数术之书,而并不之信。
又尝醉卧,蹶然起曰:“吾其死矣!”因自为墓志曰:“傅奕,青山白云人也。因酒醉
死,呜呼哀哉!”其纵达皆此类。注《老子》,并撰《音义》,又集魏、晋已来驳佛教
者为《高识传》十卷,行于世。
李淳风,岐州雍人也。其先自太原徙焉。父播,隋高唐尉,以秩卑不得志,弃官而
为道士。颇有文学,自号黄冠子。注《老子》,撰《方志图》,文集十卷,并行于代。
淳风幼俊爽,博涉群书,尤明天文、历算、阴阳之学。贞观初,以驳傅仁均历议,多所
折衷,授将仕郎,直太史局。寻又上言曰:“今灵台候仪,是魏代遗范,观其制度,疏
漏实多。臣案《虞书》称,舜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则是古以混天仪考七曜之盈缩也。
《周官》大司徒职,以土圭正日景,以定地中。此亦据混天仪日行黄道之明证也。暨于
周末,此器乃亡。汉孝武时,洛下闳复造混天仪,事多疏阙。故贾逵、张衡各有营铸,
陆绩、王蕃递加修补,或缀附经星,机应漏水,或孤张规郭,不依日行,推验七曜,并
循赤道。今验冬至极南,夏至极北,而赤道当定于中,全无南北之异,以测七曜,岂得
其真?黄道浑仪之阙,至今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