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危言-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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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港澳门无征收厘捐之例,商贾多乐出其途。为今之计,不如裁撤厘
金,加增关税。其贩运别口者,仍纳半税,华洋一律征收,则洋人无所藉口,
华商不至向隅,似亦收回利权之要道也。或虑西人不允请,俟换约之岁,预
先叙明,如有不利吾民有碍吾国自主之权者,准其随时自行更变,以豫为日
后酌改地步。况据《公法便览》第三章,论邦国相交之权及款待外国人民之
例,注兑甚明,其二节云:“凡遇交涉,异邦客商一切章程均由各国主权自
定。”实于公法吻合,彼虽狡悍,亦可以理折之也。尝考泰西各国税额,大
致以值百取二十或取四十六十为率,最多则有值百取百者。美国进口货税值
四征三,商虽非之,然不能违抗。亦有全不征税者,盖于轻重之中各寓自便
之计,如洋酒烟卷等物外洋征税极重,在国中列肆卖烟酒者,尚需纳规领牌。
今中西和约,凡进口之吕宋烟洋酒,只充伙食,概不纳税,查泰西俱无此例,
尤属不公,今宜重订新章,一律加征。又如中国各种烟酒朱玉古玩等物,本
非日用所必需,虽加数倍亦不为过,而土货出洋者,税宜从轻。凡我国所有
者,轻税以广去路,我国所无者,重税以遏来源。收我权利,富我商民,酌
盈剂虚,莫要于此。总之,泰西税法于别国进口之货税恒从重,于本国出口
之货税恒从轻,或全免出口之税。今日本已仿行之矣,其税于国中者,烟酒
两项特从其重,他货或免或轻,专以遏别国之利源,广本国之销路。便吾民
之日用生计为主。其定税之权操诸本国,虽至大之国不能制小国之轻重,虽
至小之国不致受大国之挠阻,盖通行之公法使然也。其或某国重收本国某货
之税,则本国亦重收某国之税以相抵制;某国轻收本国某货之税,则本国亦
轻收某国某货之税以相酬报,此又两国互立之法了。即此而推,因时制变之
机权在是矣。
当日海禁初开,华人不谙商务,一切船只之进出,货物之稽征,皆委洋
人经理。京都特设总税务司,各口海关则设正副税务司,帮同监督经理榷政,
税务司下又有帮办自头等以至四等,每等皆分正副。此外更有人手,皆以西
人承充,惟通事及办理汉文之书启、征收税项之书吏,始用华人。夫中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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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数十余载,华人亦多精通税则,熟悉约章,与其假手他人袒护彼族,何若
易用华人之为愈乎?或谓华人诚实者少,狡猾者多,用之恐滋弊窦。不知税
则既定,中外通行,耳目众多,观瞻所系,非若各省厘卡货税之数彼此不符,
虽有奸胥,安能舞弊?应请明定章程,择三品以上官员曾任关道熟悉情形者
为总税务司,其各口税司帮办等皆渐易华人,照章办理,庶千万巨款权自我
操,不致阴袒西人阻挠税则,不特榷政大有裨益,而于中华政体所保全者为
尤大也。
余阅吴兴税 步生《通商综核表序》,云:“约章所载进口免税各物,
初因品物不多,无关税额,又皆彼中日用无预华人,不予征科,以示曲体远
人之至意。”讵向之专供旅用者,今则视为利途。非无可关者,稍与争持,
而总税务司动加驳斥,商利关税交受共侵。又若同一纸也墨也金银器也氈毯
也衣服也蜜饯也烟叶烟丝也,皆出口有税,进口则免。中外互市,贵取其平,
免则均免,税则均税。苟取旧章后更定之,酌一进出皆税之则,坚持定论,
彼必无词。况我国免税备物大半为日本税则所不免,何西人于日本则甘于输?
将于中国则每形崛强?折而服之,固有词矣。按西侧,出口货税或轻或免,
以期畅销土货,重征进口货税以遏来源,保我黎民,毋侵害农工,未有舍已
芸人,抑内护外者也。又阅经县吴剑华《续罪言》,其税务司一条云:“按
海关之制,既有老关以收商课,又有新关以收洋税。税课总归海关,而洋税
则另用外人掌之,名日税务司。积各海关之税务而辖之以一总税务司,亦用
外人。滥觞已久,无有悟其非者吁?何其悖也!”夫创始之时,实以洋人货
价非华人所谙,故不得不藉外人之力以助其成。
今日大非然矣,税则既定,专条章程尽人能解,何用碧眼黄发之俦越俎
而代治乎?且既设一总税司以辖之,则凡为税司者,皆自以为不归关道辖活,
俨成分庭抗礼之势,辄以细事动致龃龉,而所用洋人扞手,类皆袒护洋商而
漠观华商。同为一色之货,竟估二种之介,于是华商怏怏而控之关道,关道
皇皇而问之税司,税司茫茫而委之扞手,率从初议使纳重税,关道瞠视之无
如何也。于是,转贿嘱洋商为护符,而华商之货皆洋商之货矣。华商贿托洋
商,则货本较重,不增价则本亏,价增而华商之货日滞,洋商之货畅销矣。
且广东各口往来港澳等处,轮船经过关口,必须停锚俟税关人役下舱查验,
如系西人船主,则无庸候验。何薄于土人而厚于外人如此?而要皆一税务司
阶之厉也。
方今天下洋务月兴,不乏深明税则,畅晓条规之人。苟使任关道者留心
人才,时与税务司考究,选择干员,而荐举之以税务司之副责。其学习数年
有效则渐裁外人而使代之,我华人皆知奋勉,次第迭更不十年而各关皆无外
族矣。然税务司乃总税务司所辖也,不先去其总,则必多方挠阻而关道终无
事权,各税务司必存私心,此议卒不能行。彼日本小国耳,昔海关榷税亦用
外人,今则悉举而代之以本国官矣。呜呼!何以堂堂中国不如日本?以天下
利权授之外人之手,而使坐长奸利以笑中国之无才哉!查中外各国请外人为
税务司监收国税者,只印度、中国、日本三国而已。印度税捐以鸦片为最,
昔为英商承办,太阿倒持,祸致失国。日本初聘西人协理,今则全换土人不
用西人矣。
我中国尚属如故。考各口洋关,正税务司三十人,署税务司十余人,代
理税务司二人,副税务司又十余人。尚有征税、船钞、教习三项,分内班、
外班、海班,共有四千三百四十三人,其中华人三千五百七十四人,通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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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在洋关当司事者不少,何无一操守廉洁者可升为税司乎?或谓华人难免舞
弊,西人岂得尽善?不观镇江关洋人美生之事乎?如谓华人不尽如西人,何
不于其中慎选而用之?又谓选择甚难,然则西人独不须选择将尽人而皆贤
耶?剑华所论实获我心。余细考华人之舞弊者,大抵西人俸重足以开销,华
人俸薄不敷缴用。且闻泰西各国无关卡。有纳税印花出卖,运货纳税者计银
若干即贴若干印花,关卡委员无中饱病商等弊,附录于后以备当道采择。
附译《泰西征税略论》
考泰西税项,共分二大纲,一明征之税,一暗征之税。明税如一人应有
产业几何,来修几何,而征税几何。暗税如茶商受重税,而茶价遂贵,布商
纳重税而布价遂昂,使国家榷税稍轻,其价亦可稍廉,是则纳税虽在商人,
而受亏则在所购货之人矣,所购货物不已暗中征税若干哉!尝有人谓征税之
法皆宜用明征之法,即暗征之税亦可向购物之人征收,然各国皆二法兼用。
当一千八百六十年,美国明征之税共得百分之十六,暗征之税共得百分之八
十一;普国于是年收明税百分之四十六,暗税得百分之四十;奥国于是年收
明税得百分之三十二,暗税得百分之五十二;俄国于是年收明税得百分之二
十九,暗税得百分之三十二;法国于是年收明税得百分之十七,暗税得百分
之六十三;西班牙于是年收明税得百分之二十五,暗税得百分之六十二;荷
兰国于是年收明税得百分之二十五,暗税得百分之五十一;葡萄牙于是年收
明税得百分之二十三,暗税得百分之五十。观以上各国所征,虽皆有明税暗
税之分,而暗税恒多于明税。其税虽分明暗,然有时为明为暗,颇难区别。
有谓此税为明,忽有人谓之暗;有谓此税为暗,忽有人谓之明。故另有区别
之法,法以家产薪水来修等为明税,而以食用各物及一切需用钱文录卖交易
皆谓暗。税既分明暗二大纲,于是可详核其细目矣。
又闻征纳税项之要有五:一、征纳税款须在国家总理,税务之人不能任
人征约勒索;二、征纳须有定章,如轻重贵贱及收纳之法;三、办理宜公正,
凡所收之税款,皆宜作为众人有益之用,不可有私饱侵蚀之弊;四、征收宜
均平,不可稍令偏多偏少,使贫者输重税,富者输轻税;五、征收税款不可
见利忘义,如国内一切奸恶有害世道人心之事,国家非独不禁且又从而利之,
征其捐税,是即见利忘义也。要之势不可禁,乃从而征其税,犹可言也,如
鸦片是也;可禁而不禁从而征其税,乃见利忘义,如闱姓博赌,西国榷酒酤
是也。
若论征税之法应如何为最公最精,则甚难乎其言之。盖欲征税之法轻重
多寡至极公极当之处,非详核国内各项人民每年费国家之钱物工役多寡,而
后定其征纳之法不可。如农工贫乏之流远引跋涉,率多徒步,则街道不易损
坏而省修葺之费,有耗于国家者即少;若有乘马行于途者,则其损坏街道较
诸徒步者为多;若有乘车而驰驱往来于途者,则更甚矣。然如此核算,必不
能之事也。又如商船行于海,国家设兵舰藉资保护,岁中所费不赀,此皆不
能详算而定也。故各国之征税因此甚难,皆不用详核之法,只视其人之贫富
而定其征纳之轻重。
若视其家产贫富而征之,其大要之法亦有二:一均平征法,如一人有家
产一千金征五十金,又有一人二千金征一百金之类;二增减比例征法,如一
人有家产一千金者征百分之五,又有一人家产二千金者征百分之六。其第二
法近日尚未通行,然多人皆愿从第二法者,以其贫富轻重之得当也。瑞士兰
国有一城名拔苏,其处用第二法征税已五十年矣,其征税之法又分二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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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产租利之税稍重,因其取之易也;二俸禄来修之税稍轻,因其得之不易也。
是处家产租之税定为每年二百圆美银征纳百分之二;若每年得租利有四百圆
美银则征纳百分之三,若每年得租利六百圆则征纳百分之四,若每年得利八
百圆则征纳百分之四分半,得利一千二百圆则征纳百分之五,如是加增至一
万二千圆则征纳百分之十,自此以上,其征纳之比例加增渐迟。至如辛俸之
税得产利之半耳。
以上征税,凡二法。无论何法均须遵其章制,不得向民人乱征,使民无
适从,又不可稽查时故意欺肆,妄行恫喝,与民为难。所言征税,皆其产利
之税也,如家产之租利及辛俸来修是也。至其本钱则不能征,若用此法,则
久之必至罄其家产归之征纳而后已也。凡征税不可扰害民人事业恒产,亦不
可扰乱国内之贸易。又征税不可过重,但令敷国用而上,如国用忽然加增,
则税项亦将加重,然亦不可任意将各项加增,故须预定其征纳之事物何者易
于加增而后为常征之物,以便国用忽增之时而加重之也。不然,则任意加增,
如忽增米税糖税,则米与糖必贵,天下贫者多富者少,小民食力何以聊生?
而闾阎因之不便矣。故孟德斯鸠学日定租税之纲领,须通国人之财产而分为
三;一日国人所不可一日无者;二日国人有之得藉此以图利者;三日即国人
有之亦不必有益于国人者。第一则为政府者决不得而税之,第二则不妨税,
第三则税之不妨稍重。近日租税之法,英国最为适中,略计贫人财产之额而
免其租税,若无益之物则较有益之物料税更重,租税之法莫善于此。
查嘉庆年间,英法常有战事,国用糜费无常,度支短绌,故英人于国内
无论何物概行征税,课法重而又重。然百姓虽苦而不敢抗捐者,以国家出入
公而官无私弊,凡酌捐之数皆由下议院公议批允而后饬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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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天下之财莫善于流,莫不善于壅滞,财流通日见有余,已与人两得其利,
财壅滞时虞不足,自谓利于已而不利于人,其实亦不利于已。有之日:“惟
圣人能以美利利天下。”可知利于已而不能利于人与利于民而不能利于国者,
均非美利也。
自华洋互市以来,中国金钱日流于外,有心世道者咸思仿行西法以挽回
补救之,而无如逐末忘本,得皮毛遣精髓者比比然也。夫洋务之兴莫要于商
务,商务之本莫切于银行。泰西各国多设银行以维持商务,长袖善舞为百业
之总枢,以为财源而维大局。
兹略举其利民利国之大要言之:银行之盛衰隐关国本,上下远近声气相
通,聚通国之财,收通国之利,呼应甚灵,不形支绌,其便一;国家有大兴
作,如造铁路,设船厂种种工程,可以代筹,其便二;国家有军务赈务缓急
之需,随时通融,咄嗟立办,其便三;国家借款不须重息,银行自有定章,
无经手中饱之弊,其便四;国家借款重叠,即或支应不敷,可以他处汇通,
无须关票作押,以全国体,其便五;国中各殷实行家银号钱庄,或一时周转
不灵,诸多窒碍,银行可力为转移,不至贩坏市面,商务藉可扩充,其便六;
各省公寄存银行,需用之时支应与存库无异,而岁时入息仍归公项,不致被
射利之徒暗中盘算,其便七;官积清俸,民蓄辛赀,存款生息,断无他虑,
其便八;出洋华商可以汇兑,不致如肇兴公司动为洋人掣肘,其便九;市面
银根短绌,可藉本行汇票流通以资挹注,其便十。
有此种种便益,是民生国计所交相倚赖者也。况银行获利之丰更有可得
而言者:中国银行钱庄资本不过数万,开拓场面,联络声气,能者可岁获余
利二三万金,银行资本既雄,流通中外,其获利之可知者一也;殷商富户银
行存项例定一年期者息五厘,半年期者息四厘,三月期者息三厘,时有往来
者息二厘,若转放各处则七厘一分,等不到即取回者无息,其获利之可知者
二也,外国存款甚多,不过三四厘息,遇有要需均可互相补救,其获利之可
知者二也;银行钞票通行市面百数十万,视若现银不费来源之息而得无本之
利,其获利之可知者四也;提单票来自远方,见票一二月利息连汇水统收,
其未到期还银者,回头息只付一半,其获利之可知者五也;汇票押款过期一
日仍作一月计算,其获利之可知者六也;银行所置之铁门石栈,堆放所押货
物,计出栈租火险其费视他业甚廉,其获利之可知者七也;况银行生意较别
项尤为稳当,只有汇票及押款押票而已,即钱庄借银必用殷实庄票,限期不
过数天,押款必须的实照市价七折至五折为限,不论何处汇票先收银而后付
票一事事踏实,处处认真,其获利之可知者八也。便于人者如此其多,获于
己者如此其厚,所谓以美利利天下者,莫要于斯矣。
泰西有官银行商银行,又能贫民银行,系官绅商乐善为怀,特设为贫民
存款,代为支放月给利息起见。或设于各商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