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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风铃中的刀声-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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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都是慕容小侯的名言,没有人怀疑过他的话,因为他的确天生就是这样一个人。老天爷生下他,好像就是为了要他来享受这人世间种种醇酒美人,荣华富贵,他天生就好像要比别人的运气好得多。    
    二    
    铜炉上煨着一锅桂花莲子白果粥,清香弥漫了暖阁。    
    慕容秋水潇潇洒洒地穿件纯丝的长袍,赤着脚站在波斯国王送给他的羊毛地毯上,慢慢地啜饮着一杯琥珀色的葡萄酒,神思却已飞回到四年前一个美丽的仲夏之夜。    
    那一天晚上是他永远都忘不了的。    
    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个独自泛舟在粼粼绿波上谜一样的白色女人。    
    他当然更忘不了那一夜的缱绻缠绵,万种柔情。    
    只可惜他醒来时,她已经走了。就像是一场梦一样消失在他的心目中,带走了他贴身的一块玉牌,却留给他无穷的思念。    
    暖阁外的小院中响起了细碎的脚步声,秋风中的梧桐仿佛在低诉相思。    
    慕容秋水坐下来,坐在琴案前,“丁东”一声,清音出户。暖阁的门开了,一个美如幽灵般的白色女人,随着门外的秋风飘了进来。    
    ——就是她,她果然又出现了。    
    慕容秋水故意不去看她,可是心弦却已像琴弦一样不停地颤动。    
    ——偶然相逢,偶然相聚,聚散之间原本如梦。    
    因梦,因梦。    
    她也替自己用桌上的水晶夜光杯,倒了一杯波斯葡萄酒,静静地看着他。听着他弹,听着他唱。    
    ——人世间万事万物,皆因梦而生,因梦而灭。梦如何?    
    “嘣”的一声,琴弦忽然断了,琴声骤绝,满室寂寞。    
    过了很久很久,他才抬起头看看她。    
    “是你?是你来了。”他说。    
    “当然是我,当然是我来了。”    
    “可是我记得你已经走了。”他说,“我记得你走的时候,好像连一个字都没有留下,一句话都没有说。”    
    “既然要走,还有什么可说。”    
    慕容秋水好像要把自己的眼睛变成一把刀,直刺入她的心。    
    “既然已走,又何必要再来。”他问因梦。    
    “因为一句话。”    
    “什么话?”    
    “我还记得你曾经答应过我,以后只要我有事要来找你,你一定会为我做。”因梦问慕容,“你还记不记得?”    
    


第二部分雅 座(2)

    慕容秋水当然记得。    
    那一次他偶然游西湖,偶然遇见了她,偶然相聚。虽仅一夕,这一夕间却有情无数梦无数愁无数。    
    “我记得。”他说,“我对你说过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得。”    
    “你是不是也说过,一个人如果答应了别人一件事,就好像欠下了一笔债?”她问慕容秋水。    
    “是的。”    
    “我记得你说过的话,我也相信,所以今天我才会来。”    
    慕容秋水用刀锋的眼睛瞪着她:“你今天是要我来还债的?”    
    她的回答简单而直接。    
    “是。”    
    “你要我怎么还?”    
    “我曾经听说这个世界上最黑暗最可怕的地方,就是一个叫做‘雅座’的小屋。”    
    慕容秋水笑了。    
    “雅座?雅座怎么会是黑暗恐怖的地方?有时候我也会到饭馆酒楼去,我坐的就是雅座。”他说,“据我所知,雅座通常都是为贵客准备的地方。”    
    因梦看着他,看了很久,才轻轻地叹了口气。    
    “你什么时候开始学会骗人?”她说,“据我所知,像你这样的贵公子,通常都不屑于骗人的。”    
    慕容秋水的笑容仿佛已经开始变得有点勉强:“难道你说的雅座还有什么别的意思?”    
    她直视着他。    
    “你应该知道的,在刑部大牢某一个最幽秘阴暗的角落里,有几间很特别的雅室,是特别为了招待像你这样的大人物请去的贵宾贵客而准备的。”    
    “哦?”    
    “我也知道你们特别派到那里去接待宾客的韦好客先生,实在是好客极了,他接待客人的方法,常常令人连做梦都想不到。”    
    “哦?”    
    “据说,有一位已经练成金钟罩铁布衫十三太保横练的江湖好汉,到你们的雅座去做客三天后,出来的时候,想爬到他最喜欢的女人身上都爬不上去。”    
    慕容秋水叹了口气:“看起来你知道的事真不少。”    
    他说:“但是我却不知道,你这次来找我,是想要我把一位贵宾从雅座中请出来呢?还是要我替你把一位贵宾送到雅座里去?”    
    因梦眼睛立刻又充满怨毒。    
    “有一个人现在我还不想要他死,我至少也要让他再多活两年七个月一十三天。”她忽然俯下身握住慕容秋水的手,“你一定要答应我,这一段日子一定要在雅座里好好地款待他,让他每天都想死,却又死不了。”    
    慕容秋水静静地看着他面前的这个女人,很仔细地看着她表情中每一个变化,过了很久才问:“这个人是谁?为什么如此恨他?”他的声音带着种很难捕捉到的讥诮之意,淡淡地接着道,“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    
    “知道什么?”    
    “花错。”慕容秋水说,“你这么样做,当然是为了花错。”    
    因梦的手忽然握紧,甚至连指节都已因用力而发白。    
    “花错?”她的眼睛直盯着他,“你怎么会知道花错?”    
    慕容秋水脸上忽然露出一种很孩子气的笑容:“我怎么会不知道花错,我从小就是个坏孩子,他甚至比我还坏。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恐怕再也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了,如果不是为了他那种男人,你怎么舍得放弃我?”    
    


第二部分雅 座(3)

    三    
    花错,男,二十九岁,宽肩、细腰、窄臀。一双眼睛看起来就好像是碧绿色的,仿佛是翡翠沉入海底时那种颜色,一张脸却苍白如雪。    
    所以有人说他是胡人,是波斯胡贾到中土来贩卖珠宝绸缎时所遗下的后代。被他修理过的仇人甚至说他只不过是一个廉价娼妓生下来的杂种。    
    对于这种种传说,花错完全不在乎。可是有一点是让他不能否认的,他一生下来就错了。    
    第一错,就错在他根本不应该到这个世界上来。    
    他根本就不知道他的父母是谁?他从来也没有看见过他们,甚至连他们的姓名都不知道。他只知道,他认识的第一个人就是他的干妈。    
    那时候他不到三岁。    
    第二错,是错在他根本就不应该有这么样的一个干妈。    
    他的干妈,长大、白皙,冶艳,明媚,双腿修长,双眼明亮。是一个江淮盐运道的遗孀,所以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一个家资巨万的寡妇。据说她每天吃的菜单里,都有一味是炒金丝雀的舌。    
    花错从来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被这家人收养的?他只知道他在十四岁的时候,就已经不是个小孩了。    
    所以他错得更多,愈错愈深,对女人却愈来愈有经验。    
    到了十七岁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非常有名的浪子。    
    一个浪子的声名,常常都会换取到很多极不平凡的经验。    
    一个有名的浪子所累积到的经验,能够换取到的代价就不是别人所能想像得到的了。    
    所以花错在未满二十岁之前,就已经成为江湖中所有富孀贵妇和一些寂寞的名女人们追逐的对象。    
    所以花错越来越错,因为他身不由己。    
    金钱、名望、享受、欲情,他都可抗拒。可是如果有人要用一种很隐秘的武功绝技来交换他的服务,他就傻了。    
    尤其是刀法。    
    他从小就喜欢刀,也许是因为刀是和他生活的阶级层次是密切相关的。    
    花错从小就希望他的掌中能够握有一柄无坚不摧天下无双的快刀。    
    花错最错的就是这一点,因为世上根本就没有一把这么样的刀。    
    ——“无敌”这两个字根本就不存在,那只不过是某些自大狂妄的人心里的一种幻觉,他们迟早都必将死在自己的这种幻觉中。    
    花错也不例外。    
    他拼命要去找这根本不存在的刀,不辞辛劳,不择手段,不顾一切。    
    在江湖中他得罪的人,甚至已经不比想跟他上床的女人少。    
    因梦是在“雪村”认得他的,雪村是一大片美透了的庭园,也是花雪夫人无数产业之一。    
    花雪夫人当然就是花错的干妈。    
    她曾经警告过因梦:“我喜欢你,你是个迷死人的小女孩,可是我劝你现在还是赶快走的好。”    
    “为什么?”    
    “因为我那个宝贝儿子就快要回来了,你最好还是不要见到他。”    
    “我为什么不能见他?”因梦带着挑战性的甜笑,“难道他会咬我一口?”    
    “他不会咬你,他只会把你连皮带骨都吞下。”花雪夫人说,“你一定要相信我,这个野孩子天生就有一种吸引女孩子的魅力,甚至在他三岁的时候就已经显露出来了。”    
    她明亮锐利的双眼忽然变得非常温柔。    
    “那时候他正在街上玩泥巴,正好挡住了我的路,我本来想一脚把这个脏孩子踢开的,可是他忽然抬起头来对我笑了笑。”花雪夫人的声音更温柔,“就在那一瞬间,这个脏小孩身上的烂泥,好像一下子就忽然不见了,忽然就变成了一个可爱的白玉娃娃。”    
    “所以你立刻就决定要收养他?”    
    “是的。”花夫人说,“对于这件事,我从来都没有后悔过。”    
    “我做事也从来不会后悔的。”因梦说,“如果我遇到一个男人,不管他是谁,被吞下去的,通常都不会是我。”    
    她笑得极甜,可是她笑容中的挑战之意却更明显更强烈,因为这时候她已经看见有一个男人走了过来。    
    一个高大瘦削挺拔的男人,轮廓分明的脸上,有一对猫一样的绿眼,眼中也带着种挑战的意思在看着她。    
    就在他们互相微笑凝视的这一刹那,花雪夫人就已经发现悲剧要发生了。    
    这两个人竟是如此相像,简直可以说完全是同一类型的人,要避免这么样两个人互相被对方吸引,简直比要把一对连体婴分割还要困难。    
    如果无法避免,那么这两个人又势必要被他们的情欲所引起的火焰燃烧。    
    


第二部分雅 座(4)

    四    
    “是的!我是为了花错。”因梦说,“从我第一眼看到他开始,我就知道我这一生已经属于他了,后来我才知道,当时他也有那种感觉。”    
    她的声音仿佛来自远方:“可是就在那一瞬间,我心里也隐约有了一种不祥的预兆,当然我也说不出为了什么,后来我才发现我们的仇敌实在太多了,他的仇敌和我的仇敌。”    
    慕容秋水打断她的话。    
    “你也会有仇敌?”他看着她,眼中带笑,“我记得你一直都能把每个人都对付得很好的,不管男人女人都一样。”    
    “可是我嫁给他以后就不一样了。”因梦说,“这一点你该明白。”    
    “是的,我完全明白。”慕容轻叹,“老实说,当我知道你们两个人已经在一起的时候,甚至连我都有一点恨你。”    
    “现在呢?”因梦问他,“现在你是不是还有一点恨我?”    
    “现在没有了,现在我好像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好像已经老得可以做祖父的人。”慕容故意叹着气地说,“一个已经做了祖父的人,是不会再吃醋的。”    
    “你根本就不会吃醋的,没有人会为一个死人吃醋。”    
    慕容的眼睛睁大,瞳孔却在收缩。    
    “难道花错死了?”    
    “每个人都会死。”因梦的声音冰冷,“花错至少也是个人。”    
    “他怎么死的?”    
    “死在刀下。”    
    慕容秋水黯然叹息:“为什么喜欢刀的人,通常都会死在刀下?为什么让你伤心的人总是你喜欢的人。”    
    “这大概是因为只有你喜欢的人才能伤害到你。”因梦说。    
    这本来是一句非常令人伤感的话,可是慕容秋水听到之后反而笑了,而且笑得很孩子气。    
    “谁说你不喜欢的人就不能伤害你?”他问因梦,“难道你喜欢杀死花错的那个人,难道他没有伤害到你?”    
    他站起来,拍拍因梦的肩。    
    “你一定要记住,有些听起来很有学问的话,其实全都是放屁,而且是很臭很臭的屁。”慕容秋水说,“所以我们不如开始说一点比较实际的事。”    
    “什么事?”    
    “如果我答应了你的要求,你准备怎么样来报答我?”    
    因梦开始迟疑,却没有逃避,因为她知道这个问题是逃避不了的。    
    所以她挺起胸,直视慕容,一个字一个字地问:“你准备要我怎么报答你?”    
    “我只要你的一句话。”    
    “一句什么样的话?”    
    “就是我曾经对你说过的那句话。”    
    “你是不是要我答应你,以后只要你有事来找我,我一定都要替你做。”    
    “是的。”慕容秋水说,“就是这样子的。”    
    因梦看着他,眼中露出了一抹恐怖之意,但是很快就被仇恨与怨毒所代替。    
    “好,我答应你。”因梦说得非常肯定,“只要是我答应过别人的事,我也从来不会忘记的。”    
    “那就好极了。”    
    慕容秋水笑得非常愉快:“你要交给我的那位贵宾,现在在哪里?”    
    因梦反问:“你要招待他的雅座,什么时候才能准备好?”    
    “三天。”慕容秋水也说得很肯定,“最多只要三天。”    
    “你有把握?”    
    “我有。”慕容秋水,“我们雅座的主人韦好客先生,一向是个办事很快的人。”    
    “那就好极了。”    
    因梦喝干了她杯中的酒:“三天之内,我就会把那位贵宾交给你。”    
    她已经站起来准备走出去,他却又将她唤住。    
    “你那位贵宾叫什么名字?”    
    “你用不着知道他的名字。”因梦说,“你只要记住,他是一位很特别的贵宾就够了。”    
    她说:“我希望你也让韦好客先生牢记在心。”    
    


第二部分雅 座(5)

    五    
    韦好客,男,五十一岁,未婚。面容清秀,手脚纤细如少女,驼背鸡胸,身高不满五尺。是一个让人只要看过一眼后,就很不容易忘记的人。    
    他是淮南“鹰爪门”传人中最成功的一个,武功和成就都最高,他的鹰爪功和七十二路小擒拿手,多年前就已被公认为武林中的一绝。    
    他的手,看来虽然纤细柔弱,而且留着很长的指甲,可是只要他一出手,就会都变成了杀人的利器。    
    他吃素,绝对不沾荤腥,他用的厨子却是以前四大丛林中最有名的香积厨。    
    戒绝烟酒,从来不赌,对于女人更没有兴趣,他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女人是干净的,他通常都把女人称作“垃圾”。    
    但他却偏偏又是一个非常讲究享受的人,对于文字训诂和音律的造诣之深,甚至连翰林苑中都很少有人能比得上。    
    无论在什么样的标准之下,他绝对可以算是个怪物。    
    令人想不到的是,在这个怪物的心目中,也有一个崇拜的偶像,他崇拜这个人,就好像一个多情的少女崇拜她梦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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