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魂引(穿)-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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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逐鹿会。
方平还记得这双眼睛。虽然不过遥遥一眼,连样子也看不清,但此时能坐在他赶的马车上的人,只有大公子和少数几个婢女以及,那个人而已。
这人当然并非大公子。
而车上服侍公子的婢女,是连看也不会看他一眼的。
所以只剩那个人而已。
所以方平几乎一口将舌头咬到肚子里,连脸都已僵硬。
“……莫……莫公子……”
丁当忍不住叹气。无可奈何的叹气。
看来古人大多都有毛病,不小的毛病。在这华丽马车上两天,除了司马毓庭偶尔会和他说几句话之外,这房子一样的大车里的几个漂亮婢女简直就是石头。又臭又硬的石头。唯一不同只是石头不会动而已。
而石头当然是不会说话的。
即使丁当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让石头开口,所以他几乎快要闷疯了──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看起来不大像石头的男人,却似个呆子,难免让人有些泄气。
“喂,你听到我说话麽?你在外面,有没有看到两个小孩子?十二三岁的小孩子,穿得很破烂的,司马说把他们也带走了,你有看到麽?”
虽然看这呆子的神色,应该是认识那叫小衍的人的,不过他既然开了口,丁当就忍不住追问。
“喂,你有听到麽?你该不会是聋子?”
又聋又哑的车夫。电视或小说里倒是很常见。
好在方平不是。
“……大……大公子……”
“司马毓庭?”丁当又笑了。“他刚刚睡著。不过你们也真有意思,他又不是鬼,为什麽怕他怕得连话也说不清楚?”
丁当的声音清而且脆,带著丝丝慵懒,笑容更似春光。
方平的舌头又快要舒展开来,看著眼前笑得可爱无比的人,几乎要忍不住把自己知道的所有都一点不剩的告诉他。
可惜他的嘴还没张开又闭上了。
因为已有人替他回答。
低而沈的声音,与丁当截然不同的声音,本来也应该让听的人觉得很舒服的声音。
“……他们不是怕我。不过知道在什麽时候开口,什麽时候保持沈默这个简单的道理而已。”
声淡而轻。司马毓庭说得很慢,一字一句清清楚楚传入方平耳里。他忽然觉得有些冷,连手都开始微微颤抖。
於是他默默回头,竟连看也不再看丁当一眼。
丁当却已跳了起来,回头瞪著那看起来居然十分清醒的男人,大叫道:“你偷听!?”
司马毓庭笑了。
“我偷听?”他叹气,“你的声音实在不小,只要有耳朵的人,恐怕都不可能听不见,而不巧在下又刚好不多不少长了一双耳朵。”
一口气憋在喉咙里,丁当愣了一愣,居然找不出话反驳,於是又忽然展颜。
“原来是这样。那麽既然不是偷听,那便没有关系──本来也不是什麽秘密的事情,既然你听到,也省得我去问你了对不对?”
原本没有做亏心事却莫名其妙心虚气短的丁当看著气定神闲的男人,只得干笑一通,找个离他最远的地方坐下来,生闷气。
生气当然不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尤其是生自己的气。
不过更可恨的是想生气的时候居然也有人叫你不能安安稳稳的生气。
司马毓庭刚刚还仿佛很安稳的靠在那边的软榻上,而丁当眼前一花,他却已站在身前。
丁当瞬间瞪大了眼睛,却没有开口。
开不了口。他的嘴已被一双手牢牢捂住。
冰冷而干燥的手。
司马毓庭整个人也仿佛在瞬间变得冰冷,目光悠悠飘向窗外,最角冻住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
“偷听的确是一件不大好的事情。很不好。尤其是某些不大好的人偷偷摸摸的做这种不大好的事,更让人觉得很不愉快。”
他的声音依然轻而低,优雅得一点也不像一个不太愉快的人。
他已经放开了捂住丁当的手,丁当却还是像只受惊的鸽子一样睁大眼睛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当然已经听出司马毓庭不是在对自己说话。
不过这飞速奔驰的车外会有人?
方平的赶车技术的确很不错。
马车一直都很平稳。
平稳而舒适。
而在司马毓庭说完这句话後,车身却猛然一震,忽然停下了。
方平的惊呼短而急促。
一瞬间的寂静之後,车外竟有人笑了起来。
呼呼呼呼……好辛苦……有米人提供一点资料或情节的……
哭……哭……哭……
失魂引
甜而脆的笑声。声如银铃。女孩子的笑声。很年轻的女孩子。
马车已经停下了。她在窗外咯咯的笑。笑比蜜甜。
“司马公子。车内的可是司马公子麽?"
司马毓庭居然也开始轻轻的笑了起来。优雅的微笑。
“不是在下又是谁?外面风大,姑娘不妨进来说话。这地方虽小,倒还有酒有菜,有客人来,我们也欢迎得很。"
他的话温柔而且有礼。这样的邀请,本是任何人也不忍拒绝的才是。
可惜车外的人却只是笑,并不领情。
“司马公子,真的是司马公子。不过司马公子只有你一人麽?你怎知我找的不是另一个司马公子?"
清脆的笑著,车外人仿佛近了几分。
“的确如此。谁也不知道姑娘找的究竟是司马毓庭公子还是司马若飞公子。"司马毓庭脸色不变,悠然道,“姑娘不过是随口问问,看车上究竟是哪一位公子,好做个判断而已。"
“哦?"
“车上如果是若飞,只怕姑娘逃得比兔子还快,躲也躲不及,又怎会站在这里和我谈笑聊天?"
“那麽若车上的人是你呢?"
“在下?姑娘岂非早已知道,在下绝不忍心让一个娇怯怯的女子孤零零的吹冷风的?"
他说著,居然真的走过去,拉开了车门,就仿似一位受过严格礼教的世家公子,为他心仪的美丽女子开门一般,优雅而小心翼翼。
然後丁当便看见一双光洁莹润的手,轻轻搭上了司马伸出的手臂。
手如玉。人亦如玉。
人如玉。玉亦生香。
车外轻言甜笑的,竟果真是位风姿卓越的娇弱美人!
她扶著司马,犹自吃吃的笑著,神色慵懒,既娇且怯。倚在高大的司马毓庭身旁,更好似弱柳迎风。却在一眼瞥见丁当时僵了一僵。
“莫……莫公子?……你怎会在此?"
她本是正笑得动人,此时却竟是满面惊骇表情,死死盯著丁当,仿佛硬生生被人打了一巴掌,连脸也似开始扭曲。
“我?我怎麽会在这里?呵呵。我又怎麽知道?"
丁当笑了。这个问题实在太妙。居然连他自己也不清楚为什麽会在这里,又叫他如何回答?
所以丁当只说这一句,便闭上了嘴。
这女人是谁。和他或者司马毓庭有什麽关系他完全不清楚,所以实在多说无益。且看事情如何发展下去。
丁当等著。而那女子却似已痴了,看著丁当可爱的笑容,呆呆立了半晌,终於轻轻叹气。
“原不知莫公子也在车上,贱妾等绝无冒犯之意,只望公子莫要放在心上,容贱妾问司马公子一句。"
然後她低身盈盈向丁当福了一福,然後转身看向司马毓庭,轻声道:“碧宵宫诚心相邀,司马公子果真不肯帮忙?"
司马毓庭微微一笑,道:“格斗竞技。刀剑无影。在下只怕伤了贵宫主以及门下纤弱女流。像姑娘这般动人颜色,原是应该让人好生呵护才是。"
言语吻文得体。那女子一时竟似也无可反驳。正不知是走是留,却忽然听得车外有人冷笑。
“何必多废口舌,对女人来说,乖乖呆在家里穿针引线岂非比舞刀弄枪要合适地多?"
声随人至。话音甫落,人影已在门边。倚门微笑,笑容淡而微冷。
“可惜懂得这道理的却常常是男人,你说是不是?柳清?"
隐隐讥诮的笑。
他笑得动人,柳清却猛然倒抽一口气。
“司马若飞!"
她的脸色已然变了,呆了一瞬,再回头看一脸悠然之色的司马毓庭,跺脚道:“司马公子,你是决意不肯?"
司马毓庭安然微笑,道:“有负盛情,实在惭愧。"
可惜他的脸上并无丝毫愧意。
柳清咬著嘴唇,恨恨瞪了他半晌,忽然也笑了。
“好。今日两位司马公子都在此,料想贱妾微言也是难以入耳。既是如此,我也无法。只望苏州之聚,也会一帆风顺才好。公子今日款待之恩,贱妾铭记於心。"
而後盈盈一拜,竟似要干脆离去。
这美丽女子来得突然,去也居然如此爽快。
丁当眨著眼睛看向司马毓庭,却是一头雾水。司马毓庭微微一笑,正待走过来,却听得一声娇叱,那本已然婷婷退至门外的柳清咯咯一笑,扬手打出一道银光。直向离她最近的司马若飞招呼过去。
一片光芒灿烂的银华。离他不过方寸距离,似已避无可避,眨眼便分生死。
只可惜司马若飞却已不在原地。
瞬间银潮便尽数退去,柳清的笑声也已在数丈之外。
──“司马公子……苏州之聚,贱妾自当再来拜会……"
声若银铃,铃声也消。
马车的门依然开著。车外无风。而後白影一闪,司马若飞竟已又站在门边。
甚至连位置也也未曾变过。
只是笑容却已退去。只低头看著自己的足尖。
赤裸。雪白如玉的脚尖。
然後终於不满的皱了皱眉头,轻声叹气。
“可惜。"
他只说这一句。司马毓庭却已忍不住笑了。可惜。他当然知道若飞的可惜的意思。
可惜外面太泥泞。可惜没有马。可惜没有可供他踩的肩头。最可惜的,是地上没有他最喜欢的,苏织的顶级白稠。
所以他实在不能去追柳清。只怕会弄脏他不著袜的赤足。
所以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好在司马毓庭对女人一向都有比较宽大的包容心。尤其是美丽的女人。所以他也只是微笑,并不言语。
若飞一连叹了好几口气。方才施施然进来。关门──他实在已受不得门外的血腥气──这有点麻烦。用刀的麻烦。很多时候想不见血也难。所以他一直有思考是否应该学一些杀人亦不见血的招数──譬如,毒。
可惜他是万马堂的三公子。在大部分人眼里,三公子是永远不离他的胭脂刀的。
所以这岂非是太麻烦?
他叹著气,抬头委屈的看一眼司马毓庭,而司马毓庭的目光,却早已落到莫衍身上去了。
淡淡的薰香。散发幽幽香味的火炉。温暖而且舒适。
车上的人,岂非也应该是很舒适的?
而丁当的脸竟是惨白。司马毓庭的手还未碰到他的衣脚,他已忽然倒了下去。
触手 肌肤如火般灼热。颈间一点血痕。血痕有如针尖。
失魂引
苏州。深夜。夜雨。
夜虽深冷。但药庄掌柜陈常余的心情还是极好的。非但好,简直可算是喜不自胜。原因无它,今年自立春以来,便开始不断有人入城来。本来这并非什麽大不了的事情,不过反常的是,这些人既非游客也非商侣,却是清一色身配兵刃满面尘土的江湖中人。若只是一个两个倒也罢了,奇怪的是,春节後不过十来天,进驻苏州城的武夫已不下数百人。
有远道来者,自然是要住宿的。所以首先得益的自然是酒楼客栈。几天之内,苏州城几十家大大小小的酒栈皆告满员。而江湖人出门走动,又自然是少不了酒的。於是酒坊老板也开始忙的不亦乐乎。
有酒。好酒,劣酒。无论是哪一种酒,只要你高兴而且有那麽几两银子,自然都可以喝个畅快。而通常酒可乱性,这些喝酒的武夫又通常是不会懂得什麽道德礼仪的粗人,所以几坛子酒下肚,兵刃相见也就是寻常事了。
所以苏州第一大药庄保春行的老板陈常余的生意会好,心情会好,也是情理之中了。
近几天来,到保春行抓药的人几乎可算是络绎不绝。而药店上上下下也几乎每天都忙到三更才得休息。
不过今天略有不同。还不到一更天,陈老板便吩咐夥计挂牌关了门,早早歇业了。虽然外面等著的伤者还是有的,不过今儿个有更重要的事得做──他得好好清点刚刚从西域送来的一批珍货。
这也是陈常余好心情的一个原因。
据说是长白山上长了三百年的人形参。胳膊腿脚乃至头脸都已经清晰可辨。
是奇珍。花了上万两白花花的银子从一边塞富扈手中连哄带骗弄来的。只怕这一辈子也再见不到这麽好的货色了。
陈常余在灯下眯著眼睛细细咂摸著手里的人参。灯光如雾参如雪,他也似已痴了。
灯光如雾参如雪。
所以陈常余没有察觉到背後的门轻轻的开了,没有察觉到门口处鬼影般的两个青衣人也是情理之中。
直到有沈声一响,似重物坠地之声响起,他才悚然回头。惊骇之间,碰倒了桌上油灯,瞬时房内化做一片昏暗。
“陈老板。”
门口的青影声音温和而有礼,听不出一丝煞气。
“小人奉命前来,为借您一件东西。”
陈常余心下一凉,下意识的窝紧了手中人参。但他的手并没来得及握紧,便放松了。
只因他看见了一箱东西。好东西。
月光下有淡淡光晕的一箱东西。光辉甚至比月光更美。
金子。满满一箱金子。
任谁看见这样一箱东西,只怕也再握不紧任何发现了。
陈常余当然也不能例外。更何况他随即看到了另一样东西,在月光下微微闪动。这光华极淡,但竟比金子更能让人激动。
陈常余看到它,於是一颗心也瞬间放了下来。
在苏州。不。在整个中原,还有哪一样东西比这更值得人信任?
是一种标志。
这标志的主人,无论向谁,无论要什麽东西,只怕这世上没有人能够拒绝。拒绝不了。
哪怕他要你的头,你也应该双手奉上才是。
所以陈常余松了手。无论是对那一箱金子还是那个标志,松手都是明智之举。
他相信。而且放心。
所以他在看到第三道很快,很淡的光华的时候,完全没有一丝震惊。没来得及。
所以他死得不明不白。而且死不瞑目。
那个标志的主人,怎会以这样的手段来取他这样一个卑微的人的性命?
他死也不明白。也不相信。
但是陈常余的确是死了。苏州第一大药庄的老板死了。死在他家的药库里。死的时候脸上带著诡异的不可置信的神情。双目大睁。僵硬的手中握著一件东西。不是人参。是丝。极细极美的一缕丝。
然後。这个消息在第二天传遍了整个苏州城。
深夜。雨夜。暗香。
刘伯伦已经坐在这张大得近乎奢侈的红木椅子上等了一个时辰。身边小几上的茶换了又凉了,凉了又换了。侍女第四次撤下茶水的时候,终于有宫装的少女引他进入内室。
是年方及笄的妙龄少女。红衣。眉目若画。持一盏纱纸描花的小灯。从头到尾不发一语。美极。艳极。亦冷极。
好在刘伯伦已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已是到了被他的病人称做‘刘老’的年纪,所以他只是抱紧了怀中的药箱,低头看着脚下纤不染尘的纯白色短羊毛地毯,努力稳住抖个不停的两条腿,跟着这少女穿过一道道长得仿佛没有尽头的走廊和厅堂。脑中一片茫然。
正月十四。
次日便是元宵佳节。刘伯伦本应该早早关了他的小医馆为节庆做一些准备才是。但他没有,非但没有,甚至都来不及向家人招呼一声便被几个斯文有礼的青衣大汉请到了此处。
青衣。温文而且有礼。
刘伯伦虽然年老,却还不是瞎子。既然不是瞎子,就不可能不认得他们腰间的刀。
万马堂。苏州万马堂。
即使是瞎子。也该知道这三个字的分量。别说他们是恭恭敬敬的请你,哪怕是要你的脑袋,你应该乖乖双手奉上才是。
刘伯伦所疑惑的,不过是为何万马堂竟要派人请他这样一个卑微的小郎中而已。虽然行医几十年,在苏州城内也算是小有名气,但他还并没有自信自己的医术精湛到能够惊动万马堂的人。
所以他除了惶恐,便只是惊讶。看着身前少女娉婷的身影,竟似全身也要颤抖起来。
廊边如雪的白纱从身边拂过,空气中有隐隐暗香浮动。
恍然如在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