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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风尘骄子上-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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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恰相反 … 这个女人,离得越远越好。
安出身七大家族的李(Lee)家。Lee家的祖先是犹太人,十九世纪末,为了逃避迫害移民美洲,同时改用了Lee这个非犹太的欧洲姓氏。此后百余载时光倏然而过,就象其他几个家族一样,Lee家也融进了多个种族的血液,到现在,已经很难从其子孙的外貌上找到他们犹太先祖的痕迹。
安是目前Lee家当家人 Allen Lee 的表妹,四年前,当凤越误打误撞撞进了Allen的怀抱之时,安被派到凤越身边担任护卫之职。当时只以为是个临时性质的工作,谁曾想,一个临时的工作竟演变成今天心甘情愿尽心尽责的一生守护。

凤越这四年的经历可以用“脱胎换骨”四个字来形容。
最初的几个月,如同生活在一场总也无法醒来的梦境之中。生活的豪奢倒还在其次,最让她难以置信的,是“七大家族”的存在。
第一次知道,原来还有一个被称着“暗黑”的世界存在着。在这个“暗黑世界”里,走私犯毒卖淫赌博。。。。。。 所有公众眼里的毒瘤都不过是正正常常的生意,而人们熟悉的法律道德体系在这里却是如此的脆弱,脆弱到根本无法运作。在这个世界里,弱肉强食是绝对法则,控制一切的,只有实力 … 只要实力够强大,就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可以不受道德牵制,随心所欲到鬼挡斩鬼神挡弑神的地步。
在这个“暗黑世界”中,实力最强大的是七个家族,这便是有名的“天下七分”之说的由来 … 七个大家族掌握控制着“暗黑世界”里80%的资源,虽然,他们的势力早已不再局限于这个地下世界。
最让凤越感到恐惧的是,虽然公众对这个“暗黑世界”的存在毫不知情,但除开非洲那几个每三个月就换一次政府的弹丸小国,所有国家中军政两界的当权“精英”们全都知情,但无一例外地,通通选择了三缄其口。原因不难猜测,无非是:
以一国之力挑战整个“暗黑世界”,等同于以卵击石;
河蚌相争,渔翁得利;
有能力的几个国家无法达利一致意见,因为各国的利益不同;
各国都与几大家族有着盘枝错节的交集,而那些精英们,甚至有不少把柄握在七家手中,和则双赢,斗则两败;
即便打垮了“七大家族”,毒瘤仍旧存在,新的家族又会取而代之;
有几大家族控制情势,至少不会出来失控的局面;
。。。。。。 
如果要把种种原因全部列出,只怕最少还要浪费掉200页纸张。
至此,凤越在她25年的人生中树立起来的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全盘崩溃。

而Allen所在的Lee家,强项是军火交易,正好就是七大家族中的一员。Allen更是七大家族中唯一的一个女性当家人。只不过,所有人都心知肚明,Allen Lee 是个装在女人身体里的彻头彻尾的男人 … 不但她的性取向,就连她的思维方式,也早与男人无异。Allen 的父亲爱她母亲至深,而她母亲也是个好命女人,居然死在了如花的24岁,于是乎,留在Allen父亲心中的,是一个永远完美永远美丽的昨日梦幻,无人可以替代。
母亲去世时,Allen两岁,至此后,便被其父作为唯一的继承人培养,可以说,她是完全被当作一个男孩子养大的。而Allen也令其父深感欣慰,越长越象个男孩,到得后来,身上简直找不出半分女人气息。等到她父亲退居二线,Allen顺理成章地继承了家业坐到了当家人的位子之上,虽然她的异母兄弟有12个之多。
实事求是的说,Allen是个不错的情人,虽然身边美女如云,但她真心喜欢凤越的聪明,倒也从来没有冷落过她,尽管凤越打心眼里希望被打入冷宫。
象凤越这样一个没什么志向又权欲淡薄的小女人,经过最初的震惊之后,对于“暗黑世界”也就麻木了 … 本来也是,大人物们都不敢乱动,她一个小女子能干什么?跟着Allen虽然起初是心不甘情不愿,几个月过下来,也就习惯成自然了。所以她一直没有生出什么二心来,反倒是一心一意地专研进了冼钱“业务”之中。
只可惜,命运就连这个“情人”的角色也不让她安生扮下去。

认识Allen十个月之后,凤越随Allen前往狮城,原本不过是两天的短期过境,竟成了她此生恶梦的开始。整个事件可以说是对“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降”这句老话的完美诠释。

那天夜里,Allen去了一个专为大人物们举行的Party,凤越并没有随同前往,早早地上了床,翻了几页小说后关灯睡觉。
刚刚睡着,她就被安叫了起来。刚自熟睡中醒来的凤越,脑子迷迷糊糊的,完全没有注意到安的异常,只是好象听安说起她需要马上离开。直到走到门边,安突然紧紧地抱住她、轻声在她耳边说起“越越不怕,我会一直陪着你”的时候,心里才突然起了一阵恐慌。
以凤越的聪明,自然早就察觉到了安对自己的照顾已经超出了“工作”的范畴。开始时还有点害怕,Allen也罢,安也好,都不是她惹得起的人物 … 这个外表沉静温柔的安,手上功夫据说入得了道上前十,这倒还不让人吃惊,毕竟她的出生不简单。最让凤越感到心惊的是她的心思,当真是心思如海,算无遗算。凤越自己就是个绝顶聪明的人,能让她对其智商刮目相看的人,这个世上还真不多。好在安一直本本分份没有做出什么越轨的举动,凤越也就泰然地装起了糊涂。
只是今天的安,好象很有点反常?
凤越就这样和安一道离开了她的“家”。

直到第二天上午,秦凤眠出现在她面前,凤越才得知事情真象。
原来Allen在头天晚上的豪赌之中,输给了同样名列七大家族之一的“锦绣园”老板秦凤眠,而她,不过是赌注之一。权力到了七大家族当家人这个级别,是不屑意在赌博游戏中玩老千的 … 他们要的,就是那份侥幸那份运气那份猜不透摸不着的刺激,唯有如此才够惊心才能动魄。所以,那天晚上Allen会输,完完全全百分之百就是运气不好。只是不幸得很,为她的运气付帐单的,却是凤越。
秦凤眠赢得凤越,异常兴奋:“锦绣园”中美女成群,其中不乏一笑倾城再笑倾国的祸水,只是他们却总也养不出一只凤凰来。现在,机会总算来了。。。。。。
“等着吧,不出一年,我就会让整个世界看到,一只凤凰冲上九天!”这是秦凤眠那天说的一大堆话中,凤越唯一记得的一句。
作为“锦绣园”的大老板,秦凤眠的眼力和直觉无疑是非常准确的。凤越身上,的确存在着某种非同一般的潜质。人说百花入百眼,凤越之美,当然也不可能引得所有人神魂颠倒,事实上,她也不需要所有人为她神魂颠倒,她需要的,仅仅是可以令强权者们倾倒的无双魅力。而强权者们所欣赏的,往往与普能人所梦想的,并不是一回事。毫不疑问,她的绝顶聪明,正是早已看花了眼的大人物们所欣赏的东西之一。
不出秦凤眠所料,一年之后,这只凤凰自“锦绣园”中飞了出来,顶着的是在美国注册的某投资银行总经理的头衔,收进她手里的是大笔大笔的黑钱,再出来时已是白白净净清清爽爽。
一时间,“四颗明珠绕凤凰”,盛况空前,令人好不浮想连篇。只不过,当凤越第一次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冷冷一笑,对安道:“明珠也罢凤凰也好,不过都是一种装饰品罢了。”
是的,她终于成了一只凤凰,只是人们忘了,凤凰是浴火而生的。而凤越,她经历了怎样的一场血与火的练狱,才终于蜕变成今日的凤凰?。。。。。。

凤越似乎完全没有听见安的话,她一动不动地坐在椅上,凝视着帘外的雨雾,身上散发出的气息,萧索又清冷。
安在她面前躬下身,注视着她的眼睛,温柔的道:“不要多想,安风虽然生气但绝对不会爽约,明天凯瑟琳肯定到场。”
她当然知道真正惹凤越心境不佳的并不是那个高傲的北欧公主凯瑟琳 … 她控制的家族产业虽然不在“七大家族”之列,但在北欧的势力也不可小视。只是这个时候,她需要说点什么,才能把凤越的思路带出来。
听了她的话,凤越总算有点反应,她轻轻地闭上眼睛,默然半晌,然后突然问:“安,英吉的事,我是不是真的做错了?”
“对错因人而异。越越,做过的事,是对是错,都不重要了。”
“是啊,对英吉来说,一切都成定局。”眼睛再睁开时,已是一片清明,“安,我想睡一睡。”
话刚说完,身体已被抱起。

(四) 无双何昔

羿日,凤越的融资项目大获成功,各方签字画押,一切按步就班。当天晚上,就象以往的每次成功结案一样,凤越在本市的豪宅里举行了一场小规模的庆功酒会。与以往一样,酒会最终演变成了一场寻欢作乐醉生梦死的豪门游乐场。
“凤凰的party”在道上已经很有名了,很多人费尽心思只为了谋得一张小小的入场卷。一来自然是因为“凤凰”的号召力,二来嘛,也是因为“凤凰的Party”早已成了声色犬马风月无边的代名词。更有不少好事之徒,以为可以因此见到与她齐名的四公子。只是,有资格出入凤越府上的人物,并不太多,而凤越自己和她的老板秦凤眠都不是招摇的人,所以她的party一向是个小圈子里的事情。至于四公子现身,那就更是没影儿的事 … 物以稀为贵,四公子不是交际花,并不是认识的人越多越好。 

就在凤越的party拉开序幕的时候,某海滨别墅内正上演着一场激|情床戏。
布置摆设豪华的卧室内,最显眼的是窗下那张法国路易十四时期宫庭式样的大床。最有意思的,床的四周,还真的围着复古的锦帐。
锦帐内,两具年轻的身体纠缠在一起,急促的喘息声伴着床垫不堪重负的吱吱声,就是石人,只怕也会听得面红耳赤。
声音几经反复,终于完全停止下来,一时间,房间里只留下不太均匀的呼吸之声。待到连呼吸声也几不可闻,帐内伸出一只修长漂亮的美人手。
美人手刚撩起锦帐,就被另外一只手捉了回去,一个蛮横任性的声音同时响起:“不准走!”
“你他妈放不放手?”回答他的,是一个清淡冷漠的声音。很难想象,刚刚还在享受着肉体欢爱的枕边之人,会用这种语气说出这种话。
果然,蛮横声音中多了不少委屈:“阿昔,求求你,再呆会儿好不好?好不容易才见你一面,你这么快又要走。”
冷漠的声音不为所动:“那就不要见面好了。”
丢下这句话,他挑开锦帐整个人下到地上,不着片缕地走进浴室。十来分钟后,又围了张浴巾出来,伸手取了扔在床前塌上的衣裤穿上。他的穿衣动作极快,最难得的,他那般快法,整个穿衣过程竟仍然非常优雅。
他的枕边人坐在锦帐内一动不动地看着他,竟看得呆了。

也难怪,任谁看着这么个漂亮男人穿衣,也会目不转睛。
怎么讲呢,这个年轻男子个子高挑,面目漂亮,对,是漂亮,不是帅。但这些都不是主要的,最主要的,是他给人的感觉 … 冷,却充满了诱惑。
这个人,面孔冷漠声音清淡,浑身上下冷冰冰,好似不带半点温度。但是他的冷法,不是那种让人望而生畏(或者望而生厌)的冰山美女的冷法,而是那种高山雪莲的清冷 … 虽然被裹在一片寒冷里,却充满了危险和因危险而起的神秘感,让人忍不住想要伸手去采摘。当然,对于大多数人,至多也就是想想而已。
最最了不得的,是他那双眼睛 … 烟雾缭绕,朦胧却又幽深,好象带着股奇特的魔力,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要亲近想要往里钻,迷人之极。公平的说,男子的外貌虽然非常漂亮,却也不是世所罕见,但这双眼睛,却绝对是独一无二绝无仅有。
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冷冽危险之气借着这双眼睛的魔力,更是魅力无双。可以想象,对于某些人物,征服这样一个冷美人,会有怎样一种额外快感。

漂亮男子穿好衣服,又拿了皮筋束起漆黑的长头,然后大步向房门而去。帐内之人这才反应过来,跳下床一丝不挂地急急追去,却原来是个长得蛮帅的年轻男孩。
亏得房间很大,而被追之人也没有打算匆匆逃走,总算在男子开门之前追上,伸手一把从后面拥住他,带着哭腔说:“阿昔阿昔,真的要走啊?这么快?”
男子任由他倚在自己背上,淡漠的道:“迟早要走,迟一点早一点,又有什么关系。”
“那就迟一点,求你了,阿昔!”b
“我倒觉得早一点更好。记住,我不会再见你了,不要再来找我。” 语气不重,但话里话外却透着一股子斩钉截铁。
男孩终于意识到一切已经无可挽回,怀里的这个人薄情寡义,什么言辞也打动不了他那颗冷冰冰的心 … 如果他还有心的话。男孩眼里闪过一阵绝望,紧接着是满脸狂乱暴戾,他突然一用力,把男子向墙上撞去,跟着扑到他身上,低吼道:“我索性杀了你,我得不到,也不给别人!”
他可不是说说就得,话音未落,手上已经多了把刀,原来正好有把匕首放在门边小几上,想来是早有准备。
哪知冷美人仍旧面不改色,他一直没有做任何反抗,现在看着男孩手握利刃面露凶光,也只是不带一丝感情的说:“你们这些富家子,有没有点儿新鲜玩意儿?老来这套因爱生恨的把戏,烦不烦?杀我,凭你,还没有那个本事。”
男孩牙一咬,手上利刃便要落下,但不知何故,一对上那双眼睛,手上又迟疑了。如此反复几次,终于象只泄了气的皮球,一屁股坐到地上,盯着手上的匕首,说不出话。
从始自终,美男子连眼睛都不曾眨过一下,这时也只是理了理身上有些皱痕的上衣,然后调头而去,根本没有多看男孩一眼。
哪知他的手刚触到门柄,地上的男孩忽然一跃而起,直袭他的后背。男孩显然练过空手道之类的功夫,出手又快又狠,手上匕首看看就要扎进男子背心。
千均一发之季,突见男子身子轻轻一晃,男孩面前立即失了人影,就在一愣神的瞬间,他手上的匕首已给夺了下来,人也给扔在了床前地上。
“我告诉过你,杀我,凭你,还没有那个本事。”美男子淡淡的说。手中匕首应声而出,只见亮光一闪而过,地上男孩跟着一声惨叫,匕首已经钉在他的左脚上。
“没伤到要害,死不了。听好,下次再敢从背后偷袭,我就不会这么客气了。”
说完这句话,冷美人开门而出,面上表情依旧无风无浪平静如常。

何昔,当然就是一刻钟前的那个冷美人,驾着车漫无目的地在街上兜着圈。他的心情很不好,只是他那一身清冷之气掩盖了他所有的情绪,好些人竟因此以为他真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冰人,不会有普通人的喜怒哀乐。
那个孩子是他在极度无聊之下诱惑上手的猎物,现在觉得无趣了,随手扔掉就是,如此而已。
这下子,该恨我一辈子了!他有点自嘲的想,不过却没有半分的后悔 … 后悔这种东西是件奢侈品,当你做过太多错事之后,你就没法再拥有它了。这是何昔的逻辑。
何昔在他26岁的生命里已经做过太多错事,不在乎多添这一桩。
和他人一样漂亮又清冷的银色法拉利最终停在了一家标着“银之月”标识的酒吧前。他从来没有来过这里,不过宋玉那小子有次向他念叨过这个地方 … 据宋玉讲,酒吧并不高档,但里面的情调很好,出入的也是附近大学里的教职人员,没有无聊的客人,是个借酒消愁的好地方。没想到,今天一番瞎转,竟刚好转了进来。

推门而入,不算嘈杂的酒吧突然陷入一片死寂,人们注视着刚刚进来的男子,似乎一下子失去了言语的功能 … 深夜的小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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