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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章

乡村精品h文合集-第3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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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儿的娇态令刑天如痴如醉,感觉彼此间的距离从没有今天这般接近,神情激荡的他,情不自禁的吻上女儿红彤彤的俏脸。

    “爸爸你?”

    父亲突如其来的亲吻令刑小红手足无措,既惊讶又羞涩的她,本能的四周看看,幸亏街道行人匆忙,谁也没有留意这对父女的异样举动,晓是如此,刑小红的脸还是象晚霞般红了通透。

    刑天忘情亲吻女儿,随即感觉失态,轻轻推开女儿,扶正头上的大沿帽,尴尬的笑了笑,话回正题说:“白金龙长期遭受张玉兰、白来喜母子欺凌,最后还惨遭杀害,可以说是最大的受害者,但他是弱者吗?不是!从他强奸白二喜长达半来看,这个白大喜眼中的慈父,比一头凶狠的豺狼善良不了多少。

    白大喜是受害者吗?不可否认,她的遭遇令人叹惜,但决不是值得同情的一个,你能担保,白金龙的身死与她的愚昧无知无关吗?这个女人心中只有父亲,并倾注了毕生的爱,然而她可曾想过,当她满足了父亲性欲的同时却剥夺了本该由母亲拥有的权利呢?

    在众人当中,白二喜无疑是最值得同情的,未嫁时遭受兽父强暴,出嫁后再受恶弟强奸,是一个地道的受害者!然而,这个学历不算低的女人做了些什么?

    她并没有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已,而是选择了逃避,甚至默许丈夫对自己亲妹的强奸,虽说不是怂恿,但要是白三喜遭受强暴,她这个姐姐能逃过良心的遣责吗?

    白三喜不但是个让人惋惜受害者,还是一个令人痛恨的弱者!虽然没有直接参予谋杀,但为求生存,妄顾父亲死活的麻木行为,早己失去别人对她遭遇同情的基本条件。

    最后是张玉兰和白来喜,这是一对心态最为复杂的母子,说实话,我看不出他们有杀害白金龙的理由和胆量,“杀人偿命”这是千古不变的定律,是什么促使他们突破对杀头的恐惧而行凶杀人?我想这只是刹那冲动的结果。如今,虽然还没有受刑,但这对母子己跟死没有分别,刑场上的子弹,对他们来说只是最后的解脱。”

    刑小红叹息说:“一个好好的家庭,最终却弄成个家破人亡的境地,难道这一切真的不可以避免吗?”

    刑天道:“人性之所以复杂,这是因为善与恶的变换全发生于人的一念间,白金龙一家的悲剧当然可以避免,但前提是要有与人为善的意识,俗语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当恶念深种的时候,你还奢望能长出善果来吗?”

    刑小红一脸倦容,白来喜也好、张玉兰也罢,对她来说都只是过眼云烟的人,她此刻最想做的是痛痛快快洗个热水澡,然后再舒舒服服睡上一觉。

    “爸爸,时间不早哪,我们走吧!管他那么多干嘛,这家人的命运由法律来裁决吧!我们现在最要紧的事是回家、洗澡、然后睡觉。”



    刑天看着双眼通红的女儿,心疼的说:“小红一定很累了,瞧!双眼都熬红了,走吧,咱们回家去。”

    与父亲并排走着的刑小红忽然一脸晕红,蚊声道:“我想和爸爸一起洗澡好吗?”

    “什么?”

    女儿的话如雷贯耳,刑天手一松,行李丢在地上,惊愕的问:“小红,你,你说什么?跟我,跟我一起洗澡?你不是说笑吧!”

    刑小红羞红满脸但却语气肯定的说:“谁跟爸爸说笑,我做女儿的难道跟自己父亲一起洗澡也不可以吗?”

    “为什么会这样?小红为什么要这样?”

    刑天对女儿的爱并不逊于世上的任何一个慈父,但他毕竟是有理性的人。女儿离婚他可以支持,女儿要搬来与自已一起住,他亦不反对,但女儿要跟他……

    这是乱伦的第一步,怎可以呢?十年前己做错一次,十年后的今天,他无论如何亦不会再让这种错误发生的。“乱伦”这个既熟识又陌生的名词,经过白金龙命案的注释,己变成血腥恐怖的死亡象征。

    刑天想起白金龙父女的结局,感觉不寒而栗,口中喃喃自语:“不行,爸爸不想害你,爸爸不想小红变成第二个白大喜。”

    刑小红脸色大变:“爸爸不愿意就算了,不要说这么难听的话,无论爸爸怎样想都好,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我刑小红不是白大喜,你也永远不会成为第二个白金龙。”

    刑小红说着双手掩脸,拔脚就跑。

    “小红,小红,你怎哪?等等爸爸,小红,等等,别跑……”

    刑天大声叫喊,提起行李快步追了上去。刑小红并没有因为父亲的呼唤放缓脚步,她为父亲的“绝情”而伤心,泪水象珍珠瀑布般挂满了脸。“天色开始大白,路上的车声和脚步声渐渐繁杂起来。

    “爸爸,你答应过的事可不能反悔啊!”

    刑小红泪痕未干的看着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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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爸是那种言而无信的人吗?”

    刑天掏出手帕替女儿擦去泪痕,心情极为复杂,女儿的任性令他手足无措,费尽九牛之力才将她哄得破啼为笑,其中苦乐真是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那就好!走吧爸爸,咱们快点回家,我要爸爸象小时候那样帮我擦背,嘻嘻!”

    刑小红笑意盈盈,拖着父亲的手加快了脚步。

    “小红别急,慢慢走,你这样拖着爸爸的手让路人看见多不好啊。”

    看到女儿开心的样子,刑天的心一阵苦涩,他知道自己已踏上一条不归路,这条路的结局会怎样?没有人会知道。

    “管它的,就象小红所说,她不是白大喜,自己当然亦不是白金龙了。”

    刑天不自觉的笑了起来:“白金龙、白大喜跟自已和小红的情况不同,怎可以相比?真是荒谬。”

    “爸爸你笑什么?”

    刑小红好奇的看着父亲。

    “没笑什么!走吧,回家洗澡,爸爸替小红擦背……”

    抛开顾忌的刑天,感觉一股原始欲望在体内燃烧,愈烧愈旺,令他渴望难控。

    就在这时,一辆挂着警牌的吉普车,闪着警灯,风驰电掣驶向旗公安局,车上的人看到刑天父女,急忙把车刹停,急刹车发出的怪叫声,在清晨的街道显得格刺耳。

    车门打开,两个头戴大沿帽、身穿上白下蓝制服的警察向刑天跑来,刑天一看,原来是刑侦队员小黄和法医刘伟。快步迎了上去,小黄和刘法医,双脚立正的给刑天敬了个礼。刑天问:“怎么现在才回来?”

    小黄擦着汗水说:“吉普半路抛锚,修了一个晚上,到现在才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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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天问刘伟:“白金龙尸体的检查结果怎样?”

    刘伟双手不停的搓:“白金龙的尸体不见了?”

    “什么,白金龙的尸体不见了?”

    刑天满脸惊讶的看着刘伟。

    刑小红插嘴道:“难道张玉兰和白来喜在撒谎?”

    刘伟说:“我们根据犯人的口供,赶到后山枯井,发现很多血迹,就是不见白金龙的尸体。”

    刑小红自言自语:“难道是被移尸或者白金龙还没有死?”

    托腮沉思的刑天忽然问女儿:“小红累吗?”

    刑小红摇头道:“不累。”

    刑天大手一挥:“走!回去,再审张玉兰母子。”

    刑小红热情期待着与父亲旧情再续,想不到却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白金龙的尸体不见了,要继续审讯犯人,疲倦不在说,和父亲的事……如果就此泡汤实在心有不甘,但军令如山,不到她推辞,只见她一脸失落的说:“现在就审?那,我们……”

    刑天坚定的说:“我们的事回家再说,现在审讯要紧,因为这故事还远未结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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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光辉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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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光辉荒野

    第一章

    我住在春水乡春水村,是一个远近闻名的壮小伙,当初村中的几个小痞子到我舅舅家闹事,我舅妈忙跑到我家找我,我二话没说,跟了过去。一人对几人,拳头对匕首,三下五除二,将他们打得满地找牙,羞愤而去。

    至此,人人皆知,老王家的小子是个打架的好手。那些小痞子见到我象老鼠见了猫,远远躲着,实在躲不过,就热情的跟我打招呼,称“王哥”我也不能做得太绝,点点头,给他们一个面子。

    我姥姥家与我家同在一个村,只是一个在村东头,一个在村西头,有几百米远,我爸妈在一次地震中没了,我本应该也死了,可是我命大,习得的气功救了我,那时我已经是十多岁。

    舅舅是个很孝顺的人,高中毕业就出去打工,那时在村里,高中毕业可了不得,是一人大秀才了,如果能考上大学,那可是光宗耀祖,可他却不考,要出去打工,把姥爷气得够呛,后来挣了些钱,带回来一个媳妇,长得俊俏极了,人又和气,在整个村里极有威望。

    他又买了台拖拉机,那时,整个乡镇也找不到一台那东西,他用它帮别人搞运输,几年间,在村里就是数得着的富户了,盖了一间大瓦房,宽敞明亮,将姥姥姥爷接到他家去住。

    舅妈也不干活,就在家里伺侯他两位老人,还有一个女儿,送在镇中心小学上学,长得跟舅妈一样,很美,我跟她叫姐,从小我就梦想娶姐做媳妇。

    我家出事后,舅妈本想将我接过去,到她家去生活,我也有点心动,跟这么美的舅妈过日子可是幸福极了,可我舅却不答应,说是让我自己住,自己生活,我当时恨死他了。但随着书越读越多,对他的用心倒也能明白,当初他说什么天将降大任云云,听得我挺迷糊,现在也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了。

    我现在自己过得很好,有两亩地,是舅舅的,他家现在不用种地,用钱买粮吃,一头牛,五只羊,一间小土房,日子倒也过得很好。春天种玉米,秋天种小麦,那些粮足够我吃的了,再加上我在家的园子里种些各种各样的蔬菜,算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生活了。

    我只读到三年级小学,父母死了,也没人给我交学费,只能辍学了,但我上学时的成绩总是第一,可能与我学的气功有关吧,回家后,我对读书的兴趣更大了,比上学时大多了,有那么一句话:只有失去了才知道它的宝贵,我对这句话挺能理解。

    本来上学时,我不大喜欢读书的,只是照着老师的吩咐,上课专心,下课做作业,没怎么出力,也不象老师在给爹妈写信时说的学习刻苦,不知怎么,就总是考第一,可能真的是我聪明?我想,还是与我的气功有关。

    说起我练的气功,那可是有些神秘色彩,那是一个冬天的下午,下着大雪,雪花有眼睛那么大,田野里白茫茫一片,让我想起小学课本里的一个词:银装素裹。雪厚得能盖得住脚脖子了,这在我们村是很少见的,因为太薄了。

    我爸那时正给我舅家当长工呢,帮忙开车,不过开的是汽车,舅舅家可就只有这一辆汽车呢,拖拉机很多啦,早晨时他喝了两口老烧,有些兴冲冲的走了,去镇上送货。

    我想他那么高兴可能是与昨晚他俩人在房里那一阵子的折腾有关吧,反正老妈也是满面春风的,我的推理能力可是不凡的,我们班上的大牛就喜欢讲这些黄东西,一下课,就聚成一团,听他讲,我吸收能力强,一对照,就将他们俩昨晚干的事猜出个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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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他高兴得过了头,竟将汽车的防滑链忘了,昨晚上说是有些生锈,拿出来上上油。

    看着越下越大的雪,我只好将能穿的东西都穿上,拿着那破链子,向镇上进发,其实小镇与我们村也隔得不太远,只有三十几里路吧,走起来,一般人要用将近一个多小时,但这是在下雪天,路可没那么好走,我也快不起来,开始时,刚一发力,就是一个跟头,跌了两次,就不敢了,只能乖乖的走了。

    雪越来越大,风也起来了,吹得雪花漫天飞舞,直往领口里钻,瞬时即化成水,顺着脖子往下流,那滋味,简直想把老天揪下来打几拳。而且迷眼,弄得你眼睛都睁不开,更不用说是欣赏雪景了,没那份闲心。

    我眯着眼,沿路边起,后来发现路左边好走,于是将老妈吩咐的走右边置之一旁,就走左边,走着走着,都有点困了,忽然被什么给拌了一跤,在路上砸出一个大坑,脸上全沾了雪,就像吃芋头时先沾点白糖,我现在就像那沾了白糖的芋头。

    我心里那个气呀,马上起身,想找罪魁祸首算账,就是块石头,我也要将它挪挪窝,回头一看,却并不是石头,是一个人。

    走上前去,一个光头的老头倒在那里,被雪给盖得很严实,我摸摸他的手,冰冷冰冷的,摸摸脸,也是那样,我想,是不是死了,唉,真可怜,这么老了,定是他儿子不孝顺,不养老,才让他冻死的。

    忽然,我想起老师教的,去摸了摸他的心脏,哈哈,还动呢,看样子没死,我去镇里的决心动摇了,心里想,反正老爸那里没事,顶多今晚不回来,舅舅在那里有间办公室,还是救人要紧,就不定能救回来这个可怜的老头呢。

    于是,将衣服脱了两件给他披上,我跑动几步,热乎热乎身子,将他背了起来,还好他很瘦小,也不重,跟我家里的小狼差不多,小狼是我家里的那条大狼狗。

    但是,走了不到一里地,我就开始吃力了,虽说开始不重,但时间一长,越来越重,后来就像我爸那么重,再后来,就像我爸的汽车那么重了。

    我跌倒,趴在那里唬哧唬哧大喘气,从嘴里冒出的热气能把雪给化了,那光头老头仍是那幅不死不活的样子,我又摸摸他的心脏,嗯,还活着,看来这个老头命还挺硬的,怎么办?

    背我是背不动了,用什么办法把他弄回去呢?我蹲在那里想办法,手都快僵了,才想出来一个法子,现在想想,那时还挺笨的,亏别人还夸我聪明呢,去附近的山坡上弄来一堆树枝,用藤条绑起来,弄成一个雪橇,弄完后,我的手确实冻僵了,又是扒雪找树枝,又是绑雪橇,能不冻僵吗?挺后悔没把小狼带来,要不就不用我自己当狗来拉雪橇了。

    这次好多了,甚至下坡时还能滑雪呢。终于在傍晚,我回到了家,老妈在家里做饭等我们回家吃呢,见我拖了个光头老头回来,一脸惊讶的问道:“小舒,你怎么弄个和尚回来?”

    我这才知道我救的是一个和尚,不是没人养的老头,心中有些气愤,好象他骗了我一样,但很快又被好奇占据了心,原来和尚是这个样子,以前听别人说过和尚,却没见过,这下,明天,一定要好好显显,羡慕死那个死大牛。

    老妈将烧好的热水加了些雪,把老头浸在水里,我有些奇怪,一问才知道,原来受冻的人不能用热水泡,只能用温水,至于为什么,她就不说了,说什么说了我也不懂之类的大话,我心想一定是她也不懂,也就悉然,给人留个面子,这种小小的常识我还是明白的,即使她是我妈。

    后来,光头老和尚醒了过来,只是说声多谢小施主,就没事人一样,我心里不大高兴,最起码要千恩万谢吧,我可是救了他一条老命呀,后来听老爸说,出家人对生死看得不那么种,我就更迷惑,难道他不是人?要不怎么能不看重生死呢,越觉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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