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看懂荀子-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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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根据什么来区别名称的同异呢?回答是:根据人自然具有的各种感觉器官。凡是人类,情感都相同,他们的感官对事物的感觉印象就相同。所以通过各种比喻,说得大体相似,就可以互相理解,这就是人们共同约定事物名称,而互相交往的原因。物体的形状、颜色、纹理,靠眼睛来区分;声音的清晰与含混、细微与洪大等各种特殊的声音,靠耳朵来区分;甜、苦、咸、淡、辣、酸等各种特殊的味道,靠嘴来区别;香、臭、芬芳、腐气、腥、臊、马膻气、牛膻气等各种特殊气味,靠鼻子来区别;痛、痒、冷、热、滑、涩、轻、重,靠身体的感觉来区别;愉快、郁闷、喜、怒、哀、乐、爱、恶和欲望,靠心来区别。心有验证感官认识的能力。虽然心有验证的能力,可是要依靠耳朵才能认识声音,依靠眼睛才能认识形状,可见心的验证能力一定要靠感官接触外界事物后才能发挥作用。五种感官接触了外界事物而不能认识,心感知了而不能加以说明,那么,说他无知,人们是不会不同意的。这些就是事物的名称之所以有相同也有相异的原因和情况。
在人们取得了认识之后,就要给这个事物起名称:相同的事物就给予相同的名称,不同的事物就要给予不同的名称;单名足以让人明白的就用单名,单名不能使人明白的就用复名;单名与复名的性质不相违背,就用共名,虽然用了共名,对了解事物也没有什么妨害。知道不同的事物应有不同的名称,所以就给所有不同的事物取不同的名称,不可错乱,正如同样的事物没有不同的名称一样。所以万物虽然众多,有时想把它们全部概括起来,就把它们叫做“物”。物是大的共名。推而广之,可以给单个事物归成类,给同一类的事物起一个共名,不同类的东西还可以再归成更大的类,起一个更大的共名,这样归纳下去,直到无法再加上共名时为止。有时想把万物中的一部分如飞禽走兽概括起来,就叫做“鸟兽”。鸟兽是大的别名。推而广之,一类事物可以加个别名,个别的事物还可再起个别名,这样推论下去,直到无法再加上别名为止。名称本来没有一定要用这个才算合适的道理,人们共同约定给某个事物命名,约定而成了习惯,也就认为合适了,违反了约定和习惯就是不合适了。名称本来没有一定指称某个实物才算合适的道理,人们共同约定给它取个名字,约定而成了习惯,就成为代表这个实物的名称了。名称有本来就起得好的,直接易懂而不会使人误解,这就叫做好名称。有的事物形状相同而实质不同,有的事物形状不同而实质相同,这是可以区别的。形状相同而实质不同的事物,虽然可合用一个名称,但仍是两个事物,形状变化了而实质无差别,这叫做变化,有形状的变化而没有实质的区别,这就叫做同一事物。这就是要考察事物的实质来确定数目的原因,这就是制定名称的关键所在。后王制定名称,是不可不考察这些的。
“被欺侮并不是耻辱”,“圣人不爱惜自己”,“杀死强盗不是杀人”,这些说法的错误在于用名称的表面相异扰乱了实质的相同。只要考察一下名称的由来,再比较这种说法和通常的说法哪种行得通,就能禁止这种论调了。“高山和深渊一样平”、“人的情欲本来很少”、“猪牛羊肉的味道并不甘美,大钟的声音并不使人更快乐”,这些说法的错误在于用个别事实扰乱了一般名称。只要考察一下名称为什么有同有异,再看看这种说法和通常的说法哪种符合事实,就能禁止这种论调了。互相排斥,却说是互相包容,又说“牛、马不是马”,这些说法的错误在于用名称的不同扰乱了事物的实质。检验一下名称约定的原则,用这些名称所包含的内容来反驳人们所排斥的内容,就能禁止这种论调了。凡是偏离正道而擅自私造的邪说谬论,没有不和以上三种错误相类似的。所以贤明的君主知道了名称与实物的区别,就不去和他们争辩了。
民众可以用正道来统一而不可跟他们讲明这样做的原因,所以英明的君主用权势来统治他们,用正道来引导他们,用命令告诫他们,用言论来启发他们,用刑法来禁止他们。所以民众受正道的感化迅速而又自然,哪里还用得着辨明解说呢?现在圣王不在世了,天下混乱,奸言四起,君子又没有权势统治人民,没有刑法来制止人民,所以只好用辨明解说了。人们对实物不明白,就给它起个名称,有了名称还不明白,就加以举例,举例还不明白,就加以解说,解说了还不明白,就进行辨明。所以举例、命名、辨明、解说,是实际运用中的重要形式,是成就事业的开始。听到名称就了解了实物,这是名称的用途。联属名称而成文章,这是名称的组合。名称的使用和组合都得当,这就是懂得名称了。名称是人们互相约定加给各种实物的。辞句,是连缀不同事物的名称来表达一个意思的。辨明解说,是对同一事物展开争论,说明是非道理的。体会、命名,是供辨明、解说是非道理时使用的。辨明、解说,是心对道的认识的表达。心是道的主宰。道是治国的根本方法。心意符合于道,解说符合于心意,言辞符合于解说的用意,名称正确而容易举例说明,合乎实际情况而容易理解,辨明事物的差异而没有过错,推论事物的类别而不发生矛盾,这样听起来就合于礼法,分辨起来就尽量推究事情的缘故,用正确的道理分辨奸邪,就像用绳墨衡量曲直一样;因而邪说不能扰乱正道,百家的谬论也无处隐藏了。有兼听各家言论的明智,而没有傲慢自恃的态度;有兼容各家学说的度量,而没有自夸美德的神色。学说能实行,天下就走上正路,学说不能实行,就宣传正道,自行退隐,这就是圣人的论辨解说。《诗经》上说:“体貌谦恭,志气高昂,有如宝玉珪璋,多好的声誉,多好的名望。和乐平易的君子啊,是天下的榜样。”说的就是这样的人。
谦让的品德具备了,长幼的礼节恰当了,忌讳的言辞不讲,邪怪的话语不说,以仁爱的心去说话,以求学的心去听别人的言论,以公正的心去辨别是非;不因众人的非难或赞誉而动摇,不因旁观者的议论而迷惑,不被贵者的权势所收买,不被邪僻小人的奉承话所引诱,所以就能遵守正道而不背离,讲话率直而不屈服于外力的胁迫,口齿流利而不漫无边际,重视公正的言论而轻视庸俗的争吵,这是士子君子的辨明解说。《诗经》上说:“长夜漫漫啊,我久久地思考着自己的过错,对古人的道理没有怠慢啊,对礼义没有违反,又何必顾虑别人的议论呢!”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君子的言论,深刻而精确,中肯而有条理,表面千差万别而道理是一致的。他选择正确的名称,运用恰当的辞句,来努力表明他的思想。名称和言辞,是用来表达思想的,只要能沟通理解就可以了;乱用名称和辞句标新立异,就是邪说了。所以名称足以反映实物,言辞足以表达主要思想就可以了。离开了这个原则而讲些费解之词,这是君子所抛弃的,而愚者却捡起来当成宝贝。所以愚蠢的人,说话轻率而又粗野,喜欢争吵而没有条理,喜欢多言而乱说一通。他们搬弄诱人的名称,炫耀迷人的言辞,而思想内容却十分浅薄。所以玩弄各种名称和言辞却没有主要思想,非常劳累却没有任何功效,贪求声誉却没有好的名望。而聪明人的言论,考虑起来容易理解,执行起来容易做到,坚持这种主张容易站得住,最后就必然能得到所希望的结果,而不会得到厌恶的结果。而愚蠢的人正好相反。《诗经》上说:“你若是鬼或是怪,那就无法看见你!可你有脸又有眼,人们终会看清你的真相。我做这首好诗歌,尽情地揭穿你这反复无常的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凡主张治理国家要靠除掉人们的欲望的人,这是无法引导人们的欲望,反而被欲望困住了的人。凡主张治好国家要靠减少人们的欲望的人,这是没有办法节制欲望反而被太多欲望困住了的人。有欲望跟没有欲望,是不同类的,这是有生命之物与无生命之物的区别,而和国家的治和乱没有关系。欲望的多和少,是不同类的,是情的多少问题,而和国家的治和乱没有关系。欲望并不是因为有可能实现才产生的,但追求欲望的人总是从可能实现的方面去努力。欲望并不是因为有可能实现才产生的,它是生来就有的;追求欲望的人从可能实行的方面去努力,是受心支配的。人生来就有的单纯的欲望,受内心的多种想法所制约,所以很难和天生的欲望相同了。人最强烈的欲望是要活着,人最厌恶的是死亡。然而有人放弃生存而去求死的,并不是不想活着而想死,而是因为当时不可以偷生而应当去死。所以欲望非常强烈而没有付诸行动,是因为心制止了行动。心正好符合道理的,那么欲望即使多,与治国又有什么妨碍呢?欲望不强烈而行动超过了它,这是心支配了行动。心里认为可做的却不符合道理,那么欲望即使少,又怎么能阻止国家的混乱呢?所以国家治与乱的关键在于内心所认为对的是否符合道理,而不在于欲望的多少。不从关键方面寻找国家治乱的原因,而从与国家治乱没有关系的方面去寻找,虽然自以为找到了,实际上是丢失了。
性,是自然生成的;情,是性的实质;欲望,是情对外物的感应。认为自己的欲望是可以达到的而去追求它,这是人情所不可避免的。认为自己的欲望是对的而去实现它,这是人的智慧所必然要求的。所以虽然是看门人,也不可能没有欲望,这是人的本性所具有的。虽然是天子,欲望也不可能完全满足。欲望虽然不可能完全满足,却可以得到大部分满足,欲望虽然不可以排除,对欲望的追求却是可以节制的。所想得到的虽不能完全满足,追求欲望的人还可以大部分得到满足;欲望虽不可以排除,如果所追求的得不到,想满足欲望的人就会节制追求。掌握礼法的人,条件允许就尽可能满足欲望,条件不允许又能够节制欲望,天下没有比这种做法更好的了。
大凡人没有不去做自己认为该做的事,而抛弃自己认为不对的事的。明白了没有比“道”更好的,却不遵从“道”,这样的人是没有的。假如有人想往南走,不管路多么远也要去;假如有人不想往北走,不管路多么近也不去。哪能因为往南走没有尽头就掉转南行的方向而向北走呢?人对自己所喜爱的,再多也不嫌多,对所厌恶的,再少也不要。哪能因为欲望不能完全满足就放弃努力而去追求所讨厌的东西呢?所以欲望符合道理而去满足它,哪能因为欲望增多就天下混乱了呢?欲望不符合道理的就抛弃它,哪能因为欲望减少就安定了呢?所以明智的人只讲欲望是否符合于道就可以了,而各家邪说的宣传就自然消亡了。
大凡有人所求取他所希望得到的,往往不能完全得到;有人所抛弃他所厌恶的,往往不能完全去掉。所以人无论什么行动,都不能没有一杆衡量的“秤”。秤不准,虽然挂上重物,反而会仰起来,而人就误以为是轻物;或者挂上轻物,却低了下去,人就误以为这是重物,这是人对轻重产生迷惑的原因。衡量人行为的秤不准,祸害就会包含在欲望中,而人却认为这是幸福;或者幸福包含在他所厌恶的事情中,而人却认为这是灾祸,这也是人对祸福产生迷惑的原因。道,是从古到今衡量一切事物最准确的标准;离开道而凭自己的内心来选择,就不知道祸与福隐伏在什么地方了。
交换,用一个东西换一个东西,人们说:“这没有多得,也没有吃亏。”用一个东西换两个东西,人们说这没有吃亏而是多得了。用两个东西换一个,人们说这没有多得而是吃亏了。会计算的人愿意以少换多,会谋略的人却按照自己认定正确的去交换。用两个换一个,人们都不愿这样做,因为明白数量的多少。依照道去行事,就像用一个东西去换两个东西,哪里会吃亏呢?离开正道而依自己的想法选择,就像用两个东西换一个东西一样,有什么好处呢?积累多年的美好愿望,去换来一时的满足,可是却有人这样做,是因为他太不明白其中数量的关系了。
我又曾深入地观察到一个隐蔽而不易觉察的道理:内心轻视道理而又不看重财物的人也是没有的;一味看重财物而内心无忧虑的人是没有的。行动背离道理而不遇到危险的人是没有的;遇到危险而内心不害怕的人也是没有的。内心忧虑害怕,就是嘴边吃着肉,也尝不出滋味;耳朵听着钟鼓之乐,也不觉得悦耳;眼睛看着华丽的服饰,也不觉得美丽;穿着轻暖的衣服,躺在平坦的席子上也不觉得舒适。所以享受了万物的好处却不能感到快乐,即使暂时感到快乐,而忧虑害怕的心情还是不能排除。所以享受万物的好处却忧虑重重,兼得了万物的利益却隐藏了很大的灾祸。这样的人,他追求财物,目的是养生还是损寿?本想满足欲望却放纵了性情,本想怡情养性却危害了身体,本想保持快乐却损伤了内心,本想提高名声却败坏了品行。这样的人,即使封了侯,当了君王,也与盗贼没有什么不同;虽然乘着轩车,戴着礼帽,也与砍掉双脚的人没有什么不同。这就叫做让外物役使自己。
内心平静愉快,就是看到极平常的颜色,也很悦目;就是听到极平常的声音,也很悦耳;就是粗茶淡饭也很可口;就是穿着粗布衣、粗麻鞋,也很合体;就是住着狭小的屋子,用着芦苇帘子、稻草垫子、破旧的桌凳,也可以养身。所以,没有享受万物的好处却可以保持快乐,没有权势爵位却可以保持名声,让这样的人管理天下,那他必然为天下操劳多,他个人的享乐少,这就叫做尊重自己而役使万物。
没有根据的言论,没有见过的行为,没有听说过的计谋,君子都要慎重对待。
十一、性恶
主旨
对于人性的不同认识,是战国时代学术界争论的又一个重要问题。荀子持性恶论,他认为人的本性都是“恶”的。荀子从人的生理欲望和物质欲望两个方面出发进行了论证。在他看来,人有善良的表现是后天人为努力的结果,从而强调了教育和环境影响对人的道德观念形成的作用,也强调了人应当努力去改造自己的自然本性。既然人本性是恶的,那么顺着它自然发展,就会“争夺生而辞让亡”,导致社会混乱。因此,荀子进一步提出了必须在政治上“立君上之势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的主张。荀子的这些主张,对推动社会前进是有积极意义的。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
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
故枸木必将待栝矫然后直,钝金必将待砻厉然后利。今人之性恶,必将待师法然后正,得礼义然后治。今人无师法,则偏险而不正;无礼义,则悖乱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