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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我的父亲任弼时-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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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共产国际的讲坛上、报纸杂志上宣传中国抗战、中共的方针政策和毛泽东思想。
  1938年7月6日,他在《真理报》发表《中国人民的卫国战争》一文,署名陈林(父亲在共产国际使用的化名——作者)。向苏联人民介绍中国的抗日战争。文章指出:一年来的卫国战争表明,日本欲在极短时期内占领全中国的计划破产了。中国军队在南京失陷后,认识到把阵地战同运动战、游击战结合起来的重要性;目前,游击战在中国的各条战线和日军后方已广泛展开。同月,在《共产国际》杂志第七期发表《中国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及其发展》一文,署名陈林,向国际无产阶级及各国共产党回顾中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的历史,指出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是中国最后战胜日寇的唯一正确的条件。文章强调,中国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发展前途是远大的,“共产党不仅诚意在抗战阶段中与国民党并肩携手地共同救国,而且决心在抗战胜利后与国民党和衷共济地共同建国。” 
                  1.在共产国际宣传毛泽东(4)
  1938年5月,毛泽东的《论持久战》发表,9月,父亲就在《真理报》发表《中国持久战口号的意义》宣传毛泽东持久战思想;10月,毛泽东发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数月后,父亲又在《真理报》发表《民族战争中的中国共产党》一文。
  同时,父亲还组织人力,翻译毛泽东、朱德、周恩来、董必武、林伯渠、吴玉章的有关文章,在兄弟党代表团中分发。并应邀参加各兄弟党的座谈会、报告会,交流信息,介绍情况。让世界无产阶级了解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了解中国共产党的抗战路线,了解毛泽东的抗战思想。
  (二)将世界信息及时反馈中央,为中央决策提供资料与分析。
  1938年秋,国际投降主义蔓延到远东。继英、法、德、意四国首脑背着捷克政府签订《慕尼黑协定》,同意将苏台德地区割让给德国之后,日本再次对华诱降。西方帝国主义虽同情中国抗战,但为维护其在中国的原有利益,企图与中国主和派一起经过所谓的“太平洋会议”,以出卖中国的利益换取同日本的妥协,搞“远东慕尼黑”。对此,父亲主持中国代表团成立研究组,搜集资料,认真分析研究,认为,“还需要冷静观察,帝国主义之间有矛盾,蒋介石和帝国主义也有矛盾”。并将资料与分析及时报告中共中央。次年6月,毛泽东即发表《反对投降活动》一文,揭露“所谓太平洋会议就是慕尼黑,就是准备把中国变成捷克”。号召全国人民团结起来,坚持抗战和团结,把投降阴谋和分裂阴谋镇压下去。
  1939年8月23日,苏德签订了互不侵犯条约,一周后德军进攻波兰,9月3日英法对德宣战,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当时,国际舆论对《苏德互不侵犯条约》很不理解。父亲立即把情况向中共中央报告。9月28日,毛泽东就此发表《苏联利益和人类利益的一致》一文,指出苏德互不侵犯条约击破了英美法推动德国进攻苏联,自己“坐山观虎斗”的阴谋;打破了德意日反共集团对苏联的包围;在东方,“大大地打击了日本,援助了中国,加强了中国抗战派的地位,打击了投降派”,文章告诫人们不要上英美法的阴谋家、中国的投降派借机煽动反苏的当。父亲立即将此文用俄文译出,分发给各兄弟党驻共产国际代表,并在《共产国际》杂志上发表,澄清了一度出现的混乱思想。
  在完成上述主要任务的同时,父亲及时地发现,认真地调查,负责地解决了被王明宗派主义干部路线延宕的干部的工作与生活。
  顺利地安排被“挂”了三年的吉合回国;
  及时地解决了师哲的工作问题;
  与到莫斯科治臂伤的周恩来共同努力,终于撤销了王明、康生强加给陈郁的处分……
  1940年2月,中共中央决定结束代表团的工作调父亲回国。25日,父母亲和周恩来、邓颖超及陈郁、师哲等同车离开莫斯科。
  自此,中国共产党没有再派代表团到共产国际。共产国际对我党的影响明显地减少了,按照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国际驻延安的联络员兼塔斯社记者弗拉基米洛夫的说法是:“任弼时是受委托去从思想上说明党过去的路线是错误的,从而不可避免地要出现以毛泽东为首的新领导”,“毛泽东实行的政策,是与共产国际的路线和原则背道而驰的”,而对毛泽东的政策,“任弼时是一个忠实的执行者”。 
                  2.初到中共中央书记处(1)
  1940年3月26日,父亲一行平安抵达延安,受到在延安的中共中央领导人毛泽东、王明、张闻天、王稼祥、康生、邓发、李富春、博古等人的热烈欢迎。
  此番回延安,开始了父亲直接协助毛泽东的历程。
  1940年3月底父亲开始直接参加中共中央书记处工作,分管中央组织部、青委、妇委等部门,并受命协助党中央和毛泽东筹备召开党的“七大”,处理书记处的日常工作。
  这时,延安集中共中央、留守部队及边区地方政府三大系统于一身,却缺乏统一机构与管理,难免出现协调方面的困难,因各行其是而影响工作效率。
  父亲做事一向有条理,从20世纪20年代担任共青团中央总书记到30年代率军转战,从在上海从事地下工作到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负责,接触到各种背景下的管理工作方方面面。因此,父亲立即着手建立统一领导机构——中共中央办公厅,并兼任办公厅主任,调中组部副部长李富春任副主任。下设秘书、总务、警卫三个处。并建立了行政、供给、财会及文档保管等各种制度,明确了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使中央、部队及地方三大系统工作协调运作,逐渐走向正规化。此后两三年中,父亲进一步调整各部委领导集中办公于杨家岭一带,各单位的工作也逐渐正规化。
  5月,父亲开始党的“七大”筹备工作,除亲自勘察大会会址,最终选定在中央所在地杨家岭外,大量细致的工作是审查代表资格。
  “七大代表”有的来自全国各地几十块大小不一且处于日寇和国民党的层层封锁、分割与包围中的根据地,有的来自国统区、敌占区、战区,异常残酷而复杂的斗争,信息闭塞等,都为资格审查工作增加了困难。为此,专门成立了审查代表资格的小委员会,有父亲、陈云、李富春、蔡畅、胡耀邦、谭政等。自1940年5月29日始,父亲主持审查“七大”代表资格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直至1941年4月,每隔一两星期召开一次,先后召开了20余次会议,审查了252名代表。
  审查工作是极严肃而复杂的。既要考察代表对敌斗争及政治路线斗争中的态度,又要考察其个人及社会关系等种种;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耐心细致。本着对党负责与对个人负责的一致性的原则,父亲认真听取委员工作汇报,仔细分析现有资料,并设法寻找充分旁证,可能的话,直接与本人交谈,力求准确掌握被审查者的全面情况,作出正确结论。
  有一次审查一位曾在白区担任省委书记的代表,师哲陪父亲一同与之谈话。谈话中,师哲发现这位同志在撒谎,就有些着急。而父亲却不慌不忙地耐心听着。之后,为核实他是否曾经被捕过,父亲又和陈云、王鹤寿一起找到曾与之有过工作关系的同志核实情况,再找本人谈话,平心静气地指出问题所在。师哲说,“在弼时看来,对任何一位革命同志,不管犯了什么错误,他自己的责任只有一个:彻底弄清问题,分清是非”,“对任何一位遇到不幸的同志,不论他的困难有多大,犯的是什么错误,问题多么严重,或他的思想上、精神上有多么沉重的负担,弼时总是,首先不加重他们的包袱,设身处地替他们着想”,“讲清道理,指出问题的实质所在和改过自新之路”。
  “七大”代表资格审查工作继续进行,父亲在为胜利地召开“七大”扎扎实实地工作着。
  这年9月下旬,父亲又接受了一项新的工作——根据毛泽东提名,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决定由父亲代表中央负责领导陕甘宁边区工作。
  这时的边区,经济上面对着国民党的严密封锁,政治上面对着根据地建设中一系列民主政权建立与完善的问题,需要制定大量的政策条例。为此,1940年12月初,中央政治局召开常委会。会上,毛泽东指出:要了解中国革命的长期性和不平衡性,把马列主义和中国的实际结合起来,坚持阶级利益,利用资产阶级内部矛盾,争取多数,反对少数。为预防和检查实际工作中的过“左”行为,要本着客观、谨慎和讲道理的精神“总结过去的政策,写成条文”。会议决定成立以父亲为首,包括博古、凯丰三人组成的政策委员会,以及在延安的有关负责人王明、康生、王若飞、李富春并先后来延安汇报工作的北方局负责人杨尚昆、晋察冀分局的彭真等,以1940年1月毛泽东发表的《新民主主义论》和12月发表的《论政策》为理论依据和指导思想,根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总政策,总结经验,制定出劳动、土地、军事、文化教育、锄奸、三三制政权、财政、经济等各项政策条例。自1941年1月11日政策研究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至1941年4月下旬,近4个月的时间里,父亲大部分精力集中于此,先后主持了9次政策委员会会议,对各项政策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变化着的社会现状,提出新思路,补充新内容。 
                  2.初到中共中央书记处(2)
  特别是对《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草案),更是组织政策委员会逐条宣读和讨论。
  还是在父亲刚从共产国际返回延安途中,1940年3月6日,毛泽东在为中央起草的《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指示中,第一次提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政权建设方面的“三三制”原则。陕甘宁边区政府立即在陇东、绥德两分区实施,并推广至全边区。父亲为贯彻毛泽东提出的“三三制”原则,作了许多指示,并亲自主持讨论和制定《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父亲认为,在陕甘宁边区建设“三三制”原则的新型政权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因为陕甘宁边区是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所在地,在全国是处在一种中央发言人的地位,所以把这个后方建设好了,它的影响可以扩大到全国去,可以推动国民党区域政权的进步。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根据形势变化,对1939年《陕甘宁边区抗日时期施政纲领》作了许多补充。在政权组织上,“三三制”原则被纳入新的施政纲领之中,它要求政府在候选名单中“共产党员只占三分之一”,并保证政府成员中“有三分之二为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不得一意孤行,把持包办”。在人民政府方面新的施政纲领不仅保留了原施政纲领中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民主等自由权利,还进一步规定要保证抗日人民的人权、政权、财权。对享有上述权利的“抗日人民”的范畴作了明确规定,即包括:地主、资本家、农民、工人等。在经济方面,新的施政纲领注意调节各个阶级的经济利益。如土地政策规定,要保证经过土地革命的地方,已经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地主不能搞“秋后算账”,不能向农民收回土地,在未经土地革命的地方,未分配过土地的地方,要保证不再没收地主的土地和取消债主的债权,“地主要减租,债主要减息,同时佃户也一定要缴纳应缴的租子,借债人也一定要缴纳应付的利息”。在讨论中,父亲还主张在新纲领中把正确对待外资政策单列一条。
  这些重要的补充是对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十大纲领的发展,有利于党广泛团结一切抗日力量。最后,由毛泽东修改,政治局通过,于1941年“五·一”颁布。
  对边区的文化政策,父亲提出:应把吸收利用、培养知识分子写进去,要把反对敌人的奴化教育,正确对待少数民族文化写进去;要估计到戏剧在文化事业中的作用;对封建落后的文化,应以唯物主义的立场反对其唯心主义思想;国民党或其他党派可以参加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文化团体,同时对国民党的错误文化政策必须作必要的批评。
  对锄奸政策,父亲提出:现有些地方党委对日本特务的破坏作用估计不足;对抗日根据地内进行破坏活动有真凭实据的外国人,可以驱逐其出抗日根据地;对于破坏抗战、破坏团结及有反共行为的国民党公务人员也应驱逐其出抗日根据地;对受敌人或其他特务利用收买、而后来又诚心向善的共产党员,应分别情况由地方党务委员会予以处理。
  对劳工政策,父亲提出:在抗日根据地范围内,工人有了意见,主要是经过调解解决,调解无效政府可以仲裁,不服仲裁可以罢工。
  在上述诸多政策讨论制定中,讨论经济政策次数最多。为发展边区经济,在2月17日讨论《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政策条例》草案时,父亲提出:在新民主主义政策下面,应该使资本家相信根据地不会没收他们的财产。同时应明确地指出过去我们财政政策一些过左的地方。
  皖南事变后,国共合作抗日出现濒于破裂的危险。1941年2月下旬,在延安召开的边区各县县委书记联席会上,父亲第一次明确提出陕甘宁边区应当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特别强调:不管时局如何发展,“我们陕甘宁边区的地位与意义都是非常重要的。假使时局好转,它是我们的后方,把这个后方建设好,它的影响可以扩大到全国去。假使全面破裂,那边区就更重要了,我们党就要在西北创造一个大局面,那时我们就要消灭蒋介石的主力,继续支持抗战局面”,因此,一定要把经济建设“作为边区建设的最中心的任务”。“不管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用很大的努力进行经济建设工作”。 
                  2.初到中共中央书记处(3)
  接着,父亲又提出边区经济建设的具体方针。首先,明确经济建设“主要的还是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农业、建立自给性的轻工业和手工业;其次,由于边区近三分之一区域与国民党统治区犬牙交错,有着必然的经济联系。因此要在贸易往来关系上建立经济的统一战线;再次,“要有远大的目光,长期的计划”,重视技术,培养干部,改变工作作风,由“比较粗枝大叶转到细密精致”。
  另外,父亲认为驻陕甘宁边区的党、政、军人员由半自给自足过渡到完全自给自足是可能的,在过渡时期为克服困难而节省经费是对的,但把解决边区财政经济方针放在节省和拖欠党政军的经费上,“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而要从积极方面解决问题。为此,又提出三项具体办法:一是整理税务,增加税收;二是增加生产,通过发展生产,加强公营事业以实行自给;三是要加强边区政府财经部门干部配备,各机关要健全生产组织。
  上述一系列政策方针的一一制定,不但为纠正工作中“左”的倾向,以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建设抗日民主政权提供了原则依据,并且为党的“七大”准备了丰富的材料。
  为了保证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全面贯彻执行,继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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