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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楞严大义今释-第6章

小说: 楞严大义今释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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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思想的主观作用,都如同幻觉中所见的空花,本来并无实质的存在。这个能见的,以及所见的现象,其实都是灵明妙觉,光明清净的心性本体所产生的功能作用。(说明心物二元本是一体的作用)。在自性本体上讲,无所谓哪个是的,哪个不是的。(客观与主观,都是自己所建立的偏见执著作用。)我现在问你:“你的名字叫文殊,除了你这个文殊本人以外,这个文殊的名字,还代表别的文殊吗?”文殊大十答:“文殊就是我,并不代表别人。假若这个名字还代表另外一个人,就有两个文殊了。但是文殊现在只代表我个人,这个真实的我,和名字所代表的我,就是一个。中间并不能分出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佛说,“这个心性能见的灵妙光明的功能,与物理自然界的虚空和物质现象,也同你刚才所说的一样。客观的物理世界,与心性自体所产生的功能,本来就是一体。都是灵妙光明,圆满的真心正觉自性,同时也具备幻有与妄想的作用。可以生出物质色相与虚空的现象,表现在人们能闻能见的作用里。譬如有第二个月亮,便有谁是真月,谁是假月的问题。但是若只有一个月亮,其间便没有真月假月的问题了。(由〃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的意境去体会,可以明了这个道理,)你现在观看的能见功能,与自然界的许多物理现象接触,能够感觉它的种种作用,就叫做妄想。在外界现象与感觉妄想的中间,实在不能够指出哪个才是本体的功能作用,哪个又不是。所以你若能了解客观物理世界的自然现象,和知道妄想分别的作用,都是真心至精的灵妙光明正觉自性的功能,然后才能指出这是什么,那是什么。”

       自性本体超越自然与因缘和合

  阿难问:“诚如佛说这个真心正觉自性,遍满十方虚空界,湛然清净,常住本位,没有生灭变化。那么,外道学者,如按毗迦罗等论师们的理论,认为宇宙的本体,是本无所有的冥谛。又如瑜伽学派,投灰外道等的理论,认为有一个大梵天;或说有一个真我遍满一切处,和佛现在说的,又有什么之不同?并且佛曾经在楞伽山与大慧大士们说,外道学者们说宇宙万有是自然界的本能。我说是因缘所生,不是外道学者们所说的境界。现在我看这个真心正觉的自住,自然存在,根本成不生不灭,在本体上并无一切虚幻颠倒。好像既不是因缘,又不是自然。这个道理究竟如何?希望明白地指示,使我们得见真心自性的真理。”佛说:“我现在已经说得很明白,你还未领悟,误认自性本体是自然的本能。如果一定是自然的本能,当然有一个自然的固定体性。你现在观察这个灵妙光明能见所及的各种现象中间如光明、黑暗、虚空和障碍等等,究竟什么才是自然的本体呢?假若认为光明就是自然之体,应该不能看见黑暗。如果认为虚空就是自然之体,应该不能看见障碍。这些种种,究竟以什么为自然的本体呢?如果认为黑暗就是自体,光明来了,应该没有自然之体,何以又能看见光明?”阿难说,“自性本体,既非自然的本能,我现在认为是因缘所生,但是内心仍然不明白如何它是合于因缘的道理。”佛说:“你说因缘,我再问你,你现在因为能见,所以见性显现。这个见性,是因为光明而有?还是因为黑暗而有?是因为虚空而有?还是因为障碍而有?如果因为光明而有,必不能看见黑暗。如果因为虚空而有,必不能看见障碍。所以应当知道这个真精正觉,灵妙光明的自性,既不属于因。也不属于缘,离不开自然,也不是自然。‘离一切相,即一切法。’你何以在这中间乱用心思,用世间普通的知识和一般戏论的名词,强作辨别,譬如用手撮摩虚空,终是徒劳无益,哪里可以捉得住虚空呢?〃阿难问,“佛说这个灵妙正觉自性,非因非缘。何以过去说能见的见性作用,必须要具备有四种缘,所谓因虚空,因光明,因心,因眼,这又是什么道理呢”佛说,“我说一切是因缘所生的道理,并不是指自性本体形而上的第一义。(是说后天宇宙间的所有现象,都是因缘和合所生。)人们都说我能看见,何以才叫做看见?何以叫做看不见?”阿难答:“人们因为有太阳、月亮、灯光等,才能看见种种现象和色相;所以叫做看见。假若没有这三种光明,就不能看见。”佛说,“如果说没有光明,就叫做看不见,那么光明去了,应该看不见黑暗的到来,事实上,黑暗来了,又可以看见黑暗。这只能说是没有若见光明,何以能称之为看不见呢?假若在黑暗中,看不见光明,称之为不见,哪么,在光明中,看不见黑暗,也可以叫做看不见了。如果这个理论是对的,人们面对光明或黑暗的时候,都可以称为看不见。其实只是光明与黑暗两种现象互相变更交替,并不是你能见的自性在其中失。由此可知自性能见的功能,面对光明与黑暗时,都是看见,怎样可以说是不见呢?所以你应当知道,看见光明的时候,能见的自性,并不就是光明。看见黑暗的时候,能见的自性,也并不就是黑暗。看见虚空的时候,能见的自性,也并不就是虚空。看见障碍的时候,能见的自性,也并不就是障碍。由这四种现象相对中间,可以说明能见的道理。你更应该知道,如果在眼见的作用中间,想要见到能见的自性,这个自性,并不是眼前所见的作用能够看见的,若要见到能见的自性,必须绝对离开所见与能见。因为能见自性的本体,不是所见的作用与能见的功能所能见到的。‘见见之时,见非是见,见犹离见,见不能及’。怎样可以用因缘、自然,或者两种和合的作用,来说明自性本体的道理呢?你们因为智慧狭劣,不能明了自性的清净实相。我希望你们善自思惟,不要懒惰懈怠,才能证得灵妙正觉自性的大道。”

       个别际遇与共同遭遇的原因
          
  阿难听了佛的指示,知道自住本体,既不是因缘,又不是自然,更不是和合与不和合的道理,内心尚未开悟。现在再听到‘见见非见’的理论,越发增加迷惑,请求佛再加说明。
  于是佛又向阿难说:“你虽然博闻强记,只是知识增加,但缺乏心性正定中微密观照的实证工夫,所以此心始终不能明了。我现在为你分别开示,也便后世未来的人们,知道如何进大正觉三昧的道路,希望你仔细静听。一切含有灵性的众生,犹如旋轮,任随世间现实环境所播弄。被两种颠倒分别妄见的幻有感觉业力所支配,在现实的世间里,随环境业力的轮子旋转。
  什么是两种幻有感觉的妄见呢?
  第一是众生个别业力所形成的幻有感觉的妄见,(包括、个人主观观念)
  第二是众生共同业力所形成的幻有感觉的妄见。(包括大众的思想)第一什么是个别业力所形成的幻有感觉的妄见呢?犹如世间有人,眼睛患发炎或内外障的病症,夜里看见灯光的照耀,可能就会觉得另外有一个五色重叠的圆圈影子。这种现象是灯光自身所现的形色,还是自性能见的作用所生出来的彩色呢?假若认为是灯光的彩色,何以没有眼病的人,不能看见同样的景象,只有患眼病的人,才能看见? 
如果它是能见的功能所生的彩色,这个能见的作用,己经变成形色了。患眼病的人所看见的圆影颜色病象,又叫做什么呢? 再说: 
假若这个病眼看见的圆影与颜色,离开了灯光,仍旧单独存在,那么看别的东西,也应该有圆影与颜色的出现了。如果圆影与颜色,离开了看见的作用,依然单独存在,应该不是眼睛所能见到的,何以病眼的人又能够看见呢? 
所以应当知道光色的显现,确实由于灯的存在。光外色影,却是眼睛有病才发生的。事实上,光色的圆影与所见的作用,都是自性变态的病象。能够了解那是变态病象的见性,却不是病。所以不应该说这种现象,是灯光的作用,还是眼晴所见的作用。也不能说不是灯光,也不是眼睛所见的作用。(因为离开了灯光,即使有病眼,也看不见这种现象,如果没有病根,也看不见这种幻影。)犹如第二个月亮,既不是原有月亮的本身,也不是凭空的影子。为什么呢?例如用手捏住眼睛去看月亮,可以看见两个月亮。这是眼晴受障碍,视线发生分裂的作用,既不是月亮有两个,也不是月亮有影子,这完全是因为用手捏住眼晴,视线分裂所造成的。凡是有知识的人,当然不会认为这种捏住眼睛,造成视线分裂的作用,便是第二个月亮的来源。但是也不能说捏的作用,不是造成第二个月亮的原因。这个疾病所看见的幻影,怎能说它是灯的作用,或是见的作用呢?更何况再去分别它不是灯的作用,也不是见的作用呢?(人们见到各种不同的现象,产生各种不同的感觉,形成各种不同的主观观念,都是清净自性功能所生的变态病象。自性变态病象所见的一切,当然不正确,自然更不知道哪个是自然界的幻影,哪个是能见的自性了。人们对现实世界的一切,完全受到个别业力所形成的幻觉妄见支使,包括个人的主观观念。在物理世界的现象当中,所看见的光景和色素以及万物形态,它的原本形状,并不一定和我们肉眼所看见的情形一样。我们所看见的情形,都是受光波振动的不同影响,而发生视线感觉的幻觉作用。并不一定是绝对的真实,也不能说所看见的并不真实。在意识思想上,人们的主观观念,都受个别认识观点的支配,经常落在错误的旋涡里,就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了。)
  第二,什么是众生共同业力所形成的幻有感觉妄见呢?这个世界除了大海洋,中间的陆地,大约有三千洲。正中央的大洲,在大国二千三百。其余小洲在各海洋中,各有国三两百,或一,或二,或至三十、四十、五十不等。如果在某一个小洲中,只有两个国家,其中一个国家遭遇到恶缘厄运,这个国家的人便会看见种种不同的景象。例如看到两个太阳,或是两个月亮,或是彗星。以及天体种种不平常的现象。但是只有这一个国家的人方能看见,另一个国家的人,都看不见这些景象,而且也毫无所闻”(古代天象学的观念,认为天体日月行星的运行变化,与地球人类都有息息相关之处。所以当天象有不平常的出现或变化时,必然影响到地球上人事的大变动。因此由文学而形成一种占星术。现代天文学否认这种学说。天人关系,究竟是否如此?且待科学进一步的证明,大可不必基于这一时代的学说去争论。)
  佛又说:“现在我把上面所举出的这两种道理,归纳的,演绎的,作一比较说明:例如个别业力所形成的幻有感觉妄见,像哪个眼睛有病的人,看见灯光中所现的圆光影像,虽然也同前面的现象相似,实际是看的人眼睛有病形成。眼睛的病,就是所见影像的来源。这种影像,并非光色本身所造成。但是必须了解这个病眼人的能见自性,却没有病态。例如人们现在眼前看见的山河国土,与形形色色自然界众生界的各种现象,也都是无始以来自性功能习惯性的变态病象作用。(因为自然界各种形形色色的光色现象,本身实相,并不一定和人们眼睛所看见的情形相同。)能见的作用,与现象界接触,才有眼前的的现象发生。这种作用和意识,实际上都是自性正觉光明所起的变态病象。当你感觉能见时,便是病象。但是那个正觉光明的能生感觉所缘的本元,并没有病态。因为自性能觉的功能,既然可以感觉所见的是变态病象,这能觉的自性,并不在变态病象的各种现象中,这实在就是能见功能见到了自己的本性。诸凡感觉、闻听、知觉、所见的作用,都由这个自性出发,哪里还另外有见闻觉知的存在呢?所以你现在可以看见我同你自己,以及世间各类众生,都是自性能见功能所生的变态病象。没有这些变态病象,便是能见的真精自性,它是没有病态的,所以不称之为妄见。其次,又如共同业力所形成的幻有感觉妄见,也同于上例。只是将一个病眼人的个别病态,扩充为一国人的共同病态。个人所见的圆光影像,是眼病所形成。一国人共同所见的灾异恶象,所遭遇的天灾人祸,都是共同业力的恶缘所发生,也都是无始以来能见作用所生的变态病象。再如这个世界上的三千洲,和四大洋,乃至日月所照到的太阳系中各个星球国土,以及这些土地上所有含灵的众生,一切见、闻、觉、知,都是自性本体功能,受业力形成的幻有感觉妄见所生的变态病象,互相和合妄生,互相和合妄死。如果能够超越远离一切互相和合的因缘,及不和合的因缘,就可以灭除一切生死的本因,归还到圆满正觉,不生不灭的自性本体。自然得入清净本心,自性常住的本位。”

    第三章 心理与生理现状为自性功能发生的互变

  佛说:“你先前虽然解悟到本觉灵妙光明的自性,既不属于因缘所生,又不是自然的本能。但是你还没有明白这个本觉根元,既不是和合自然界的各种现象所生,但又是和合自然界各种现象才能表现其作用。自然界的现象,不外明暗通塞四种境界。在这四种互相对待互为消长的现象当中,你能见的自性,究竟与哪一作用相和呢?如果与光明相和,当你看见光明在你眼前的时候,其间何处掺杂你能见的自性?倘若能见的自性有形相可以辨别,掺杂以后又变成哪种形相呢?若是没有能见的自性作用,怎样又可以看见光明呢?如果认为看见光明的就是自性,如何又可以见到这个能见的自性呢?倘若能见的自性本来圆满,那么,何处方与光明相和呢?如果说光明本自圆满,就不需要与能见的自性相和。若能见的自性与光明有别,认为掺杂起来才发生看见光明的作用,在理论上,就失去自性与光明的意义。假若掺杂起来,便失去了光明与自性的意义,那么,所谓能见的自性与光明相和,当然也不合理了。其他如黑暗,以及通塞,都是同样的道理。倘若认为自然界的和合才产生自性功能的作用,都是错误的。从和的观点来说是这样,从合的观点去研究,也同上面所讲的道理一样,不须辨别即知。(自然界的一切现象,都是互相对待的。能见能知各种对待现象的自性,却是超然独立的。)
  阿难说:〃既然这样。如我思惟:这个灵妙正觉的本元,与一切外界现象,以及心思念虑的作用,不是和合的了?”佛说:〃你现在又说能知能见的自性功能,与自然界现象不相和合,便又落于偏差。假若不相和合,看见光明的时候,这个能见的自性与光明,必然各有它的边际。你仔细研究,哪里是光明?哪里是能见自性的精灵?当能见的自性与光明接触的时候,哪里是这两种边际的界限呢?如果光明的边际里,绝对没有能见自性的作用,当然各不相干,自然也不知道光明的现象在哪里,更不知道光明的边际。其他如黑暗,以及通塞,都同这个道理一样。从不和的观点来说是这样,从不合的观点去研究,假如能见的自性与光明根本不能相合,那么,能见的见性与光明就互相违背,各不相干,犹如耳朵与光明根本就各不相关一样。如果能见的自性尚且不知光明的现象在哪里,怎样可以辨别它与光明相合或不相合呢?所以也同上面所讲不和的道理是一样,不须辨别即知。”(自然界的万有物象,以及虚空,本能都有放射的功能。人们自身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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