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辈子--吴祖光回忆录-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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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数十年来事,我很惭愧,由于经常处于自顾不暇的境地,使我极少关心孩子们的前途。孩子的妈妈和孩子们在一起的时间多一些,但由于受到我的牵累也常常是左顾右盼力不从心。光阴流逝,不知怎么,像变魔术似的,孩子们忽然都长大了。
吴钢刚念到高中,爆发了那一场为祸十年的民族灾难。我在劫难逃,被迫隔离,约近七年时间不能与家人相聚,孩子们不幸投胎“黑帮”之家,也只得随命运安排飘蓬流转。吴钢曾在农村插队三年,然后回城,还是得到好心人的照顾才进入一家百货商店工作。
我们家三个孩子小时候都爱画画,这可能都是受了祖父的影响。商店经理发现吴钢有点这方面的才能,就派他在百货商店里布置橱窗和摄影。同时他用了很短时间就学会了驾驶送货的三轮摩托车,接着就拜了个老司机为师,学会开卡车、小轿车、大轿车,没见他付出太大的努力就考取了全项的司机驾驶执照。显然这是他从小便爱鼓捣小机器零件的合理发展。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家里一架质量一般的照相机已成为吴钢专用的了。对于照相我曾有一番“难言史”。1947年由于命运的播弄,我曾经并非自愿地做过十年电影导演。开始的两年是在香港,因此未能免俗地背上了一架当时最新式的莱卡相机。然而用了不久竟然被人撬开办公桌锁着的抽屉将相机偷走,所以1949年在全国解放之时兴高采烈地又买了一架更新式的莱卡相机飞回祖国大陆。这架机器由于在当时国内少见,被新开办的《人民画报》社再三情商而出让给他们了。当时我有点舍不得,但是亦有如释重负之感,因为一机在手免不了为人留相,照得好皆大欢喜,照得不好对方就不开心,我就受过许多小姐太太们的抱怨。当然照好了事就更多,你得去添印、放大,照得越好越得放得大点送人。还有,日子长了,你早忘了,可是人家没忘,也因此常常挨骂,这真叫吃力不讨好。乃至现在儿子成了摄影家,我这做老子的还要常常代儿受过,不时有人打电话给我,说:“你儿子吴钢给我照的相,这么多日子还不给我?”
吴钢用那架相机学习摄影,到了着迷的程度。我叫他去拜了个高级师傅,就是戏剧舞台摄影大家张祖道,他是我四十年的老朋友,如今成了儿子的老师与密友。一起拍照,一起钻研,一起在暗房里放照片到深夜而乐此不倦。再往后我又给儿子找到另一位大师、香港的陈复礼先生,吴钢得到了更大的幸运,更高级的培养。
1978年,吴钢正式调到现名《中国戏剧》月刊做摄影记者,开始了对戏剧、戏剧演员的拍照。由于我们长期从事戏剧工作,孩子从小受到戏剧艺术的熏陶,经常晚上跟妈妈到剧场看戏,前台后台跑来跑去,第二天和弟弟妹妹学演戏。此外又和许多演员熟识起来,老一辈演员至今还叫他的小名“大牛”。到后来便以拍舞台,尤其是戏曲舞台摄影为专业,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在目前戏剧演出不景气,观众减少的状况下,孩子能够继承父母的事业,为中国戏曲艺术的发展做一点工作,也使做家长的感到欣慰。
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应当有一种对事业的忠诚。儿子的事业和他使用的相机分不开,保护自己使用的工具理应是自己的本分和职责。平时看见那些背了一身大大小小的相机、照明灯、相机架,甚至电瓶等等的摄影师们就联想到儿子身上的沉重负担。
大约在四年以前,我写的反映评剧艺人生活的影片《闯江湖》在天津开拍,有一场由于导演的坚持,邀请我的妻子新凤霞担任串演一场戏中戏《凤还巢》的镜头,在河北省河间县的一个古旧的小舞台上真景拍摄。儿子作为记者,又是半身瘫痪妈妈的保护人的身份随同摄制组一同来到河间县。正在拍摄当中,忽然发生了一个大灯泡爆炸的事故,生病的妈妈倒没有被吓倒,而背着相机正在拍剧照的儿子却从台口一跤栽倒在乐池里。另一次是在音乐学院学习声乐的小妹妹头一次在容纳两万多人的首都体育馆里表演独唱,大哥哥背了一身照相器材忙着给妹妹和其他演员拍照,谁知正匆匆走过运动场中心地带时,怎么脚下一滑,摔了个仰面朝天。在两万观众两万双眼睛注视之下引起一个大震动,把大家的肚子都快笑疼了。然而奇迹在于:两次大摔跤里,儿子背的一身器材全部安然无损,尽管一次是把裤子撕破,一次是把屁股摔青了。两次惊险历程都证明吴钢是一个合格的摄影家,具有一种为事业献身,宁舍命不舍器材的精神。
由于十年浩劫,吴钢失去了读大学的机会,只是在劫后复苏的时候考取了鲁迅美术学院艺术摄影系。两年的专业学习,使他能对自己的业务得到深入钻研的机会,在用新的摄影技术来反映古老的传统戏曲艺术方面,做了一些新颖的、富有奇趣的探索和尝试,在戏曲人物形象的摄影专业上取得了读者承认的成绩。中国戏曲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高度成就,是人类文明的艺术结晶。中国的戏曲舞台是神奇的梦幻世界,典雅秀丽,雍容华贵,多姿多彩,举世无双。对于儿子能利用现代摄影的技术条件摘取古典戏曲艺术的精髓神韵,拍摄出这样奇幻美妙的照片;把众多的中国年轻的、中年的、老年的戏曲艺术家们的最精彩的瞬间长留天地之间,我感到无限喜悦。
香港年轻一代的摄影大家水禾田先生将为吴钢出版一本他的摄影作品专集《出将入相》,要我为这本画册写一篇后记。后记写成已经跨过了两个年头,而画册尚迟迟未能出版,这种出书的“速度”到了可与大陆比慢的程度了,真正大出我的意料之外。刚在过去的1988年,吴钢的戏曲摄影展在北京和台北两地同时作了展出,都取得不小的成功。我将这篇《后记》重新写了一遍,并叫吴钢找来几幅作品和海峡两岸展览会的现场照片交给《八小时以外》发表,作为对我们三个孩子当中最“笨”的吴钢——(黄宗江语)——的一种鼓励,也就不避“夸儿”之嫌了。
1989年1月
我的家庭训子篇(1)
写这篇文章的意思是,由于我的儿子带给我许多烦恼,到了我不得不写这样一篇文章来发泄我的烦恼的程度。 左思右想,值不值得为此浪费笔墨、浪费时间?但终于要写这篇文章,是从下面这一件事情引起的: 上星期的一个下午,我忽然接到一个电话,说:“我找吴欢。”我回答说:“吴欢刚刚去上海了,不在家。”电话里说:“你是谁?”我说:“我是他的父亲。”电话里说:“啊!那也行,我这里有吴欢的一包东西,你们家不是也在朝阳区吗?我是朝阳区水利工程队的,我的名字叫胡德勇。我今天下班之后把东西送来吧。” 挂上电话也就没在意,管它是什么东西呢?儿子的东西和我有什么相干呢?当然就忘记这桩事了。但是到了快吃晚饭的时候有人敲门,一个工人装束,皮肤晒得漆黑的年轻人手里拿着一个塑料袋的小包到我家来了,说:“您是吴欢的父亲?这是吴欢的东西,我就放在这儿吧。”是什么东西呢?来人解释说:“今天中午我骑车走过安定门大街,在路边捡着这个包,看了包里的这个字条,知道这是吴欢丢下的。” 于是我也看了这个字条,上面写了几行字,是: “小×同志:请通知吴欢来取……” 下面署名是:“北影外景队陈××”。 面前站着的这个胡德勇,健康、淳朴,多么可爱的小伙子,不由得使我向他连连道谢。和我那个一贯马马虎虎、大大咧咧、嘻嘻哈哈的儿子吴欢相比,真叫我百感交集。来人对我的感谢反而觉得害羞了,连说:“没什么,没什么,我也是朝阳区的,没费什么事。回见吧。”坐也没坐一下就走了。 接着走进门来的吴钢——是吴欢的哥哥,在这一段由于妻子出门治病、只是我一人留在家里的日子里,他每天中午和晚上都在下班之后来家里给我做饭。——知道了这件事情后,说:“这个小伙子真够意思,咱们应当写个稿寄到《北京晚报》表扬表扬他。” 不错,是得表扬表扬这位胡德勇,在他身上体现着被长期丢掉了的新社会的新道德的复苏,事情虽小但弥觉可贵。 表扬这位小胡,就不得不批批我这个小吴。写到这里就不觉无名火起。 新凤霞抱着儿子吴欢 先说这个小包是怎么回事吧,这使我想起似乎吴欢在那天上午出门时对我说过,说是到北影取点东西,而胡德勇送来的这包东西,显然就是他去取的东西了。这是一包从福建带来的茶叶,是欢欢的女朋友、有可能就是他的未婚妻小陈托人带到北影的。他专程去取这包茶叶,但却把东西丢在半路上了;回家之后提都没提,八成是根本忘记了,但是居然如有神助,被人给捡到送了回来。 就是这个欢欢,我家的第二个儿子,这一类荒唐糊涂的事情发生在他的身上乃是家常便饭。他从小就是这样没记性,不动脑子,一天到晚丢三落四;批评也好,责骂也好,一律满不在乎,跟没听见一样,永远无动于衷。 他当然也是受害的一代,1957年他才四岁就跟着父母一起受到政治上的歧视。但是这孩子性格很强,身体很棒,从小学起就不甘心受人欺侮,反倒是常有一群小朋友经常集聚在欢欢的周围。十岁时打乒乓球便得到一个东城区的少年冠军。力气很大,在小学时举重就能和体育老师比试比试了。十五岁响应党的号召去了北大荒,成了建设兵团的一员,一去七年。直到他的妈妈由于被“四人帮”的爪牙迫害重病,才有好心的朋友通过许多关系,把他从冰天雪地中调了回来,照顾他已成残疾难于行动的妈妈。因为他有劲,能轻易地把妈妈背起来…… 当然,这一切都不足以构成他在生活方面的粗心大意。按说从十五岁起就独立生活,本该把人锻炼得细致些、认真些、负责些,但是事实上全不是那回事。儿子回来,对我来说,毋宁是意味着一场灾难。 只把印象比较深的事情说几桩吧。 由于家里来了客人,晚上要支起折叠床睡觉,早晨起床之后,我说:“欢欢,把床给收起来。”欢欢奉命收床,把折叠床放到一边也就是了;谁知他是要显显力气还是活动筋骨怎么的,忽然把床高高举起来了。“砰”一下子把电灯罩和灯泡全给打碎了。 敲门声,我去开了门,来客是吴欢的朋友,是来找吴欢的,但是吴欢不在家。客人说,是吴欢约定这时让他来的。这种时候,我总是代儿子向来人道歉。但是由于这种事情屡次发生,我只能向吴欢的客人说:“吴欢从来就不守信用,你最好以后不要和他订约会。” 这里我要为儿子解释的是:故意失约,作弄人,想来还不至于;而是他和别人约定之后,转眼就忘得干干净净了。
我的家庭训子篇(2)
由于我的职业,我有不多、但也不少的一屋子书,这些书当然绝不可能每本都看,但却都可能是我在某一个时候需要查阅的资料;而且尽管书多且杂,一般我都能知道某一本书放在什么地方,可以不太费力地找到。但是使人恼火的是,不止一次地发现要找的书不见了,整套的书缺一本或几本,开始时感觉十分奇怪不可理解,但是后来便知道这全是欢欢干的。以至于正在看的书一下子也不见了;要用胶水粘信,胶水不见了;要用墨水灌钢笔,墨水不见了;或者是胶水和墨水瓶打开不盖,胶水和墨水洒在桌上地上,甚至于盖子要到桌子底下才能找到。特别是从外地寄来的少见的杂志书籍,转眼就到了他的手里……
至于到了他手里的书呢,新书马上就会变成旧书,书角立即卷起来了,倒着戳在枕边、墙角,掉到床底下积满灰尘……
就是这个欢欢,本来在黑龙江兵团自己学画过几年素描,期望成为未来的画家。谁知他近年来转变兴趣要学他的父亲,写起电影剧本来了。并且马上有一个杂志将要发表他的作品了。成了我的同行,也就意味着更多的不幸降落在我的身上;看我的书,翻我的东西成为合情合理合法……我多么希望他是整洁的,有条理的,爱干净的;但是,偏偏他是:
好东西搞坏,整齐的弄乱,
新的弄旧,
干净的弄脏,
拿走的不还,
当场被我捉住的,无可抵赖;而事后追问的他大都不认账。
至于房门和自行车的钥匙已经无从统计他一共丢了多少。大概在五年前,我出门回家时,见门框旁边墙上出现了一处缺口,原来是一次儿子把钥匙锁在屋里了,进不去怎么办?他不耐烦等哥哥或者妈妈回家再开门,而是狠命把门撞开,因此把墙撞缺,弹簧锁撞断。纯粹是搞破坏!
带有更大危险性的是,欢欢有一天忽然积极起来,自己去厨房间烧一壶开水,但是点上煤气灶便忘得干干净净,于是始而把水烧干,继而把壶底烧通。假如一阵风来把火吹熄,或者煤气熏人,或者燃烧起火,弄个不好,会出人命!
事情当然还远不止此,他住的那间屋子同时还是我们家的小客厅。但是只要他在家的时候,屋里永远是乱糟糟的:袜子、裤子脱在桌上,每张椅子上都放着东西,床上被褥零乱,床下皮鞋拖鞋横七竖八;他前脚出门,后脚就是我去收拾房间。他的衣橱抽屉是关不上的,因为里面的东西堆得太多;其实如果每件衣服都叠整齐的话,完全可以放得很好,而他的每一件衣服都是随便往里一塞……有人对我说:“抽屉里你也管,你也未免太爱管闲事了!”但我实在不甘心,就管不了他!另外还有一个情况,那个五屉柜虽是个红木的,因为太老旧,抽屉不好关,应该请个巧手木匠来修一修了,可是就这么一件事,难道也要我做父亲的来张罗!
漫画家华君武曾对我说过他的苦恼,他感觉到他的儿子抽烟抽得太凶了。我对他说,应当强行制止,不准儿子抽烟。他无可奈何地说:“不行呀,我自己就抽烟。”看来君武是一个具有民主作风的,以身作则的父亲。从这一点说来,我的条件比他好,我家是个无烟之家,我和妻子都不抽烟,我们的两位老娘也不抽烟。我们的大儿子吴钢和女儿吴霜也不抽烟,而惟一抽烟的又是这个欢欢。
对此我就振振有词了,和欢欢作过不止一次的严肃谈判,因为发现他常常抽烟,原因是我们家里经常准备着待客的烟。我向欢欢提出,假如你非抽烟不可的话,希望你不要和我们一起生活。我是声色俱厉地这样提出警告的,但仍发现过他偷偷抽烟的迹象;尤其是他来了朋友,关起门来吞云吐雾。朋友走后,烟灰缸里烟头一大堆。他的朋友是别人家的儿子,我如何管得?我哪有这么大的精力管这么多?
从朋友那里还听到这样一件事,儿子骑爸爸的自行车把车丢了,这个儿子一怒之下偷了别人一辆车,偏偏被警察捉住……这个祸闯得不大不小,但做父亲的恼火是可想而知的。我这个欢欢也发生了类似事件,他骑了我的车出去,回来时把车铃丢了。问题还不在此,而是丢了车铃他根本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