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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哪块骨骼最温暖-第1章

小说: 哪块骨骼最温暖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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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傻正     
    (一)     
    爸爸说:“云南有一种早熟的树,一天能长五六米,但木质很软,只能用来做瓶塞。”     
    ——题记     
    我很佩服八秒写诗的才华,但我有时候怀疑他有精神分裂的倾向。据说精神分裂有两种表现:暴力型和神经质。但八秒只能是暴力型。因为他激动的时候,跟我疯了的二叔极为相似。我二叔平时和蔼可亲喜欢和我谈巴洛克时期的音乐,但他一发作就要找人打架,一会儿自称武松一会儿要当孙悟空,并喊着口号要打倒一切牛鬼蛇神。这时二婶就会远远地扔给他一个鹅头,二叔一见有鹅头吃就安静了。鹅头是二叔的克星。但有时发作的次数太多,烧鹅店的鹅头卖光了,就只能把门反锁。     
    每次当我说起二叔的事,APPLE就抗议,她喜欢听我说老屋子和竹林的故事,不喜欢疯子。     
    小时候的竹林是一片繁荫,终年碧绿碧绿的,有时候撒纸钱一样地飘一些枯叶。爷爷拉着我的小手到竹林里砍竹笋。爷爷说早晨雾浓土软竹笋儿嫩,小心,别踩着!那个笋刚露尖儿,“吭吭吭”一个笋儿就歪了头栽个跟斗进了篮子。中午饭的笋丝瘦肉汤是我爷爷的骄傲,就如那长发是APPLE的骄傲一样。爷爷的筷子是自制的竹筷,我的是木的奶奶的是塑料的。夜里水井里的青蛙吵得厉害,还有嘤嘤嗡嗡的虫声,窗外的夜来香飘过来,竹床下爷爷的夜壶的尿臊味飘过去。我很快就睡着了。     
    后来我跟APPLE说这些的时候,APPLE说真他妈的羡慕这种生活,城市里哪找得到。     
    女孩子不能说粗话,温柔点,小心嫁不出去。     
    嫁不出去关你什么事要不是看你挺哥们我才懒得理你。我那边还有封情书没回呢。继续说,你不是说竹林旁边还有一条小溪……     
    于是我同APPLE 说我的家:我的家就在寒水河岸上的果树林里。像现在,初夏的蝉声会充塞满浓密的树叶留下的仅有缝隙。我家是一间木屋,称不上别致,但至少很特别。木屋的门朝着林外的公路,后面是池塘,池塘里有荷花,也养鱼,再后面就是寒水河和岸边的乳形巨石,木屋的两旁种的仍是竹,竹叶正好筛落了斑斑点点的阳光。但我认为不是睡觉的好地方——公路的汽车声在人睡觉的时候总分外地响;汽车由远及近再由近及远的声音就仿佛给人稠密的睡意打了个洞。川流不息的汽车足以让你的睡意千疮百孔,经常梦见被汽车从头到脚碾得血淋淋。但习惯了也蛮好的。     
    这时APPLE沉默了。后来APPLE解释说这沉默和离开我并无关系,我仍然相信她。21岁的我那时已经是一个大骗子了。所谓大骗子就是时刻让自己相信世界是美好的,还是有许多希望的。     
    我跟APPLE宣布我要学乒乓球,APPLE手中的冰淇淋掉到地上哈哈哈说傻正你别逗了,我发现你越来越幽默了。我说APPLE你别看不起我,我够自卑的了。其实我爷爷说过我的后脑勺大将来必成大器……傻正没有女友,这主要因为傻正个子矮小,谈话的时候习惯于仰视,这样就非常容易让人怀疑是在研究对方的鼻毛长短鼻屎多少。据我所知,女孩子都不喜欢人家研究她的鼻毛和鼻屎,因而稍有高度的女孩子就不喜欢同我讲话;而出于碱基互补配对理论掌握情况牢固及对后代个子大小的考虑,我对矮个子的女孩子不感兴趣。高的女孩子不要我,矮的我不喜欢,所以我还是光棍。对于这个理论,APPLE倒是表示理解。她说这就像好的大学不要她,她现在来的大学她根本就不喜欢,所以现在的感觉就像嫁错人,很堕落,也所以才会跟我这么无聊的人在一起。我告诉APPLE,人家都说高三苦,其实我很喜欢考试。因为考试很像在赌博,做题啊做题啊然后交上去等待开奖。本来做一个人生的赌徒是快乐的,但我不是很有智慧的赌徒。我赌了一局又一局最后却在高考输得一塌糊涂只能堕落在这里。我对她说APPLE趁现在三围还不错,赶快找个男朋友再过两年就是老女孩到时没人要可别回来找我呵。     
    喂!对女孩子温柔点好不好别三围啊老啊好不好?     
    其实你去问一问那些拍拖的几个为了爱几个为了性——告诉你,都是荷尔蒙在作怪,看起来很幸福其实很累很痛苦……     
    光棍,你知道个鸟!像你这样整天浑浑噩噩尽看些乱七八糟的闲书,把时间都用来窝囊……别动我头发……有目标的人才是幸福的。以前总谈什么理想啊追求啊,后来现实了谈得少了不谈了,但到今天我才知道有些话听起来像废话其实那话都对,只是我们太叛逆没听懂。     
    我二叔曾对我说,有的女人是用来玩的,譬如妓女;而有的女人是用来爱的。用来爱的女人二叔没有举例,因为二婶端了一盘菠萝走进来,二叔就把话题转为说明有一个人可以暗恋有一个人可以等待人才活得有精神。二婶在一旁就笑笑地说别听他胡扯,吃菠萝吃菠萝。我把这个理论说给八秒,八秒听了一怔,有点呆。我又告诉他APPLE喜欢诗歌,可惜我的诗歌写得不好。八秒好像没有听见,很投入地吹着口琴,口琴声悠扬,如水蛇游入凉的黑夜。     
    我狠狠地喝了一口啤酒。宿舍的阳台上有月光在跳动,黑色的夜风在角落里张着嘴打哈欠。我想起小时候赶鹅,领队的那只一展开翅膀,鹅群就会往前冲,这时总有一些抖落在空中的白色绒鹅毛,粘在路边小草闪光的露珠上。我怔怔地望着这些小生灵,忽然领悟到现实竟是如此地刁钻,心中升起了无可救药无可言喻无可排遣的孤寂与空虚,我知道这是我颓废的源泉。你如果曾独自一个人对着电视看完所有电视剧看广告看寻人启事,最后无所适从地对着电视机发愣,或曾坐在电话旁翻过所有认识的人的电话号码找不到一个可以说话的人,你也就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单调才是生活的本质。寂寞有的时候很好,它能使人精神集中地干某件事,比如八秒,寂寞使他把诗写得更好。但我和八秒不同。八秒能对着一杯咖啡或一个酱油瓶像一条鳄鱼一样一动不动看上一两个钟头,但我一动不动的时候肯定是在打瞌睡。特别是在课堂上我对自己的技术十分自信,我可以坐得很规矩睁着斗大的眼睛睡到下课。因此我很讨厌爱提问的教授,他们都不明白扰人清梦是不好,还认为是恶狠狠地教训了一个坏学生,感觉很爽。但不爱提问的教授都喜欢我,不但因为我挺乖,而且因为我打瞌睡的样子很像若有所悟的点头。     
    八秒的口琴声不知什么时候停了,他说我同你讲讲我的家乡寒水村吧:寒水村和所有的小村镇一样,像个小老头,身体瘦小,早睡早起,除了偶尔咳嗽外,倒挺安静,特别在夜里。夜在这里显得格外纯粹,陈年老酒般的温柔地流动。城市里根本没有夜,或者说城市赶走了夜。在我看来,寒水村的夜是对城市绝好的嘲讽,而且这种嘲讽是十分有个性的。但有个性的人从不会说自己有个性,寒水村的人从不说这里的夜特别,不是因为谦虚,而是因为他们很少甚至不曾看过大城市的夜。把你整个人儿长年累月泡在陈酒里,你一定感觉不出这酒的香醇,同样的道理,寒水村的人们早早就睡了。晚上九点钟对他们来说,已经很晚了,除了几对学新潮赶着落伍的时髦的恋人,寒水村的人们不懂什么叫看夜景。     
    在寒水村的人们眼里,夜的黑很正经,就像泡沫剧肉麻得很正经一样。至少夜的黑不仅不可恶,而且还是一种需要;但寒水河的黑,却是不能容忍的,甚至是要命的。     
    八秒说,寒水河以前的以前叫含羞河,因为河水清澈得连钻在河里洗澡的人的脚趾头都看得清楚。女人是不敢到河里洗澡的,但却成群结队地到河边洗衣服,捣衣声响应着古诗里的某个节律。那是一个桃花源般生生不息的古老神话。因为有了女人的出现,男人们洗澡都穿了裤衩子——人类文明的发展让人有了羞耻之心。也许可以说,羞耻之心让人变得文明,当人们无论干了多么肮脏龌龊的事仍不知羞耻,当人们不知羞耻时人们就再也不到寒水河洗澡了——河水是黑的。但不是夜的那种天真单纯的黑,而是一种浓烈的黑。河面浮着一层闪光的油脂和薄膜袋。河的上游是城市,城市里的工厂多建一个,河的水位就被迫下降一些,灵性的河水中人类文明的毒太深,一寸寸的付出只换来河滩一寸寸的裸露,留下河底的淤泥与怪石,像被剖开肚皮的腐尸,散发着恶臭。大约出于掩盖恶臭的逻辑,人们将垃圾倒在河滩上,并且不辞辛劳大老远将城市的垃圾运来,堆放在仿佛有永无止境容量的河滩上。我总觉得河滩像一块涂上了黏性的粪便,流着脓水的疱口。     
    八秒讲故事不像我二叔那么有天赋,但说这话的时候八秒他很激动,这种激动的程度却是我二叔所没有的,所以八秒后来跳楼死了,而我二叔一直活到73岁。APPLE从天津回来,带着儿子去看他,他还能跟他们讲后现代主义,并解释了元叙事。而那时候我正在另一座小城卖豆浆,并在那里认识了鱼头。     
    上课的时候一只苍蝇欺负了我:它舞动手脚为我搔痒。暴怒的眼睛看我的时候有一种骨骼松动的声音。我醒了,醒在午后。阳光爬过窗户,热辣辣地贴在我的手臂上。老师的声音很吵:艺术真实是主观的真实,部分的真实,假定的真实,内涵的真实然而……那只苍蝇降落在课桌上,踢踢后腿,做出一个洗脸的动作。     
    无聊的时候我总爱打瞌睡,我打瞌睡的时候就有好多好多的仙女会下凡,轻飘飘地飞舞,白色接近透明的霓裳上有着淡隐的清香。不打瞌睡的时候我会拉着APPLE像情人一样到处瞎逛。APPLE告诉我说她想改变想做点事想当学生干部,她说那样子可能过得比较充实一点。她还补充说你是中文系的替补才子,虽说中文系的人,无论才不才子都是骗吃骗喝的,样子挺变态,但现在做点事有点表现(她好像把这里当监狱)可能出去找工作容易一点,有了工作赚点钱就可以买一个便宜的越南妞做老婆就不用打光棍了。我说我对你的前一件事表示支持,我早说了你前途定然一片大好;但我这人最讨厌的有两样:开会和陪女孩子逛街。叫我开会我不如去跟校门口的阿伯合伙卖豆浆——十年之后我才惊奇我的预言何其准确。     
    那时候我们都喜欢夏天,因为夏天有长长的黄昏,夏天的黄昏常让人身上仿佛敷上了一块块温热难熬的膏药,摆不脱地烦闷着。于是我们有充分的理由骑着单车像幽灵一样在老城区游荡,老城区仿佛在小城记忆里的某个年头就被遗忘了,除了婴儿的啼哭和老人的咳嗽,老城区主要的产品是一些很没质量的妓女。但老城区的老屋却常引发我遥远的遐思,那时候的冬天很冷;那时候的屋子很老,爷爷很老,街巷很老,煤油灯昏黄的灯光更老。昏黄的灯光将爷爷的影子贴在墙上。在老屋的墙皮纷纷脱落的声音了,我没有感知愚蠢,相反,忧郁自卑和低调成了我生命的主题。世界在那一刻复杂起来。当我的生命重新简单起来的时候,我已无可奈何地长成这个样子。APPLE说我是个自恋狂,我没有否认。我告诉她当我发现我长成这样的时候,我很自卑,就如一棵看似长势良好的树结出了又苦又涩的果,虽然我很爱面子,但我爷爷常批评我说平凡人不会有什么大悲伤。纵然后来八秒跳楼死了而APPLE离开了我仍然爱着世界。根据弗洛伊德理论,当一个人面临着巨大的痛苦,并且知道这种痛苦无法改变,他就会转而爱上这种痛苦。这使我想起我母亲的哭泣,母亲哭泣的时候会把父亲六兄弟骂个狗血淋头,在我的理解里她只是在以口的机械运动来麻醉自己。通常哭过之后我母亲照样会在半夜里起床为醉酒的父亲开门,照样忘了挨了耳光的热辣辣的脸在半夜里把我叫醒出门把被人打倒在地的父亲抬回来,再用自己刺破手指做针线活的钱为父亲装了假牙。自此父亲说话时不是满口的牙膏味,就是吭吭的假牙相碰的声音,一副万寿无疆的样子。我和他的眼光接触时,我知道他在心中骂我没出息,他也知道我笑他没本事。     
    我和APPLE一起看海。带着腥味的海风掠过了APPLE的发梢,我闻到一股熟悉的女孩特有的体香,心神荡漾,很想和她做爱。我说APPLE和我在一起你不会有什么好结果,要是不小心爱上了我你就会死得很惨。APPLE说我不怕我免疫力强,况且最危险的一次已经过去。     
    APPLE所说的最危险的一次是在离我们学校六七公里远的威虎山(说到底其实是一片林木稀疏的丘陵地)。那是APPLE去参加越野比赛,结果不但没有拿到名次反而把自己给丢了。虽然APPLE死都不认是迷了路,说是扭伤了脚,还说纵然没有我去带她她再坐一会就会自己走出来,但我承认我被吓坏了。我知道这一带的农民很厉害,不但会偷自行车而且会用自制迷香诱杀野猪,所以并不排除有对付女孩子的其他手段。当我在荒草中走遍了几个山丘,满头大汗,却发现她坐在一棵老槐树下若无其事地看夕阳。我扑过去照她胳膊就是狠狠的几拳。后来APPLE说我那时的样子很像西班牙的狂牛:头发凌乱,两眼发红。看人的眼神像个哭过的委屈的孩子一样。她说她被我吓了一跳还没来得及反应整条胳膊就被打麻了。我当时的自我感觉并不像APPLE所说的样子很逗,相反,生过气之后我突然温柔起来,看着APPLE温顺的样子我也觉得自己太凶了,我习惯地拨弄一下她的头发,低声问她的脚还疼不疼。但这个场景在APPLE的理解里却大不相同。APPLE说当时她觉得我很可爱(我认为一个男人若被认为可爱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很好笑,为了哄我不伤害我她只能装得很乖。后来我才很懊悔我当时竟没看穿这乖的恶毒寓意。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对突如其来的乖(即温顺)任何时候都要认真对待,因为许多乖里面都有足够的理由隐含着恶狠狠的嘲讽。那些教授后来知道我上课原来常打瞌睡终于一变语重心长为穷凶极恶,我就有几门功课亮了红灯。     
    


第一部分世界(2)

    后来我带她去数隧道的灯。那条隧道很长,里面一共亮着四十七盏灯。但夜仍然很黑,夜风从隧道的这边进去再从那边出来。APPLE轻描淡写地说其实我在山上的时候有点紧张,但我就知道你会来找我。APPLE说,很危险,当时你背着我下山,我的胳膊还酸麻酸麻的没有感觉,当我们翻过一座山头的时候就能看到万家灯火在山下安全地闪烁。APPLE还说我当时身上很臭,除了汗的酸味之外还有一股轻微的狐臭味。很危险,APPLE说,我当时差一点点就爱上你了。她还补充说爱上一个人真的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因为爱上了就意味着你一辈子都不可能改变这件事。直到后来我认识了笨笨,一个不特别漂亮但很能给我灵感的女孩,才真正理解了这句话。     
    每天下午我都跑去体育馆打乒乓球,一个星期下来我才发现我一个星期前的决定是错误的。我一直都弄不明白那个球那么快飞来飞去怎么能接得住,最后我只能满头大汗地跑着拣球。再最后没有人愿意同傻正打球,因为我开球时那球从来不往球桌上碰,而是直挺挺如飞机起飞,嗖地冲向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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