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4-10李敖系列之23传统下的独白-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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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阴阳全包换,
生个李敖是女人!〃
罗先生既获掌珠,喜不自胜,〃青女却为门上楣〃,当即援崔营营、苏小小、董宛宛、陈圆圆之例,为我取名曰〃罗美美〃。
光阴似箭,岁月如气流,转眼已二八寒暑,我罗美美此时已鬓发腻理,纤浓中度,举止娴冶,恰如〃陌上桑〃里面的罗敷其人。一日联合招生放榜,名列某某大学外文系,龙门即登,声价自更不同,追求者即时如过江之鲫,纷纷在尼龙裙下拜倒,泰山不辞细上故能成其大,我也来者必拒,拒而必不久,否则这小子知难而退,被别的女孩子喜欢了去,岂非失策?故我当择其中之帅者、尤者、司麦脱者、恭顺乞怜者、海誓山盟者、痛哭流涕者、亦步亦趋尾随不去穷迫不舍者,一一皆作釜鱼养之,必要时〃老渔翁,一钓竿〃,游丝在手,拈之即来,岂不快哉?
男朋友既入瓮中,不可不予以控制,你想男人岂是好东西,不控制还得了吗?为了不使男朋友心猿意马,为了使小丈夫低首下心,一定要把他的思想大一统不可,一统之道,除了要谆谆晓以大义外,还得禁止他们去看一些书才好:中国方面,如班昭的《女诫》,于义方的《黑心符》,外国方面,如莎士比亚的《驯悍记》,斯特林堡的《结婚集》(尤其是一八八五年出版的下卷,他竟说我们女人是吸血鬼!)至于《醒世姻缘》、《少年维特之烦恼》等书,鼓吹男人受我们气、为我们死,值得特别推荐,可鼓励他们多多研读,多多烦恼。
坦白地说,男朋友就好比是衣服,这件衣服即使很好、很华贵,可是若在整个礼拜中天天穿它,那就太单调了,别的女孩子也要笑我了,人家张丽珍就有好几十套衣服,赵依依也有五件大衣,周牧师、方神父劝我们节衣缩食,为了怕胖,我已经缩食了,若再节衣,那岂不大自苦了吗?衣之不可节,如同男朋友之不可少;更衣之频繁,如同男朋友之新陈代谢,今天跟他好好的,说不定明天就为他唱〃挽歌〃,并且张三李四旧雨新知,我要一视同仁-为他们〃轮唱〃!
有了男朋友就不能不有约会,我又不是柏拉图学派的女弟子,绝对不相信象牙塔和天鹅宫里面的精神恋爱。写情书、拔指甲、割指头,那些都是图腾时代的方式了,现代的恋爱是要看电影、要吃通心粉、要喝咖啡、要跳舞,有人说爱跳舞的人,脚上的神经要比脑袋里面的发达,这话也许有道理,足下麻木不仁的人休想把探戈跳得好,探戈跳不好就不能在众目睽睽的舞会上出风头,出不了风头男孩子就不会纷纷〃与我同舞〃,不与我同舞就影响了我的〃养鱼政策〃。
男孩子既然如约前来,我却不必准时赴约,盖守时云云,实在是对铁路局局长说的,根本不是对我们女人说的。我们每个女人都有三大敌人,第一是时间,第二是不追她的男人,第三是别的漂亮女人。其中最可恨的莫过于时间,时间会夺走我的美丽,减少我的多情,更不可饶恕的是,它使我去年辛苦做成的大衣走了样,所以它是我们女人的第一公敌,我f11绝对不要遵守它。故约会时间虽到,我虽早已搽完胭脂抹完粉,可是还是先让那男孩子在宿舍门口等上半小时再说。一来呢,可杀其威风、调其胃口;二来呢,可延长在寝室炫耀的时间;三来呢,那么准时干嘛?又不是赶火车!
男孩子我所欲也,男明星亦我所欲也,公然喜欢男孩子,本老娘有点不好意思,可是公然喜欢男明垦,就无妨了。故身为女孩子,不可不喜欢男明星;喜欢男明星,不可不加以崇拜;崇拜男明星,不可不有所选择:演《茶与同情》的那个男孩子不坏,可以函索亲笔签名的照片,美中不足的是,他演的片子太少了,《我为卿狂》,诸多不便;詹姆士狄恩最好,年轻怪异,潇洒绝伦,且不幸短命死矣,又悲壮、又凄艳、又不会与别的女人结婚,死得好!有一,点要特别声明的是,任何男明星者可喜欢,万万喜欢艾连费雪不得!人而薄幸,不知其可也;弃妻别娶,知其不可也;黛比可爱而不爱,其不可知也!这种用情不专的卖唱男人,还爱他干嘛?
还有,宪法上给了我们信仰宗教的自由,换言之,不信宗教就很难发挥这条自由,牺牲了这条自由未免对不起功在党国的国大代表,所以非找个宗教来信不可:波斯有拜火教,女人是水做的,应该信〃拜水教〃,可惜没人发难创立拜水教。如果过十天半月,再不下雨,香港总督的老婆也许会挺身出来,带头信拜水教;佛教其实还可以信,丁皓信了佛教,既可使老和尚在机场送往迎来,又可使佛弟于在影院大力捧场,可恼的是,《大般涅槃经》里竟说〃女人大魔王,能食一切人〃,无情翻我们底牌如此,这种落伍的宗教还能信它吗?回教据说也不坏,可是这种宗教太剧烈了,穆罕默德传教时动不动就把明晃晃的宝刀一亮,不信就有被杀的可能,青龙惬月之下,只好信了,可是信了又容易自杀,-为身在囹圄中的男人殉死,这真大划不来了!道教也许真得考虑,道教是进步的宗教,当年张天师登坛做法炼汞烧丹,可是现代的张天师却走到广播电台,用科学方法传起道来了。只是信道教的人太少了,教会里的男孩子又看不着,看到的全是些捉鬼拿妖的老道人,不小心被误会成女鬼妖姬而被他捉拿了去,怎生是好?这样看来,只好在基督教和大主教中任选一个了,信这两种教,都容易被人误会是为了交男友。学英文和领奶粉,我个人自问用心如日月,自然不必理会这些异端外道的小人之心。据说基督教管在美国就有两百五十多派,在中国也多得不知道信那一派才好,有的信了要带黑帽子做老处女,有的要在祈祷时狂哭狂喊,这些举动虔诚有余,唯美不足,尤其给男朋友见了,成个什么样子?天主教单纯肃穆,修女一尘不染,是个很好的金字招牌,且入教后,无砧圣母在上,在下长跪的自然就是圣女了。圣女,是一个多么诱人的名词!贞德是圣女,小德肋撒也是圣女,现代的圣女还可在大主教的掩护下,成群结队的到罗马去朝圣,然后转道阿美利加。噫!天主教,天主教,教既信,乘桴浮于海,吾安得不信天主教?
亚理士多德说人是政治的动物,其实这话对他们男人说来更切实际。政治这东西要会杀会砍会登台演戏才行,要会打击敌人,也会出卖朋友。……这些皮厚心黑的事,对我们女人说来都是不合适的。在政治上面我们所能做的,除了打开后门收红包外,我们还希望替丈夫多多建立起和裙带有关的关系。至于我自己,我对政治的兴趣无论如何也赶不上对那条花裙子兴趣,我不关心甘乃迪怎样应付察国的局势,只关心他怎样应付太大的脾气,报纸第一版似乎是没有什么好看的,这时代不会再有希腊罗马那种英雄美人的战争了,现代的男人都是狗雄,他们不为美人儿打仗,却为非洲的几个小黑人吵来吵去,那太不罗曼蒂克了,这种消息还有什么看头?所以我只看杂志,看杂志中李敖的文章。
由于看杂志,渐渐使我对文艺感兴趣,男人没有女人就没有文学作品,女人身为业障,搞文学更是得天独厚,古代的女人都想做莎孚,近代女人都想做奥斯汀,现代的女人觉得做她们不时髦了,于是想到莎岗,因此美国有莎岗,日本有莎岗咱们中国也有所谓莎岗(包括以莎岗自命的和被低级文人乱捧起来的),但是据我看来,她们通通都是画虎不成妄自高攀的冒牌莎岗,真的莎岗在隔海向我招手,却向她们做鬼脸呢!
我个人虽然要做莎岗,可是我却绝不嫁给学文吏的,学文史的男人一般说来,比那些学理工医衣的傻男人们灵巧得多,他们会摇唇鼓舌,会花言巧语,会自杀表演,会讲殉情故事。他们是最好的情人,但却是最坏的丈夫。他们既没出息,又不可靠,一方面相轻,一方面把对方的东西偷来偷去,他们唯一的本领是写又长又超越的臭文章,说混话,做屁事。更下流的是跑到法院去厚着脸皮告人诽谤,同时暗中施用毒计,使别人失学失业。我们女人再不要脸、再阴险,也不会像他们这样。他们一开口便是假道学,骂别人〃男盗女娼〃,其实女人被迫做娟妓并不可耻,她们只是出卖〃肉体〃,试问多少男人在自愿出卖他们的〃灵魂、〃灵魂,'都可以卖,〃肉体〃为什么不能卖,所川耶稣当年肯接受妓女为他洗脚;那时若有叛国者也来抢着洗,他一定不会接受,并且要踢叛国者一记臭脚丫子呢!
总之,做女人和炒菜一样,是一番鬼斧神工的大艺术,内自三围隆乳,外至一颦一笑,暗自眉目传情,明至花容月貌,皆非糊里糊涂的亚当子孙所能洞晓者。英国诗人麦瑞底斯(GeorgeMeredith)认为女人是最后被男人教化的东西,其实他们男人是最先被我们征服的动物。我们征服了他们,使他们对我们生出无穷的歆羡,进而每个男人都想变成女人,在众香国、在女儿岛、在人鱼出没的海洋,到处充满了阴柔和平的气氛,世界从此没有战争,只留下无人追逐的美丽,伴着空谷的幽兰和荒原的玫瑰,在秋风的吹拂里同声叹息。
〔后记〕
郑清茂先生送了他翻译的日本女作家原田康子的《挽歌》和《轮唱》给我。我借用这本小说的书名,套在这篇幻想的文章里,做Pun来用。这篇文章初稿在一九六一年七月七日,后来两度修改,最后发表在《文星》六十八号(一九六三年年六月一日台北出版)。发表后被女读者大骂,又被胡秋原引来到法院控告,说我诽谤了他。(一九六三年八月十六日)
五 张飞的眼睛
我们都不叫他的真名,我们都叫他〃情棍〃。
他真是〃情棍〃。
他的女朋友真多,多得像碧潭的鱼。
鱼竿的一端,是一块香喷喷的饵;鱼竿的另一端,就是那绰号〃情棍〃的钓鱼人。
在台北,我们不常碰面,因为他是女生宿舍的常客,他的大部分时间要用来〃孝敬〃女孩子,要送往迎来。
自从我搬到碧潭来后,我每个月都要看到他。当然不是他一个人,每次见他,他的衣服换了,女朋友也换了。
这次我又看到他,居然只有一个人,面山望水,钓起鱼来了。我走过去,朝他的肩膀拍了一下,他转过头来一看是我,赶忙说:
〃哈!原来是你,怎么样?隐居生活痛快吗?仁者乐山,智者乐水,这儿又有山又有水,你一定整天见仁见智了!〃〃不错,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但却赶不上〃情棍乐钓鱼〃。我是看破红尘的人,人家都往海外留学、往城市里跑,我却溜到乡下来做田园派,来看你们都市的人儿双双对对到这儿远足,吸收我们的山林气,钓走我们的国姓鱼!〃
〃得了!得了!你说这些带刺儿的话干嘛?人才既然下乡来,做隐士就该像个隐士,别那么酸溜溜的!带女朋友划划船、独个儿钓钓鱼,是我们这些无大志的人们的一点起码的生活条件,又算得了什么……〃
鱼标忽然下堕,他赶忙把竿往起一扬,一条小鱼活蹦蹦的跳出水面,他看了一下小鱼,然后把它从钩上解下来,又丢回河里去了。
〃怎么?〃我间:〃钓起来又丢回去,发慈悲吗?何必不学姜太公,干脆把鱼钩扳直?〃
〃不是慈悲,我是吃荤的,并且不像圣人,不必假惺惺的远扈厨,我闻其声,还是可以食其肉的。只是这条鱼大小了,放它去吧!〃
〃你倒宁缺毋滥,不合你胃口的你不要。〃
〃就是这样,人活着,若能把握住一个标准,'合则留,不合则去','难进而易退',那就再好也没有了。我不敢说我个人在任何事上都能把握这个标准,不过在钓鱼和恋爱上倒做得差不多。〃他神气地点着头,得意地笑着。
〃把钓鱼和恋爱相提并论,倒真是一针见血的高见!〃我逗他说。
〃这有什么不妥吗?就以钓鱼而论,河里这么多可爱的鱼,有些是符合我的标准的,我爱它们,它们一定想吃我的饵的,可是它们没有机会碰到它;有缘碰到了,或因不敢吃而终身遗憾;有的吃了结果被钓住;也许被钓住又逃掉了,那我也无所谓。〃
〃你好像不计得失。〃
〃可以这么说。钓鱼这件事,得固欣然,失亦可喜,我是不合时宜的唯美主义者,也是不可救药的快乐主义者,鱼被我钓到,我高兴;它脱钩而去或不肯上钧,我也高兴,也许有更合适的人儿钓到它,我该有这种胸襟,反正古今中外可爱的鱼这么多,我即使是鱼贩子,也消受不了这么多的鱼!〃
〃你的'钓鱼观'就是你的'恋受观'吗?〃
〃差不多,差不多。我觉得计较得失的恋爱都是下一层的恋爱,进一步说,凡是嫉妒、独占、要死要活、鼻涕眼泪的恋爱都不是正确的恋爱。爱情的本身该是最大的快乐之源,此外一切都该退到后面去,记得我以前翻译的那段小诗吗?
呵!'爱情'!他们大大的误解了你!(oh Love!they wrong thee much)
他们说你的甜蜜是痛苦,(Thay say the sweet is bitter,)
当你丰富的果实(When the rich fruit is such)
比任何果实都甜蜜(As nothing can be sweeter.)〃
他背着这段诗,两眼朝上,一派陶醉的味儿,他好像否定爱情会给人烦恼,他是多情的少年维特,但却是一个没学会烦恼的!我真气,我又开始攻击他:
〃凡是不在爱情上烦恼的人,不是老奸巨滑,就是一个漫无心肝的人!〃
〃不,你错了,有许多人以痛苦自豪,觉得这是他们感情真诚的标记,他们追逐爱情,像追逐野地里面的一条狼,他们是那么积极、那么小心翼翼诚惶诚恐,其实他们没有'永浴'在'爱河'里,却永浴在嫉妒的眼光里、患得患失的苦恼里、鼻涕眼泪的多情里、海誓山盟的保证里……他们只知道花尽心血去追求爱情的永恒与可靠,却忘了享受今天的欢乐与忘形。我并不是说一个人不必考虑明天怎样,我是说,为了不可知的明天,而使今天晚上的约会掺进了忧虑与恐惧,是相当不智的!〃
〃哈!你真是世纪末!〃
〃你又帽子乱飞了!我怎么是世纪末?正相反的,我在鼓吹一个新的爱情的世纪!在新的爱情的世纪里,每个男人都有广大恢廓的心胸,女人也藏起她们的小心眼儿,大家以坦率的真情来真心相爱,来愉快的亲密,如果必须要分子,也是美丽地割开了这个'戈登结',像洋鬼子诗中所说的:
既然没有办法,(Since there's no help,)
让我们接吻来分离!(e let us kiss and part.)
这是何等胸襟!何等风度!回过头来看看我们,我们社会的许多人还活在原始的图腾世界里,我们还用着野蛮的方式去表现爱情或说去表现嫉妒。我们还用低三下四的求爱方法去求欢心、用买卖式的厚礼去博芳心、用割指头发誓去保证忠心、用酸性液体去对付变心、用穆万森的刀子扎进情人的心……换句话说,人人都用激烈的手段去证实他们的热恋与专一,证明他们是不惜一切牺牲的情圣,他们只相信狂热的感情是爱情,他们还会漂亮他说:'没有嫉妒、没有占有,就不是真正的爱情!'女孩儿也吱吱喳喳附和他说:'是呀!凡是不能低首下心的男人都不是我所要的男人。'因此她神气、她骄做,她用打击男朋友的面子来陪衬她的面子,用别人的自尊心来垫高她的高贵,最后她总算得到了一个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