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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黄金公主 作者:刘晓御(晋江2014-02-16完结)-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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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然人家职位升得这么快?现在女人公司当男人使,男人床上当奴隶使。
  我说他怎么都成小组长了呢?我都在这公司三年了,连个晋升的机会都没看到···
  Jamie走进来用力哼了声,那些叽叽喳喳的女孩子见到我,连忙离开。
  你比我厉害!年纪轻轻都搞定小公主了。Jamie端着咖啡意味深长地对我笑。
  我端着杯子有些愣愣的,说,谢谢!
  她接着说,听说前段时间你和杨幕凌同居过一段时间吧?专找富二代啊!私生活太不平凡对工作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
  我不知道她从什么地方知道我这些隐私的,但似乎她想要的资料,没有搞不到的。
  你可以得到一切的,杜洛瓦。她在公司走廊的尽头指着我说。
  我从她嘴里得到一个昵称:杜洛瓦。我很沮丧。
  经过一年多的锻炼,我变得自信而沉稳,对付工作的难题和Jamie都游刃有余,有一段时间,在上面的首肯下,我给一家报纸实时更新一个备受关注的案件的进展,这个案子正好是Jamie领导的团队接手的,我们比较准确地预测了终审的判决,我的名字也渐渐崭露头角,身份不是蓝嫣丽的男朋友,而是律师界的新锐,我试着改变,许多人对我坐着火箭般上升到经理助理的位置议论纷纷,我只好拿出全部精力做好每一件分内的事,那个季节没有人比我旁听过的庭审多,公司里没人比我回去得更迟。好在一切都向着一个好的方向发展,所有的付出都能有回报。
  我从未有这种感觉,我觉得我摆脱了平庸,不再是茫茫大学毕业生中的普通一员,一条通往幸福的大道在这个现代化大的巨型城市中铺开,而我正好站在上面,昂首向前。这当然和蓝嫣丽有很大关系。很多次在合伙人会议上,蓝嫣丽的爸爸突然要求我向那些衣冠楚楚的金边眼镜讲事先我并不熟悉的计划书,那些锋利的眼神带着初次见面的苛刻和轻视,转过头注视着我从桌子最末尾站起来。坐在桌子那头的他们都是城市占有者,他们踩着无数尸骨和骇浪一路攀升到顶级写字楼高层,我深吸一口气,整理下挺拔的西装,然后走到屏幕前,许多次后,对于这种不大不小的突击考验,我变得麻木了。
  每当我讲完后,蓝嫣丽父亲的脸上总是没有任何表情,跟一块石膏没什么区别,我感到微微的成就感,在没有赞扬,只有冷淡、漠视和羞辱的城市里,我是很幸运的。而那些对我质疑的声音也渐渐收敛了些。
  渐渐我工资卡上的钱变得许多,我搬离了总要看房东脸色的小房间,搬走的那天泡泡——一只蓝嫣丽从家里抱到我们寝室的美卡——在车上歪头望着我摇尾巴,非常高兴。我在一间单身公寓安家,从那里的阳台上,可以望见两排相互拥抱的梧桐树,伴着清晨路灯下早起的白领,环绕出一个冷清的公交车站,那片天空时常带着浅浅的宝石蓝。这里大概是常人都不会感兴趣的地方,离我住所一百米不到的公寓刚发生过一起骇人听闻的凶杀案,凶手凶残变态的作案手段和莫名其妙的动机依然让人心有余悸,豪华的楼盘和清冷的人流形成鲜明对比,所以房东的叫价并不高,凌晨一两点我开着蓝嫣丽的车回来,小心翼翼地经过漆黑的街道,生怕会有一只狗从黑暗冲出来,扎进车底。打扮俗气的沉默女人从街灯下走过去,花红柳绿地涂在脸上,望去总有些惊悚,大概是些漂泊无依的风尘女子。有时一两辆汽车穿过那排高大的梧桐树影,顺着宽广的马路呼啸而过,向不夜城深处的灯红酒绿飞驰而去。
  很长时间我都不愿蓝嫣丽到这个鬼影瞳瞳的地方,为此经常吵架,最后只好采取折中的方案——我每个周五到学校接她,她每个周六到这里来陪我。
  我们躲在北苑松林下的阴影中,怎么拥抱都觉得不够,我的脸落在她乌黑的头发里,我们和不远处的情侣一样紧紧拥抱,保持这个姿势一连好几十分钟。而星期五,这个对我依然特殊的日子,我都必须将她送到一片玫瑰花圃装饰的豪华楼盘下,并且一起上去,我还记得第一次让我紧张到需要大口喘息的下午,蓝嫣丽的爸爸正好穿着一身便装走出来,看到扶着车讲话的我们,拿着红酒指着我,说:“你也上来!”
  一共有很多人,桌上除了保姆,我和蓝嫣丽,蓝嫣丽的哥哥和他的未婚妻外,还有蓝嫣丽的爸爸,以及依旧不友好的母亲,那些欧式风格的华丽装饰总给人一种眩晕的感觉,蓝嫣丽的爸爸穿过装饰着水晶和黑色岩石的过道走过来,坐到餐桌上,这个男人从不在晚餐时谈工作上的事,作为一个父亲他说话很随和,只是夹杂着广州话和英语让人听起来很费劲。那天他们在谈论蓝嫣丽哥哥婚礼的细节,订做了几套婚纱,有几套首饰,几个我没听过的设计师,几个我不知道的地方。蓝嫣丽伏在未来新娘身边看她伸出来的戒指,然后话题就成了父亲对儿子婚后生活的期许,爸爸对儿子说些谆谆教诲的话,
  “···家和万事兴,至少你不该再在外面和别的女···”他说到这里,蓝嫣丽的母亲阻止他继续说下去,然后他抬起头看着我,好像这些话也应该在我身上起作用似得。我放下叉子,隔着一桌子美食和花卉向蓝嫣丽的爸爸望去,想起Jamie,她现在一定在公司里咽着难吃的工作餐,或者在偌大的房子独自灌下一瓶红酒,无论怎样,这个男人会在乎吗?而在蓝嫣丽的爸爸道貌岸然的外表下,又藏着怎样一个不平静的内心呢?我有想起Jamie对他感恩戴德的话,她曾经对我说:“如果没有他,我现在可能只是一个倍受猥琐上司性骚扰的打字员我永远买不起橱窗里的包包,永远也不能为母亲在家乡盖小别墅,让十里八乡的人羡慕······”我还记得她说这话时的表情如此认真。
  我也许爱的方式有很多种,天长地久只是其中一个。
  那天吃了酱牛肉,奶香虾仁,还有许多我不在意的东西,被一一端上来,但我已经吃不下了,气氛并没有因为多了一个我而沉闷,相反和谐温馨,只是蓝嫣丽的妈妈的眼神没有一刻落在我身上,它直直地穿透了我,把我当做一个透明人。
  我花了很多时间得到蓝嫣丽父亲的赏识,我不介意话更多时间让这个挑剔的女人另眼相看,因为她是我爱的女人的母亲,如果搞不定她,我和蓝嫣丽根本不会幸福。
  饭后蓝嫣丽的爸爸在天台上问她复习的状况,然后所有人都坐在沙发上享用漂亮的樱桃,周围的幽雅华丽的窗帘随风飘荡。不知道什么时候蓝嫣丽的哥哥就牵着未婚妻在大门口消失了,过了几分钟,趁着蓝嫣丽的父母在阳台上低声说话时,我拉着蓝嫣丽就从另一个阳台窜到电梯口,钻到电梯,逃走了。
  那段时间是我感到最充实最值得抓住的日子,我发了几篇论文,收到几封“热心读者”的来信,他们来自天涯海角,言辞暧昧,表里不一。我妈妈将仅有的几本刊登我名字的杂志寄给亲朋好友,附上一张西装革履的照片,这让我哭笑不得,父母望子成龙的心情真让人可笑又可怜。所以我一度我很害怕接亲戚的电话。
  我所在的团队拿下了几个举国关注的大案子,那段时间我的出镜率很高,而父母也给了一副好皮囊,所以电视台和报纸的朋友觉得很有卖点,常常有各种针对这北漂大学生或者都市白领的杂志的采访,也常常见诸报端,大概蓝嫣丽的父亲也没少出力,行业里很多人用“青年精英”、“律师界新贵”等等溢美之词形容我,我当然觉得言过其实,但似乎只有这样,我才能配和蓝嫣丽在一起。谁能以一个大四实习生的身份就小有名气呢?
  所以我渐渐不再为一连串“0”的奢侈品而感叹,也不愁买不起刚刚上市的macbook和iphone,我习惯了和蓝嫣丽坐在很高的地方用餐,在富丽堂皇的大堂吊灯下聊天,我们抬头,随时望见头上流动破碎的云,如同流动在水底的淡淡的幽光,挂在西边的落日把她的脸照得红彤彤。
  辅导员在班委的同意下,慷慨地给了我一个学部“三好学生”的奖状,并且承诺帮我申请“学部优秀毕业生”,只要我出示有蓝嫣丽父亲签名的工作证明,而一位秃顶的学部老书记颤颤巍巍走到我们的寝室来拉着我的手说:“我房产的问题都拖了十来年了,是否可以让事务所的张律师···”
  蓝嫣丽哥哥婚礼那天,她穿着一件Red Valentino白色礼服,我穿着一身Valentino西服,两个人出双入对,手挽手。和这位大小姐在一起的人,总被那个圈子的人高看一眼,他们对我十分推崇,对我展现出老友重逢般的微笑,我也莫名其妙地去握他们伸出的手,说几句“好久不见”之类的客套话。不知所以的各路人马总以为我刚从外国回来,是某个亿万富豪的私生子,只等着奄奄一息的老头咽气后,亿万家产便唾手可得。一个面颊红润的老头在名贵的羊毛地毯上走到我面前,拉着我的手对我说:“你舅舅都走了,还没弄明白事儿就走了···”他一定是认错人了,因为他看清楚后拍拍我的背表示歉意,说:“那个小孩长得和你一样漂亮,你是哪一家的孩子?”
  我说:“我姓王!”
  “哦···”他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然后说:“我知道,我知道!”
  然后两位新人就在金碧辉煌的顶灯中踏着红毯走出来,赢来一群人的欢呼。
  第二天报纸的娱乐版面上刊登了蓝家三公子成婚的消息,他们的婚礼也登上了各个头条,那些报纸回顾了他几段恋情,活脱脱一个富家风流浪子,角落里有蓝嫣丽的照片,“她整场都挽着一个神秘富二代”,我想了想,那应该是我。 
  大永说:“这你妹的还富二代,你什么时候改名了?”
  我觉得挺高兴的,我不用再对那些穿着十厘米以上的高跟鞋女人抛来的媚眼感到惶恐,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用过时的手机,也不用和她站在两个世界,各自守望对方的幸福。只是在整理每个月末的清单时,我会无奈地把“给妈妈寄“1000”的开支上打上黑色的叉,然后给她拨一个电话。
  当忽晴忽暗的春天来临时,这个城市依然在寒风的鞭笞下,瑟瑟缩缩,每个人的脸都有些僵硬。不知为什么,灰蒙蒙的天空总使我不情愿得想到未来,我当时想,如果我和蓝嫣丽在一起,或许我应该在这里买一栋房子,而我不想这些的时候,日子就在我上班下班抬头看摩天大楼间飞过去了,在那辆不属于我的车子里,我遇见过蓝嫣丽无数的笑脸,那些让我心痛的笑脸,明媚如冬日晴朗的阳光。每周六,我们一起在环绕音响的汽车中手舞足蹈,一起随着音响里传出的震耳欲聋的节奏唱歌。在工作上,多数时间我都穿着黑色西装,有那么几天,我对黑色西装的喜爱甚至超过了对休闲服和运动衫的喜爱,虽然我知道黑色西装下的躯体需要承受的东西多么沉重。
  有时候我会站在蓝嫣丽家超大观景阳台上仰望城市的夜空,有人说住在那里的人更接近神,更接近幸福,所以我想找出神走过的痕迹,然后问问神现在我该怎么办。但夜空什么都没有,神也和人一样喜欢失约。我用被夜风中吹得瑟瑟发疼的眼睛看远处黑夜的边缘,在涌动的黑暗中感受到一阵不安的潮水从远方的地平线上升起来,那种悬空的感觉并不来自城市,而是来自我的内心,心灵深处一点小小的空白,被强行塞进了一枚炸弹,随着滴滴答答的倒计时声,那个空洞也在悄悄扩大。
  作者有话要说:  


☆、杨幕凌的来信

  在这一年春天扎扎实实落在小巷子里时,我们两个人的KTV包厢里,我看着蓝嫣丽握着话筒对着大屏幕放浪形骸,我喜欢她甩着一头乌黑的长发,这让我感到很轻松。我撑着脖子看手机里大卓发来的照片,我想念北方的家乡,那些拥有完美弧度的城墙,那些带着乡音的流动摊点,那些善良人们的小屋,都让我如此怀恋。蓝嫣丽从我左边跳到右边,然后倒在我的胸口,撞我胸口,她说:“这是哪儿?”
  “我家乡!”
  她抬起头问我:“那里有帕兰朵吗······香格里拉呢······华美达呢······那俏江南······连星巴克都没有?”
  我的头摇得变成拨浪鼓,说:“俺们村头只有肯德基。”
  她惊讶地说:“那你们吃什么?难怪你身材这么好。”
  这段时间,我一直没和杨幕凌联系,我不知道她在哪儿,在做什么,快乐或忧伤,只是在那些突然醒来的夜晚,会想起她,带着一丝愧疚,想起她曾经在我身上流过的眼泪,想起她的气息如清冽的溪涧流过我的胡茬,电脑上她的头像总是灰色,我骚扰她,她不理睬,她最后的心情是“I had the world collapse”,不接电话,不回短信,当我到我们曾经住过的房子,她妈妈开门露出一点点缝隙,曾经对我喜笑颜开的阿姨态度生硬,说,杨幕不在。在我开口前,合上门。
  我独自站在楼道里,头顶上镂空得很古典的窗户透出光,如同摇晃在水平面上悲伤的倒影。
  我开始做一个梦,梦里我拉着杨幕凌的手一直跑,跑着跑着她变成了一片灰烬,消失在我手心里。
  我在城市支离破碎的季节默默写下,琴瑟在御,岁月静好,因为蓝嫣丽的陪伴,我站在天桥上凝望脚下的车水马龙,平静地把手放在她肩上,因为一个人,爱上了一座城。
  一个多月后,我回学校,把手头上一堆答疑文书和庭审记录塞到收发室里,一个大妈告诉我,有我一个很久前的包裹,从祖国的最南端寄回来,我打开包裹,散落出一两颗闪亮的贝壳,带着南国大海的气息,和这些贝壳一起落下来的,是那封蓝色的信。
  亲爱的,
  让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
  我不知道为何你这样幸运,如创造者永远高于被创造者那样,被爱的人,永远高于施爱的人。
  这么多年,从小到大,我们看着对方长大,我们第一次见面、第一次打架、我第一次被你弄哭、第一次接吻······无数个第一次,如闪亮的星光,照亮了我们年少忧伤又美丽的天空,从我记事起,我就觉得我生命的轨迹是和这个讨人厌小男孩紧紧绑在一起的,我觉得你是我的家人。高中时,你的眉眼变得深邃,侧脸变得锋利,身材颀长,皮肤白皙,被所有女孩子喜欢。你喜欢足球,常常踢到天黑才回家,你声音蛮好听,特别是唱王力宏时,如低沉美妙的大提琴,你忧郁悲伤时总不自觉扬起嘴角,荡起阳光中琥珀般的涟漪,像一片宁静温暖的海······
  时间倒回到五年前,那时候你还没认识现在的这个女孩,那时候我以为你是我的,那年我们还在浮动着香樟香味的高中,封闭式的,我贪恋冬天被窝里半个小时的温暖,来不及吃早餐,半个月后我胃疼得趴在桌子上奄奄一息,你还记得你知道后做了什么事吗,你把我扛起来,从女厕所旁边那堵矮墙上扔下去,私自出校吃早餐,我被摔在地上,虽然不疼,却装作疼得撕心裂肺,只为了看你紧张我的样子。你从墙上跳下来,望着我,满脸心疼,像春天暖暖的风,你拉起我去校外吃热腾腾的香菇鸡肉粥,虽然回来翻墙时候被教导主任逮了个正着,虽然被罚下课后清扫女厕所,我还是很开心。我记得昏黄中你在鼻子里插两支烟,举着扫把,兴奋地喊:我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女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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