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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二流小说家-第13章

小说: 二流小说家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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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捆得很紧——她特别认真,能捆得我无法动弹——我们用的是跳绳,就是那种白色粗绳,真的咬到肉里,从我的两腿之间穿过,那是记忆中我第一次感到兴奋,我动来动去,绳索摩擦我的阴蒂。”

“呃,有意思。”我重复道,希望听起来很有职业风范。我跷起腿,但转念一想,这像是我护住了腹股沟,于是又放下腿。

“然后我和她开始经常玩这个。她叫克拉丽莎。我总是扮演奴隶或俘虏。有时候我甚至当她的狗。我们拿来我家狗的皮带和碗,用皮带拴住我,她扔东西叫我捡,就着碗喝水。她在后院遛我,我随地撒尿,被我母亲撞见了。”她嘿嘿一笑,连忙捂住嘴。我也笑了。

“然后呢?”

“我可怜的父母手足无措。我母亲告诉我父亲,我父亲打我屁股。游戏只能到此为止了。”

“克拉丽莎呢?”

“我们分开了。她去了另一所学校。据我所知,她是普通人,就是正常的异性恋女孩。我记得她已经结婚了。”

“但你不想。”

“知道我的终极幻想吗?”她把两腿收到身下,像是要诉说秘密似的凑近我。

“什么?”

“被卖给白奴贩子。”

“存在这种生意吗?”我脑海里浮现出杰瑞·路易斯主演的彩色后宫电影。

“我听说过。”

“呃,你幻想成为其他人的奴隶,还是被卖进妓院?”

“通常混合了这两者。”

“你喜欢这样?你认为你会真的喜欢?”

“如果我的主人说我必须喜欢,那我当然就会喜欢。”

“主人?”

“达利安主人。”她露出恬静的笑容。

“哦,他是你的主人?正式的主人?”

“我们有契约。我属于他。我在网上登记为他的奴隶,所以现在我才会和你谈。”

“他命令你和我谈?”

“对。嗯,还有其他的。”

“其他的?”

她犹豫片刻,说:“他说他把我借给了你。”

“什么?”我假装没听清。

“礼物。因为他喜欢你写的东西。”

“真的?唔。他没跟我说过。呃,你的礼物是什么意思?”她摊开手掌靠近我。我感到自己脸红了,中年人做这个表情可称不上酷。

“奴隶。”她说,“请随便使用我。”

“我,我还是算了。”

“求求你。”她提高声音,“我要是不这么做,他会生气的。他要你使用我。他要你体验这种感受,这样你就可以写出来了。”

“哦,好,谢谢。非常感谢。太贴心了,但、但是,”我开始结巴,像是有了新的办法表达焦虑,“我靠、靠想象就可以了,我是说等我回到家。我、我想说的是、是这些都是写作的一部分。不是必须要、要、要……”我吞口唾沫,“要做什么事情。”

“但我想啊。”她跪倒在地,“先生,接受你的虐待,我会感到光荣。”她趴下去,胸口贴着地面,抬头看着我,姿势像是驯服的小狗,鼻子碰到我的鞋尖。

“哈!”我咯咯笑着向后退,像是她在挠我的痒痒,我的鞋子踢到了她。她痛得惊叫。

“天,对不起,真对不起。真的太对不起了。”

“没关系。”她喃喃道,捂住鼻子,“我喜欢。”

“好,好。”现在我不再结巴,但天知道为什么有了英国口音,“唔,倒不是说我没有受宠若惊,事实上我确实很荣幸,非常。”我把东西塞进包里,站起身。她展开手臂跟着我,恳求我,我唠唠叨叨说个不停。

“只是时机不对。替我谢谢你的主人。也谢谢你。祝你过得好。”我用汗津津的手掌推开她凉丝丝的手,跑了出去,尴尬万分又心烦意乱——不得不承认,我有一部分小心思憎恨自己,居然没有抓住机会做些恶劣的事情。我算个什么蹩脚作家?

我被夹在欲望和痛哭之间,跑下楼,冲上马路,直到穿过地铁闸门我才意识到我忘了拿录音机。好得很。这下我只能回去了。我很想就这么算了,而不是回去再面对她。我转身爬上通向街面的楼梯,这时候地铁来了——真是火上浇油。乘客也许会在经过时指着我嘲笑讽刺。

我一边咒骂自己,一边急急忙忙回去,重新爬上两层楼,努力平复呼吸,驱散我过热的大脑里绽放的画面:跪在地上的姑娘,恳求的眼神。上次别人叫我“先生”是什么时候?

门和我离开时一样开着。“桑德拉,”我喊道,“还是我。对不起,我忘记了录音机。”我气喘吁吁地走向她的卧室,用指节敲敲门框,“哈啰,哈啰!”随后走进房间。我站住了,仿佛不小心进错了房间,进错了公寓,进错了世界。

我描写过多少次恐怖和血腥的场面?数以百计。必须承认,我时常因为懒惰或赶时间而使用“无法描述”和“超越言辞”这种字眼。然而,描述暴力的词语往往很简单,容易掌握,连孩童都认识。真正难以接受的是这些词语激发的念头:我们难道就是这些材料造成的?我们体内也都是这个样子?

有一次夜里我睡不着,编造了一整套艺术理论,大体而言就是提醒健忘的意识记住最基础的事实:我们漂浮在水里,围绕太阳旋转,我们从女人的体内出生,身体里是血肉和骨骼。没多久以后的某一天,我们就将死去。

因此,此刻我跨入布鲁克林的那扇门,我不但吓得说不出话(要我写书,我多半会这么描述),而且被一个最简单但我无法理解的英语短句打得无法说话、无法呼吸、无法思考:桑德拉·道森死了。

她赤身祼体地倒吊着,不过第一眼很难看清楚,因为她缺少了头部。她的双脚被捆在一起,挂在天花板的吊扇上。她的躯体被切开,皮肤翻开,不知怎么和双手连在了一起,像是长了一对翅膀。她的脖子还在滴血,就像断裂的水管。

这时,就仿佛我真的置身于一个故事之中,桑德拉的尸体开始缓缓转动,像是马戏团的杂耍艺人,吊扇叶片开始旋转,尸体也越转越快。我明白这代表着什么——有人打开了开关——我突然感觉房间里多了一个人,就在我背后的门口,我开始转身,但动作慢得可怕。然后就什么也没有了。

我在地上醒来。大约失去了十五到二十分钟。被打昏之前,我吓得甚至感觉不到恐惧,就仿佛我胆怯的意识跳出来抛弃了躯体,而躯体为了保护脆弱的心脏主动关机。推迟降临的惊恐一股脑砸在我头上。我睁开眼睛,看见自己在什么地方,着火似的跳起来拔腿就跑,穿过公寓,冲下楼梯,来到马路中央。

盲目而麻木的惊恐催着我继续奔跑,来到路口,我喘不上气,终于强迫自己回头张望,像是害怕那幢楼会立刻爆炸。氧气回到脑袋里,我用手机拨打911,报告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我说出桑德拉的地址和姓名,也留下了我的名字和联系方式。

他们请我留在现场等警察,我说不行。我已经又开始奔跑,疯狂地在路上寻找出租车。我尽量解释脑海里形成的可怕的新念头:我必须去曼哈顿,去霍雷肖街一套我不记得具体地址也没带电话号码的公寓,那儿还有一个女人,我害怕她也有生命危险,原因过于古怪和复杂,一句两句解释不清。跑到地铁站的时候,我上气不接下气,找不到出租车,但已经远远听见了警笛声,我挂断警察的电话,跑下去等回城的地铁,去找摩根·切斯。

39

我在L线站台上踱步,手机悄无声息,我意识到脑袋在一下下抽痛。从我醒来以后就在脑袋里敲响的警钟原来不只是惊恐,还有疼痛。我摸摸后脑勺,疼得一缩。头发上有血块,颅骨根部有一块地方碰到就痛。我有轻度脑震荡吗?我的大脑运转得既缓慢又疯狂,我在站台上踱步,探头望向隧道,寻找微弱的亮光,我记起在挨了那一下之前,尸体在我头顶转动时我冒出的疯狂念头:是达利安·克雷干的,达利安·克雷在这儿。原始的恐惧攥住了我,假如我没有被打昏,大概会拼命尖叫。此刻,震撼已经过去,我感到肚子里阵阵发冷,膝盖不停颤抖,另一种比较平静但更险恶的恐惧渐渐扩散。无论当时是谁在公寓里,只有一点可以确定:那个人不是达利安·克雷。那么,究竟是谁呢?

列车呼啸着开进车站,抖动和刹车声在我脑袋里掀起大地震。也许我真的脑震荡了。我快步上车,找到座位坐下,用精神力量催促司机,像是我的意志能让这列地铁跑得更快,中间不停站,干脆飞起来。我毫无原因地站起身,又重新坐下。列车每次停站我都在心里读秒。穿过漫长的河底隧道,地铁抵达第五大道。列车停车等待,没有人上车,但似乎等了一万八千年。下一站是第三大道,才两个街区,天知道为什么要设这一站。列车开进联合广场,我看着人们上车下车,满怀怒火盯着他们。叮咚一声,车门开始缓缓合拢。一个男人在最后一刻跑过来,伸出胳膊挡住车门,我大声呻吟。大家扭头看我。我傻乎乎地笑了笑,扭过头去。我望着黑洞洞的隧道掠过车窗,我盯着自己苍白的影子。我看看手机,但很清楚这儿没信号。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肾上腺素耗尽、动物的防御机制、心理恐惧和头部受伤,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之下,我短暂地睡了过去。

40

一分钟之后,我在车站醒来。第八大道,我的目的地。我跳起来,跌跌撞撞赶在关门前挤出车门,跑上楼梯,冲过闸机。刚回到地面,手机响了——是警察。

“哈啰?”

“你好,我们接到从你手机打出的一通报警电话。”

“对。”嘟嘟一声,另一通电话打了进来,“稍等,给我一秒钟。”我切换通话,打来的还是警察。

“哈利·布洛赫?哈利·布洛赫先生?”

“是我。”我想在红灯时穿过第十四街,一辆公共汽车将我赶回人行道上。

“我是纽约警察局的布隆卓维奇警探。我在你这部手机报告的犯罪现场。”

“对,桑德拉·道森。我知道。”

“你知道擅自离开犯罪现场是违法的吗?”又是嘟嘟一声。

“稍等,抱歉……”我切换通话——是克莱尔。

“哈利,我们需要谈一谈。我刚查过你的邮件。”

“回头谈,克莱尔,谢谢了。”

“《佐格的婊子女神》,他们要搞我们,哈利,事情很严重。”

“现在不行。”

“好吧,哈利,现在他们正在搞我们呢。现在我坐在你的办公室里,正在被搞。”

“再见。”我说,切回警察,“哈啰?布隆卓维奇警探?”

“你在哪儿?先生,我们必须现在和你谈一谈。”我顺着马路狂奔,努力回忆街道的顺序和名字。有一家“传记”书店来着。在哪儿,还远还是近了?

“我知道,”我气喘吁吁,原地转圈,“但我害怕会还有一名受害者,明白——”

“在哪儿?”

“霍雷肖街。”

“哪儿?”

“霍雷肖街,西村的霍雷肖街,知道吗?”

“先生,你在曼哈顿?你离开犯罪现场,去了曼哈顿?”

“对,呃,我担心另外一个女人,她就住在这儿。”

“哪儿?请问地址是什么?”

“我不知道。我只记得霍雷肖街,所以才跑来找。妈的……”电话让我分神,我走得太远了,已经不知道方向,“妈的,妈的。”

“怎么了?怎么了?”警探大喊。

“我迷路了。你知道西村的街道都是拐来拐去的对吧?”我转身沿着格林尼治街向北跑,拐上霍雷肖街。电话那头的警探在斥责我,但我喘息得太厉害,没法回答,脑子全放在认路上,没精神去听他在说什么。看见了。我记起来了。摩根·切斯住的那幢楼。

“我再打给你。”我说,挂断警探的电话。

她那幢楼很容易闯进去。西村的古老建筑物就是这样,一方面别致迷人,另一方面只要我把地铁卡插进门缝,门锁就会应声而开。电影里他们用信用卡,但信用卡太硬了。至少我替我的小说主角这么认为,他们经常需要破门而入。我拿自己的房门做实验发现了这个诀窍,事后换掉了门锁。

至于摩根·切斯的公寓,我不需要尝试破门而入,因为门没锁。恐惧卷土重来,流淌在我的血管里,涌进我的嘴里,我颤抖着手推开门,随即闻到了那股气味。虽说我在小说里描述了许多次,自己并没有亲身体验过,但我还是立刻就明白了,我们每个人都会明白:那是死亡的气息。

摩根·切斯——至少我估计是她——被捆在床上,两臂和双腿展开。头部不见踪影。正在变干的血液浸透了床铺。苍蝇嗡嗡乱飞。我知道我要呕吐了,为了不破坏证据,我跑下楼,在几个行人的注视下对着阴沟大吐特吐,然后再次拨通911。

41

这次我在原地等警察。一辆配无线电的巡逻车带着两名制服警察首先出现,他们都很年轻,一个是拉丁裔,另一个是黑种女人。他们让我坐在台阶上等着,然后上楼去了。我为他们感到难过。一分钟后,他们走了下来,明显受了巨大的震撼,失魂落魄,甚至没有注意到他们紧紧抓着彼此的手臂。管理员和部分邻居出来了,警察不许他们靠近。警察呼叫支援,用黄色胶带封住门框。又一辆警车带着两名制服警察赶到,然后是一辆卡车,带来了身穿风雨衣拎着设备箱的现场勘察技师。他们看上去很专业,一个字也不说,径直从我身旁挤过,我猜他们和那两位新手不一样,在工作中见过许多可怕的景象,但我还是为他们感到难过。我们最近恐怕都要做同样的噩梦了。

布隆卓维奇警探和附近分局的两位警探几乎同时赶到。他块头很大,面颊红润,沙黄色的头发,板刷似的小胡子,身穿廉价的蓝色西装。曼哈顿分局的是一男一女,都穿黑色正装。他们先谈了一会儿,不时看我两眼。然后布隆卓维奇警探走了过来。

“你是布洛赫?”

“对。”

他向我出示证件,我伸出手,他随便握了一下。他的手背长着乱蓬蓬的红色毛发,戴着婚戒和毕业纪念戒。

“别乱跑。我下来就找你录口供。”

“好。”

他大踏步走上楼梯,我注意到他的两只袜子不相配,我有点替他难过。他看上去很硬朗,就警察而言也挺亲切,但我感觉到他并没有那么精悍,此刻正要踏入不可知的境界。那两个曼哈顿警察?我才不在乎他们呢。

三个人都上楼去了,汤斯特别探员也来到现场。他没有说话,只是看了我一眼,像是好不容易才控制住自己没有踹我,然后也爬上楼梯。我根本不喜欢他,但我知道他是最能干的一位。几个人一起下来,默不作声,皮鞋重重地踏着吱呀作响的楼梯,他们在门廊上围住我,我对着他开始说话。

“我有一种不妙的感觉,我们应该去一趟新泽西。”

“为什么?”他问,眯起蓝眼睛盯着我。

“也许还有一名受害者。名叫玛丽·方丹。地址在我家,但开车去的话我认得路。里奇菲尔德公园的榆树街。我可以解释为什么,但我认为我们应该边走边说。”

他的厌弃表情没有改变,但只思考了半秒钟就点点头。

“咱们走。”

开车的还是上次那位探员,他身旁还坐着一个人。汤斯和我坐后排。我们驶向隧道,警笛不时响起,车流随即分开。我向他介绍情况,然后讲出我和达利安·克雷的交易,他的讥笑表情变成怒吼。

“天哪,我知道你们作家都是人渣,但这次对你这种投机分子来说都太没下限了吧。居然和恶魔做交易。”

“混合隐喻,”我说,“你写书时得多注意。”

他瞪了我一眼,然后转开视线。

“你怎么会知道?”他用威胁的单调声音说。但我并不在乎,他吓不住我,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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