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丁-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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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春公子
第一章史上最倒霉的穿越男
早晨,新的一天。
日子依旧春光灿烂,某人的心情却无比灰暗。
站在诺大的院子里,看着周围星罗棋布的屋舍、精致考究的曲廊,还有满园灼灼盛放、争奇斗艳的鲜花,再一对比自己那身标准的家丁装束:青衣、小帽、皂靴……吹雪狠狠一咬牙,扭头跨进了身后的屋子。
门开的一霎,他下意识的伸手挡脸,可能因为有心事动作满了半拍还是给透出来的光亮晃得有点睁不开眼。
绛帷似锦,银屏为幔,地面铺以五彩织锦,装饰的古瓷、挂雕,还有上等红木精雕细作的家具无不镂以金纹装饰、釉彩漆绘,映得到处金灿灿一片。中央沥粉蟋龙的金柱直上屋顶,房梁是百里挑一的沉香木,蝉翼般的云纱环卷缠绕,犹如彩虹斜铺又似融融花簇,连墙壁涂的白垩都掺了檀香泥,香味可以十几年不散。
吹雪适应了一会,这才往里走,穿过两进屋子终于到了卧房。
“怎么样,今天可以出府了么?”大到躺三五个人还有多的大床上,一个光看衣服就知道是纨绔子弟的少年半躺着,两腿翘起来搭在一块,悠哉游哉地问他。
吹雪脸上一僵,有点寒噤的缩了缩身子。
“侯爷,这……”
“有话说,有屁放,别他妈跟我结巴。”
“是是、是。”吹雪连忙点头,那汗呐唰啦沿着额头就下来了,“大管家说了,老爷有令不准侯爷您出府,所以……所以……”
“所以要本侯再等两天是把?”
“嗯。”
“等你娘的十八代祖宗!”少年一跃而起,抄起床边上的椅子就往他砸。
“哎哟——侯爷,您别、别!”吹雪急躲,避开了椅子是矮几,避开了矮几是茶壶,最后发展到什么都扔。
“使不得,使不得啊!侯爷,那可是两千贯一方的端砚……这是永安王送的五彩玉盏瓶……妈妈咧,皇上赐的您也砸象牙镂雕笔筒也扔……”吹雪一边心疼的喊一边左躲右闪,好容易等东西丢完了少年靠着床呼呼喘气,看样子发泄够了他才哈折腰谄着脸小心翼翼的凑过去。
“侯爷,小的、小的我尽力了,真的。”他拉耸着脸,极力粉饰自己的无辜,“可那大管家他……他就是不松口,我也没办法……”
“行了,我知道你忠心——来,过来。”少年朝他招招手。
“那是,侯爷吩咐,小的当然义不容辞,就算上刀山下火海也绝不皱眉。”
“嗯,好、好样的。”
“唉呀,侯爷过奖了,其实自从入府以来小的一直忠心耿耿,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是为了主子,宁肯自己吹点亏但求侯爷您舒心……”吹雪厚颜无耻的自夸着,很好的诠释了什么叫做“给他点阳光他就灿烂”。
“听着。”
“嗯?”
“思想有多远,你就给我滚多远!”不等他“谦虚”完,少年一脚踹出准确无误的正中吹雪蛋,就听“唉呀我滴个亲娘哎”的惨叫声,一道影子穿过内堂踉踉跄跄的撞出来,脚下被门槛一绊扑通当场栽了个狗啃泥。
趴在温软舒适的大床上,怨天尤人的叹着气,如果一定要用个哪词来形容少年此刻的心情,那么就是三个字——倒血霉!
来这个世界已经大半个月了,霉运像是附了身似的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他,或者准确一点说,把他二十二年的人生浓缩起来剩下的也是这三个字。
倒血霉!
前世有多惨,少年已经不想再回忆,他只知道穿越后睁开眼来自己在棺材里。
——不是放在灵堂过头七,等着别人祭拜的棺材,是已经抬到坟场边连坑都挖好了、丢进去掩埋上就算入土为安的棺材!
如果不是他爹坚信儿子命硬没那么容易挂点,听见棺材里有响动硬挺着自己年过六十风烛残年的身体亲自跳下坑,打开棺材盖把他硬给扒拉了出来,某人刚在这个全新的世界待了不到一分钟就给当成诈尸索命的鬼魂被活埋了。
凭这点,他绝对是有史以来最倒霉的穿越人士,没有之一!!!
之后,经过大半个月重伤失忆失心疯之类的老套把戏,他总算把自己现在的处境了解得七七八八。
老掉牙的借尸还魂穿越古代,附身在了……
乍一看,你会觉得他运气相当好,比起那些穿越后不是当穷书生就是沦为山贼的同志们,某人一来就逮着了个有钱、有权、有势的好老爹,外带还附送一位皇宫内院独得帝宠,六宫粉黛无颜色的贵妃亲姐姐。
唉呀呀,这不挺好嘛,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命捡回来了还整个国舅当当。
问题是你得看看他爹是谁啊。
——老爷子姓庞,官居当朝太师。
庞太师!?超超超超超超超级大反派庞太师!?
没错。
他就是庞太师的唯一的儿子,《包青天》中那个因为强抢民女、鱼肉百姓,做尽千般坏事最后被包拯一刀铡了的——安乐侯庞昱。
第二章灰常牛B的纨绔
太师之子、安乐侯、当朝国舅。
听起来不是挺好的嘛,很牛B啊。
是,是挺好、是很牛B,可如果整大半个月你都被关在院子里哪也不许去,身边照顾穿衣洗漱、吃喝拉撒的就是那么三五个……男人,连个姑娘……不,女的……不,雌性,连只磁性动物……比如母狗吧,连一条母狗都见不着,前前后后、左左右右清一色带把的,就是给他个皇帝当又有什么意思呢?
庞昱前世很惨,真的,二十二岁的老处男一辈子没碰过女人,好不容易赶在大四毕业前连哄带骗追到手一个……
初吻的时候兴奋过度,两边唇还没挨着脚一蹬,心脏病突发——挂了。
当他捡回条命,当他知道自己有了这样三重在大宋朝除皇太子以外绝对没有任何一个公子纨绔可以比拟的身份,而他的姐夫仁宗皇帝到现在连个儿子都没生过,毫无疑问作为大宋太子党第一人的庞昱首先想得就是:女人。
想的是无耻了一点,不过动机很纯洁。
古时候的大户人家在儿子婚配前都有一个风俗,为了避免少主子小小年纪不学好出去沾花惹草、惹是生非,染上花柳病什么的,早早会找些丫环放在屋里,美其名曰照顾少爷起居,其实呢……嘿嘿,和谐一点的说法,就是照顾照顾照顾着最后照顾到床上去了嘛,陪房丫头陪房丫头就是这么来滴。
作为二十一世纪优秀的穿越青年,我们庞大侯爷没想着……暂时没想出去强抢民女、祸害良家,只不过想和贴身服侍他的婢女丫头们的探讨一下人生的真正意义,就像宝玉哥和袭人妹那样初试……那个、初试那个什么情来着。
这,难道不纯洁么?
理想是美好地,现实是残酷滴,庞昱休养了整整大半个月甭说什么陪房丫头,连个女人都没见着——不,严格说来有,他的两个姨娘,就是庞太师在原配夫人也就庞昱亲妈病死后续娶的两房小妾。
除此之外,无伦端茶、送水、铺床、洗地、打扫房间,伺候他的全是男人!
为什么会这样?莫非被他“替代”的那位庞大侯爷好的是男风?
好男风他妈就好了!
庞昱大可编个理由说自己性取向变了重新喜欢回娘们,男小厮、男家丁、男仆役通通清光,一律换成水灵灵的俏丫鬟。
可事实是某人之所以能占据这个身体完全是因为他原来的主人——大宋朝优秀的纨绔子弟、“酒精”考验的大宋太子党骨干成员,伟大的***理论家、实践家,青楼发展促进战线的杰出领导人、先行者,常年“宿娼”在妓院第一线的安乐侯庞昱庞大少因为聚众淫乐、纵欲过度,在和十一个胡姬连续三天三夜不眠不休的欢好中……精尽人亡,光荣的死在了女人堆里。
接下来就是下葬那天庞昱死而复生这挡子事,虽然回府以后庞太师陆续请了七八个大夫为儿子看诊甚至差点把整个太医院搬来,得出诊断他五脏康健,血气顺畅,全身毛病不管大小一律全好。但是身为一代奸雄,手辣心黑的庞太师为了避免儿子重蹈覆辙、再一次把命搭在在女人肚皮上叫庞家从此断后,毅然决定下狠手、出重招,不顾一切手段不惜一切代价改掉庞昱贪花好色、滥情纵欲的毛病!
于是乎庞昱身边本来数以十计的的通房丫头、陪睡婢女不被打发出府就是调往别处,外头好几处私宅里包养的姑娘也被通通遣散,全家上下除了两位姨娘任何女人不得再踏进他院子一步,违者家法论处!
呀呀个呸的!
每每想起这事,某人就气不打一处来。
凭什么你庞昱风流快活三天三夜做得孽,要老子一二十二了还没碰过女人、纯洁的跟白纸一样的良好青年买单。
不,现在本公子才是庞昱,年仅十六、有权有势又多金的安乐侯!
以前那位庞家大少未竟的事业,就由本人来完成吧。
汴梁城里的大小姑娘们,等着安乐侯爷我来祸害你们!
“来人啊。”
庞昱大手一挥。
“候爷有何吩咐——”吹雪飞快的闪身进来,一身蓝青书童小褂理的整整齐齐,要不是两手还捂着庞昱甚至怀疑刚才踢错了人。
嗯,作为一个家丁,在伺候主子方面丫还是挺有素质的。
就是人无耻X荡了点。
“服侍本侯穿衣。”
“是。”吹雪答应的快,扭头就往窗户边走,卑躬屈膝的腰板一下子挺直咯哗啦一把推开窗,冲外就吼:“听见没有,侯爷要穿衣服,还不拿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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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呀妈呀,这还是我嘛。”对着清晰度堪比玻璃的特制铜镜,看着里面倒映出来的那个自己,庞昱禁不住发出感叹。
年方弱冠,丰神出众,无论从任何角度看都是个充满魅力的英武少年,神态优雅从容,健躯轩昂挺拔……如果非要用言语形容,那么只有一个字。
帅!
等等,身为仁宗朝天字第一号太子党,大宋赫赫有名的三大纨绔(潘豹、庞昱、高崖内)之一,他不是应该肥头大耳一身膘连走路都能累得喘气么。
风度翩翩?胡扯呢吧。
是,以前的庞昱是像猪——不,准确来说是猪有点像他,弄得某人穿越后一照镜子差点晕倒,休养的这段时日没少捶胸顿足,指天骂娘。
幸好事实证明庞昱“发育”成猪头完全是被山珍海味珍馐玉食硬撑出来的虚胖,纵欲三天大泄八方后身子先垮了大半,接着在死人坟、棺材堆里一吓精神不虚弱也虚弱了,加上成天惦记着那些本当伺候他饮食起居、满足他一切合理与不合理要求的丫鬟侍婢们,整整二十来天庞昱食欲全无,虽然天天强灌参汤补药毕竟不能当饭吃,而且关在府里无聊啊,哪都不许去只好多锻炼锻炼打发时间。
所以尽管庞昱和刘谦八辈子也扯不上关系,但还是一样见证了奇迹:就那么大半个月功夫他从一胖猪轻轻松松恢复到标准身材,要不是庞太师关心儿子一天过来瞅他三两趟,估计打死都不相信眼前这位帅哥会是他的种。
“哎呀,这该怎么说呢,单单一个‘帅’字已经形容不了了,实在要描述那就只有……”瞧着一身光鲜亮丽的衣衫,再看镜中玉树临风的身影,庞昱忽然诗兴大发一脸陶醉之态的吟道,“面如冠玉体含香,能乱闺中少妇肠,邂逅相逢情自热,纤纤玉筝岂容藏’——吹雪,侯爷我这首七绝做得如何啊?”
吹雪被文盲主子突如其来的“大作”惊得愣了半天,等反应过来发现侯爷是在问自己赶紧躬身哈腰凑过去:“啊……侯爷此诗……那个……这……”憋了半天实在言语匮乏,不知道马屁该怎么拍,心一急竖起大拇指谄媚的来了句“高,实在是高,侯爷您实在是高。”神态表情极尽谄媚之能事。
庞昱盯着看他,咋都觉着这一幕似曾相识,忽然想起来电影《地道战》里伪军高司令就这么恭维日本军官滴。
嗯,是像,吹雪谄媚的嘴脸像极了高司令。
啊呸,那我不成**小队长了……哦不,是龟田。
“少爷,您别,您别这样瞅我,您那眼睛……小的怕,小的怕,小的怕呀。”
眼睛——
提起这两字,庞昱顿时像霜打的茄子——蔫了。
成功减肥后,他的形象变得非常完美,相貌堂堂,气宇轩昂,怎一个帅字了得,唯独这双眼睛、这双在他满脸肉褶子消去后露出真容的眼睛……
叫庞昱恨不得拿头撞地!
整体来说这是一双眼角往上吊、黑眼珠小,白眼球部分多的三角眼,因为眼球大的缘故,发青的白眼球部分还会反射出刺眼的强烈光芒,而颜色偏浅的小小黑眼珠就像是要斩杀眼前对象般地锐利转动。即使眼睛的主人庞昱没有任何恶意但在眼神在同任何人四目相接的瞬间,99。99999%立刻就能让对方落荒而逃。
庞昱休养的这大半个月,太师府里里外外……除了他那堪称一代奸雄作恶无数的黑心老爹庞太师,所有进过院子的人都被他那凶悍眼神吓趴过,甚至几个年纪小一点的仆童家丁发现少爷看了他们一眼,就一眼,当场骇得尿裤子。
这还亏得庞太师下了严令禁止府里的女眷和婢女丫头们出现在他面前,不然——贪花好色的安乐侯房里见天传出少女凄厉的哭声,知道的都赞侯爷眼神犀利,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白日宣淫,又在自家俏婢的那一亩三分地上尽情耕耘了。
总之啊,庞昱的眼睛套用现在一句流行语就是:
很黄很暴力!
咋又黄了?
废话不,二十二岁还没碰过女人的老处男眼神能纯洁?
“侯爷,我们去花园转转吧,逗逗雀儿喂喂鹦哥。”
“玩鸟?没意思。”庞昱以他十一岁开始用左手到二十二了还在用左手的经历当机立断的予以否决。
“去后院斗鸡?”
“免了,叫鸡或者本侯还有兴趣。”
“那……”
“出府,陪本侯到街上溜溜,找几个姑娘一块讨论人生大事。”
“啊,侯爷这……这这这、这可不成啊,太师吩咐过您在病好之前必须待府里哪都不能去,刚才我也问过了大管家……”
“你的意思是我有病?”
“不不不,侯爷没病,侯爷您健康的很。”
“那不就得了,走,跟爷出门找姑娘去。”庞昱一扬手,大踏步的跨出门。
“侯爷,不成啊,您快回来——”吹雪连忙追出来,跟在后头连声哀求,“就算小的让您走,大管家还有把门的庞斐、庞一刀也……”
“我问你。”庞昱忽然止步,扭头看他,笑得有点得意,
“爹他是不是奉旨去颖昌公干,足足半个月不在京中?”
“啊、是啊。”吹雪低头,根本不敢接触他凶悍凌厉的眼神。
“二娘、三娘是不是一早就去城西观音庙拜佛求签为我祈福了?”
“没、没错。”
“现在府里谁最大?”
“自然是侯爷您……啊,侯爷咱现在就走吧,小的前面给您开路,谁敢不让吹雪我立马把他办了,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第三章眼神凶恶的家丁
“吹雪。”
“啊。”
“以前侯爷我出门,也是像现在这样不管走到哪儿哪儿的人立马跑的干干净净一个不剩么。”望着一分钟还是人来人往车马如织,一分钟后的现在除了满地菜叶、水果、鸡蛋……就什么也不剩的大街,庞昱的脸色是相当、相当滴难看。
“那是,以前侯爷出门哪次不是前呼后拥领十几号人……啊!还总牵着大飞——就是府里那条能和豺狼对咬的恶狗,真叫一个威风啊。甭管侯爷您去哪,只要人……不,只要声音到,哪儿立马让出来条道。啧啧啧,真是太酷太拽了!”
酷、拽两个词是他这些天从庞昱那里学来滴,据主子说是夸奖人的话,意思约摸和“好”“棒”差不多但是更时尚更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