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4-10李敖系列之25陈水扁的真面目-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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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当有人说出李登辉可能跟陈水扁搭档竞选正、副“总统”时,陈水扁的“联合内阁”定义又有了转变。他说,民进党的联合对象是“建国党”。而事实上,“建国党”在一九九八年底的“立法委员”选举中,连一席立委都拿不到,民进党就算联合“建国党”,也根本不可能在“立法院”中取得执政的机会。
所以,懂得陈水扁“变”性的人,对他这段话的解读应该是:民进党要联合“建国党”,跟国民党来“联合执政”。
阿扁在二零零四年的“总统”大选中,一下子拥抱“建国党”及“台独”人士,高喊“台独”万万岁;一下子又公开宣布当选“总统”后不会“台独”,两岸可以三通,大家安定赚大钱。
看来,阿扁可以对不同的人、事,有不同的“变”法。
陈水扁的“变”也让小市民吃足苦头。
比如,台北中华商场地下街的兴建,陈水扁上任之初对拆迁户有承诺,会延续前任市长黄大洲的计划,结果没有多久,阿扁就恢复“变”性,食言而肥。
中华商场拆迁户权益促进会会长林献崇痛批说:阿扁对于拆迁户的承诺一件也没有办到,他不知道日后还有谁会相信陈水扁的承诺?
另外,台北市林森北路旁十四、十五号公园的拆迁,陈水扁在竞选市长期间承诺“先建后拆”,许多人信以为真把票投给了阿扁,结果到了一九九七年三月,陈水扁“变”成“先建后拆,绝不接受!”并强调,住户如果要以激烈手段逼他低头的话,那么他只有“不好来,不好去!”
创建时间:20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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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他的变(2)
富人公园迫使住户自杀
于是,强势的阿扁在一片抗议声中,先行拆除了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电表、公厕等。然后,在强行拆除的过程中,有一位住户因无处可去,而上吊自杀,引起社会的震惊。这位可怜的亡魂,是死在阿扁的“变”里。
阿扁急着要拆除十四、十五号公园,美其名是为了市容景观,其实只是在图利周遭的财团而已,尤其是旁边的晶华酒店,恨不得这些破落户立即消失。难怪,当公园辟建完成后,拆迁户们群游故居,眼见花团锦簇的公园,与豪华的晶华酒店和欣欣大众百货相映成趣,拆迁户们抗议陈水扁当时急着拆迁十四、十五号公园,只是盖个“富人公园”,让财团发财而已。尤其令人费解的是,偌大的十四、十五号公园,周遭车水马龙,急需公园地下停车场,但阿扁连想都没有想过要盖啥停车场,直到耗费巨额公帑将美丽的公园盖好后,才由续任市长的马英九重新规划兴建地下停车场。所以,如果只是纯粹盖个公园,有急迫到要逼死人吗?
阿扁以铁腕拆除在这儿住了四五十年的破落户以后,过了一年,三百零四户的低收入户,还有两百多户流落他乡,于是,阿扁竞选期间高唱的“快乐、希望、陈水扁”以及“台北新故乡”变成了“悲情、失望、台北伤心地”。
小市民市长变成市民克星
事情有一就有二,陈水扁违背竞选承诺,拆完十四、十五号公园后,又在一九九七年十二月间,为了要拆除台北市北安路鸡南山违建,导致一位丁姓妇女上吊自杀。阿扁口中的小市民市长,在他的心里“变”成了小市民的“克星”,这种心态,在陈水扁执意全面废除公娼,完全不顾弱势公娼生计的过程中,显露无遗。
阿扁的“变”有时他也有自觉,比如,在他担任立法委员期间,曾经质询要求国学大师钱穆迁离公家土地上的住宅“素书楼”,钱穆深觉受辱,便迁出“素书楼”,钱穆夫人胡美琦说,钱穆迁居后心情恶劣,不久抑郁而终,一代大师就这样毁在阿扁的快意中。
阿扁在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二日,前往外双溪的钱穆纪念馆参观,并针对当年的质询,向钱穆夫人说抱歉。阿扁能“变”成明理人,愿意说抱歉的确是好现象,但是,有心要说抱歉早该说了,何必等到这么多年,都宣布要连任市长了才说出来。更何况大师已乘黄鹤去,再说抱歉复何用?
另外,阿扁的“台独”或“独台观”,在他的口中也是变来变去,大家都知道,陈水扁在当立委的时代,口口声声“台湾要独立”,而民进党的“台独党纲”增订过程,陈水扁占有很重的分量。
但是,在陈水扁的口中“台独”或“独台”的说法是乱变的。诚如副“总统”连战在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四日公开批评阿扁“心口不一”。
对照陈水扁说过的话,诸如早期说的“民进党何德何能宣布‘台独’?”
一九九五年,大选前一年,陈水扁说:“看民进党要做运动,还是要搞选举?若是做运动,就可以大谈特谈‘台独’,但不可能当选;若是搞选举,求胜选,就不能谈‘台独’。”这就是陈水扁在二零零四年参选时,为求胜选不谈“台独”的主因。
阿扁说了这句话三年后,又宣称:“‘台独’公投党纲”是民进党的最高指导原则。
等到阿扁在一九九八年三月间访美期间,却又绝口不谈“台独”,将“‘台独’公投党纲”用所谓“自立、自决、自保”的话语来做包装,并强调:“虽有公投之权,但并不表示要立即行使。”
到了一九九八年的六月十五日,阿扁访美的说法是:“台湾、中国,一边一国”。此时更呼应了李登辉的“两国论”。
可是等到美国总统克林顿访问中国,提出包括不支持“台独”的“新三不”政策之后,已经宣布参选连任市长的阿扁说法变成了“统独问题,不能不谈”。还说出“不支持不等于反对”的诡辩论调。
从阿扁的口中,一下子“台独”,一下子“独台”,一下子说搞选举时,要赢就不能说。变来变去,连民进党的支持者都迷迷糊糊,忍受不了。
百变神功悟空折服
阿扁的“百变”发挥在作秀上,真是淋漓尽致。执政四年,他扮过“超人、宋七力、麦克尔·杰克逊”三合一人物;PEOPLE杂志的封面人物“汤姆克鲁斯·扁”;演过“酷鸭”、“圣诞老公公”、水球大战中“被水扁”的陈水扁:“走寻台北人”中的“黑手”、“水果小贩”、“清道夫”;以及一九九八年年初的画家梵谷与灯泡西装秀。看得小市民眼花缭乱,认不清真正的陈水扁。
还有,《泰坦尼克号》电影轰动演出后,阿扁也轧一角,扮演主角“雷昂纳多·扁”。
阿扁扮的还多得呢!像戴起乌纱帽“跳加官”;客串妇产科医生忙“接生”。
于是,有人将“百变陈水扁”封上一个“小丑市长”的名号。但阿扁听了还自鸣得意说:“不在乎”。
的确,身为市长变变戏服,作秀作秀,愉悦一下小市民,也是亲民的表现,没有什么错。但是问题出在,阿扁勤于“百变”作秀,充分显露其爱变的本性。而这些爱变的本性,更充分移转到阿扁的执政里。
所以,即使会七十二变的孙悟空再世,恐怕也要甘拜在阿扁的变功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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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陈水扁就会这样!
李敖
三月十二日,“立法院”质询“行政院”施政,民进党籍立委陈水扁为了抗议国民党“行政院长”郝柏村缓建北宜高速公路,愤而拿了一份“国家”六年计划草案,写上“退票”两字,走下发言台,走向“行政院”首长席,将“国建计划”当着郝柏村之面撕毁并抛在案前,怒责郝柏村“失信于民”。郝柏村问他:“你怎么可以侵犯我的位子!”陈水扁则以“你的位子又怎样?”回答。部分立委见郝柏村尊严受损,立即上前拉走陈水扁,陈水扁仍利用空隙奋力将碎纸掷向郝柏村。报上说:“‘立法院’议事堂的委员及旁听席上的市民,都为陈水扁这种极其唐突失常的动作感到惊愕不止,电视将当时的场面播出,也使社会大众为之骇然。陈水扁议事论政态度的如此恶劣,不只是陈水扁作为‘国会议员’的可羞耻表现,也使社会大众对于民进党作为反对党在‘立法院’的乱反,深感痛心无奈!”
报上又说:对民进党立委陈水扁昨天在院会中的动作,执政党立委深不以为然,“立法院”院长梁肃戎当场表示,这样的举动,违背议事规则,“如不改善,将交付惩戒”,“立法院”党部副书记长李胜峰也要民进党团反省,“像陈委员这样的举动,应不应该交付惩戒!”立委赵少康也说:“暴力就是暴力,这样的行为就是不对。”立院党部书记长饶颖奇也直称这样的行为不当。身为执政党中常委谢深山对陈水扁的做法相当“讶异”,他认为,以前这样行径多半为王聪松、吴勇雄所做的,他不解为何陈水扁也会做出这样的行为。认为“陈水扁怎会这样”?
在我看来,陈水扁就会这样!
为什么?因为违反民主的议会规格,根本就是民进党优为之的一条路。他们一开始就走上了歧途,结果相激相荡、有样学样,破格行事,非此不快,最后的陈水扁,又何能例外?
本来,在国民党统治下,台湾的民主政治就是一种假的民主政治,因为它一开始就距离英美式的民主政治极为遥远。
所谓英美式的民主政治,是指道道地地的英美式民主政治,而不是挂羊头卖狗肉的英美式民主政治。《镜里风云》(Through the Looking Class)里,汉普特·邓普特(Humpty Dumpty)对阿丽丝(Alice)小姑娘说:“当我用一个字眼时候,它的意思就只是我要它表达的意思——既不多,也不少。”(When I use a word, it means just what I choose it to mean。neither more nor less。)阿丽丝抗议说:“问题是,你不能拿字眼又当这个讲又当那个讲。”汉普特·邓普特答得倒也干脆,他说:“问题是,谁说了算而已。”虽然有人说中国也在实行英美式的民主政治,但所实行的,其实只是汉普特·邓普特式的,只是他说了算的民主字眼而已,这种字眼,只是他要表达的集团专政的民主羊头而已。
英美式民主政治的最大特色,在于他们把民主当成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教养、一种格调,这种种优良品质,形成了所谓民主风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校长巴特勒(N。 M。 Butler)说:“当一名绅士的难处之一是,你不被允许粗暴的主张自己的权利。”(One of the embarrassments of being a gentleman is that you are not permitted to be violent in asserting your rights。)英美式民主政治,不论议会问政也好、抗议游行也罢,都不时兴粗暴。政治立场,尽管坚定;但表达这种立场,却“其争也君子”。
在台湾,四十年的蹉跎,失掉了建立民主橱窗的好机会。民进党一出道,攻击国民党不民主,我有同感;但民进党的民主又在哪里,也令人着急。民进党内部结构上如何不民主,姑且不谈它;外在表现上的粗暴,却是有目共睹的。不论在议会论政或在马路上抗议游行,都是一派粗暴,这就太没水准了。
汪精卫曾悍然对青年党说:国民党的天下是自己打来的,你们不满意,去革命好了。民进党如性好粗暴,不如去革命,不必假民主之名养成许多非民主的坏习惯,这样荒腔走板,没把国民党搞垮,却先把民主搞垮了。张鸿学批评朱高正,说:“讲民主,你没有风度;搞革命,你不敢。”若不以人废言,这话说得真不错。民进党的最大悲哀是,它有机会建立民主橱窗,却一开始就误入了歧途,一切弄得不伦不类,却还懵然不知,洋洋自得。
所谓民主风度,并不是事事要靠成文的规范来的,相反的,而是照许许多多不成文的规范来的。陈水扁是优秀的法律学者,他当然知道:人间的许多规范是不在话下的,法律学者对某些法律,不崇尚“列举权力说”(Theory of Enumerated Powers),而崇尚“隐含权力说”(Theory of Implied Powers),他们认为,这种包含由习惯(customs)、惯例(practices)、常规(maxims or precepts),以及其他社会制约的许多非法律项目,其实也隐含在法律精神里。所以,事事用明文法律来规定,是没有必要的。换句话说,法律精神的维系,乃在于荀子所谓的“约定俗成”,人人皆知的规范,是不在话下的。
民主议会里应有的规范,陈水扁当然清楚,清楚却有破格的、没风度的举止,当然是从坏榜样学来的。
坏榜样可太多了,但是以未曾规范做借口,擅行破坏议会规格,显然是由朱高正、林正杰之流作俑的。两年前,在林正杰还没当选立委前,就先朝“立法院”这么干了。林正杰率众到“立法院”旁听,可是个个身穿“抗议的衣服”,大闹会场。同时民进党的朱高正在旁助威,认为:“旁听人穿着有标语的衣服进入议场,那是他们的表现自由。”但是,主席反问了一句:“假使有人在身上贴有‘我要进来打朱高正’的条子,警卫是不是能让他进来?当然不能,所以有些事情希能自我反省一下。”可悲的是,民进党和国民党一样,是疏于自我反省的。林正杰以一副被迫害狂的激越之情,大喊“立法院”会议旁听规则并没规定不可以身上贴字进场,为什么不能贴字?但是,我们忍不住要问,旁听规则中也没规定不可以当众小便,是不是照民进党逻辑,也可以在旁听席上尿一下呢?——对人人皆知的规范,是不在话下的,这样子事事要枚举规定,列入规则,岂是讲理的人干的事?
东海大学教授徐道邻说过一个笑话。他说:“有一次参观某一行政机关,看见厕所墙上悬着‘×××厕所使用规则’,内容有六七条,最后一条是:“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他们问我有何意见。我说,这个规则,似乎还可以补充一条,就是‘本规则如无未尽事宜,得不修改之’。”规则观念泛滥至此,正是民进党诸公大脑的构造,真不知林正杰在东海大学的政治学是怎么学的。
陈水扁以他湛深的法学修养,本可做一位从容而犀利的“立法委员”,但他的缺点是犀利有余,从容不足,问政态度,失之紧张严肃,走火入魔以后,必然沦为朱高正以下的动作,这是很可惜的。我希望他知过必改,为人立下台湾人还是有民主风度的印象,使人知道台湾人不全是没教养的,这才好。
一九九一年三月十三日
第18节:学者不可曲学阿世阿“阿扁”
李敖
民进党立委陈水扁在“立法院”没有民主风度、撕书掷向国民党“行政院长”郝柏村事件发生后,与记者问答如下:记者问:“能否谈谈你当天举动的用意?”陈水扁答:“自从郝柏村组阁以来,往往凭着他一个人的意识行事,政策多次出尔反尔,已造成民主宪政的严重危机,这种现象必须予以凸显,使其不得再因人而异,而应制度化,依法行政才对。”记者问:“当天的举动有经过事先设计吗?”陈水扁答:“没有!你看连当时要在计划书上写退票二字,还向台下同僚借笔,只是因为六年‘国建计划’人治色彩太浓,以北宜高速公路来说,为什么郭婉容要说谎?执政党增额立委私下也反对缓建,面对郝柏村时又没声音?有多位宜兰选民都说,他们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