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身保安-第2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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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我坐起来……”赵建辉的声音虚弱得连自己都几乎听不清楚,但是身后的女人偏偏就听到了。那双柔弱无骨的手慢慢的伸到了赵建辉的肋下,使劲扶起了赵建辉。可是,随着身子的抬动后背和手臂上一阵巨疼传来,让赵建辉不由自主的***出声。
“怎么样?我弄疼了你是不是?”女人有点紧张地问道。赵建辉咧咧嘴,有气无力地说道:“没关系,这点小伤还要不了我的命。”
直到坐直了身子,赵建辉这才发现,蹲在自己身边的侬蓝,上身的衣服已经烂成一条一条的,***只穿着一件白绸亵裤,全身上下多处***,光着两条洁白晶莹的大腿,**着一双很优美的***纤足,几乎可以和尤小苒的玉足有的一拼。
在低头看看自己身上,几乎和侬蓝的打扮不相上下,上衣的破洞就不要说了,***穿的裤子几乎也成了一条一条的布条儿,赤着一只脚,另一只脚上的鞋子也露出了前面的脚趾。
“咱们这是在什么地方啊,怎么都成了这摸样儿了?”赵建辉依然觉得有点头晕,坐在地上连喘了几大口气,这才觉得身上微微有了一点力气。
“我也不知道啊,咱们是顺着河流飘下来的,幸好现在是枯水季节,要不然可能就……”侬蓝的气色也不怎么好,一张脸白的像纸一样。
赵建辉慢慢地转头,看了看四周,离着两个人身边不远就是一条蜿蜒的河流,顺着河流露出天上的一线蓝天,两岸依然是浓郁苍苍的森林,看这样子,已经到了白天。
“坐在这里不是法子啊,咱们得想办法出去。”赵建辉呢喃着说道。侬蓝看了看他,低声道:“你现在能走?”
不能走也得试试啊,在这里等着那不是自寻死路吗?赵建辉挣扎着站起身来,这才发觉自己全身居然酸软的没有一丝力气,摇晃了两下终于没有摔倒,只顾张大了嘴喘气,这种状态,哪里能走的动路?
“你还是坐着吧,我去找点吃的东西。”侬蓝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茫然四顾,沉思了好久,还是在林中折了枝韧而长的树干,把一头劈得尖尖的,赤着脚走向了河中。赵建辉坐在草丛中看着她用树枝在水里插插戳戳,不由得摇了摇头,心说还真的是难为这个女人了,可不知道她是不是从来都没有受过这样的艰苦。
猛然间,侬蓝一声欢呼,她手中的树枝,还真的从河水里穿上来一条鱼。
第六卷:美人入怀第十三章:是仇人还是朋友
侬蓝用树枝挑着鱼回到了赵建辉得身边,双眼看着赵建辉,却不知道应该拿这条倒霉的鱼怎么办。赵建辉也不由得苦笑了一声,现在他连想动一下的力气都没有,再说了身上也没有什么工具,要说让他来整治这条鱼的话,方法倒是多的很,就是现在一种都用不上……哦,不对,还有一种方法,那就是生吃。
“去河里洗干净,就生着吃算了。”赵建辉对还在反复研究那条鱼得侬蓝说道。
侬蓝却皱了皱鼻子:“喂,听说钻木取火是你们祖先的伟大发明,你……难道不会?”
“我会,可是我现在没有力气,再说这地方根本就没有干柴,也钻不出火来……”赵建辉摇了摇头说道。
侬蓝四处张望了一下,丢下鱼紧走了几步,不一会儿居然就从河岸上找来一块有孔的厚木板,手里还拿着一根找来的木棍,笑了笑丢在了赵建辉的面前。“我来做,你指挥。”
“用脚踩住木板,固定住不要让它乱动,双手旋动木棍,你在找一些枯草或者竹子的干透的根须,一边转动,一边把干草放入取火孔之中,不断的用嘴往孔里吹风,注意不要用太大的力气吹气,等小孔处开始有烟出现,双手再加把劲儿大约就有火了。”赵建辉一边说着,侬蓝一边按照他指点的方法来做。
她粉白的双手搓动着那根木棍,鼓着腮帮子低着头不住的轻轻往小孔里面吹气。胸前的饱满随着她双臂的屈伸不住的晃动,那颤抖的频率看得人眼晕。赵建辉看着她的动作,心思恍惚的想着,侬蓝手里搓动的,要是不是木棍而是……想着想着,不由得老脸一红,低声咳了两声。
侬蓝又加了点干竹根须,继续弓着腰往小孔里面吹风,小孔里面已经开始飘出了青烟,赵建辉低声鼓劲道:“再快点,在快点……嗯,就是这样的……”大概过了十分钟左右,小火苗慢慢地燃了起来。侬蓝一边往火堆上撒着干树叶枯草细树枝等物,一边抬手擦了一把额头的汗水,微微松了一口气。
眼看着侬蓝把穿着那条鱼得树枝举在火上烧烤,赵建辉不由得瞪大了眼睛,张了张嘴什么也没有说。
不多长时间,鼻子里面就闻到了鱼肉飘香,侬蓝举着树枝把鱼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脸上露出了孩子般的微笑。用手撕了一块鱼肉,不料却烫的她抽了几口冷气,白嫩的手指捏着鱼肉送到了赵建辉的嘴边,赵建辉没有用手去接,而是直接伸过了嘴去。就着侬蓝的手指把鱼肉叼到了嘴里。
侬蓝的脸红红的,但依然用手继续撕下一块鱼肉,看着赵建辉大口大口的吞进肚子里面。脸上还微微的带着笑意。吃着烤的有点糊味的鱼肉,虽然没什么咸味,赵建辉却吃得很香。一条鱼被赵建辉吃了一大半,赵建辉才摇了摇头说道:“你吃。”
说完了之后,就盘腿坐在地上,微微的闭上了眼睛。慢慢的引导着一股浑浊的混元真气在四肢百骸又走了一遍,精神已经觉得好了许多,手臂上受伤的部位好像也不怎么疼了。等到他这股气息从四肢百骸引导入丹田,再从丹田深处循环往复运行十二周天之后,那股浑浊气息早就已经不见了,赵建辉只觉得神台清明,身体内的气息波涛翻滚,绵绵不息的运行在周身,全身的力道就感觉这已经恢复了十分之六七。
悠长的呼出了一口气,慢慢地睁开眼睛,恰好侬蓝的眼神这正看过来,见到赵建辉脸上已经有了一丝红晕,不由得惊喜道:“怎么样,吃了点东西好了没有?”
“嗯,已经好多了,现在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咱们还是要快点赶路。”赵建辉站起身往前走了两步,抬起腿,伸手把脚上唯一的一只鞋也扒下来仍了出去。穿着前面裂开口子的这玩意,其实还真的不如光着脚来的舒服。
侬蓝也赤着雪白的小脚慢慢的跟在他的身后,两个人走得并不快,钻入密林,翻过一道山梁,就看到了山脚下一条长长的山谷。这是一片青葱润泽枝繁叶茂的世界,眼前是大片的番石榴林,林中隐有一个小小的寨子。寨子中间是一个草土坪,刚才被两个人甩在身后的那条溪流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又湾了回来,但却比原来闲的清浅。
浅浅的溪流从坪中穿过,坪的两边是编制粗糙的棚屋,就像许许多多倒放着的四方篮子。从山顶上看下去,可以看得出来,密林中大约有四五十户人家在这里居住。
“喂……你还往前走啊?”赵建辉往前走了几步,身后的侬蓝突然扯着他的手低声问道。赵建辉奇怪道:“前面林中有个小寨子,咱们到那里问问路,再找点……哦,我明白了,你藏在这里等着……”看了看身后的侬蓝,一身的布条根本就不能称之为衣服,全身的白肉几乎就**裸的展现在自己的眼前,这情景肯定是不能出去见人的了。
侬蓝却抓着他的手不放,低声道:“你不能丢下我一个人走……”
“我是给你找衣服啊,我怎么会丢下你一个人走呢?刚才是你救了我,我心里还是感激你的……”赵建辉知道,在这种荒山野岭里面,一个女人想要顺顺当当的走出去这段难得很不容易。侬蓝别看有着一身不错的功夫,但是女人终归就是女人,这个时候只有男人才是她们的主心骨。
虽然这个男人曾经是她的仇人,但是从昨天晚上两个人再次相见,却很奇特的从仇敌暂时变成了盟友。侬蓝简直不敢想象,要是赵建辉死在河边,或者现在他一去不回,凭自己这个样子是不是还能活着走出丛林。
这一片地方,从来都是三不管的地面而,生活在这种地方的,除了各种族势力就是毒贩土匪,就连扑通的老百姓也一定会是很强悍的民族,要不然的话早就被其他的部族吃的骨头都不剩一根了。
国法、王法在这种地方向来就没有什么用处,谁的拳头硬谁说的话就是法律。自己这么漂亮,又穿着这么暴露的一个女人,只要是被人看到就注定了会引发男人的邪念,想不发生点什么都难得很。
所以,看到赵建辉想一个人下去,侬蓝马上就拉住了他的手不让他一个人走。“相信我,我一会就回来了。”赵建辉伸手拍了拍侬蓝的手,坚定的眼神给了侬蓝一份信心。
蹲在一棵大树下,眼看着赵建辉消失在眼前,侬蓝不由的双手抱着臂,脑海里想着,自己和赵建辉到底应该算是仇人还是朋友。
仇人?其实真的算不上。自己是泰国王后的亲生女儿,真实的身份贵为公主。从小就接受了最严格的培训和良好的教育,自己的师傅还是华夏国最神秘的门派——唐门的门主断魂刀唐武。
车嘟嘟是自己的未婚夫,可那只是名义上的。这一切都是为了打入否恩集团内部,挑动三大毒贩内斗。三大集团在四国联合打击下本就实力大减,经过自己的挑唆,在自己的努力下,否恩集团终于和坤猜、珈彭两大集团展开了争斗,境况更是江河日下,基本上已经算得上是日暮西山。
外表看起来,自己为了拓宽毒品的销路,这几年都是亲历亲为北上西下,打通了销往大陆和印度以及中东的销路,但是,在自己有意无意的疏忽下,否恩集团建立的销售管道总是能够很快就被当地警方发现,不仅会被没收大批的毒品,就连人也逃不出来几个。
这一次在大陆,就连否恩的女儿都被警方抓去了,否恩那老家伙终于醒悟过来,开始疯狂的追杀自己。在逃跑中自己不幸落入了坤猜的手里。
幸好跟在自己身边的人都是对王族忠肝义胆的忠义之士,在营救自己的过程中,八个人没有一个人活下来。如果不是早就知道了英国人修的那栋别墅另有暗道,只怕自己也会当场死掉。
但是,自己能够活到现在,除了自己的手下用命,缅甸政府军机缘巧合的发动了攻打坤猜的行动之外,好像还有这个人不小的功劳在内。
要不是他,自己在密林中碰到了否恩的部队之后已经子弹耗尽,身边的人已经能够死伤殆尽,凭自己一个人的本事是不可能逃出来的,更不要说赵建辉还为自己挡了两颗手榴弹,手上腿上多处受伤,掉在河里面,就算是昏死过去,却依然紧紧的抓着自己的手没有松开。这么说起来,这个人应该算是自己的恩人,或者说是朋友。
可是,这个人打断过自己的一条腿,害得自己很长时间只能靠着拐杖走路。自己也害得他女朋友中了艳蝶之毒,让他千里跋涉出生入死。
算起来,似乎自己被赵建辉砍断腿的恩怨已经扯平了,正下的就只有他刚刚救了自己这一次的恩情了。
一想到这里,侬蓝的心里就觉得怪怪的,怎么算下来还是自己欠他的?
第六卷:美人入怀第十四章:奇怪的民族
侬蓝正蹲在树下面想着心事,一阵索索的树叶响动传来,赵建辉手里已经抱着一包衣服出现在了她的面前。侬蓝打开那个小包看了看,却看到里面有一套白色的大褂,黑色的齐膝裤,系带子的平跟凉鞋……包裹着这些衣服的,居然是一方大红色的包头方巾。
赵建辉的身上已经穿上了一件白色的褂子,***穿着直筒的裤子,腰里扎着一条粉红色的丝带,脚上穿着一双迷彩的高腰帆布鞋。那摸样,真的是怎么看怎么滑稽可笑。
“快点穿上试试合不合身,我可是挑了好几家才找到的。”赵建辉坐在树下,顺手还拿出了一包烟和一个打火机。看到侬蓝看过来,有点不好意思的笑道:“反正是当了一次小偷,偷衣服也是偷,偷烟也是偷,我不过是顺手牵羊而已。”
“你想什么呢,我是想说你一定要保管好这个打火机,说不定往前走还用得到。”侬蓝隐身在一颗大树后,一边悉悉索索的还穿着衣服,一边说道。让她惊讶的是,自己穿上了衣服和鞋子之后,却发现大小和自己的身材正合适,就连鞋子也是不大不小。
这才想起他刚才说的“快点穿上试试合不合身,我可是挑了好几家才找到的。”这人,还真的是有心呢。难为他也没有量自己的身材和小脚丫的尺码,偷来的东西居然就这么合身。
看着传好了衣服从树后面走出来的侬蓝,赵建辉开心的笑了起来:“嗯,还不错,要是你的脖子在长点,带上几个金光闪闪的金项圈,就和寨子里面的女人更像了。不对,你比那些人白的多,也比那些人更漂亮……”
侬蓝听着他自言自语的瞎嘀咕,话音里面隐隐的在赞扬自己长得好看,不由得暗自笑了笑,猛然反应过来,才惊讶的问道:“你说什么?你说这个寨子里面的女人都是带着金项圈,脖子很长的是不是?”
“是啊,她们这里的女人脖子上全都带着一摞金项圈,一个个就好像是长颈鹿一样。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哦,原来是他们,你碰到的可是一个很奇怪的民族哦。只不过这个民族的人很少,大概只有几百人的样子。”侬蓝笑着说道。
所谓奇特,是因为这个民族的女性从四至五岁就开始在脖颈上套圈,一层为六圈,随着年龄增长增加层数,圈数越多越美。脖颈最长者有70厘米,也就是戴36个颈圈那么长。最多的脖颈圈可达十几公斤以上。她们的颈圈一般用黄铜做的,也有纯金做的。她们的脖颈套上项圈十多年后已习惯这种支撑,一旦颈圈取下,就会窒息而死。
这个民族部落一般选择产金的河流和山地为居住地,族人以淘金为生。由酋长带领男人循祖辈口碑相传的产金秘踪到人迹罕至的深山淘金,所得金子平均分配。男人把金子拿到佛教寺庙与僧侣换钱养家糊口。女人们在家中织布,带孩子,采集野果。他们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男人炼金懂巫术,女人能歌善舞。婚姻中女性颇为自主,每个女子依照梦境初步确定自己的意中人,再由一种卜卦方式最后确定。
“这么说起来,只要是有这个民族居住的地方,就一定是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了,那咱们还要多久才能出去呢?”赵建辉有点担心的问道。
“这个我可不好说。”侬蓝摇了摇头说道。
“对了,既然取下项圈女人就会窒息而死,那她们干什么还要带着这么重的铜圈儿?”赵建辉不解地问道。
侬蓝看着山下那些茅屋房舍,幽幽地说道:“其实,这个民族的女性为什么要在脖颈上套这么多颈圈,真实的原因没有人知道,不过在我们国家一直都流传着一个传说,这是一个很凄凉、很悲惨的传说呢。”
“这个民族叫做布当族,世世代代居住在金三角的山区,以部落形式聚集。当时时代背景是社会动荡不安,部落之间你争我夺、弱肉强食,谁都想占据一方,称雄于世。布当族是一个人数极少的部落,又拥有淘金得来的财富,随时都有被侵略的可能,在这种处于弱势的境况中,只好逃进深山老林。”
“在外族人入侵时,女人一旦被抓到,就会被从脖颈一刀砍断,以发泄男人争斗时的愤恨。布当族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妻女不受此伤害,发明了在女人脖颈套相比其它金属柔韧的铜项圈或金项圈,这样的习俗沿袭至今。”
“如今这种习俗已演变为一种审美需求。布当女人们为达到这种怪异的美学的标准,不惜摧残自己的身体,这与你们国家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