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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我家农场是天庭种植基地-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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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蜜蜂就在上面活动着。

叶晓晨来到了一颗只有一人多高的小桂花树前,上面有着几只蜜蜂。

他将一片撕了一下长方形的竹膜,用一根很细的丝线系着,结成了一个圆环。

等了片刻,一只蜜蜂飞到了他不远处。

叶晓晨伸手轻轻抚摸着桂花树,通灵天赋运用出来,沟通桂花意识。

这一刻,他好像整个人跟桂花树化为一体。

他就是树,树就是他。

那只蜜蜂飞到了他的面前,触手可及的地方,似乎都没有察觉到。

忽然,这种小蜜蜂竟然飞到了他的手臂上。

“额?”

叶晓晨微微一愣,不过通灵天赋依旧在运用着,他甚至感应到了小蜜蜂的意识。

比起桂花树的意识来,这小蜜蜂的意识无疑要活泼许多。

从小蜜蜂的意识中,叶晓晨感应到了一些简单的信息,跟植物意识不一样,小蜜蜂的意识要清晰许多。

比如说,现在小蜜蜂的意识中,似乎充满了一种喜悦,一种丰收的希望。

它找到了这片有着花儿的桂花树,可以采集到花粉,能够带回蜂巢去。

叶晓晨心中感叹,可惜他的通灵天赋不够强,不然的话,许多能够直接跟小蜜蜂意识进行交流,直接询问它蜂巢所在。

随着意识的沟通,小蜜蜂对他更加没有危险感,反而对他产生了一种亲近感。

叶晓晨趁机将结成的线环套在了小蜜蜂的纤细的腰部,轻轻扎紧了。

弄完这一切之后,叶晓晨又给小蜜蜂传递了一个意识,让它返回蜂巢。

这种信息传递方式,就好像是进行催眠一般,这小蜜蜂还真的接收了,直接飞了起来,朝着一个方向飞了过去。

叶晓晨心中一喜,连忙拿上工具跟了上去。

这小蜜蜂并不是飞得很快,每飞一段距离,还会飞到叶晓晨身边,环绕着他飞行,然后再飞出去。

这样一来,叶晓晨跟上蜜蜂非常轻松。

他心中很是感叹,这通灵天赋真是强悍啊!

如果这天赋更强一点,只怕能够直接控制蜜蜂意识了。

。。。。。

PS:我晕,昨天火皇定时了一章,十二点更新的,竟然失效了,现在赶紧补上,哎呀,实在不好意思!!!

第七十二章提纯

叶晓晨运用通灵天赋,一路追随着小蜜蜂的飞行方向,朝着山上走去。

幸好小蜜蜂时不时返回,否则想追踪到小蜜蜂的踪迹,还真不太容易的。

这也是寻蜂的难度。

就算是经验最为丰富的寻蜂老手,也通常会空手而归。

寻蜂者们通常会在某些位置放置诱蜂桶,引诱分群的蜂群前来定居。

叶晓晨有了通灵天赋,却没有这方面的麻烦,寻蜂反而变得轻松了起来。

一路看着周边的风景,跟着小蜜蜂前进,大概十几分钟之后,在距离那片采石矿不远的地方,那小蜜蜂忽然在空中盘旋了起来。

叶晓晨知道,蜂巢就在附近。

飞了几圈之后,小蜜蜂猛然朝着右侧石头堆旁的一棵大树下飞去。

叶晓晨连忙跟上去,顿时就看到小蜜蜂落到了一根枯枝上,然后沿着枯枝爬进了裸露出的树根跟石头缝隙的位置。

“我晕,怎么在这种位置?”

叶晓晨有些懊恼了。

这种地方的蜂群,想要弄出来,很麻烦的。

石头,树根,都是障碍啊!

真要挖开,工程很大的。

“对了,我不是有仙锄啊,有仙锄在,这石头树根算什么。”

叶晓晨忽然想到自己有神器在手。

当即,他从储物空间中拿出了仙锄,开始挖了起来。

为了不伤到蜂巢,他挖得很小心翼翼,从旁边开始清理。

再坚硬的石头,在仙锄面前,比豆腐也硬不了多少,树根就更不是问题了。

一块块石头被挖出,一根根树根被清理掉。

足足忙活了大半个小时。

终于,蜂巢渐渐呈现在了叶晓晨的视野中。

如果不是仙锄太重,他根本用不了这么久。

叶晓晨将准备好的斗笠挂在蜂巢的正上方,再用一把干枯的狗尾巴草,轻轻从下方轻轻驱赶蜂群。

嗡嗡嗡。。。

许多的蜜蜂飞了起来,集结于斗笠之中。

斗笠内的蜂团越来越大,蜂巢内的蜜蜂越来越少。

忽然,叶晓晨眼睛敏锐得看到蜂巢中,一只比正常蜜蜂大许多的蜜蜂。

蜂王!

叶晓晨眼睛一亮,当即轻轻将手伸了过去。

同时,他的通灵天赋也发挥了出来。

一般徒手捉蜂王,这可是一个技术活,很容易遭到蜂群攻击的。

他拥有通灵天赋,可以大大降低蜂群的敌意。

当他的手轻轻触及到蜂王的时候,顿时就感应到了蜂王意识的存在。

当他轻轻将蜂王捉住,放在手掌心的时候,蜂王没怎么挣扎动弹。

当蜂王被放入准备好的蜂箱中后,叶晓晨松一口气,他知道这群蜂是跑不掉了。

他拿起了斗笠,将里面的蜂团抖入蜂箱中。

叶晓晨将盖子盖上,打开了巢门,将原来蜂巢中的剩余蜂团驱散开来。

这样蜂团就不会继续回到蜂巢中,而是会追寻蜂王的气息,从蜂箱的巢门进入。

等到所有蜂群驱散之后,蜂巢彻底裸露在了叶晓晨的视野中。

蜂蜜还是比较充足的。

毕竟快要立秋了,蜂群肯定要准备过冬的食物。

他用一把水果刀,将一块块的巢脾割了下来,放入一个干净的塑料袋子中。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

他先处理了一下巢脾,将有蜂蜜的脾割了下来,至于剩下的,将会作为巢脾,放入蜂箱中。

由于所需的蜂蜜必须非常纯净,他采用的静置法,蜜脾中的蜂蜜自动流出来,沉淀下来。

这样可以保证蜂蜜不会有太多的杂质。

静置的蜜脾不说,叶晓晨将这次收的蜂群好好安顿了下来。

他的农场里种了这么多蔬菜,正好需要蜂群,而且,这些蔬菜都是精品蔬菜,想来采集的花粉酝酿出的蜂蜜,肯定也是不同凡响。

这样可以源源不断得为授粉蜂提供所需的蜂蜜了。

仅凭这一群蜂,肯定满足不了授粉蜂的需求。

静置后得到的蜂蜜,还需要经过特殊手段,进行提纯,最后能够得到的纯正蜂蜜不会太多的。

他准备这段时间,多收几群蜂来。

一连几天,叶晓晨都花了不少时间,去寻找蜂群。

收获不错。

足足得到了五群蜂。

期间,他将网店的几个订单处理了。

可能是酸菜的口碑逐渐从那些顾客的口中传扬开来,现在网店的生意也逐渐有了好转,每天都会出现几个订单的。

订单不多,却架不住价格贵啊。

一个订单就是四百多,一天网店的收入就是一两千块钱。

这还是纯利润,几本没什么成本,毕竟原料是自己的,酸菜制作根本不费什么功夫。

这样一来,仅靠酸菜收入,一月赚个四五万是没什么问题的。

农场。

五个蜂箱一字排开,放置在棚子里。

不时有蜜蜂飞近飞出的,甚是繁忙。

静置得到的蜂蜜,也积攒了大概三斤的样子。

此刻,在铁皮房子里。

叶晓晨正在提纯蜂蜜。

正常情况下,蜂蜜根本是无法提纯的,最多是减少杂质而已。

对叶晓晨而言,难度并不大。

锅炉内,装着所有的淡黄色的蜂蜜,看上去极为清澈澄明,有着淡淡的香气散发出来。

下方,煤气已经点燃,蓝色的火焰将****着锅炉底部,使得上面的纹理亮了起来。

蜂蜜已经变得温热起来。

加热蜂蜜,不能超过五十度,否则的话,就会破坏营养成分。

叶晓晨控制着蜂蜜的温度,保持着温热的程度。

他拿出一个玻璃瓶子,从中倒出了一种白色的粉末,称量了一下,精度到了毫克的地步。

他直接将这些白色粉末,倒入了锅炉中的蜂蜜中,然后用勺子搅拌了起来。

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蜜蜂的颜色变得淡了许多,而且,在底部出现了一种乳白色的稠密液体。

过了一会儿之后,等到上面的蜂蜜颜色彻底淡化,就好像成了一种淡黄色的水一般。

没有一点蜂蜜的粘稠感。

反倒是在勺子上,黏上了一层乳白色的液体,就好像是胶质一般,拉成了一条长长的丝线,竟然没有断掉。

叶晓晨见此,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微笑。

很快,他将锅炉中的乳白色液体跟上层的淡黄色的水分离开来。

乳白色液体离水之后,很快变成了乳白色的晶体,就好像是冰糖一般。

叶晓晨将这些乳白色晶体称量了一下,总共一百四十多克。

“还真不容易啊。”

叶晓晨看到这么一点提纯的蜂蜜,很是感慨。

想要喂养授粉蜂,可不简单啊!

这提纯后的蜂蜜,还只是制作授粉蜂食物的原料之一而已。

接下来,还要配制出真正的授粉蜂食物才行。

其他的材料早就准备好了。

他将锅炉内胆清洗干净之后,就开始配制了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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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叶莹

两个多小时后,一团银白色的物质被叶晓晨配制了出来。

这物质并不是晶体一类的固体,而是粉末状,轻轻一捏,就会变成细腻的粉末。

就好像是奶粉一般,却是银白色的,泛着金属光泽。

闻起来有一股蜂蜜的醇厚香味,极为独特。

“呵呵,这仙泉蜜粉的营养价值,比起一般的奶粉,可就要好上千百倍啊。”

叶晓晨微微一笑。

可惜,这仙泉蜜粉,常人不能食用,毕竟里面加入了仙泉之水,经过配制提炼之后,仙灵之气已经融入了蜜粉中。

可惜,这仙泉蜜粉的量并不多,估计也就三百克的样子。

他拿了一个干净的玻璃瓶,将这些仙泉蜜粉装入,密封了起来。

等到授粉蜂孕育出来,就能够用这种仙泉蜜粉喂食。

将玻璃瓶收入储存空间后,叶晓晨又将那个专用洒水器拿了出来。

由于锅炉要配制蜜粉,原本之前用来培养授粉蜂卵的培养液,就装入了这个专用洒水器中。

没办法,他手上能够盛装仙泉之水的器具并不多,也就是专用锅炉和专用洒水器。

其他的凡界容器,很容易让培养液中的仙灵之气散逸掉的,会影响授粉蜂卵的培育。

将培养液和授粉蜂卵重新放入洗干净的锅炉后,叶晓晨很是满意。

现在授粉蜂卵的培育非常正常,蜂卵上的血丝变得越来越多。

这代表蜂卵里的胚胎正在逐渐成型中。

那些血丝就是蜂卵胚胎吸收培养液营养的通道,血丝越多,代表胚胎需求营养越强烈。

一直到授粉蜂孕育出来,这些血丝才会逐渐干枯。

一旦在孕育过程中,血丝出现了不正常的变化,说明授粉蜂的孕育出现了问题。

重新将锅炉收入了储物空间中,叶晓晨躺在竹床上,拿出了手机,开始处理网店的订单。

这两天订单又多了一些,由于他要配制仙泉蜜粉,还要配送蔬菜,忙得飞起,也没时间去处理。

现在仙泉蜜粉配制完毕了,也该将这些订单处理一下。

他看了一下,足足有十二个订单。

全部都是购买三包的。

当然,也有不少留言,希望叶晓晨这个店主,能够松松口,多买几包。

叶晓晨却很讲原则,绝对不会多买一包的。

虽然他现在手上还有不少酸菜,却为了长久之计,不能坏了规矩。

神奇酸菜坛子制作酸菜的速度是有限制的,一天只能制作一坛酸菜,而一坛酸菜大概能够包装成七八十包的样子。

其中还包括十几包免费送的酸菜,只装了一根豆角,一块黄瓜,一个辣椒。

也就是说,一天能够销售的客户,最多不超过三十个。

其实也不少了,正要是全部销售出去,可以收入超过一万。

月收入超过三十万,那是轻而易举的。

现在叶晓晨对酸菜销路越发有信心了。

他只恨不能制作更多的酸菜。

虽说在商城中有神奇酸坛子买,却价格真的不便宜啊!

至少他现在没有这闲仙元去购买。

。。。。

第二天,叶晓晨将蔬菜配送完毕之后,就开着货车来到羊市火车站。

今天老妹叶莹从沙市回来。

叶莹在沙市南省大学读大学,已经大二了,暑假的时候没有回来,而是选择在沙市找了一份暑假工,以补贴家用。

直到今日才辞职回来了,准备在家里玩几天,毕竟距离九月开学,也没有多长时间了。

大概十点半的样子,在火车站的出口位置,涌现出一批旅客。

按照时间点,老妹叶莹所坐的火车,也是这个时间点。

他眼珠子盯着人群,很快,就在人群中看到了一道青春活力的身影,扎着马尾,背着一个大包,一手提着塑料袋,另一只收手上还拉着一个行李箱,从检票口出来。

叶晓晨连忙迎了上去。

“莹子。”

“老哥。”

叶莹也看到了叶晓晨,当即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叶晓晨帮她拿过行李箱,又要她将背包给自己。

“老哥,我背得起,没多重的。”

叶莹笑道。

“打暑假工,应该很累吧?”

叶晓晨看到老妹都瘦了,当即有些心疼道。

叶莹不是那种校花级的,却也长得很耐看,小家碧玉型。

“哪有啊,挺轻松的,老哥,听老妈说你现在的农场开得很不错啊?”

叶莹跟在叶晓晨身边,叽叽喳喳说道。

“呵呵,还不错,你回去看看就知道了。。。”

两兄妹边走边说,时不时传出了笑声。

到了停车场里。

“老哥,这就是你买的车子,挺新的啊!”

叶莹好奇宝宝般得围着货车,转了几圈,显得很新鲜。

“二手货车而已,上车吧,等有钱了,老哥我买辆私家车。”

叶晓晨笑道。

“二手货车也是车啊,我还没有做过自家的车呢。”

叶莹却非常高兴。

平时只能搭别人家的顺风车,这次可就不一样了。

自家的车,坐起来就是不一样。

回到家的时候,老妈早已经做了一大桌丰盛的饭菜。

“额,好香啊,好久没有吃过老妈做的饭菜了。”

叶莹将背包放到一边,就坐到了桌子边,拿起筷子夹了起来。

“太好吃了,老妈,你的手艺怎么进步这么大?”

“这个好吃,太棒了。”

“都是我爱吃的,真是太幸福了。”

。。。。

叶莹吃个不停,也说个不停,几乎没有停下来过。

“莹子,吃这个酸菜。”

叶晓晨已经端上了一碟酸菜。

叶莹在酸菜端上来的时候,口水就已经流出来了。

因为那香味太浓郁太诱人了。

饭桌上其他的菜也算是香气宜人,却被这酸菜的香味掩盖了一般。

“这是什么酸菜,好香啊?”

叶莹鼻子吸了一下,娇俏的脸上露出了一抹迷醉。

“呵呵,这可是你老哥我,经过精心研制,腌出的超级酸菜。”

叶晓晨很是得意说道。

“那我倒要吃一下了。”

叶莹立马夹了一块红彤彤的酸辣椒。

这丫头最喜欢吃辣的了。

“哇,太好吃了。”

叶莹很快将一个辣椒吃进肚子里,满口芳香,那种酸酸甜甜的味道,足以让人迷恋。

她从没有想到,一个酸辣椒竟然好吃到这种地步。

她又吃了酸豆角,酸黄瓜,酸红萝卜,酸萝卜等等。

每一样都有千秋,真是让人回味无穷。

最后,一碟酸菜,竟然全都被叶莹一个人吃掉了。

“老哥,我还想吃。”

叶莹看着叶晓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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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购物(为掌门颜丨茹梦加更一章))

老妹叶莹回来,虽说让叶晓晨的酸菜消耗速度大增,却也增加了一个得力帮手。

叶莹干活是一把好手。

以前在家的时候,家里插秧收割稻子,挖土种菜,她都能够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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