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知识改变异界 >

第119章

知识改变异界-第119章

小说: 知识改变异界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命令他们停止下来后,我将僵尸送会了死灵空间。

我想,这几十只僵尸肯定会很不开心才是,被召唤到人间界竟然还要承受生前的种种人类恶行。所以,我让其它僵尸在死灵空间找了个比较空旷的地方,时而捕杀一些亡灵来给它们进补,眷养天年。

至于这群家伙,我已经没有杀掉他们的意思了,反正惩罚程度已经足够了,还是赶紧离开现场,免得触景再吐。

相信,这些家伙以后再也不会对床第之事产生什么兴趣了,心理阴影一定非常大。

又经过了三四天的海路,我们终于到达了素有西大陆之称的西亚特大陆。

对于两边大陆,分处在东西两边,风景其实都相差无几。而且经常有商队进行两地交流,所以人文特点也相差无几。

唯一区别比较大的,是两边大陆的魔兽种类。

对于魔兽,我并不怎么留意,所以,即使西大陆的魔兽跟东大陆的不同,对于我来说也没什么。

西大陆的地理位置虽然跟东大陆一样不南不北,不过这里的地理环境却跟东大陆有点差别。

比如,东大陆中间是一片广阔的平原,而西大陆中间则是一片广袤的森林,名叫罗萨森林。

罗萨森林虽然没有香帕平原宽广,但也同样是为发掘的人类禁地。在西大陆,罗萨森林跟东大陆的香帕平原一样有一个耸人听闻的外号,叫“黑暗森林”。

传闻,有人曾经在罗萨森林中见到巨龙出没,而且曾经有不少探险队深入之后就失去了踪影,再也没出现过。因此,罗萨森林中的某处山地是龙族在人类大陆的秘密聚集地这一个说法更盛了。

巨龙目前只存在于传说中,相传它们之中等级最低的,都达到了SS级,最高的黄金圣龙甚至是神级的存在,是众魔兽之中的王者。

不过,巨龙数量稀少,而且禀性高傲,很少以示于人前。

人类中出现的龙骑士之类的,他们所乘骑的,仅仅是一种名为“地行龙”的S级上阶魔兽而已,这种魔兽有点像地球的恐龙,个头和身姿,速度都非常像“迅猛龙”,这种骑士我曾经在繁华的闹市中见到过,当时我还以为侏罗纪公园的恐龙来到异世界了呢。

地行龙可以经由实力高强的骑士驯化乘骑,所以,地行龙骑士的等级几乎都在SS级以上,所以,这就成就了龙骑士这个艾泽拉斯最强悍的兵种。

不过,即使是地行龙骑士这种假龙骑士,数量也非常稀少,首先是因为SS级以上的高手稀少,其次是其中的骑士职业更少见,再者,地行龙也算是高强魔兽了,不仅数量不多,而且还难捕获驯化。所以整个艾泽拉斯,找不到多少个地行龙骑士。



第三卷中央城第四卷秘密中央城第二百四十六章矮人部落【第四更,额定章节!】

至于真正的巨龙骑士嘛,那只传说在一些吟游诗人的作品中了。

巨龙如此高傲,又怎么能让卑贱的人类乘骑呢?

再说,巨龙本身实力高强,如果乘骑的人实力不强的话,那还不如让巨龙自己应战的好。如果乘骑的人实力够强的话,自己就可以拥有踏空而上的本领和超级强悍的攻击力了,要巨龙干嘛?

交通工具?

傻的。

摆显?

高手一招就排山倒海了,还不够摆显?

所以,巨龙骑士绝对不是1+1=2那种,肯定是1+1<2的那种。

与其乘骑巨龙,还不如跟巨龙分开作战好。

一个对天一个对地,看敌人往哪里跑?

所以,巨龙骑士,纯粹扯蛋!

不过,巨龙驯兽师倒是听说过,那些超高级的驯兽师,用魔法训练了一头等级相对较低的巨龙还是有可能的。

不过,如果用来乘骑,那就真的成交通工具了,根本发挥不出巨龙应有的实力。如果不乘骑的话,让其战斗,又不能离开自己一定范围,依旧无法发挥巨龙应有的实力。

所以,巨龙载在人类手里,算是委屈了。

好在,巨龙本身也认识到这一点,对人类根本就不屑。

不过,我这一趟不是来找什么巨龙的,虽然以我经过信仰之力增幅之后SS级中阶地驯兽魔法。在运气好的情况下能找到一头重伤的低级巨龙,并与其签订下“驯兽契约”,但这样做抱的侥幸心理实在是太大了。

如果碰不到一头重伤的低级巨龙的话,以我的实力根本不是那些至少SS级巨龙地对手,贸然前往,被它们一口唾沫便把我埋葬了。而且,整个艾泽拉斯多少民众。运气好碰到一头的有几个人?

即使运气好,碰到一头重伤地。那也肯定是我没能力签订的。

或者碰到一头SS级中阶以下的低级巨龙,那也肯定是没受伤的。

而且,我相信罗萨森林既然能叫黑暗森林,那肯定不止一种能置人于死地的东西,为了一丝侥幸而冒险,这不是我的性格。

要去,也至少等我有实力将它们打伤再去。

当然。巨龙这种东西,我是相信它们存在的。

因为死灵空间,就有巨龙死后地亡灵——骨龙。

所以,等到我收服一大群骨龙的时候,再来找找有没有巨龙身影。

来到西亚特大陆之后,我们没有停脚,而是马上起身赶往了矮人部落的所在。

根据磁石卖主提供的信息,矮人部落位于这个大陆的东方。就是我停船落脚的这个所在方向。而幽冥学院也在这个方向,所以,两件事凑一块了,刚好一起解决。

根据卖主提供的地址,我打听到了具体方位之后,便施展起瞬间移动。冲向了最靠近矮人部落的城市——莱特城。

而在到达莱特城之后,我也丝毫没做停留,直接往矮人部落移动了过去。从下船到到达矮人部落,前后仅花去了两个小时地时间。

矮人部落位于莱特城北部的一片山丘地里,地处比较偏僻,根本没有人为开凿或践踏出来的道路,交通很不方便。如果不是我有瞬间移动的话,我都不知道要花去多少岁月才能到达这个地方呢。

部落之所以称为部落,是因为他们不像城市那样,拥有一个绝对的管理者。部落并没有什么部长之类的。如果有什么重大决策,需要各个村地村长开会商讨。

部落其实就是几十几百甚至几千个村联合在一起。不过,却也能称其是一个整体。因为他们像城市一样,联合一个部落的实力来共同御敌,共同进退。

而且,部落的实力比较人类的城市要大许多,即使是一个小型种族部落,都比一般的人类大型城市要有更强的战斗力和防御力。所以,如果人类不联合起来攻击这些部落,那么就算是一个大型城市,这些部落也不用害怕。战斗起来,损失较大的,绝对是人类。

听丽丝叙述,思儿所在的半精灵部落曾经就是一个不小的部落,不过,人类因贪图利益,而组成了一个城市联盟,以讨伐“杂种”的名义,将半精灵部落全部消灭了。

其实,根据思儿听来地,这些人类根本不是为了铲除所谓地精灵与人类杂交出来的“杂种”,而是为了利益。

半精灵普遍地实力都挺高,不过人口却比较稀少,而且半精灵长相跟人类相似,没有精灵那尖尖的耳朵,但却比纯种精灵更优雅美丽。根据以上的种种,使得一个半精灵奴隶能卖到上千万的价格。

千万这个价格,已经能让很多高手蠢蠢欲动了。

不知在何事开始,在一众贪财者的怂恿下,人类便组成了一个城市联盟,专门讨伐这些人类和精灵的结合物。

这样一来,使得半精灵的数量一直都保持在稀少的程度,其价格也是只见涨不见降。

现在,半精灵已经没有多少地方可以栖息了,长久以来的屠杀猎捕,已经让半精灵的数量减少到不足五万了,别说一个部落了,连一个小镇都不及啊。

继续猎捕下去,恐怕终有一天会彻底灭族了。

当然,半精灵灭族了就再造咯,反正在众人的声讨下,促使精灵怀孕的人类会将半精灵遣返回精灵森林,以免遭受灾祸。

至于人流之类的,别拿到艾泽拉斯世界来说。杀掉怀上自己孩子的精灵,那些人类还没那么残忍。所以,只得由她们自生自灭,顺应天命了。

思儿便是半精灵部落中的天才少女,其父母都是半精灵,所以她才算得上是纯种半精灵。纯种半精灵的数量更稀少,而且外貌较之那些杂交产品更优美漂亮。所以,便成就了思儿这种天上人间少有的容貌。

思儿肩负着到人类聚集地寻找拯救族人的方法,原本,以她那与人类无异的外貌及体型,以及天才少女那实力高强的身手,混入人类社会,再找到一个能解决半精灵种族的办法应该不是难题。不过,还没出精灵森林呢,她便被一批由至少SS级上阶人类捕猎队给擒获了。

如果不是思儿以死相逼的话,以她的样貌,恐怕还没出精灵森林,就被糟蹋好几次了。

所幸,该捕猎队更求财,也许是没钱吧,只用五百万便将她卖到了奴隶公会。

在奴隶公会里,因思儿的等级太高,所以无法签订普通的奴隶契约,只能由一种特殊魔法师签订一个比较特殊的奴隶契约。

这种奴隶契约因为是越级签订,所以少去了不少功能。比如,奴隶契约的主人,无法彻底地暗示对方做某件事情。

所以,思儿在被签订了奴隶契约之后,依然可以守身如玉便是因为这一点了。

别的买到她的人,根本没办法靠近她,一靠近,便会听到思儿的死亡要挟。

所以,那些将思儿买回去只能做花瓶的人,只好将她再卖会奴隶公会了。

不知道经过了多少手,终于将思儿捻转到婺城的哈罗拍卖场,最终被我以一亿的高价购得。

从思儿的话语中跟丽丝她们提到,仿佛是只要他们部落有钱了,就可以解决御敌问题了。所以,香娜在看到我给了思儿一亿之后会说那句话了。

有钱就能御敌了吗?

妇人之见。

我够有钱了,叫我的中央城去对抗一个小型城市我都不敢,别说仅仅的一亿。

那次将思儿赶走之后,清醒过来的我还真有点后悔。

或许,真该想丽丝说的,跟她交往一段时间,让她明白我的为人,说不定还真能相处呢。

不过,当时我的情绪不好,而且对于她总是怒瞪向我的双眼,我确实是忍无可忍了,所以便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也罢,留得住人,也留不住她的心,与其整天光看不能吃看着难受,还不如就当没见过这个人。

不过,当时我做得是挺决绝的,但是后来我却知道这么做非常可惜。即使从我当时的举动,都能看出,我对于思儿还是蛮在乎的。

比如,我不假思索便赠送了她一亿,后来我想想,应该是我潜意识中不想她受苦吧。

矮人部落就没有遭受到半精灵部落这种灭族危机,因为矮人不仅个子矮小,最高不会超过一米四。而且身材魁梧,一个普通的女矮人,都有最魁梧的男性人类般健硕的体格,这样体型,拿出去卖谁要啊?



第三卷中央城第四卷秘密中央城第二百四十七章矮**师【第五更,70张月票的爆发!】

不过,矮人部落经常是一些盗贼光临的场所,因为矮人是天生神匠,他们制作出来的兵器铠甲等,在人类世界都能卖到一个非常好的价钱。

一个好的工匠,打造一把武器到人类世界出售,所获得的金钱便能让一个部落的人吃上一个月了。如果是矮人部落中大师级别的工匠,制造出来的兵器一出售,一个部落的人就半年不愁吃了。

这种是典型的半年不出售,一售吃半年。

不过,矮人部落人口众多,几乎各个人都会打铁,只不过不全都拿去卖而已。

所以,别看部落是村庄性质的,其实矮人部落还蛮有财产的。

当然,有财产和有钱的区别是,他们要将一个部落所有的武器铠甲全卖掉,才算是真正的有钱人。

对于武器铠甲方面的东西,我一点兴趣都没有,我最在乎的,是这里有没有开采出一座磁矿石。

刚来到部落某个村庄的门口,我便被两个负责看守防备的矮人给拦了下来。

“人类!”两个矮人先是一惊,而后做出了防御的架势:“站住!你是什么人,来矮人村落有什么事?”

这矮人果然如传闻的那样身材矮小却又不失魁梧,而且,棕色的胡须长到拖地,巨大的鼻子都可以遮住它半张脸了。

见两个矮人一副防止人侵犯的表情,我赶紧问道:“请问这里是否山丘矮人部落?”

两个矮人没回答。反问:“你究竟是什么人,来这里做什么?”

我回答道:“我是来自东尔曼大陆北方地钢铁城市迈尔城,前来这里寻找一件东西!”

其中一个矮人脾气冲冲地吼叫道:“这里没你想要的东西,快走吧!人类!”

另一个矮人更是胡乱猜测:“哼!不就是看上我们矮人部落的武器铠甲吗?这里没有,你赶紧回去吧!”

我挠了挠头,心叹这矮人的智商果然连克洛德都不及。

不过,矮人脖子短。又爱戴钢盔等物体到头顶,而且还喜欢遮住额头的做法。倒是帮了我大忙。

噬魔幽灵可以飘荡在半空,而矮人因以上的特点而根本很艰难抬头,又被遮住了双眼,这种情况下,我的噬魔幽灵小弟几乎可以大摇大摆地往前走。

现在,一群噬魔幽灵,已经有不少找到目标了。

我又跟守在门口地两位胡扯了几句。无非是先告诉他们,我不是为了什么武器铠甲。

我是想获得一个合法进入矮人村落的方法,如果要强行进去,凭借他们两个还是拦我不住地。

根据我的来的信息,矮人天生神力,一般都没有修习什么斗气。不过,在神力的支持下,攻击力强悍的他们个个都达到了A级下阶的水平。而且一般也突破不了A级。

另外,矮人使用的是巨斧,那巨斧地斧身都快达到矮人的腰了,在目测下,这巨斧至少有一百五到两百公斤。使用这么重的斧头,肯定会影响到他们的速度。没速度。再高级也休想碰到我。

而且,我要无理闯入,也根本不需要问他们,直接一个瞬移我就在里面了,哪会废那么多口舌?

一会之后,在两个矮人快不耐烦的时候,我得到了我想要的信息。

于是,我又赶紧转而对他们说道:“两位大哥,我是达斡尔大师的朋友!”(斡:音wo)

这下,两个矮人不赶人了。其中一个问道:“你认识达斡尔大师?”

我点了点头。道:“我不仅认识达斡尔大师,我还认识达维克大师。达拉米大师,达拉科大师……”我一口气说出了十几个大师级的名字。

之后,我又详细叙述了每一位地基本特征。不过,这些达什么什么的大师,基本特征都差不多,除了鼻子大之外,还真找不出其他比较明显的特征出来。

不过,功夫不怕有心人,在我细致的观察下,还是能发现他们的不同之处的。

比如达斡尔大师,他地眼睛是这些人当中最小的,而且年纪也是最大的。

两位矮人,在我每念一个的时候,眼神就变一下。最后,已经彻底转变为笑脸了。

其中一个说道:“人类!看来,你真是达斡尔大师的朋友了,否则不会认识那么多大师的。哎呀!我也记不了那么多名字!”

而另一个也说道:“看来,你真的曾经来过我们村,至于我们对你没什么印象,那应该是你在我们还没出生之前或者我们还年幼的时候来的。”

唉!难怪矮人如此强悍的炼钢手艺,却仍旧只能一村落部落存在了,瞧这智商。

我到今年也就19岁,从外貌充其量算它个25吧,这种年纪,怎么可能在他们还没出生或年幼地时候来呢?

要知道,矮人一般都能活到一千两百岁,是人类地十倍有余,两百岁的矮人不过成年而已。

看眼前这两个矮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