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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知识改变异界-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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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我可以聘请一些吟游诗人来帮忙配音,在边播放电影的同时边利用扩音魔法来合上电影中的演员口型发音啊。

如果这个构想成功的话,那么,我这个经历过好莱坞电影熏陶的人,便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级的导演了。

什么培养一代偶像明星,创造一个属于异界的好莱坞也是自然的事。

有机会,也可以让自己尝尝做明星的感觉。

至于赚钱,这个世界没有盗版,没有网络,连传播途径都非常狭隘,只要我有能力在各个大中型城市建造一些电影院的话,用大片的票房,我的收获绝对不菲。

另外,利用电影中间插播广告的方法,也同样能赚到不少钱。

不过,这一切都还在构想,要想实现,肯定会遇到不少困难,还是先找到类似于透明塑胶纸之类的留影材料吧,其它的事情,只能以后再说了。

在获得了火系斗气以及摄影魔法之后,我体内的斗气数量,已经达到了三层,分别是第一层黑色的魔斗气,第二层金色的风系斗气,第三层红色火系斗气。而灰色不死斗气我虽然拥有,但这种冥剑士的斗气并不在体内生成,而是从死灵空间召唤亡灵附体而生成的,因此不能算作一层。

而额头的能量圈数量,更是达到了恐怖的九层。

分别是,第一层灰色的死灵魔法能量圈,第二层红色的火系魔法能量圈,第三层白色的光明系魔法能量圈,第四层蓝色的水系魔法能量圈,第五层红蓝相间的神之契约能量圈,第六层绿色的土系魔法能量圈,第七层金色的风系魔法能量圈,第八层透明的空间魔法能量圈,第九层七彩的摄影魔法能量圈。

原本第五层是紫色的奴隶契约能量圈,只不过,我在获得神之契约之后,红蓝相间的神之契约能量圈便替代了原来紫色的奴隶契约能量圈。

在一荣俱荣下,我斗气的水平是B级上阶,精神力的水平是B级中阶,在经过一众村民的信仰之下,我的斗气和精神力都相应提升了一个阶位。

不过,神之契约的特点便是,信仰者的能力突出的部分,获得的信仰之力则在那部分明显。

比如,我的第一个信徒鲁尼,他是一个死灵法师,我所获得的信仰之力便是死灵魔法精神力居多,而信仰之力又得不到一荣俱荣的中和,因此当时我的死灵魔法得到一阶的提升,但其它魔法仅有零星的提升。

现在,我的各种能量所提升的额度也不尽相同。其中,获得最多的,是元素魔法与斗气,特别是风系魔法能量,我在信仰之力的下,我的风系魔法都快要达到A级的水平了。其次,是火系斗气,因丽丝这个C级中阶的火系剑士正源源不断地给我输送着信仰之力,使我的火系斗气在信仰之力的下,达到了A级下阶的顶级,很快便能到达A级中阶的水平了。

再加上魔斗气以及风系斗气,火系斗气将成为我的另一大助力。

当然,我对神之契约的了解并不深,我的火系斗气是不是因丽丝的信仰而得到较大的提升并不能确定。但我肯定,丽丝确实已经开始信仰我了,特别是在她得知永远也无法回家的情况下,彻底从她父亲的管教下解脱出来之时。

她父亲教育她别拥有信仰,但没有父亲的约束,她爱信谁就信谁。有我的干扰,她也只能信我了。

又经过了两天的奔波,我们终于来到了香帕城。

第三卷中央城第一百六十七章壮志凌云的计划

哈维尔果然会做,在其它城市张贴着我画像的情况下,香帕城竟然连我一张画像都见不到,进入香帕城我也不需要化妆,终于可以歇息一会了。

来到哈维尔家,我差点都不认得这个宫殿似的城堡了。虽然还在施工,但我仍旧为哈维尔喜欢乱花钱感慨了好一番。

经过一番嘘寒问暖之后,我跟哈维尔一边吃着香美肉以及一些叶茎类素食,品尝着上等的木根酒,将话题引入了正题。

“老哥,我这趟清水城之行,可真是刻骨铭心啊!”吃喝着,我回想起那一段惨痛的回忆,心里扔不住地后怕。

“哦?”哈维尔虽然操劳,但是善于经商的他,在暴利之下,明显胖了。他红光满面地问道:“老哈愿闻其详!”

我看了一眼丽丝,让其到房间去跟哈维尔同样做了几个月小姐的的妹妹聊天玩耍去,毕竟她们年龄相近,又都是小姐的身份,应该聊得来。更何况,接下来的话题,不是她这种小女孩可以听的。

可是,丽丝却不听,赖在我身边死活不肯走。说什么怕我又想扔下她,让她独自流浪。

在哈维尔奇异的眼光下,我脸红地给他介绍了丽丝。

丽丝在听到我介绍其是我的小妻子时,兴奋地跳了起来,还在我脸上亲了一下。

而哈维尔也会意一笑,忙说:“看来,我该帮我妹妹找个婆家了。”

“老哥真会取笑,跟丽丝一起,其实是有原因的。”听哈维尔这么说,我脸更红了。

哈维尔一边给我倒酒,一边说道:“哈哈,老弟别害臊!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我妹妹年纪也不小了,现在家境好了一点,该是找个人家了。如果不是我老哈没娶,我早找个好男子嫁给我妹妹了。”

嫁?入赘……看来,这异界也同样有这样的风俗啊。

喝了一口酒,哈维尔继续说道:“老弟,你说的原因,我倒是想听听。哈哈,老哈我其实挺八卦的。”

我摇了摇头,看了丽丝一眼,道:“有些东西,恐怕老哥你没办法听到了。”

丽丝知道我在说她,忙说:“哥哥,不管说什么,小丽丝都不会说出去的。”

我再次摇了摇头。

丽丝急了,噘起小嘴道:“哥哥偏心,说给哈叔叔听,却不说给小丽丝听。”说完,眼圈一红,眼泪马上落了下来。

“……”我最怕女孩哭,在这种情况下,我没辙了。

哈维尔见况一笑,道:“哈哈,那我不听不就行了。不过,以后你别叫我叔叔,否则,你哥哥不就成我小辈了吗?这可不成啊……”

没想到,丽丝在听到哈维尔的话后,哭得更厉害了。

“……”劝了半天之后,我没辙了,在同意告诉丽丝的情况下,又在许诺不撒谎的情况下,我将我到清水城遭遇一系列追杀,并在牢房里被泰瑞折磨的情况如实说了出来。

天色渐暗,我用了大半天的时间才叙述完。

这时候,丽丝已经泪流满面,一边检查着我的身体状况,一边发挥其母性特性安慰着我,说不痛不痛之类的。

而哈维尔也瞪大了双眼,嘴里的一块香美肉嚼了半天,仍然在半张的嘴里呆着。惊讶之余,哈维尔擦了擦额头的虚汗道:“老弟福大命大,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泰瑞这个家伙就太可恶了。”

“老哥,我认识丽丝,便是在清水城城主府的柴房中。”我说道。

“嗯!还是因为泰瑞,你们才有缘认识的。”哈维尔在我说完之后,终于将嘴里的那一块已经嚼成稀泥的香美肉咽了下去。

“知道她是谁吗?”我问道。

“难不成是……”结合我之前叙述的一切,精明的哈维尔反应过来,反问。

我点点头,道:“丽丝是泰瑞的妹妹……”

丽丝泪流满面地点点头,说道:“我哥他,竟然……如果我有机会,我一定不会放过他的。”

或许是我说得太有情感了,丽丝在听完之后也非常地生气。

“清水城的少城主,将来清水城的城主,泰瑞,这个仇我是一定会报的。不过,我现在没有这个能力。老哥应该知道我要做什么了吧?”我说道。

哈维尔一边点头,一边沉思说道:“如果是我,就只有建立一个超越清水城的存在。或者赚到超越一个城市的财富。”

我哈哈一笑,道:“哈哈,果然,知我者,莫若老哥啊!我是要建立属于自己的势力甚至是城市!”

赚取超越一个城市的财富并不会比建立一个城市容易多少,而建立一个城市是我来到异界之后的第一个愿望。更重要的是,我要用自己的力量战胜泰瑞,摆平清水城,让泰瑞尝到什么叫悲惨的人世。并不是花一个城市的财富到杀手公会去换取他的性命那么简单。

“老弟可有构想?”哈维尔问道。

我点点头,往南方望去,道:“香帕平原!”

香帕平原不属于任何势力,土地资源丰富,但雨水方面却比较缺稀。因此,这里并没有什么庞大的势力争夺,反倒是一些盗贼和魔兽的乐土。

香帕平原我曾经介绍过,非常广阔,与东、北两个方向的各个城市互相接壤,与南面的香帕沙漠,西面的香帕森林相接,跨地几百万平方公里,是东尔曼大陆最大的一个平原,甚至是整个艾泽拉斯最大的一个平原。

相当于三分之一个中国大小的香帕平原,绝对是我发展势力的最佳选地。

“可是,香帕平原没有河流,根本不适合发展城市啊!”哈维尔说道。

“老哥,你要相信,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没有河?哼!我就建一条!!”我在喝了不少酒之后,豪迈地说道。

“建造一条河?”哈维尔难以置信地问道。

“老哥,我建城市,其实并不需要什么河不河的。因为我又不是靠种植木根和饲养猡莎兽养活城民的。不过,要想更好发展,充足的水源,是必要的。”虽然有点醉,但我还没失去理智。

虽然种植木根不需要水,但种植水稻这种水系的植物,却需要大量的水。而且,人们的日常饮用,饲养一些可以提供香美肉的小动物,同样需要不少的水。

“老弟准备……”哈维尔问道。

“老哥,在我家乡,有一种名叫人工运河的河流,是由人工开凿转引过来的。”我还有点印象,中国的京杭大运河,是世界上最长的运河,全长一千七百多公里。

地理方面我在学校的时候成绩并不怎么好,不过大概我倒是记得。京杭大运河流经了中国的北京、天津、江苏、浙江等六个省,连接了长江、黄河、钱塘江等五大河流

这个世界比较广阔,这里的人还没有必要去开凿什么运河,全部依山而住,傍水而居,艾泽拉斯的土地足够百亿人口使用。

不过,对于我这个有通缉在身的人,要去寻找一条已经有人占领的河流,恐怕没那么容易。所以,在香帕平原这个广阔而有人烟稀少的地域,发展我的势力是再适合不过了。

哈维尔虽然怀疑,但也只能点点头:“老弟既然能发现香美肉这种绝妙的食物,又可以从防卫森严的清水城牢房两次逃脱,并躲过了清水城少城主的追击。我想,这个世界上,应该没什么事可以难到你的了。不管老弟想怎么做,老哈我一定全力。”

确实,在这个世界上,我还有很多事没做。如果是在地球的话,以我这么丁点知识,恐怕寸步难行。别说建立自己的势力,就算拥有现在的财富,我想都不敢想。

“我确实需要老哥的帮忙!”我摆下酒杯,没再贪嘴。酒能乱性,酒后确实是壮志凌云,不过,却不实际。我夹起一块香美肉放到嘴里,认真地对哈维尔说道:“老哥记得我曾经说过的话么?”

哈维尔点点头,道:“老哈拒绝了任何势力的邀请,就连城主,我都没有答应。等的,老弟你一句话。”

哈维尔果然是精明人,那么久以前说过的话,他还记得清清楚楚。如果不是我能确定他比较老实,而且又有神之契约在身,我还真会怀疑他是否会算计我。

“开凿运河非常困难,需要寻找合适的水源,而且,在人力财力方面,需要花费无数。我现在,也是没什么头绪,需要到香帕平原去探究一番才行。所以,在我真正建立起势力之前,老哥你还是继续做你的老爷吧。”我说道。

哈维尔道:“你还真别说,对于经商,我真恨不得吃个透,就好像一个饿汉见到香美肉一般。如果让我在做老爷和做生意之间选择一个的话,我肯定会选择做生意。如果不是我母亲和我妹妹的话,恐怕我早就流浪世界各地做生意去了。哪还有机会遇到老弟你啊?”他放下筷子,感慨地说道:“现在,他们的生活好了,也该去完成我的心愿了!”

“不管怎么样,还是先走出这一步再说吧。”端起酒杯,我猛灌了一口说道。

来异界已经一年半的时间了,确实需要建立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家了。

第三卷中央城第一百六十三章村长之子【新年快乐】

祝大家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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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带着丽丝,来到了我信徒聚集的村庄。

抱着丽丝,远比和黛安这个魔法师步行要快得多,只花去半天的时间,我便到达目的地了。

来这里,我是想看看信仰我的那些村民目前的生活状况,以及那三只一个多月没见的炎犬宝宝。

不过,到这之后,我却被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给吸引住了,那是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仿佛来自天上。但我又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搞得我的心情非常地乱。

村庄的变化非常大,在我离开之前,还有不少村民处于那种吃不饱,穿不暖的境况。而现在,不少家庭都达到基本的富裕了。就连有些穷人的小孩,也可以去不远处一座小镇的学堂修行了。

一了解,我才知道,原来,这一切,都应该归功于我那三只炎犬宝宝。

有了炎犬宝宝的帮助,村民们捕获魔兽的数量达到了往日的三倍有余,而且又都是比较高等的魔兽,为村里提供了不少魔晶换取金钱,还有不少高级兽毛兽皮兽骨,经过村里裁缝工匠的制作,也卖了个好价钱。另外,有了炎犬宝宝的存在,那些经常来犯的小盗贼,根本连路过都不敢,保证了村里财物人的安全。

三只炎犬宝宝在村里,虽然没有香美肉吃,但也同样是吃好的,喝好的,生活比人都要好上不少。

原本,我是打算将炎犬带离,陪同我一起前往寻找合适的水源的,只不过,看到村民们如此喜爱炎犬,我又下不了决心,最后只好留它们在村里继续做它们的守护兽。

本来,家犬就是应该呆在家里,而不是到处流浪的。

用香美肉再让炎犬宝宝饱餐了一顿之后,我只带了丽丝一人便上路了。

至于忠实的村民,我在找寻到水源之前,还不想带上路。因为村子里面的村民,普遍实力都不高,根本比不上我们的脚程,只会拖慢我们的速度。

不过,事有凑巧,在我准备出发的时候,村长的儿子,一个名为克莱德的年轻人走入了我的视野。

吸引住我的,不是因为他是村长的儿子,而是因为他是一名骑士。

在佣兵界以及冒险界的冒险者们,成为骑士的人比较少,一般都是剑士或魔法师。骑士的职业,只适合战场上。冒险者们从事的活动厮杀之类的活动域比较小,带上一匹战马有点累赘的感觉。而在战场上,相互冲击需要战马的速度以及冲撞力,多了一匹战马也有一种居高临下的优势,在战场上能发挥出来的作用,远比一个剑士要高得多。因此,一般城市士兵的首选职业,都是骑士。

而成为骑士的人,一般都容易被军队选中。

克莱德他不仅是骑士,而且还是一个风系的高级骑士。

从村长的介绍中,我了解到,他是村里唯一一个在香帕学院长期班毕业出来的人,是在遇到我之前全村人最大的希望。

而克莱德也了解村里的情况,知道自己身上所担负的重任,在学习期间也是格外地努力和刻苦,年仅18岁的他,现在竟然达到了AA级下阶的水准,前途无可限量。

知道他的等级后,我不禁感慨,如果我是土生土长的异界人,相信现在已经是非常高级的存在了吧。

毕竟,只有一年多的时间给我发展,感觉上确实仓促了点。

这个村长的儿子,原本三个月一届的毕业典礼昨天又举行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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