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77-21世纪的黑金 :假货已经威胁了世界经济的构成-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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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台湾生产的过剩CD光盘多达76亿张,比台湾当地CD光盘的需求量27万张多出了30倍。自1970年以来,台湾一直是生产仿冒商品的基地。台湾生产的空白光盘和盗版唱片大量出口到东南亚地区,尤其是菲律宾。2003年,台湾出口到菲律宾的光盘多达175万张。台湾出口到巴拉圭的光盘又被再次出口到阿根廷和巴西。据国际唱片行业联盟估计,2003年,巴拉圭进口了15万万张空白光盘用来复制。
香港的情况与台湾大致相同。香港生产的过剩CD光盘达23亿张,比当地的需求量高出18倍。在一次历时18个月之久的调查中,香港地区警察发现,黑社会插手了光盘的生产和盗版光盘的出售,但没有披露涉及的光盘数量。Agence Xinhua; Beijing; 20/11/04。在马来西亚,生产的过剩光盘估计有18亿张,比当地的需求量高出31倍。该地区盗版活动猖獗,是盗版光盘的出口中心。在泰国,生产的过剩光盘有14亿张,比当地的光盘需求量高出27倍,这也是多次在曼谷地区查缴盗版光盘的原因。同一时期,巴基斯坦被确认为是盗版光盘的主要来源地,2003年,巴基斯坦国内的八家光盘生产商的光盘产量上升了50%,达到18亿张,而国内的光盘需求量只有2000万张。据估计,巴基斯坦每个月的盗版光盘出口量达1300万张。这些光盘被出口到世界各地的46个国家,尤其是中东、欧洲、非洲和美国。
在俄罗斯,也同样存在着光盘产能过剩的情况——生产的过剩光盘有34亿张,比当地的光盘需求量高出12倍。乌克兰是俄罗斯生产的光盘的进口国。在这些国家,政府当局和执法部门对国际唱片行业联盟的压力置之不理,将一切责任归为有组织的犯罪团伙。
不同国家生产盗版光盘的情况各不相同,正确区分盗版光盘的生产目的是用于国内市场还是出口到其他地区是很重要的。这种区分有助于在当地范围内找出问题的实质,进而找到合理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方法。生产的盗版光盘如果用于国内市场的需求,一开始,不仅会促进硬件光盘播放器的销售,而且还会成为光盘市场发展的动力,如中国、俄罗斯、乌克兰和印度的情况。巴基斯坦是一个例外,该地区长期以来一直是黑社会交易的中心场所。
除了大规模的工业盗版现象外,小规模的个体盗版光盘的生产有时是由犯罪团伙资助的,如在南欧的一些实例。在西班牙,一张DVD售价只有8欧元,一张CD光盘的单价只有2欧元。西班牙占全球光盘市场份额的2%,其不法交易占整个国内市场的24%。在意大利,情况基本相同。盗版光盘占国内市场的20%。IFPI Piracy Report 2003; Le Monde; 21/01/04。在希腊和葡萄牙,盗版光盘占合法市场的20%以上。除了查办地下光盘生产网点以外,加强对不法流动商贩的打击力度(这种不法商贩经常利用非法移民)也应该是制止盗版光盘行之有效的办法。
总体来讲,盗版的CD和DVD光盘占全球唱片市场的14%。这些盗版光盘的主要来源是光盘生产商生产的过剩光盘,其中93%源于亚太地区。打击盗版光盘的行动要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相结合,要分清盗版光盘是用于当地市场销售,还是工业规模的盗版光盘出口,后一种情况主要出现在亚洲较发达国家。不难想象,打击用于内销的盗版光盘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是与当地政府合作,要充分考虑在当地实施知识产权体制的成本和收益,可以采取降低CD光盘价格的办法。事实上,和计算机和光盘播放器不同,这类产品的价格随着市场竞争的增加而下降,正版CD光盘的价格不仅没有随着市场销量的增加而降低,反有上升。降低光盘的价格,缩小正版光盘与盗版光盘的价格差价,进一步刺激消费者的需求,监督控制CD光盘的合法流通渠道并保证其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正版光盘的销量。这项战略已经出现在北美市场上。2003年底,环球音乐首当其冲,在美国市场上,将CD光盘的价格降低了30%。虽然舆论并未大张旗鼓的宣扬,但美国市场2004年的需求扩大说明这项战略初见成效。遗憾的是,大牌唱片公司的政策一直是清一色地“打击网上盗版”,这种战略使得它们不得人心。Le Monde; 4…5/01/04; pVII et IFPI Statistiques 2004。
对价格和销售网点的监控行动是用经济手段解决经济问题,除此之外,追踪光盘生产商的订单,清查地下光盘拷贝车间及相应的销售点(有些分销网络已触及南欧的一些发达国家市场),打击盗版光盘出口商,以达到摧毁盗版光盘基地的目的。盗版光盘得以生存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技术简陋,复制成本低廉,造成复制光盘和正版光盘的价格差距;其次是执法部门没有对工业拷贝及地下生产网点绳之以法。如果解决了这两个问题,应该会有效地阻止盗版光盘对合法光盘市场的冲击,使消费者买到质高价廉的光盘。
打击盗版光盘行之有效的方法是要对盗版光盘的来源进行正确的分析判断。然而,光盘业为加强各地方打击盗版的执法力度,将所有盗版光盘事件都归于组织犯罪。他们以偏概全,歪曲事实真相。有犯罪组织参与的活动本身(不论是合法的还是不合法的)不一定就是犯罪活动。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游戏赌场都应该算作犯罪活动。
《21世纪的黑金》第二部分第三章 仿冒商品、知识产权和创新(11)
电影业的状况分析
在文化产业中,将唱片业作为我们这项研究的例子是很有说服力的,因为盗版活动已对唱片业构成了前所未有的威胁。电影业一只以来也抱怨P2P网络影像下载给它们的电影平台销售造成巨大的损失,但是研究调查结果并不尽然。下面我们来看一下这方面的分析。
美国电影业一半以上的收入是靠出口。美国电影占法国电影市场的58%,而在西班牙、德国、澳大利亚这些国家,美国电影的份额占当地市场的80%以上。Les renseignements suivant sont tirés sauf indication contraire de létude dAllen JScott;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Hollywood and the world: the geography of motion picture distribution and marketing”;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 february 2004; pp33…61。美国“家庭票房”的数据显示,在美国和加拿大,票房收入从1980年的57亿美元上升到2000年的76亿美元。同一时期,出售和出租的录影带(包括VHS、DVD)达到224亿美元,比票房收入高出三倍,而按照美国电影协会(MPA)的说法,录影带的出现已经为电影业敲响了丧钟。不仅如此,2004年,在全世界录影带总收入(出售+出租)的246亿美元中,美国的收入就高达114亿美元。“Hollywood silent on riches made abroad”; New York Times; 12/02/05。DVD光盘格式的普及可以从它的销量上略见一斑:1998~2002年,美国DVD销量平均上升了136%。US Entertainment Industries 2002 MPA Market Statistics。一份调查报告显示,DVD播放器的使用使每个美国家庭的年消费平均增加了100美元。按照目前市场的消费趋势,美国一些影视公司的出口收入在今后三年内还会翻番。
影视行业的特点,一是生产高度集中:美国四大影视公司占全美生产量的536%、销售额的819%;另一个特点是“重磅炸弹”式的商业模式:市场投资高达全部生产投资的50%,目的是要在电影上映的第一个星期就有最大的票房收入,同时成倍增加相应副产品的收入。创票房收入前四名的影片分别是:《泰坦尼克号》(1997年,票房收入60100万美元)、《星球大战》(1997年,票房收入46100万美元),《外星人》(1982年,票房收入43100万美元),《侏罗纪公园》(1993年,票房收入35700万美元)。大牌的影视公司占票房总收入的75%,这些公司的分公司的票房收入占14%,其余的10%才是一些独立公司的收入。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美国电影业充满活力。从1986~2001年,美国国内票房收入(不包括录影带)上涨了409%,从59亿美元上升到84亿美元。同一时期,电影和录像带的出口上升了4528%,从16亿美元上升到93亿美元,而且这种趋势有增无减。我们前面已经看到,仅2004年,美国录影带的出口收入就高达114亿美元。
影视市场高度集中在欧洲(628%)、亚洲及太平洋地区(171%,不包括中国)、中美洲和南美洲(169%)。然而,正是在影视业向全球市场扩张的背景下(绝非是危机状况!),美国电影协会却估算出,由于影视盗版造成了该行业35亿美元的损失。这种遭受损失的说法非常荒谬。实际上,在不发达国家,由于流通渠道和设备的陈旧落后,票房收入相对较少,自然助长了盗版现象,美国影视业只不过还没有开始从这些市场上赚钱。
没有舆论的大张旗鼓,影视业一直悄悄却快速地向全世界发展。美国电影协会对录影带市场的营利特别是对其在全球市场上的份额守口如瓶,并称这是不能公开的机密。“Hollywood silent on riches made abroad”; New York Times; 12/02/05。 Les chiffres fiables de ventes de vidéos ont été estimées par des cabinets indépendants me Screen Digest (GB) pour 2004 et Veronis Suhler (2001): munications Industry Forecast; New York; Veronis Suhler Media Merchant Bank; 15th edition。; cité in Allen JScott; artcit。美国电影协会的舆论只是一味地发表反盗版言论,只谈互联网上的P2P交换技术对它们造成的损失。法国影视业及出口商们也不甘落后,声称受到P2P网络的严重威胁,同音乐界的遭遇一样。可事实上,由于法国政府重修了电影院及相关设施,市场上电影供应也多样化,2004年,法国电影院的观众比2003年上升了12%。而且,法国电影占其国内市场的384%,显而易见,法国电影业是最大的受益者。与电影院的经济增长势头相同,DVD的销量也上升了10%。如同我们前面对光盘业的分析一样,产品内容的多样化扩大了需求。面对这样的局面,它们宣扬的打击互联网上的盗版实际上只是为了抢占在线销售这块市场。法国影视生产及出口商协会(Chambre Syndicale des Producteurs et Exportateurs de Films Franais)主席认为,进军在线市场的首要问题是“要保证上网电影的安全性,即不被盗版”,所以各家都在数码管理权(DRM)系统上大做文章。Le Monde; 12/01/05。
电影业与光盘业这两个不同的例子说明,知识产权向各个行业不断地扩展,已变成业界占领和扩大市场的战略:在光盘业是为了帮助业界走出危机,而在电影业则是为了巩固市场,扩大盈利。下面,我们来看一下书籍领域的反盗版宣传,虽然目前并没有互联网上的书籍拷贝现象。
法国教育部的责任是培养人才,鼓励读书,扩大公众对书籍的需求,而该组织却反对“复印书籍”的宣传,在图书馆借书一事上展开辩论。2000年,以热罗姆·林登(Jérome Lindon,Editions de Minuit出版社)为代表的一些作者和编辑提出,如果图书馆不恢复收费借书,他们将收回他们的版权作品。按照他们的说法,“法国每年售出的3亿册图书中,仅国立图书馆就有154亿册在免费出借。”这一事件的发展最终演变成两大阵营:一方赞同免费借书,而另一方则坚持收费借书。法国政府最后做出决定:补偿版权人的利益,而这项政策却限制了公立图书馆的购书计划。Florent Latrive; Du bon usage de la piraterie; Culture libre; sciences ouvertes; Editions Exils; Collection Essais; 2004; pp101…102。
文化产业的这些实例说明,知识产权保护在各个领域的不断延伸已不再是为了平衡创作和传播、编辑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如今,企业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借口,实则是为了自身的占有、积累和产业集中的目的服务。这一状况抑制了多元化创作的商业模式。
阿兰·斯科特(Allen Scott)指出,“文化产品与玉米和木炭不同,是与传统文化背景密不可分的。”Allen JScott; article cité; infra。1993年,在关贸总协定的谈判中,法国提出了这一问题。欧洲与美国在接下来的几次谈判中达成协议,在文化产品及服务领域可以不受世贸组织的限制,建立特殊的竞争法。然而,版权工业自由贸易是美国出口业的第一要素,美国电影协会当然没有忘记这个宗旨。在私下的谈判过程中,他们的游说起了一定的作用。Idem。
尽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声明,要使文化产品多样化,而且这项决议已在2001年得到一致通过。然而,美国于2003年秋重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后却开始反对这项决议。正如计划总署(missariat Général au Plan)负责知识产权研究小组描述的那样,在版权的根本目的和日趋集中强大的文化工业的影响力之间产生了愈演愈烈的矛盾冲突。最终,各经济角色(制造商、开发商、经销商)的权力不断扩张,欧洲立法也愈来愈倾向于他们的利益。missariat Général au Plan; “Quelle politique internationale de propriété intellectuelle dici 2020?”;pp118…121 du Rapport Regard prospectif sur lEtat stratège n°2 remis au Premier Ministre le 20/01/2005。 Et “La diversité culturelle; ennemie des EtatsUnis”;Le Monde; 23/12/2004。
知识产权保护的口号,实际上掩盖了知识产权范围日趋扩大的真实目的:是为了使文化产品及其服务向其他商品一样,进行自由经济交换。这种政策最终会摧毁文化的多元性,取而代之的是“重磅炸弹”式的世界文化产品,造成“不同文化的公共机构的消失,例如,与美国不同,法国电影是由法国政府预付生产费用等等。” Idem; p118。
由此可见,在文化领域,同样存在着像其他创新领域一样的立法矛盾:“打击盗版行动的背后,掩盖了全盘实施发达国家知识产权所造成的严重问题。这种做法的目的实则是为了延长投资方在尖端技术领域(特别是信息程序、生物技术产品领域)的利益保护期。这已偏离了实施专利和版权的根本目的。”Keith EMaskus and Jērome HReichman; “The globalization of private knowledge goods and the privatization of global public goods”;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vol 7; number 2; june 2004; pp295…296。 Littéralement: “The drive to stamp out freeriding practices thus tends to obscure serious problems engendered by the radical transformation of IP policies that has occurred in developed countries。 This transformation constitutes a prolonged effort to strengthen the protection of investors in cuttingedge technologies; especially puter progra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