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77-21世纪的黑金 :假货已经威胁了世界经济的构成-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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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to strengthen the protection of investors in cuttingedge technologies; especially puter programs and biogenetically engineered products; which fit imperfectly whithin the classical patent and copyright paradigms”。
知识产权和软件业
毫无疑问,软件业很大程度上也是建立在知识产权基础上的。与制药业和文化产业相同,它也是这方面很有说服力的例证。2001年,在全球范围内,仅是出售预装在计算机里的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的价值就高达1700亿美元。软件业的年增长率为15%。欧洲软件业占全球软件市场份额的三分之一。Bernard Caillaud; “La propriété intellectuelle sur les logiciels”; Rapport du CAE Propriété intellectuelle; La Documentation Franaise 2003; p116。 La part européenne des logiciels packagés est sujette à caution; du fait de la prpension à étiqueter me “européen” des logiciels dont les revenus de propriété intellectuelle vont ailleurs。这些数字对于计算机服务业来说并不算什么。2003年,计算机服务业的收入达5690亿美元(约4270亿欧元)。
软件的开发大部分来自公共机构,如大学,大的跨国实验室;其次是独立的软件开发者、一些创业型企业(Startup)、中小型公司;再其次是一些大的电子材料生产商、软件编辑商等。微软(Microsoft)、SAP或甲骨文(ORACLE)等公司开发软件在各方面的应用及其销售。软件服务公司则主要负责软件在生产或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应用,也可能是在其他方面更加广泛的应用。
在使用软件上,人们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是,“由于书写软件代码的书写错误,使产品质量不过关,软件的可信度不高。”这个问题是当今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Bernard Caillaud; artcit。 p128 et 129。
客观地来讲,软件开发面临的两个主要问题(一是软件代码的可信度,另一个是来自革新积累造成的冲突风险)不是来自技术上的限制,而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问题。软件产品历来都受到“版权所有”的保护。如今在美国,软件还受专利及软件原始代码机密的两项保护。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对一种产品实施多种保护已违背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最初宗旨。知识产权是为了保护市场,而不是消灭竞争。Michel Vivant; Protéger les inventions de demain: biotechnologies; logiciels et méthodes daffaires; Collection Propriété intelllectuelle; INPI/La Documentation Franaise; Paris; 2003; p37。
牛津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负责人戴维·维瓦认为,“一种技术不应该受一种以上的所有权的保护。换句话说,如果一项技术成果已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那么它就不应该再有专利权。”Idem; p296。另外一些专家也指出,“在法国的法律框架下,如果一种产品在市场上是独一无二的,那么该产品的产权人就不能再实施保密措施,即一种产品不能受多种所有权的保护,否则势必会阻碍竞争,不利于人类创新。”Stéphane Lemarchand; Olivier Fréget et Frédéric Sardain; Avocats à la Cour; “Biens informationnels: entre droits intellectuels et droits de la concurrence”; Propriété Intellectuelle; revue de lIRPI; n°6; janvier 2003; p13。
迈克尔·E波特(Michel EPorter)分析认为,这些技术和法律上的论据,在各大企业的竞争战略面前毫无说服力。“为了企业的利益,它们真正需要的是有一定生产力和创新水平的产品,该产品要能长久地满足市场的需求,同时最大限度地抑制其他新产品或类似替代品的出现。”petitive strategy; techniques for analyzing industries and petition; The Free Press; cité par Jacques Prinz; “Lindustrie du logiciel: les forces économiques et les enjeux stratégiques”; Géopolitique n°71; septembre 2000; p43。 La structure monopolistique ou oligopolistique du secteur des logiciels permet en fait à ce niveau de qualité dêtre arbitrairement bas; tant quon peut empêcher lentrée de concurrents par dautres moyens; me li ndique Philippe Aigrain。雅克·普林茨(Jacque Prinz)认为,软件业采用的正是这种逻辑。全球95%以上的个人电脑使用的都是视窗系统操作软件。微软公司这种超强的市场霸主地位,是企业追求最大利润,阻碍竞争的最好例证。
商业软件联盟是软件开发商的一个组织,它实际上是微软和甲骨文等公司的代言人。它的主要任务是打击软件盗版。软件的复制和传播几乎没有任何费用,复制与原版软件质量相同的产品不费吹灰之力。2003年,商业软件联盟和国际数据公司(IDC)的联合调查显示,售出微机使用的商业软件价值约500亿美元,而安装这些软件的服务费则高达800亿美元。全球软件盗版率为36%。欧洲的软件盗版率也在同一水平。软件盗版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市场上,如果按盗版软件的价值来计算,涉及的主要国家有:美国(盗版率22%,价值64亿美元)、中国(盗版率92%,价值38亿美元)、法国(盗版率45%,价值23亿美元)、德国(盗版率30%,价值19亿美元)、日本(盗版率29%,价值16亿美元)、英国(盗版率29%,价值16亿美元)、意大利(盗版率49%,价值11亿美元)和俄罗斯(盗版率87%,价值11亿美元)。
谈及“盗版”,商业软件联盟将本质不同的盗版行为混为一谈,而实际上却存在着两类不同性质的盗版。一种是有组织的工业规模的盗版,通常是利用互联网作为媒介贩卖CD光盘,例如,1999年在丹麦捣毁的一个盗版团伙销售的光盘数量达125000张,价值约23700万美元。BSA; muniqué de Presse; 21/01/1999。而另一种是终端消费者拷贝有版权的软件,然后再安装到其他计算机里;或是复制CD光盘,传给他人,用于安装使用等目的。Voir aussi Christopher May; Economy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he new enclosures? Routledge; London and New York; “Two levels of activities are lumped together under the rubric of piracy: organised criminal activities systematic counterfeit for sale; and individual copying of legitimately purchased goods”; p151。
第一种形式的盗版经常出现在发展中国家,在发达国家的市场上并不多见。微软公司同许多计算机制造商签有协议,在它们生产的计算机里预装微软的视窗系统操作软件,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限制了盗版。再者,通过调查,掌握流通渠道,与光盘制造商签订支付赔偿金协议等办法,也可以有效地控制工业盗版。2000年,商业软件联盟从中欧光盘制造商处收缴的赔偿金达150万美元。商业软件联盟并未披露这些光盘制造商的名字,但却对它们的生产状况作了详细的描述:“这些CD光盘是由装备良好的注册工厂制造的,但光盘的销售却是违法的。它们忽略了对订单来源的调查,错误地将产品卖给用于生产盗版软件的组织。”在欧洲,这种光盘盗版随着光盘制造业的发展不断扩大。1997年,欧洲的光盘年产量在10亿张左右,如今,191家欧洲光盘制造商的年产总量达到了50亿张。BSA Presse; 5/07/2000。
这种状况使人自然联想起唱片业的情形。唱片业借助对光盘制造商的监督、产品跟踪等方法,有效地控制了工业规模的盗版。这些措施虽然不能完全排除互联网盗版的可能,但至少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盗版行为的规模。对于工业盗版行为,也可以通过直接与制造商谈判获得赔偿金,根本谈不上有组织犯罪的问题。
《21世纪的黑金》第二部分第三章 仿冒商品、知识产权和创新(12)
一直以来,商业软件联盟打击盗版的行动主要是采取两种措施并行的办法。一方面,游说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议会,并与国际唱片工业联盟及美国电影协会达成协议,要求“欧盟立即采取措施,打击侵权行为,”要求各国政府全面加强打击盗版的力度,改善法律程序,对违法者处以重罚。欧洲互动软件联盟(ISFE),国际电影制片人协会(FIAPF)及国际视频联盟 (IVF)都陆续加入了这一行动。BSA Presse; 1/03/1999 et 11/05/2000。
商业软件联盟反盗版的第二种措施是直接要求企业支付软件的使用许可费用。它们以知识产权保护立法为依据,直接写信给企业,信中强调,如果企业在限期内不缴纳使用许可费,它们将对企业实施法律追究和罚款。从1991~1999年,商业软件联盟曾寄信给法国的20万家企业和90%的欧洲企业,要求这些企业支付使用许可费。1998年,商业软件联盟在欧洲付诸法律追究的个案有4600起,1999年,则上升到7200起。BSA Presse; 22/02/1999 et 24/02/2000。2000年,商业软件联盟与稽查公司联手审查了有50~2000台计算机的所有公司。“如果查到没有软件使用许可的公司,该公司或者选择销毁违法使用的软件,或者支付与拷贝软件数目相同的使用许可费用。”BSA Presse; 10/11/2000。商业软件联盟同时发出警告,这类法律处罚条例是“100万法郎(如果是企业则为500万法郎)的罚款和二年监禁。”
商业软件联盟的媒体舆论不断报道它们的反盗版业绩。例如,它们曾报道了法国杜河市(Tour)的一家地理研究所的软件盗版率为80%。在该研究所12台计算机使用的52个软件中,有42个软件没有使用许可。商业软件联盟法国部发言人贾玛尔·拉贝德(Jamal Labed)就此事声称,“这家企业的软件非法使用率如此之高,是令人无法容忍的。”BSA Presse; 26/07/1999。
商业软件联盟反复强调“要遵守使用一个软件=买一个使用许可的规章制度。”“在稽查后,会计师可以给企业签发合格证书。法国商业软件联盟成员将保证在一年内不再对该企业进行重新审查。”BSA Presse; 3/06/2000。
这种“安全期限保证”,赤裸裸地暴露了商业软件联盟反盗版的真实目的,完全是为了征收许可税,并将所有形式的软件拷贝统统归于法律诉讼范围。一份传媒曾描述说:“商业软件联盟认为,软件盗版造成的损失绝大部分是由于企业和其他组织机构非法拷贝软件,或者是使用的软件数量大大超过使用许可。在欧洲,虽然很多企业希望遵章守法,但软件盗版率居高不下的状况清楚地说明了现存制度的问题,必须采取其他相应的法律措施。”BSA Presse; 25/05/2001。
商业软件联盟所说的“其他组织机构”,主要是指“美国和欧洲的政府行政部门。这些部门应带头杜绝非法使用软件,并要制定和实施具体的政策。这项政策应该包括对各部门定期检查及保证政策实施的具体步骤。”BSA Presse; 14/10/1999。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联盟(IIPA)在2003年的报告中明确指出:“2002年,美国政府及企业的软件盗版造成了美国软件业上千万美元的损失。美国当局已经意识到政府在反盗版方面的榜样作用的重要性。1998年9月30日,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13103号法令,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包括那些与政府部门有业务往来的各组织机构)全部使用正版合法软件。这项总统令表明了美国政府的行动,也为世界上其他政府做出了榜样。”Special 301; p12。
虽然美国政府实行“使用一个软件=买一个使用许可”的过程困难重重,但是美国政府的这个榜样作用也是很正常的。然而事情的发展又有了转机……日本政府与韩国和中国政府合作,准备联手投资开发系统操作软件Asianux,一种基于Linux软件基础上的自由软件。日本经济产业大臣平沼赳夫(Takeo Hiranuma)指出:“微软的视窗(Windows)占领了全世界的市场,而消费者却希望有其他产品,所以开发类似产品是当务之急。”微软亚洲区市场经理汤姆·罗伯逊(Tom Robertson)在接受路透社记者的电话采访时说:“我们希望软件业要由市场来决定产品的好坏,各国政府不应该插手。”Hervé Le Crosnier; Sommet Mondial de la Société de lInformation; Chronique 92; “Coup de gong géopolitique en Asie”; vecamorg/。
为减少软件开支,极力推动以自由软件为基础的其他竞争产品的开发,政府及其各部门在这方面的各项决定却都被微软说成是违反商业自由竞争的原则。
事实上,微软是建立在产品容易拷贝,有利可图的“重磅炸弹”式的商业模式基础上的。微软的利润与其销售网的作用直接成正比——企业、公共当局及个人的订单,再加上微软与计算机生产商之间预装视窗的合同。预装这些标准格式的文件只不过是一般技术员的操作,他们只懂得“软件的使用,根本没有任何创新的过程。”Jacques Prinz; article cité p49。销售网的效用是使微软的营业额不断攀升。2003年,微软的办公软件占全球市场份额的80%以上,利润高达66%。此外,全球95%的个人电脑使用视窗系统操作软件,该产品在2003年的利润达70%。
软件的盗版及拷贝零成本的特点更进一步扩大了产品的使用面,使微软稳坐市场霸主的地位。因此,不能说软件盗版给微软造成了损失,只不过是微软还没有赚到这部分钱而已。尚未盈利的这部分可以看成是广告投资,是在市场开创垄断产品不可避免的投资。在形成了市场对该产品的依赖性后,打击盗版行动就会自然地收回巨额的使用许可费用。法国的软件盗版率从85%下降到2003年的45%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BSA Presse; 26/05/1999。
自1998年以来,就中国市场软件盗版率之高的状况,比尔·盖茨只回答说:“当这些人偷用软件时,我倒希望他们偷的是微软的产品。这样的话,他们会慢慢地对微软的产品产生依赖性,在今后的十年,我们总会有办法让他们支付他们应该支付的软件使用费。”Corey Grice et Sandeep Junnarkar; “Gates; Buffet a bit bearish”; News; 2/07/1998 cité in Florent Latrive; Du bon usage de la piraterie; opcit。 p68。
工业规模的盗版可以通过对光盘制造商的监督进行有效的控制,而通过互联网的个体软件盗版,特别是企业和政府部门的盗版则是有组织的。商业软件联盟称,百分之百地杜绝盗版现象是不可能的,要预先估计这部分软件的歉收。
除了依靠加强打假的执法力度来制止夸大了的盗版事实外,私有软件本身的观念也受到冲击。据商业软件联盟称,794%的法国巴黎市工程师学校的学生承认使用盗版软件,其中657%的人一年内在他们的个人计算机上至少非法拷贝10个软件。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