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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7章

混世狂兵-第4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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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秦歌这么一说,想去的,可就不止秦歌一个了。

首先,是cc,也就是陈陈了,以前,这妞的实力,在秦歌智商,地阶初期,但是,不知不觉的,秦歌现在已然是天道初期,雷劫少年了!

她确实有些停滞不前,最重要的,还是因为那一次,秦歌的一个电话,让她拒绝了一个得到樱花木髓的任务!

没有樱花木髓,很难突破地阶中期,果然,她一直以来都没有突破!

可是,从上古世纪,到末法时代,消失的珍稀物种不计其数,但是,这其中,有百分之三十的奇花异草和走兽飞禽是并没有彻底灭绝的,反而是去了雨林这种天性保护生物的环境之中。

所以,既然是秦歌也去,陈陈自然是不例外,第一个当排头兵!

就只有陈陈这一个人想去吗?当然不是!

还有一个,那就是金蝉这妞呢!

话说金蝉这妞,从万兽监狱,国际恐怖组织的首领,到成为秦歌这美女别墅中的一员,真心是人生的大起大落啊!

她跟着秦歌是为了什么?为了突破!

是不是有感情,是不是被秦歌的逼人帅气所感染,这个倒不得而知,然而,想要突破雷劫,那是必然的原因!最最直接的原因了!

“秦歌,我当然也要去。”金蝉上前一步道。

这个,秦歌不能不答应吧?人家解散万兽监狱,自己来到这东海市的第一任务也算是完成了,这么大的恩典,总不能不带着。

既然都带着两个去了,其他的自然也不能答应了啊,有的还想去游玩呢!

去游玩的就不说了,可是,蓝诗!这个事儿,自己总不能不仗义吧?

可以说,蓝诗是自己最先确定关系的女朋友,然而,她任劳任怨,每天给所有人做饭也不嫌苦不嫌累的,自己这次去虽然有明确任务,但是,能不能找到有用的东西还是两说呢,权当是游玩了,能不带着?当然要带着!!!

那么既然已经有游玩这个概念在里面了,而且还是组团出国,那,谁不想去?

一时间,陈珊,王倩倩,方晴,柳如烟,都要去!

而且,不知道丁慧这妞是从哪里得到的消息,她也想去,这可如何是好啊?

而且,自己最不能落下的,就是伊莉罗西了,这妞只有十八岁,刚刚成年的人,就跟着自己从遥远的斯巴达来到了华夏神州,那是一份对自己的信任,对自己的依赖,毫不夸张的说,这么小的年纪,不论如何,等舍弃父母,都是把自己当亲人了的。

这在场的任何一个人,都没有伊莉罗西更加需要关怀和爱护!

无奈之下,只能都带着,秦歌也表示无奈,谁说妻妾成群了就好啊,三宫六院的皇帝哪一个善终了?

……

三天之后,东海市的所有事情,全部都交给了孙东,刘猛,彪子和李爽,以及魔影小队十六人组的其他成员去办了。

以秦歌,流兮,上官安琪为首,陈珊,陈陈,陈暗香,王倩倩,蓝诗,柳如烟,金蝉为旅行伙伴的大旅行团,全部出发!

……

虽然名义上说是游玩,但是,流兮这妞,和秦歌,都有着明确的任务和自己此行想要得到的东西!

那自然就不能和游玩是一模一样的了,秦歌从国安那里借来了一辆直升飞机!

而且,通过自己在黑手组织的时候积累下来的人脉关系,各种签证,护照等等,只用了三天时间就拿到了手。

当天夜里两点半出发,第二天上午八点钟,就到了东南亚热带雨林百里之外的一个山谷之中。

空旷的山谷,放眼一望,四下无人,把直升飞机停在那山涧之中,接下来的路段,只能徒步前进了。

看现场的这些妞们,都是一个个的背着一个,满脸的期待,而且,脸上写满了兴奋和惊喜!

一个个的穿着宽松的运动装,这种服装是最能够凸显身材的服装了,秦歌是看的那叫一个哈喇子流的老长啊!

得亏是自己中途没有遇到男人,要不然,估计那羡慕嫉妒恨的犀利眼神,都能让自己千疮百孔了吧?

在男女比例失调的情况下,竟然还要一个人占了十几个天姿国色的没人,简直惨无人道啊有木有!

有钱任性的秦歌,带着美女们下了飞机之后,钱似乎也发挥不到太大的作用了,往前走一百多公里的小路,才能接触到距离热带雨林最近的一个村落。

只有到了村落之中,才能有进入热带雨林的装备!

可是,所有人都不觉得累!兴奋是可以抗拒疲劳的,异国风情,这些妞们,看到了在华夏神州从来没有见到过的湿热空气,见到了在华夏神州从来灭有见到过的花草和小鸟……

见到了各种甘冽的清泉,也迟到了各种真正纯绿色天然无公害的食物和水果。

野生的酸枣,地里的番薯,四五十斤重的野山鸡,还有各种奔跑着犹如离弦之箭一样的雨林羚羊!

“哇,这里真的是好美啊~~”

流兮拿出白开水喝了一口,“更美的还在后面呢,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下雨,不过,咱们这兴奋程度之下,一天才走了二十多公里,还有八十公里才能找到村落呢,你们还有信心吗?”

“有!”

所有人都异口同声,秦歌笑了笑,流兮也是无奈的摇头笑笑。

天色已晚,搭起了帐篷,女孩子们睡觉,秦歌变成了所有人的守护神和护花使者,有秦歌在外面坐镇,她们睡得那叫一个香甜,可是,第二天,只走了十五公里。

第三天,走了十公里,所有人都说累的不行了……

是诡异?还是新鲜劲儿过去了?值得深思啊~~

第1038章娇妻贤良

然而,这只是秦歌因为长时间的奔波劳累,再加上在东海市这大半年以来,精神紧绷,敏感程度越来越高,突然之间看到这如此优美的景色,变得有些难以自持,一下子放松不下来而已。

前前后后,离开了直升飞机之后,足足长达了五天的时间,一群人才算是找到了距离热带雨林附近的一个村落。这里,民风淳朴,人民善良,热情好客,秦歌等人到的时候,全都是迎接的。

在这种地方,若非旅游,正常时段之下就不会遇到外来行人,甚至,这里连手机这种现代化的通讯产品都不能用。

正好,秦歌也觉得自己亏欠了这些女人们太多,这次来这里,除了自己突破火劫和雨林花雕木,就是要好好的放松一下了!

在这里喝的是当地自酿的浊酒,吃的是各种纯绿色天然无公害的食物。

但是,说到要进入这热带雨林的腹地,这当地土著居民是说什么也不让秦歌等人进去!

这些人当中,流兮还算是比较精通各国语言的,陈陈,也就是之前的cc,也算是略知一二,秦歌也是略懂皮毛。

跟这些人说了很多,这些人之强调,这里面真心是非常的危险,各种走兽飞禽,各种凶猛怪兽,甚至是一草一木,都会给人带来致命的伤害!

可是既然来了,总要进去见识一下的。

秦歌是自信任何飞禽走兽也伤不了自己,最后,也得到了证明,然而,一己之力,带着这么多人进去,这些当地的居民还是都不同意!

最后商议决定,秦歌有实力,可是这些女孩子们没有,那就由秦歌带领,一次只能带过去一个,进去游玩,在一定的时间内,就要回来。

这可真是让人无语了,要不这样的话,这里当地的村民就要自发组织,带领着这些人进去!

那秦歌是必须不能同意的,一方面,自己进去并不只是游玩,有些秘密,是不足为外人道的。

另一方面,从当地村民的表情和言辞来看,这热带雨林之中,的确是飞禽走兽成大堆!

如果因为自己的任务和需要,让别人进入险境,显然不是秦歌的作风。

这里的民风真特么淳朴啊,秦歌无奈,反正自己现在时间多的是,那就一个一个的带着进去吧。

反正,自己真心是亏欠了这些女人们太多太多了……

最后的最后,和当地的居民商议决定,一个人,一天时间,早上八点钟出发,晚上八点钟就要回来!

全部由秦歌带领,谁先谁后,那就要看自己商量的结果了。

第一个,秦歌选中了蓝诗,其他人,都在这里吃着住着,这些人也当然不会有意见,毕竟,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天时间,而且,那是和秦歌单独呆在一起的时间。

翌日,早上七点多钟,秦歌就起床准备了,到了早上八点钟的时候,所有人都聚在了一起。

蓝诗和秦歌两个人,穿上了越野的服装,背上带了少部分的食物和水,带了一些紧急疗伤的药物,还有一些战斗武器等。

“走吧秦歌,只有十二个小时哦,抓紧时间。”

选择蓝诗,秦歌是有自己的目的的。

从自己最开始来到东海市开始,就租住了蓝诗的房子,随后,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回到家中的时候,总有那么一份热乎乎的汤面在等着自己,蓝诗,是一个好女人……

也是第一个和自己确定关系的女人,然而,她无怨无悔,从自己身上得到的东西也并不多,只是偶尔自己给她一个小惊喜,更多的是来自四面八方的压力和杀手,竞争对手,让惊喜,也变成了惊吓……

“放心吧柳姐,每个人,都有属于我最独特的十二个小时,这次旅行,所有人都之终身铭记的!”

言罢,就带着蓝诗一块儿出发了。

热带雨林,传说中的热带雨林,是地球上一种常见于赤道附近热带地区的森林生态系统,主要分布于东南亚、澳大利亚北部、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非洲刚果河流域、中美洲和众多太平洋岛屿。

热带雨林是地球上抵抗力稳定性最高的生物群落,长年气候炎热,雨量充沛,季节差异极不明显,生物群落演替速度极快,是世界上大于一半的动植物物种的栖息地。

热带雨林无疑是地球赐予人类最为宝贵的资源之一。由于现时有超过四分之一的现代药物是由热带雨林植物所提炼,所以热带雨林被称为“世界上最大的药房”。同时由于众多雨林植物的光合作用净化地球空气的能力尤为强大,其中仅亚马孙热带雨林产生的氧气就占全球氧气总量的三分之一,故有“地球之肺”的美誉。

热带雨林主要的作用是调节气候,防止水土流失,净化空气,保证地球生物圈的物质循环有序进行。

进入到这森林里面,可以说,整天都是雾蒙蒙的,阳光有,空气充沛,氧气充足而且是非常清新的,让人忍不住就想要张开双手拥抱着大自然所给予的最美好的地方!

秦歌带着蓝诗,从早上八点钟出发,大概走了两个小时,上午十点钟的时候,阳光是彻底出来了。

阳光充沛,雨水和氧气也充沛,走在这里,并不使人觉得疲倦。

“累吗?”秦歌温柔的看着蓝诗。

“还好~~”蓝诗温柔一笑。

“坐下来休息一下,属于我们两个的十二个小时,是独一无二的。”

“好。”

蓝诗轻咬嘴唇,点了点头,那种温柔可爱的样子,别提多让人迷醉了,尤其是这里湿热的温度和气候,更是让人**很是强烈!

作为第一个和自己确定关系的女人,秦歌知道今天,才算是把蓝诗抱在了怀中,把她的手,握在了自己的掌心。

而蓝诗,也是为数不多的一次,靠在了秦歌那并不宽阔的肩膀上,不够宽阔,却很温暖,不够坚实,却最有安全感。

“蓝诗~~一年之前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你还记得吗?”

第1039章最美的年华遇见你

蓝诗嘟了嘟嘴唇,不知道秦歌突然间这么问是什么意思,不过,她是一个非常听话的女孩儿。

冥想了一下,咯咯发笑,“当然记得啊,那天,你真的好丑,就好像是风餐露宿一般的人,从原始森林里面出来的,突然就要租我房子……”

“那既然我这么丑,为什么还要把房子租给我呢?”秦歌笑了笑,温柔的刮了一下蓝诗的鼻子,“嗯?”

蓝诗被秦歌的挑逗搞得羞红了脸,“那,我当然不知道了,可能,这就是缘分吧……”

“嗯,缘分,我也比较相信缘分!”秦歌长出了一口气,从怀中摸出了一只香烟,点上,长长的出了一口气,烟雾淡淡散去……

蓝诗温暖的靠在了秦歌的肩膀上。

女孩儿都是喜欢回忆过去的,秦歌没有说话,蓝诗则是说个不停了,“对了,你还知道吗?当时的你,是多么傻,都谈好了租房子的价格,你竟然告诉我你没有钱……”

“那时候啊,如果不是你打走了孙有亮救了我,在我眼中,你真的不可能是一个好人……起码,我是不可能和你合租的……”

“哈哈……”

蓝诗说到这里,秦歌也是开怀大笑起来,“那时候,说我是从原始森林出来的人,倒也并不算错,我的童年,我的二十岁之前的时光,我自己都没有印象,只有刀枪棍棒,只有各种任务和血腥厮杀……”

说到这里,他叹了口气,抽了一口香烟,“在那最美好的年华,我却活在了战场上……”

“不……”

说到这里,蓝诗摇了摇头,“其实,那些你不喜欢的生活,并不算是最美好的年华,美好的年华,不是某一个特定的时间,而是某一个特定的感觉……”

“所以呢?”秦歌看着蓝诗笑道。

“所以,我还记得有一本书上说过这么一句话叫做,不是在最美好的年华遇到你,而是遇到你,就是最美好的年华……”

“对!”

听到蓝诗这么说,他的心情是激动的,“不是在最美好的年华遇到你,而是,遇到你就是最美好的年华!”

…………

远处,那像是绿色的地毯一样,时不时的还有一朵猪笼草,虎视眈眈的看着秦歌和蓝诗两个人……

“哎,秦歌,你今年多大了?”

“22。”

“你二十二岁,我二十一岁,你有成功的企业,我有稳定的工作,大学毕业,走向社会,那,我们什么时候结婚呢?”

“等到……”

想到这里,秦歌忽然想到了一个词汇,叫做,“父母!”

如果京城的少主殿下古尘沙找到了自己父母的消息了之后,那么,举行一个和十几个人一块儿结婚的盛大婚礼,是绝对不错的!

“等到古尘沙给我消息,咱们就结婚……”

“是那个京城的少主殿下吗?”蓝诗兴奋的看着秦歌的眼睛问道。

“对。”秦歌点头。

“好的!”

一个女人,其实他们需要的并不多,只要你的一个承诺,和一个并不大却非常温馨的小窝……

坐下聊天的时候,时间过得总是很快的,转眼之间,就是中午十二点钟了。

“饿了吗?”蓝诗发问。

“嗯!”秦歌点头。

在这种环境下,人的精神显的比较高亢,那么,自然就消耗能量比较多,说实在的,还真是有点儿饿。

“我们带的食材并不多,毕竟只有一天的时间,我还是给你煮面吧……”

“不……”

蓝诗说完,把背包放下来,就要开始准备,却被秦歌拉住了那白皙的手腕儿。

“不着急……”

“怎么了?”蓝诗一脸疑惑,在她看来,自己给自己心爱的人做饭,是理所当然。

却不知,现在多少女人在男朋友面前早就是高高在上的公主了。

“蓝诗,你是一个好姑娘,也是一个好老婆,以前一直没有机会,今天这顿饭,我来给你做……”

说实话,蓝诗听到秦歌这么说的时候,她是一脸卧槽的,因为……秦歌,会做饭吗?

“喂,你这么自信啊,这不是秀恩爱的时候,我们的食材就只有这么多,你做的不能吃了咋办?我想要重新做,也没有食材了啊。”

秦歌:“……”

但是,蓝诗说的这倒是个问题,秦歌笑着点头,“那好吧,我看着你做。”

“嗯呐,瞧好了您哟~~”

可能是做饭的次数多了时间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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