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你曾是我唯一 >

第141章

你曾是我唯一-第141章

小说: 你曾是我唯一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该反省一下自己吗?”

“爸,妈妈做错什么了?她为这个家尽心尽力,还带大您前妻和别人生的野种,论肚量论识大体,比董仪璇好了千万倍,您为什么要打妈妈?”宋子矜气愤的瞪着宋振业。

“你给我闭嘴,就是因为有你妈,你才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宋振业气得眼前发黑,胸膛上下起伏着,他一直任由她胡闹,任由她在那两叔侄中间徘徊,她以为她能将他们叔侄玩弄于股掌之间,却不知道,她才是被他们玩弄的对象。

“我这个样子怎么了,我这个样子比那个野种好太多了,只不过她运气比我好点,能勾得男人为她神魂颠倒。”宋子矜愤怒道。

宋振业扶着额头,他说:“就你这蠢样,难怪被沈氏叔侄耍得团团转。”

“宋振业,有你这样骂自己的女儿的?”宋夫人听不下去了,厉声喝道。

宋振业看着这母女俩如出一辙的表情,他无奈的摇头,也许从一开始他就错了,他太过纵容她们母女了。他什么也没说,转身离去。

宋夫人看着他的背影,气得直跺脚,大叫:“宋振业,你敢走!”

宋振业脚步未停的快步离开。

……

楼上病房里,董仪璇扶着宋依诺躺到床上,宋依诺担忧地望着她,“妈妈,您还好吗?”

董仪璇在病床边坐下,她伸手轻抚着她的面颊,轻轻摇了摇头,“依诺,在美国,他们非常歧视亚洲人,尤其是中国人。那时候我英语不精,还有很重的口音,他们说话速度非常快,我听不懂,经常受他们欺负。然后我发誓,我一定要精通英语,于是我拼命学英语。当我用英语漂亮的回击他们后,他们都震惊了,因为我蹩脚的英语,竟在短短时间里有了很大的提升。”

宋依诺似乎明白了董仪璇想要表达什么了,她问道:“后来呢?”

“后来他们再也不用英语欺负我了,依诺,妈妈告诉你这些,是想说一个环境能够让人成长,也能够把一个人毁灭。遇到挫折,能够越挫越勇的人,才能走向人生的巅峰,反之,就会像刘珊和宋子矜那样,在嫉妒与怨恨里腐蚀。你之前就做得很好,我希望你以后的人生,不要放在怨恨上,而是不断的提升自己,那么终有一天,你会发光发热,让世人都为此震惊。”

董仪璇走后,宋依诺一直在琢磨她说的话,她想,如果她从小和董仪璇生活在一起,那么她一定会比现在更优秀。不过,现在也还来得及。

宋依诺住了半个月院,在医院里待得发霉的她,终于得到医生的批准,她可以出院了。她头上的伤已经慢慢愈合,当时缝伤口时,将那边的头发剔了一些,她照镜子的时候,看到自己丑得快哭了的发型,很不开心。

剔了那么大一片头发,要什么时候才能长得和现在一样长?

沈存希瞧她闷闷不乐的样子,打趣道:“你现在的发型很漂亮,而且与众不同,你看没有人的发型与你一样,走出去也不怕撞发型。”

宋依诺瘪着嘴,不满的望着他,“沈存希,你是花果山的孙悟空派来搞笑的吗?”

“好啊,居然敢暗骂我是猴子。”沈存希听出她的言下之意,他伸手去挠她的痒,她吓得尖叫着往床后面躲去,奈何腿上的石膏还没拆,影响了她的敏捷,分分钟就沦陷了,被沈存希按在床上。

她大笑起来,感觉他的手无处不在,她笑得喘不过气来,不停求饶,“大王,饶命啊,我知道错了……”

沈存希闻言气乐了,这丫头真是越来越调皮了,他今天不收拾得她哭爹喊娘,他就不姓沈!这么想着,他直往她敏感的痒点挠去。

宋依诺在他身下不停扭动,她捉住他一只手,他另一只又挠向另一边,痒得她不停大笑,“哈哈…哈哈哈…,好痒,饶命…哈哈哈……”

沈存希本来是挠她的痒,但是渐渐的,画风就变了,她在他身下挣扎扭动,不知不觉,竟挑起了他的欲念。他双手撑在她腰身两侧,目光深炯地盯着她。

她的脸颊红彤彤的,眼角因为刚才激烈的大笑而沁出泪光,显得楚楚动人。他心念一动,凤眸里欲念越来越深沉,他单手撑在她身侧,以免自己的重量压到她,另一手轻抚她动人的俏脸,他嗓音暗哑,“诺诺,给我生一群小猴子吧。”

宋依诺眼眸倏地瞪大,唇边的笑意渐渐隐去,她定定地看着他,“你是认真的?”

沈存希瞧她用力瞪大的双眼,他俯下身去,含住她的红唇吮了一下,然后放开她,声音哑得不像话,他说:“比真金还真,你要不要考虑一下?”

这次,宋依诺没有犹豫,她点了点头,说:“好,我考虑一下。”

惊喜来得太突然,沈存希没想过她会答应,毕竟以她慢热以及缺少安全感的性子,应该会先和他谈上一年的恋爱,然后才会考虑结婚生子的事情,没想到她真的答应了。

宋依诺看见沈存希震惊与狂喜交织的神情,她闷笑起来,她说:“看来偶尔逆袭一下是有必要的……”

她话未说完,已经被沈存希以吻封缄,他咬着她的唇,声音从两人的唇齿间逸出来,“那我们现在就开始造人吧。”

宋依诺没想到他这么雷厉风行,说办就办。她急得连忙用双手撑在他结实的胸膛上,“沈存希,现在是大白天,而且还在医院里,万一有人进来……”

“不会有人进来,别怕。”沈存希双手摸索进她的病服里,因为受伤的缘故,她的腰身变得更加纤细不盈一握,她这么瘦,怎么才能承受得起给他生儿育女的辛苦?

宋依诺没有他这么大胆,眼看他的手往越来越危险的地方探去,她吓得花容失色,连忙捉住他的手,气喘吁吁道:“沈存希,真的不可以!”

沈存希浑身的火都被她撩拨起来,但是她不愿意,他不想勉强她,他将手拿了出来,俯在她肩头直喘粗气。危机解除,宋依诺长长的吁了口气,以他的性子,在紧要关头停下来,几乎是不可能的。

沈存希压在她身上,平息了许久,他紊乱的呼吸才变得均匀。他不甘心地在她肩上咬了一口,宋依诺疼得轻颤起来,这个幼稚的男人,欲求不满就咬人。

恰在此时,病床旁边闲庭散步的鸭子,忽然猥琐的“嘎嘎”叫了起来,宋依诺感觉到身上男人健硕的身体一僵,她顿时笑了起来,沈存希从宋依诺身上爬起来,衬衣凌乱。他眼波横了过去,鸭子立即不叫了。

宋依诺捶床笑,调侃道:“沈存希,你和它好有共鸣!”

沈存希俊脸黑沉,他盯着宋依诺,威胁道:“再胡说,信不信我办了你?”

“信信信。”宋依诺很怂的认输,谁让她的力气比不过他,再加上她现在是伤患,他要做点什么少儿不宜的事,那还不是分分钟就秒了她。

沈存希下床,他整理好衬衣,将衬衣下摆重新束进裤腰里,除了衬衣上有些明显的褶皱以外,他又是那个清俊优雅的翩翩贵公子。

他从衣柜里拿出一套女装放在床上,道:“换上吧,我已经让严城去办理出院手续了,我们回家。”

听到回家这两个字,宋依诺心里莫名感动,在医院住了这么久,她真的很想回去了。

宋依诺换好衣服,严城已经办理好出院手续等在外面,他敲了敲门,听到沈存希的声音,他才推门进来,“沈总,已经办好出院手续了,医生吩咐半个月后再来拆石膏。”

“好,我知道了。”沈存希回头看着宋依诺,倾身将她抱起来,宋依诺连忙搂着他的脖子,本来以为他会将她放进轮椅里,没想到他直接抱着她走出病房。

一路上,来往的护士都一脸艳羡地看着他们,宋依诺仰头看着沈存希,这样一张帅得人神共愤的脸,真的是走到哪里都会引来无数爱慕的目光。

电梯到了一楼,沈存希抱着她走出医院,老王拉开后座车门,对宋依诺道:“宋小姐,恭喜你出院。”

“谢谢。”宋依诺被沈存希小心翼翼地放进车里,她往左侧移了一点,接着沈存希坐进车里。严城提着行李坐进最前面的车里,两名保镖坐进他们后面的车里,车队浩浩荡荡的驶出医院,十分壮观。

不巧的是,宋子矜也是今天出院,她被宋夫人推着走出医院,就看到沈存希温柔的将宋依诺放进车里,然后车队浩浩荡荡的驶离,她恨得咬牙切齿。

这一切本该属于她的,都是宋依诺这个贱人抢了她的风光。

宋夫人看着车队驶离医院大门,她心里也暗恨不已。当初她们嫌弃沈存希是个性无能,认为他有再多的钱,都不能给子矜幸福。但是现在看到他对宋依诺这么温柔,她才明白,沈存希是从来没有对子矜上心过。

他当初要是对子矜要有对宋依诺一半的温柔,子矜都不会和他离婚。也许这就是爱与不爱的区别,就像她拼命挤走董仪璇,变成宋振业的妻子,可是这二十几年,他的心却还是被董仪璇幽禁着,甚至还为了董仪璇打她。

这对母女毁了她和子矜的幸福,她绝不会轻饶了她们。

宋夫人招了辆出租车,宋子矜看见出租车就来气,她现在已经沦落到坐出租车的下场了,简直不能忍受。

……

车队驶入依苑,首先映入眼睑的是别墅前面搭着的拱型门,门上绑满了粉色气球,像极了别人婚礼上的情形,然后上面还写着欢迎诺诺回家,宋依诺从来没被人这样重视过,她感动得热泪盈眶,抬头望着沈存希,“这些都是你准备的?”

“嗯,喜欢吗?”沈存希偏头看着车窗外,从别墅门口到停车场这段距离,铺了红地毯,红地毯两侧摆放着欧式的花坛,花坛上面插满了象征纯洁爱情的百合花,这是他精心设计的,要给她一个惊喜。

宋依诺用力点头,“喜欢,谢谢你,沈存希。”

“傻瓜!”沈存希揉了揉她的脑袋,她不需要向他说谢谢啊,他为她所做的一切,都是想让她开心而已。他推开车门下车,弯腰抱起她,说:“诺诺,我们回家了。”

“嗯!”宋依诺眼泪扑簌簌的滑落下来,她只愿时间停在此刻,那么他们会永远幸福下去。

兰姨和两个面生的佣人站在花园前迎接他们,兰姨手里捧着一个蓝色小盆,盆里盛满了柚子叶水,看到沈存希抱着宋依诺走过红毯,缓缓来到她们身边,她拿柚子叶沾了水,往宋依诺身上洒去,洒了她满头满脸的柚子叶水,兰姨道:“一扫扫霉运,从此好运连连,二扫扫病魔,从此身体健康无百病,三扫扫小人,从此顺顺利利幸福一生。”系序他血。

宋依诺眼里裹满了泪,她还记得17岁那年出院,她回到家里,家里冷锅冷灶,佣人也不爱搭理她,而宋振业和宋夫人,却带着宋子矜去了香港。

没有人记得她那天出院,更没有人会为她准备这些,她哽咽道:“兰姨……”

兰姨顿时慌了,她连忙道:“宋小姐,你别哭啊,这是我们乡下的习俗,出院回家都要用柚子叶水去去霉气。”

宋依诺抬手抹了抹眼睛,她说:“我是太感动了,谢谢你们。”

“嗨,宋小姐,你别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先生,快抱宋小姐进屋去,别招了风。”兰姨心疼她受了这么重的伤,她昏迷不醒那几天,先生皱着的眉头就没有舒展过。

沈存希抱宋依诺进了别墅,连清雨从厨房里走出来,她腰上系着围裙,看到沈存希抱着宋依诺进来,她笑盈盈道:“我还在想你们什么时候到,宋小姐,恭喜你出院。”

宋依诺向她点了点头,她说:“谢谢。”

“宋小姐的衣服好像湿了,存希,你抱宋小姐去楼上换身衣服下来,马上就可以开饭了。”连清雨在沈存希面前很乖巧,一点锋芒不露。甚至连宋依诺都忍不住怀疑,那天去医院里的那个连清雨,是她做了一场梦。

而正是因为如此,连清雨才让她感到害怕。这样的女人,绝不是泛泛之辈,她比宋子矜会演会伪装,她知道自己在沈存希面前应该是什么样。

与她比起来,直来直往毫不掩饰对她厌恶的宋子矜,会好应付得多,而连清雨,她分不清她什么时候是毒蛇,什么是美女。

因此,她面对她时,就得更小心翼翼,不能着了她的道。

沈存希抱着宋依诺回到楼上主卧室,将她放在床前凳上,然后去更衣室拿衣服。他拿着衣服走出来时,看到宋依诺坐在那里怔怔发神,他来到她身边,低声问道:“在想什么?”

宋依诺回过神来,她抬头望着沈存希,他太优秀了,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在,都足以让别的女人前赴后继。之前是贺允儿,现在是连清雨,和他在一起,她总是缺少安全感。

“沈存希,你为什么这么优秀?”如果他再平凡一点点,她是不是就能抓住他了?

沈存希弯腰下来,与她平视,他揶揄道:“如果我不够优秀,怎么配得上你?”

“可是我很差劲。”宋依诺垂下眸,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危机感。

沈存希伸手握住她的下巴,他稍一用力,就将她的下巴抬起来,迫她与他对视,他说:“怎么忽然开始患得患失了?”

“没有,我换衣服了。”宋依诺拿开他的手,脱下外套,兰姨并没有往她身上洒多少水,所以只有外套有点湿,换了外套,沈存希又要伸手抱她下楼,却被她制止了。

“我自己走吧,这腿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恢复,这段时间我不能一直依赖你,还是要努力去适应。”宋依诺这样说其实没有别的意思,但是沈存希联系上刚才她说的话,他顿时明白,她刚才在担心什么。

他叹了一声,拿起内线,吩咐佣人送拐杖上来。有时候,他以为他能给她的宠爱,就是充当她的手充当她的腿,让她无忧无虑,在他身边幸福快乐就足矣。

但是她需要的,也许并非是这样的。

佣人很快送来拐杖,沈存希接过去递给她,看她手法娴熟的拄着拐杖往门外走去,他跟在她身后,忽然有种失落感,就好像她不需要他,也会走得很好。

宋依诺在医院里练习了很久用拐杖,从一开始的频频跌倒,到后面的娴熟,她一直没告诉沈存希,其实是想给他一个惊喜。

她走出门外,看向紧跟在身边的沈存希,她笑道:“我是不是走得很好?”

“嗯,非常棒!”尽管沈存希心里有些失落,但是他还是没有吝啬赞美她。她的倔强她的勇敢她的独立,是他欣赏的优点,即便她不再依靠他,他也不想抹杀她的努力。

就好像老鹰等待幼鹰长到一定时候,就不会再捕捉食物给它,而是让它自己学会飞翔,学会去觅食。

依诺从小到大的经历,就注定了她不会依赖别人,所以他爱她,应该帮助她成为一只展翅高飞的鹰,与他一起翱翔在无尽的天地间。

宋依诺得到他的肯定,她顿时灿烂的笑开,这些天来的辛苦总算没有白费。来到楼梯前,沈存希到底没有让她自己走下去,这太危险了。

他拿走她的拐杖,交给跟在他们身后的佣人,然后拦腰将她抱起,大步下楼。

将宋依诺放到餐厅的餐椅上,餐桌上摆满了色香味俱全的佳肴,有中式有西式还有日本的寿司与芥茉三文鱼。宋依诺不得不承认,连清雨露的这一手,已经将她秒到十万八千里外了。

连清雨将最后一道汤端上来,她忙得颊边满是汗水,她温柔大方道:“宋小姐,尝尝我的手艺,存希说我的手艺不错哦,谁娶了我就有口福了。”

沈存希抬头望着她,说:“清雨,辛苦你了。依诺,尝尝吧,清雨听说你要出院了,专门给你做的。”

“辛苦了,连小姐。”纵使宋依诺心里对连清雨有再多的不满,此刻也得忍下来,否则连清雨忙了一早上,她要是不给面子的话,沈存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会觉得她小家子气,这样一来,就会让连清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