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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千机变 第11天~结局作者:金英-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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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天 


      (一) 

      清晨。 
      文室的墓前,绿树枝影横斜,一派静谧。间或,有鸟儿的叽啁声清脆地流转在澄鲜的空气中。 
      又是一个美好的早晨。 
      龙琪穿一身乳白色的西服,捧着一抱带露的红玫瑰。她还是跟平时一样,又美又酷又冷还十分地骄傲。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她甚至可以不活着,但她不能不骄傲。她把花放在文室的墓前,纯白色的墓基,更显出玫瑰的娇艳欲燃。 

      “红玫瑰是代表爱情的。”上官文华说。 
      龙琪说:“是的,玫瑰象征爱情,我是希望他能在另一个世界把这束花送出去,送给他爱也爱他的人。” 
      上官若有所思,她今天来得最早。跟她一起来的,还有阿队副刘正雄。他是方晓飞特意叫来的。这个案子,应该有个聆听。 
      扈平、妲拉、水玲珑、汪寒洋都来了。陆薇居然也来了,是不是因为方晓飞? 
      该来的,全来了。 
      方晓飞清了清嗓子,他今天是主角,特意换了一身警服。尽管昨晚一夜未睡,仍然双目炯炯,表情却很冷。因为他是猫,他要抓耗子了。 
      他说:“1995年11月1日,市河西区户籍警文室在本市的龙琪大酒店的电梯中被砸死。” 
      接下来,他话锋一转,“文室是个好片警,从1981至1983年连续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第四年,也就是1984年他再次当选,但自己推辞了,说想把机会让给年轻同事。一直以来兢兢业业,最擅长处理那些家长里短婆婆媳妇的琐事,被片区的大妈大婶们认为是最贴心的人民民警。他为会心细,跟同事相处也挺融洽。就这样的一个人,死了。” 

      方晓飞说着停顿了一下,看着墓碑上文室的照片,说:“可以说,他跟周围的人都没有利害冲突。而他出事之初的一切都表明是场意外,我也曾这么以为。但,不是,经过我的反复侦察,这其实是一件恶性的蓄谋已久的谋杀案。 

      方晓飞的话在墓地的上空盘旋,四周一片沉寂,文室的墓前则碧草萋萋。 
      “这,得从头说起。” 
      “从头说”这三个字打动了龙琪,再也没有比她更熟悉已经逝去的那段往事了。 
      ──当年,她们一家四口住在南疆一个牧区,这个牧区全是回人,信奉伊斯兰教。游自力就出生在这里,他比她小三岁。两人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在碧草蓝天的美丽风光中过着他们逍遥浪漫的青春岁月。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两人之间的问题也就出来了。游自力一家在牧民中颇有声望,而龙珏一家则属另类。当然,对于淳朴厚道的牧民来说,这根本不算什么。 

      著名作家王蒙在那个年代也被下放到新疆,当地人对他很友好,照顾有加。后来有位记者去采访王蒙的寻位哈萨克邻居,老人说:“一个国家怎么可以没有国王诗人。” 

      在牧民的眼里,学问是高贵的,有学问的人是值得尊敬的,至于政治,是政治家的事,与他们与关。 
      真正让她和游自力拉开距离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宗教!游氏一族信奉伊斯兰教,龙琪一家却是坚定的基督徒。 
      方晓飞说:“伊斯兰教徒禁食猪肉、骡子肉、驴肉、马肉以及凶禽猛兽之肉,我曾在龙琪的车上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想起我们曾在一起吃大肉……” 
      这是矛盾的初始吧?龙琪回想着。 
      新疆人,包括新疆的汉人,为了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都避讳管猪肉叫大肉,当年游自力还是个莽撞少年,他、她、龙言,他们骑快马,喝烈酒,吃大肉,玩得轰轰烈烈百无禁忌,自力却因此触犯教规,受到族长的严厉惩罚。这件事游自力毫不在意,但龙琪感觉面上无光,也隐隐觉得她跟自力之间也许不会有什么结果。 

      虽然,回族人在婚姻方面讲究自由恋爱,但若要真的结成夫妇,还是要征得父母同意的。而且,他们尊从教规,女性不可以与非伊斯兰教男性、及信仰伊斯兰教的其他民族通婚。但男性可以娶非伊斯兰教及其他民族女性为妻,但必须皈依伊斯教,履行一定的入教仪式。也就是说,如果龙琪想嫁给游自力,她必须由信上帝改信安拉。 

      这个很难。 
      不信教的人很难理解这一点。对于信仰宗教的人来,信仰如天。比如有天一觉醒来,发觉整个天空变成了红色的,你会如何? 
      信仰,是一种深入灵魂深入骨髓的意识。很难改变的。 
      所以,龙琪的父亲龙思焕是坚决不同意的。他曾引经据典说,当年蒋公中正欲娶宋美龄女士,为了讨宋父查理之欢心,他都成了基督徒。以蒋的身份之尊尚且如此,何况一个游自力?当然,游自力他是喜欢的。 

      如果那时他不是流落他乡,也不会那么固执。文人就是样的,处境愈差,地位愈卑,便愈是自尊心强。当然,还有一点是,他不想终老大西北,所以他不能把他的掌上明珠孤零零地遗落于此。 

      不光龙思焕不同意,龙言也不赞成,“姐,你不是想抛下上帝信安拉吧?那以后什么你可得禁口了。” 
      小孩子家自然就光顾着嘴了。龙琪自己呢,也憋着一股劲儿,游自力听她的还是她听游自力的,这不光是一个爱情问题,还是一个尊严问题。 
      后来,又发生了一件非常轰动的事。 
      牧区来了一位阿尔泰勒的淘金人,一连串的命案掀起血雨腥风,一时间人心惶惶,不过,牧区的人大家都是落地生根,彼此间知根知底,惟一的外来者就是龙琪一家。别人不说,他们自己已心惶惶。恰在这时,有人指证龙琪在杀人现场出现过。 

      这一节,是龙琪最刻骨铭心的。 
      记得那天晚上,游自力的牧羊犬为她带来一张纸条,说他在湖边的红柳林中等她。她就去了。刚站定,突然看见一个男子向她疾奔过来,口中还狂喊着什么,就在离她一米远的地方,那男子的脑袋突然裂成两半,脑浆横流,飞溅出的眼珠砸在她脸上…… 

      就算是铜头铁胆,也会吓一跳,更不用说龙琪那会儿还是个年轻姑娘家。 
      更糟的是,这一幕被人看到。她很害怕,去找游自力,游自力却告诉她他根本没约过她。可纸条上写的是英文,整个牧区只有他们一家和游自力会英语,这自然是龙琪教的他。当然,也是因为游自力精通英语所以后来才被选中去金三角卧底,这个暂且不提。 

      龙琪为此很困惑。不是游自力,那是谁呢?是故意的吗? 
      因为出了那么多宗命案,上面派人来查,有公安局的,也有部队上的。这些人包围了整个牧区,因为目击证人的证词,公安局的人抓走了龙琪。一听龙琪被抓,游自力骑上快马,带着那只猛恶的狼犬──其实就是一只狼,从小喂大的──就去了临时军管会,为龙琪作时间证人,说那天晚上他和她一直在一起。有不少牧民也赶来说,是的。 

      政府一直很注重少数民族和宗教问题,所以对牧民们是很礼敬的。有这么多证人,龙琪被释放。 
      可是不久后,游自力和努尔古丽,也就是杨小玉举行了盛大的订婚宴。 
      这当然是游自力的父亲给儿子施加压力,“知道你想救龙珏(龙琪的本名),你一个人没用,得大人出面。可是安拉在上,我们不可以说谎。当然,救人是可以原谅的。这么多年,龙家人的人品我们信得过。我们要救她。但你也得让一步。” 

      原来,游自力有婚约在身,他跟另一个牧区的努尔古丽在娘胎里时就订了婚。两家是世交,关系甚好。游自力的父亲不能失信于人,何况龙琪是个异教徒。这对儿子的将来不好。更重要的是,龙家是有学问的人,他们终有一天会离开草原,他的儿子说不定也会跟着走了。他可就这一个宝贝。他能看得出,龙琪是可以左右他儿子的心的。他也年轻过。 

      不行,儿子一定得娶努尔古丽。龙琪是远方的夜莺,儿子是草原上的马。马就得跟马跑在一起,夜莺跟马则不是一回事。 
      游自力对那个娃娃亲他一直不认账。父亲诱他订婚时,他想,新社会是婚姻自由的,我先答应下来,反正还小。等长大结婚时,我就去找政府。安拉在天上,管天上的事,政府管的是地上的事,父亲也得听政府的。大不了以后我不上天堂。 

      为了救龙琪,他假装尊从父亲的意愿。 
      龙琪却无法面对这件事,那么多人在草地上为游自力和古丽庆祝,弹琴唱歌跳舞,祝他们百年好合。她呢? 
      少女的心是敏感的。 
      被命运拒之门外的苍凉,尤胜得失本身。这些是游自力在他的年龄无法体会的。他那年才16岁。 
      也是造化弄人,半年后,政策松动,龙家居然可以回城了,龙琪也终于得到解脱,带着一份伤感离开了大草原。她是个禀性刚烈的人,走的时候甚至于头也没有回,但,整个大草原都听到了她心里的泪。 

      回城后的日子也不好过,父母又是清高的知识分子,什么也干不了,姐姐的心脏病又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她也19岁了,没工作。一家人就这样,没房子、没有任何衣食来源。没办法,她和弟弟龙言冬天卖茶叶蛋,夏天卖雪糕,维持一份最基本的生活。后来姐姐去世了,她顶了她的工作,她的名字和她的一切。所以在她的档案里,她结过婚、现年40岁。 

      唉,想一想,往事如梦。 
      龙琪暗自感慨,当年,她比姐姐小7岁,女人一向对年龄敏感,可以说是惜岁如金,但处在那种情况的她已不能考虑更多,生存是第一位的。于是被命运推着,她就成了一个27岁的大龄女青年,有人为她介绍对象,这个对象就是文室,她就这样嫁给了他。 

      找对象挑三拣四的,是有条件的。没条件的,只能被人挑。 
      说实在的,就当时那种情况,龙琪觉得有人肯娶她已经是天上开花了。所以说,她嫁给文室时是自愿的,也想着要做一个好妻子。 
      可是,感情的是,很难说。加上游自力来“搅局”。 
      她和文室的新婚之夜,就是在游自力凄凉的歌声中捱过去的。 
      那个热血少年自订婚后就一直对龙琪心有愧疚,他解释,她不听,还把他抽了一马鞭。她离开草原后,简直是把他的魂带走了,他骑马一直跟着她,在一个深夜从马背上掉了下来,半年后才能走动,当他打听着来到这里,正赶上龙琪结婚。他的血管都要爆裂了。他把龙琪从家里拉出来。 

      “为什么?” 
      “你订婚,我没拦过你……” 
      “你知道的,我订婚,我的心一直是你的。” 
      光有心管什么用!在这个人世间,有些事形式重于内容。游自力尚不明白。龙琪却明白, 
      “心在人的肚子里,人在哪里,心就跟着在哪里。” 
      ──你跟别人订婚了,你的心也就走了。 
      “你变了!”游自力觉得一年没见,龙琪让他很陌生。 
      “是。” 
      “你的心像是雪山顶的冰,我都不能让你融化吗?” 
      “我没有心。” 
      “你有,你的心像珍珠,在夜里都能发出天堂一样的光。” 
      “人间没有天堂,我已经是别人的妻子,就像你是别人未婚夫,我们各自守礼吧。”龙琪说。 
      伊斯教,其实不论什么教,抢人家妻子总是不对的。游自力很绝望,又不想放弃,惟一能做的,就是天天在龙琪的新房外唱歌。 
      ──我亲爱的姑娘啊, 
      你为什么不回来, 
      我喜欢你煮的马奶酒, 
      白云下面的那匹马儿, 
      是我等你回家的路, 
      草地上闪闪发光的宝石, 
      是我想你的眼泪, 
      …… 
      在一个女子的门外唱情歌,这对于草原上的人来说,应该是一件很浪漫的事,青草地、温润如酒的夜风、柔如眼波的星辰……这时,站在心爱的人帐篷外,弹着琴,唱一曲从心底流出来的歌,该是多么幸福和温馨啊!有时就算被那女人的丈夫听到,也会觉得自家妻子有魅力,高兴之外一笑了之,大方一点的还会请情敌一起喝酒。 

      可这里是汉地。 
      地方错了,人的想法儿就不对了。古人早就给这类型的行为下过定论:桑间陌上,偷寒递暖,私下勾通,淫奔无耻。 
      所以,游自力的痛苦的浪漫,被人想像到不堪的地步。其实但凡长着眼睛,都能看到游自力不过是个多情少年,牙口还没长齐呢。可是既然有这么个碴儿,又何妨添油加醋? 

      鲁迅先生早有“二愿”,一愿“从此不再胡乱和别人去攀亲”,二愿“从此眼光离开脐下三寸”。可惜,先生全不能如愿。而且是,我们文化专出那种一看到白膀子就想到裸体的人。 

      邻里街坊议论纷纷,这让文室很难堪,更生气的是,龙琪对这事没有一句解释。本来他就觉得自己跟龙琪结婚简直是亏大了。他是公安干警,正式的国家干部,她一个大集体的工人,有什么得意的。不就长得漂亮一点儿,可个子又太高,浪费布料,偏偏还那么瘦。──那会儿的人们刚看到小康的曙光,虽然不以胖为美,但富态一点总是看着喜兴。 

      “那个家伙为什么总在我们门外野狼嚎?” 
      “这干你什么事。”龙琪说。 
      “他站在我的门外!” 
      “他又不是唱给你听的。” 
      “那就是唱给你听了?你跟他什么关系?”文室已经愤怒得无以复加了。 
      “就这种关系了,他在外,我在内。” 
      龙琪桀骜不驯,文室暂时不想与她吵架,房子是租来的,他得照顾面子。想来想去,只有去找游自力。 
      其实不去还好。 
      那年的游自力正值花季,一头天然卷发,颀长的身材俊美如白杨树,兼有一种异域风采,整个人如星辰烁光,彩云奔流,焕发着一种绚丽的青春之美。 
      文室一见他,就有一种自惭形秽之感,什么国家干部、公安民警之类的身体统统黯然失色。而且这个小子的气质和眉宇间的韵味,与龙琪一脉相承,都属于纯净未染的天然秀色,这更令他愤怒。 

      “你是什么人?” 
      “你知道你是什么人?”游自力说话不带拐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又骄傲又豪迈的神气,“你娶了我的心上人,你娶了她的人,娶不走她的心,她迟早会跟我走的,我们之间你是多余的。” 

      这话让文室吃惊多于生气,他想不到天下还有这么把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说得赤裸裸响当当的人。比西门庆还西门庆。 
      “你要不要脸?” 
      “喜欢一个人在心上,不在脸上。” 
      “你无耻!” 
      “是啊,我没耻,你有。” 
      文室觉得自己简直是鸡同鸭讲,这个鞑子野蛮无礼又没文化,跟他讲理根本是对牛弹琴。那怎么办?动手?他打得过吗?那野小子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强悍暴烈的匪气。 
      哼,我不跟他打,君子动口不动手。我回去跟龙琪算账。都是她惹出来的,女人不勾引,男人能上套吗?他们在草原时,真不知做过什么。 
      斗不过情敌,就把气撒在女人身上,这是最安全的做法了。不过文室这次大错特错了。他刚一开口,“你跟那个不要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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