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了我不是gay+番外1 作者:漂白计(晋江2012-04-07完结)-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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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确实喜欢过苏琼,但我们分开了,你知道是因为什么吗?因为她太爱我了,爱到因为我而要去伤害别人的地步。我从未骗过你,我说我不在乎你以前喜欢过谁,和谁在一起,不是因为我跟别的女人在一起过,而是我爱你整个人,包括你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我们认识这么多年,我也知道,我们之间空白的十年不会那么快就填满,但我真的觉得,你还是那么自私,对于这一点,一点都没有变。”
“自私?你觉得我自私?”胡夏在听到这个词的同时瞪大了眼睛,她不可置信地指了指自己,“哈,我是自私,我是自私……简陵,你真让我失望。”
“你看,你又……”
“对,我又要曲解你的意思,我在你眼里就这么不堪吗?哦,看来我们确实不适合在一起。”
胡夏认命地点点头,她的鼻子在叫嚣,热量全部汇聚一点,叫人心酸。
“……胡夏!”
她双手握成拳,眼眶里的眼泪忍得艰辛。
她自私,难道就没有质疑的权利?
她自私,难道就没有吃醋的权利?
她自私,难道就没有跟男友撒娇的权利?
就是因为这人类的通病,她就活该接受这么多来自简陵的指责和抱怨吗?
不过是一个前女友,值得他对她发这么大一通脾气吗?
就因为他不是她第一个男人,他就可以对她的人格妄加猜测?
他们这样甚至不能算吵架,可简陵的一字一句就像刺青一样,印刻在她的心里,血流成河。
在被喜欢的人说得如此丑陋之前,她从不晓得,什么叫做心痛。
简陵不安的预感越来越强烈,他胸口发闷,郁结地用手狠狠捶了一下钢筋墙壁,发出轰轰的声响,“我现在跟你说不通……”
“嗯,说不通就算了,”嘴唇忍不住发颤,挣扎良久,还是吐出了那句话:“简陵,我们分手吧。”
——
跟简陵说了分手后,胡夏当天就递交了辞职报告,晚上就背着行李踏上火车,除了陶爱嘉,她谁都没有告诉,给马晓芬也只是发了条短信,然后就把手机卡给扔到垃圾桶里,重新换了一张新的。
她完全没有所谓出行计划,只是自己的任性再一次发挥了作用,好歹工作了几个年头,身上还有些积蓄,不用饿死街头。
她闭着眼睛在火车站转了几个圈,然后随便用手指着大大的显示屏,上面显示着厦门,于是头脑一热就买了去厦门的火车票。
上火车前她给陶爱嘉打了通电话,可惜对方并没有接。
到了厦门,空气中充斥着干燥的热,她逛了鼓浪屿,吃了麻糍蚵仔煎,逛了中山路,尝了沙茶面,买了甜饼,吃遍了小吃一条街,却在看到某家店里有卖软炸冬瓜时内心莫名一疼,随后柔软起来,想到那次跟简陵不甚愉快的夜宵。
想着想着,她的身体先意识一步踏进了店里,点了那道菜。
她住在曾厝垵的青旅,买的是床位,35块一天,有时候懒洋洋地呆在大厅沙发里看电视,蹭着免费空调,有男生跟她搭讪,她也不拒绝;去酒吧碰到有人请喝酒,她也不推脱,同时另外点了一杯Latte,想起自己那条价格不菲的漂亮连衣裙,被毁了个彻底,又记起简陵给她买的那双更加昂贵的高跟鞋,这次她鬼使神差地也塞进了行李箱里;闲来无事便买几张明信片,写给马晓芬,写给陶爱嘉,写给同事,写给别人,当然也写给简陵,只不过其他人的都安安静静地在邮筒里等待邮递员来取,而他的则被她偷偷塞进了日记本里,不见天日。
她在厦门呆了五天,过着所谓的小资生活,装装逼卖卖风情,想不到也有人买账,令她知道自己也是有魅力的人。
原本想再多玩几天,却等到陶爱嘉的电话。
她说大家都收到了明信片,但却被简陵发现,陶爱嘉说简陵正飞来找她。
不得已,她只能买了飞机票,前往成都,去到最悠闲的城市,再一次隐姓埋名忘记过去,重新整理自己。
在成都的日子果然一如既往地轻松自在,上午睡到自然醒,接着下午都到公园里喝茶喝到膀胱爆炸,和在青旅认识的三个妹子在穿梭在各种美食场所兜兜转转,渐渐成为吃辣吃麻变得不在话下的人。
午夜梦回,仍然会想到和简陵一起相处的日子,虽然不长,但甜蜜犹存。
她想起自己在他的身下承欢,跟着灵魂情不自禁律动,听到他对她的情话,甜言蜜语,让人心动,可往往回忆到最后,总会回想起那句“自私”来,她被那句话压得喘不过气来。
胡夏并不是害怕受伤的人,她确实刁蛮任性,无理取闹,大惊小怪,她也承认自己的性格并不是善类,可这些都是因为她在乎,谁都可以指责她,但造成她变成如此的元凶,根本没有资格这样说。
不过在成都的这些时间,她早就不知不觉原谅了简陵,胡夏心里有一本帐,上面算得清清楚楚,自己之所以会如此敏感的原因。
——苏娜。
多少次,胡夏试图将她从自己心里驱除,可到头来仍是白费功夫。
她跟简陵在一起,暗暗说服自己,自我安慰。
可当苏琼出现以后,她的偏激影响了她正常的判断,以至于每次看到简陵她就会忍不住想到苏娜的死。
胡夏和简陵的感情太拥挤,藏了三个人,四个人,甚至更多。
总有人要离开。
只是她没想到原来离开的人会是自己。
她不要简陵找到自己,在认清自己以前,她不想见任何人。
可是,在成都刚呆了一个礼拜,她就在某个景点看到了熟悉的身影。
情急之下,她收拾行李直接坐火车去了西昌,然后又搭乘了早上八点的大巴赶到泸沽湖。
一开始,她在泸沽湖每天看看海爬爬山骑骑单车吃吃烧烤喝几口小酒酒,买很多耳环项链首饰,慢节奏得让人安心,在这里,任何烦恼都变得如同浮云,渺小又无谓,她开始学会忘记。
第六天,她坐浆船到了云南的泸沽湖,三天后依依不舍地从那儿离开,她立刻去了丽江,想看看这个被世人赞赏到无可比拟的古镇,但结果令人有些失望,熙熙攘攘的人群繁密到不行,商业化严重,除了早上九点前的丽江还颇有些韵味外,其他根本没有想象中那样好。
她在古城里找了一家青旅,有老外相约去徒步虎跳峡,她凑热闹也报名了,隔天就去走那条经典的徒步路线,从早爬到天黑,什么装备都没有,单凭一双破烂的帆布鞋居然也把磕磕绊绊地把变态的二十八拐给走完了,沿途的风景美不胜收,这光景在大都市里从来不能奢望见到,天原来可以这么蓝,云可以这么白,民风能够如此淳朴,尽管脚底下总是马粪堆出来的泥巴山路,尽管她有被马蹄甩到一下,尽管天公不作美雨淅淅沥沥时断时续,她也不曾停止脚步,不曾轻言放弃,在走过的一步步脚印中,她仿佛看到了全新的自己。
傍晚终于到了一家halfway的旅馆,二楼的露天阳台正对面便能看见气势恢宏云雾缭绕的哈巴雪山,感动得哭到泪流满面,她和陌生人唱歌,跳舞,喝酒,然后第二天又继续上路。
跟别人拼车直接去了香格里拉,香格里拉连着下了好几天雨,温度冰得跟严冬一样,在夏天的季节里,她冻得打摆子,在电热毯上捂着被子夜不能寐,她的帆布鞋坏了,带的衣物最厚的一件也不过是一件纯棉皮夹克,在只有2…3℃的情况下,她有点犯咳嗽。
在打听之下,她去了一家专卖军用物品的店,那天正下着雨,她淋了满身的雨,跟老板又是求情又是装熟又是讨巧,好容易以50的低价买到一双高帮行军鞋,可在心满意足地吃了一顿牦牛火锅,又喝了旅店里的姑娘为她准备的牛奶后,因为受凉突发了高原反应。
接下来,她吃的所有东西,喝的所有流质物品,都几乎以原封不动的形式被吐掉,旅店里的义工为她熬的粥,烧的面,在被她吞下肚子之后,全部由上吐下泻的方式,直到胃里一丝不剩。
胡夏难受极了,只身一人在遥远的迪庆,离自己的家乡有万里之隔,尽管这三个多星期以来她总是能随时随地的开怀大笑,但内心总有一个角落在不甘地叫嚣着,明示自己的难过。
都说生病的时候最寂寞,这话果然不假,她一个人在单间里,身边没有朋友没有亲人也没有她仍旧无法忘却越爱越深刻的那个男人,只有自己蜷缩在被窝里,胃正如翻江倒海地疼,义工小妹很是担心她,好几次劝她去看医生,在这种地方起高原反应很容易发展成肺水肿,是要出事的。
痛苦之际,她终究忍不住拨了那个即使扔了电话卡却还是没忘掉的熟悉的手机号。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她一边捂着肚子一边流着眼泪,在电话里臭骂他:简陵,我恨死你了!我恨死恨死恨死恨死你了!
出乎意料的是,三个小时后,他就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她几乎在人事不省的边缘了,冥冥中只感觉有双温暖的大手抱住了她,一路颠簸。
第四十章 最新更新:2012…04…07 23:48:32
待到胡夏有意识的时候,味觉先一步苏醒,闻到了医院独有的消毒水的味道,视网膜一瞬间来不及适应周遭的光亮,变得有些刺痛,她缓了片刻,终于能看清一些东西,触手可及的是一抹柔软温热,她定睛向源头打量,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紧握着她的手。
好久不见的男人此刻正闭着眼,看起来正陷入不清醒的睡梦中,可手心却依然贴近她的,执拗得不肯松开。她试图挣扎了稍许,却不想把他从浅眠中吵醒。
简陵眼眶下有浓重的黑眼圈,下巴处一圈明显的青色胡渣,显然有一阵子没有清理,他的头发好像比之前长长了些,身上只穿了一件浅色毛衣,而他的灰黑色大衣正盖在胡夏的身上。
他们正在集中的治疗室里,周围很吵杂,虽然是医院却人声鼎沸,从其他人的交谈中似乎多数都是因为来此地旅游却遭遇高原反应的外来游客。
“……你醒了?”
他的声音听起来沙哑低沉,但却巧妙地触碰到胡夏内心柔软的弦。
胡夏点点头,并没有反抗,胃部还有轻微的不适,即使呕吐感已然消失,也没再出现腹泻的症状,可她正在挂盐水,全身有气无力,连续几天来的不良反应尽管因药物减轻很多,可病去如抽丝,此时仍有些虚弱。
“简陵……我……”
“你好好休息,有什么事等你病好了咱们再谈。”
简陵避开了即将发生的谈话,只是伸出手探了探她的额头,“嗯,烧退了。”
他关切的眼神让胡夏变得无措起来,“你,你怎么这么快就能赶到这儿?”
从他们所在的城市坐飞机到昆明,最快也要两个小时,而从昆明到香格里拉的飞机起码花费一个小时左右,但他只用了三个多小时就出现在她面前,照理说这是不太可能的。
“哦,这个啊。”他若有所思地沉默,半晌欣然一笑,“大概是缘分吧,你打电话来的时候我刚下飞机,不过找你下榻的旅店倒是费了我不少功夫。幸亏你有给陶爱嘉他们寄明信片,这样那样的线索拼凑起来,仔细推算的话也能猜出你大概会住的地方。”
胡夏觉得无话可说,只撇了撇嘴角,颇有些苍白地嘲笑他:“没想到你还有当福尔摩斯的潜力。”
简陵却一反常态笑起来:“因为我遇到了让我不得不执着面对的人。”
听到这话,胡夏的心跳仿似漏了一拍,为了避免尴尬,她假装咳了咳,“有水吗?”
简陵点点头,留下一句“等着”就去给她找水喝了。
胡夏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毅然决然地忍痛拔了针头,把他的灰黑色大衣留在座位上,用一个糟糕到不能再糟糕的理由支开简陵,自己逃走了。
胡夏特意避开可能会遇到简陵回来后的路线,下了楼就火急火燎地招了一部出租车,连忙赶往旅店——她要赶在简陵追上他前选择再次消失。
她捂着因用蛮力拔出针头正渗出几滴血丝的伤口,坐在出租车的后座,等到回过神,才发现眼泪早就流得在脸上溃不成军。胡夏并不想用这么狼狈的方式,可当她听到简陵温柔的话语,突然觉得自己还没有做好准备,她配不上他。
自己很自私,就连脆弱的时候说出来的也总是伤害别人的词汇,扪心自问,她深知自己最讨厌的不是简陵,不是任何一个人,是她自己,可她惧怕承认。
一边厌恶着自己,一边又贪恋对方的美好。
司机师傅开口提醒她到目的地了,胡夏才如梦初醒,在外衣口袋里掏了半天,却发现自己没带钱包,所幸手机还在,便赶紧拨了个电话给旅馆,拜托了义工姑娘送钱过来,不想却等到简陵。
再次出现在自己面前的简陵,满脸愠怒,煞气腾腾地付了钱,他喘得非常厉害,这么冷的天,却没有来得及披上一件外套,单薄的身体伴随着胸膛的起伏,能感受到这具身体的主人真的在生气。
直到出租车走远,冒出一屁股黑乎乎的尾烟,胡夏还没能想出用什么样的开头解释自己突然逃跑的原因。
简陵面色阴冷,一言不发拉起她冰凉的手就往古镇里走,胡夏挣扎了几下,却始终摆脱不了,只得作罢,同时心里也更加不安:明明是不想让他担心的,最后还是演变成了这样的局面。
很多时候人们原以为是体贴的举动却往往事与愿违,害人又害己。
好不容易七绕八绕回到了旅店房间,坐在前台的义工姑娘看到胡夏他们回来,丢给胡夏一个万分抱歉的眼神,胡夏都没心情回应,简陵不由分说拉着她上了楼,也不知道他是用什么方法得知自己的房号的,擅自就进了她的房间,然后开始一件件脱她的衣服。
这样的行为太诡异了,吓得胡夏连退了好几步,一下子跌坐到床上。
“你,你做什么?”
简陵收了手,往前逼近几步,居高临下地看着她,挑眉怒道:“胡夏,你觉得这样很好玩?你在海拔三千多米的迪庆,不会照顾自己,任由自己高原反应,上吐下泻整整两天,不去医院,不吃药,你觉得你的免疫力很强大是不是?医生告诉我,你要是再晚几天来,就会变成肺水肿,到时候会更痛苦,知不知道?然后呢?我花了三个多小时一家一家酒店找你,一个人一个人地问,好不容易把你送到医院去,你居然自己拔了针头头也不回就走了。现在呢?你外套也不穿,就这么奔出去,现在外面在下雨你眼睛是瞎的吗?没发现吗?想病上加病?你自己的身体是可以这么随便开玩笑的吗?你觉得好笑?”
“简——”
不容她说话,简陵打断她,语气坚定道:“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