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雄赋-第4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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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然听不到我的心声,可苏楠听到了,捏紧了我的手,因为她看到我的口罩全被泪水打湿。
那是你的女儿吗?我小声问道,顺带拍了拍苏楠的手背,示意我没事。
嗯。苏楠轻轻点头。
我恍然明白那也是他的女儿,小姑娘应该很漂亮,口罩上露出的两只眼睛乌溜溜的,却令我想起了我四岁那年,也像那个小姑娘一样,静静趴在床边,手里还抱着个芭比娃娃,半糊涂半懂事地看着躺在白色床单上的妈妈,希望妈妈能睁开眼睛陪我说话,哄我开心,然后我就学樱桃小丸子向妈妈撒娇,可惜,那只是一种水中捞月的奢望。这个小姑娘比我幸运,因为她爸还可以醒过来,还可以继续把她驮到肩膀上,让她把这个世界看得更高,更远。
小姑娘,我比你更希望你爸能醒来,你懂吗?我在心里默默说道。
七,我知道我在你心里面是一个烂货,一个被明秋毫玩烂了还要装清高的不要脸女人,因为明秋毫曾经把一些偷拍的照片给了邱式,用来羞辱你,对不对?这是三年前,你中枪之后,我在南京跟明秋毫提出分手时,他发疯一样告诉我的,呵呵,我当时就笑得泪水止都不住,因为我没想到他会衣冠禽兽到这种地步。可是你不知道他是一个电脑高手吗?你还把他招进了江山集团担任信息部主管,你就想不到照片PS技术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吗?
如果我告诉你,我还是一个黄花闺女,你信吗?
呵呵,不过那已经没意义了,因为我们已经离婚了,不是吗?
我哭出了声音,苏楠拍着我的后背劝解我,我只能死死捂住我的嘴巴,任由泪水浸染。
以前的我太天真了,总想谈一场永不分手的恋爱,就算吵架,就算生气,就算分开,也会再在一起,就算我们很忙,就算我们很累,就算我们很烦,只要见到彼此就会温馨一笑。畅想着我们会一直走下去,蹒跚漫步,夕阳西下,白头到老,相濡以沫,然后轻抚着对方的脸庞轻声说句:对你的感觉一直都在。
我还清楚地记得,第一次见到明秋毫的那天,是一个雨天,冬雨,凄厉冷冽。
因为临近期末了,刚上大一的我不想考得太差,就每天坚持到图书馆复习,当我撑着伞快走到图书馆时,一个单手撑伞单手骑车的大男孩因为避让一个横穿马路的女生,忽然失去了重心,不小心撞到了倒霉的我,我当时摔倒了,好在冬天穿的衣服厚,只是湿透了,但没伤到皮肤,还有左手在撑地的时候磨穿了皮,并无大碍,可那个老实巴交的大男孩却是又鞠躬又道歉,还固执地一定要送我去学校门诊检查,我当时看到他那个青涩害羞的样子,原本那点恼怒很快就烟消云散了。
在门诊检查完,送我回宿舍换衣服的时候,我知道了他的名字,明秋毫。
一个不常见的名字,却很好听。
之后,我们的联系就多了起来,吃饭、散步、游泳、逛街、郊游等等,关系也越来越密切。
而我们也崇尚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只是拖拖手亲亲嘴这些普通的情侣亲昵,绝不触碰底线。
我知道明秋毫的家世不好,农村出来的,手头拮据,所以每次出去的花费,我都争着给钱,可他却执拗地自己掏钱,虽然花多少钱我不在乎,但他的这种做法,还是令我感到很开心,不管这个女孩子多么有钱,多么独立,总是需要一个男孩子呵护的。尤其是后来我知道明秋毫的那些钱都是他在学校饭堂、图书馆等地方通过勤工俭学赚来的,我就更感动了。
知道我跟明秋毫恋爱之后,悦儿跟小晴都劝过我,说我们俩不合适,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我自己非常清楚,我们俩都是彼此深爱着对方,而且爱情本身就不是去爱一个完美的人,而是去接受他和我一样,是个不完美的人。我们都不完美,都有太多的缺点。然而,也正是这些不完美、是爱情的千古荒凉与满目疮痍使我心怀感激,伸出一双震颤的手,去抚爱那个看到我所有缺点却依然如此爱我、甘愿和我相依相伴的人,不是吗?
兴许是天意弄人吧,在我们大学毕业后,本来计划步入婚姻殿堂的,可爸却带来了一个噩耗。
我已经有未婚夫了,而且是娃娃亲,对方是我从来没见过的一个人,跟我一样,带着块白玉。
当时我就疯了,说什么也不同意,对本来就没什么好感的爸愈发的讨厌,一句话都不愿多说。
我已经跟明秋毫商量好了,爸要是再逼我成娃娃亲,我们就离开宁州,到一个陌生城市生活。
可爸的狡猾远远超过我的估计,他拿出了我妈生前的一个日记本,妈娟秀的字迹既模糊又清晰地写在上面:希望看到我女儿与小七结婚。看到这句话,我妥协了,我不敢也不能忤逆我妈的遗愿,所以我去跟明秋毫商量,先答应这门娃娃亲,然后再想办法离婚。明秋毫听完,忽然变成了一个我从来没见过的陌生人,面目狰狞,双眼通红,仿佛要将我生生撕碎。
那天,明秋毫打了我,我嘴角都出血了,还骂我贱货。
我哭着离开,伤心地不是明秋毫打我,而是他蛮不讲理,不懂我的心。
可没过几天,明秋毫又像一条狗一样,哭着跪在我面前,求我原谅他,还说他不是人。
我当时也是被爱情蒙蔽了眼睛,就原谅了他,并且告诉他自己还是爱他的,并承诺一定离婚。
后来,我终于见到了那个让我厌恶不已的娃娃亲对象,竟然就是跟悦儿小晴她们那次去十里清扬见到的那个侍应生,初步印象并没有想象中的恶劣不堪,虽然他不是帅得晃眼的那种男生,却给人一种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的感觉,尤其是他的笑容,干净清明,像一棵竹子,而且是一棵被风吹动、有生命的竹子,一笑起来,还会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很阳光。可即便他有着一副好皮囊,也没有入我法眼,因为我当时的世界只有一个明秋毫。
悦儿说,结婚就是给自由穿件棉衣,活动起来不方便,但会很温暖。
可我不相信这样的鬼话,跟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就等同于被判了无期徒刑,生不如死。
尽管心里千百个不愿意,也把他在心里埋怨了上万遍,但最终还是敌不过宿命,强忍着笑容跟他步入了对一个女人来说最为重要的婚姻殿堂,我已经做好了先跟他形成分居两年的事实,然后再自动离婚的拉锯战准备,却没想到他会在结婚的当天,就拿出了一份已经签好他名字的离婚协议书,让我颇感意外。
令我感到意外的事情,在婚后还接踵而至,首先他总是千方百计有意无意或明或暗地修缮我们父女的关系,他的那句话“我爸比明秋毫多爱我二十年”让我深深震撼,我也开始逐渐拆除建了二十几年的心墙,接受了我爸,他不知道,我有多感激他。其次他貌似很喜欢吃我做的早餐,每次都会吃得一干二净,虽然我嘴上没说什么,还是冷冰冰对着他,但其实我心里还是很骄傲的。然后他每次回家,不管多晚,手里都会有一束玫瑰,他不会直接给我,只是会放在我的房门口,我每天早上醒来开门,就会发现,虽然我都是交给樊妈处理,看都不想看一眼,但其实我心里还是有感动的。然后他还会经常无理取闹,譬如说在家里吃着吃着饭,他会突然很认真地对我说,你可不可以别在我脑海里转来转去,累不累?我当然是没给他好脸色看,但心里其实还是不争气地颤动了一下。还有,他知道我有健忘症,所以家里贴满了各种便签纸,提醒我这样东西该什么时候用或者该怎么用,这样的小细节,我当时很反感,觉得你凭什么要干扰我的生活。只是到了他不在的那三年,这样的便签纸从我身边消失,我才真正感受到那小小的一张纸片,却蕴含了多少爱意。
几天前,他忽然出现在西山寺,重新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我当时真的很激动,但我控制住了我自己,因为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他,把签好的离婚协议书递给他时,我还是没有收回我的决定,他也没再说话,留下一张纸条,就离开了。我在他走之后,才有勇气打开那张纸条,上面是一手极其飘逸的狂草:咖啡苦与甜,不在于怎么搅拌,而在于是否放糖;一段伤痛,不在于怎么忘却,而在于是否有勇气重新开始。
重新开始?
呵呵,对不起,七,我已经没有勇气了。
人很杯具的是,总是慢半拍,慢慢才知道,太在乎别人了往往会伤害自己;慢慢才知道,对自己好的人会随着时间流逝越来越少;慢慢才知道,很多东西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很多东西只能拥有一次;慢慢才知道,真心对一个人好不一定有回报,而你忽略的人往往可能最重视你;慢慢才知道,现实如此无奈,而自己却老了。
我那天晚上从医院回去之后,失眠了一夜,第二天,我又回到了老地方,西山寺观音庵。
轻车熟路地跪在大慈大悲的观世音面前,心里默默祈祷着,保佑我的爱人萧云长命百岁。
*****
(周末愉快,同时谢谢给我打赏的倾诉寻爱的人,还有其他支持本书的书迷,真心感谢。)
第五十四章 恶来
当萧云挣扎着醒过来的时候,只感觉头疼欲裂,眼睛只能睁开一条缝,孱弱地看着四周。
这间卧室绝对是一个陌生的环境,设计简约明了,同时也是雍容华贵,土耳其的地毯,意大利的木床,法国的油画,挪威的壁灯,无一不是体现着房间主人的贵重身份。床头柜仿佛是由四本巨大的木书堆砌而成,而放置于其上的台灯造型独特抽象,动感十足。四壁奶黄色贴墙布,在壁灯映照下,房间的华丽感更是扑面而来。沿墙放着一溜一溜的宝石蓝流线型大沙发椅,玻璃茶几放着三四盘水果点心。分体式空调送来的冷气,悄无声息地分配到每个角落。
“啊!您终于醒了!”从阳台上走回来的一个小伙子惊喜万分道。
“这是哪?”萧云有气无力道,由于眼睛睁不开,自然无法看清那个小伙的容貌。
“张家啊。”那个小伙应该年纪不大。
“哪个张家?”刚苏醒过来的萧云反应有些迟钝。
“张至清书记的家。”那个小伙没敢露出半点轻蔑的语气,毕恭毕敬地问答。
“我为什么会在这儿?”萧云惊讶道。
“您的右胸口中了枪,在医院住了十天,然后张书记就把您接回了这里。”那个小伙如实道。
“我昏迷了多久?”萧云唇干舌燥道,才发现自己身上的医疗设备一样不差,比医院还齐全。
“在这里大概有四五天吧,中途醒来过一次,不过时间很短,估计您也不记得了。”小伙道。
“能给我递杯水吗?渴。”萧云摸摸鼻子道。
“好嘞。”小伙笑着点头,手脚干脆利落,不一会儿就端来了一杯微暖的白开水。
“谢谢。”萧云谢绝了小伙喂他喝水的请求,自己在小伙的帮助下勉强坐起身,喝了一大半。
如同一场久旱后的甘霖普降,舒畅。
“您饿不饿?我给您去端碗白粥来吧。”小伙询问道。
“先别忙。”萧云这时终于完全睁开了眼睛,也看清了眼前的小伙,问道,“你是?”
“我是张家的一名工作人员,宁州本地人,专门负责您饮食起居,您有什么要求尽管吩咐,我一定办到。我的名字叫白信杰,‘白’是秦朝长平之战坑杀赵国四十万大军的白起的白,‘信’是日本战国时代桶狭间会战中击溃今川义元的织田信长的信;‘杰”是宋末元初崖山战役败给蒙古而导致南宋灭亡的张世杰的杰。”小伙子滔滔不绝道。
萧云先是愣了一愣,然後就笑了出来,苍白的脸色有了几分红润,对这个聪明伶俐的小伙印象又好了几分,想了一下,学着他的语调,也这么自我介绍:“我叫萧云,‘萧’是太平天国在平南官州全歼广西提督向荣大军的萧朝贵的萧,‘云’是三国时代七进七出长坂坡如入无人之境的赵云的云。”
“呀,少爷,想不到您也喜欢历史啊?”白信杰惊喜道,他年纪不过二十左右,相当年轻。
“还行吧,只是没想到你连织田信长都知道。”萧云稍微恢复了一些精神头,但还是虚弱。
“嘿嘿,二爷平时会拿一些历史书给我看的。”白信杰羞赧地搓了搓手。
“二爷?”萧云不解道。
“就是张书记,他在家排行老二,大家都管他叫二爷。”白信杰解释道。
“哦。”萧云点点头,也不知道影视城刺杀案处理成啥样了,更没想到张至清会把他接回家。
“少爷,你也了解日本战国史吗?”白信杰拉过了一张椅子,青涩的脸蛋遮不住那股兴奋劲。
“其实也还好,只是前阵子刚翻完一套《德川家康》全集。”萧云淡淡道。
“喔?真的吗?那我问你,你喜欢德川家康这号人物吗?”一谈到历史,白信杰就搂不住了。
“谈不上喜欢,不过比起狂妄地想吞并明朝的丰臣秀吉,还是德川可爱点。”萧云微笑道。
“是吗?”白信杰眨着眼睛。
“其实历史人物的评价,常常有主观的好恶情感,很难有客观标准,而且有时还会掺杂民族性这种复杂的因素。比方以德川家康而言,尽管日本人因为德川幕府的锁国政策导致西方列强入侵的屈辱而迁咎他,但现在日本人仍是非常推崇德川,尤其欣赏他在劣势下的隐忍性格。外国人甚至相信,日本能在战後迅速复兴的主要原因,正是因为日本人或多或少都有这种德川性格。”萧云轻声道。
“那如果德川家康让我们华国人来评价呢?”白信杰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论点,忍不住问道。
“杀了妻子的德川,应该会像吴起一样,背负杀妻求将的嘲讽,不过呢……”萧云卖个关子。
“不过什麽?”白信杰迫切问道。
“不过,日本人倒是很赞许他这种杀妻的行为。”萧云把这个酷爱历史的小伙子引诱得有点把持不住,忍不住又偷笑了一下,没再作恶多端,轻声道,“因为日本女人在战国时代根本没地位,所以杀妻跟杀狗没什么两样。也许因为日本的历史学者普遍怕老婆,所以潜意识欣赏敢杀掉老婆的德川。”
白信杰一怔,接着就捧腹大笑,磕磕巴巴道:“少…爷,你太…有趣了。”
萧云也很喜欢这个对历史巨感兴趣的青年,当话题转到历史上时,他便侃侃而谈。
从秦始皇嬴政,到清宣统帝爱新觉罗溥仪,白信杰似乎是了若指掌,几乎没有他不清楚的。
“信杰,你一定没有女朋友。”听着白信杰聊了将近一个小时,萧云突然插了这么一句话。
“咦,少爷,你怎么知道?”白信杰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惊奇。
“废话,有哪个女孩子能耐得住性子听你说完华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萧云无语道。
“哈哈哈…说得也是,可是我真的很喜欢聊历史故事。”白信杰摊手道。
“那你应该改念美国史才对,短短两百年,一下子就说完了。”萧云认真道。
“哈哈哈…你在讥笑美国喔!”白信杰的笑点应该是无下限的,一丁点幽默他就能大笑不止。
萧云喝了口水,好不容易等到他笑完,才问道:“信杰,我昏迷这几天,都有谁来看过我?”
“外人没有,你刚到家时,老太君来过,第二天,二太太来过,然后就没了。”白信杰说道。
“老太君?二太太?”萧云一头雾水。
“哦,老太君就是二爷的母亲,二太太就是二爷的老婆,汪寒梅。”白信杰再次耐心解释道。
“那你家二爷没来看过我?”萧云问道。
“没有,二爷一直没回家,倒是三爷,哦,也就是张羡鱼三公子被关了禁闭。”白信杰说道。
“为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