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公寓-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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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留恋地看着小兔子慢慢钻进草丛,向丁尘说道:“这就走吗?”
丁尘看了看生活了一周时间的山洞,向叶黛耸肩说道:“梁园虽好,非久恋之家。走吧。”
第32章 鞋印
如果没有gps导航,你要怎么做才能从一个陌生的地方回家呢?
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依靠地图,当然也可问路。但是很可惜,这两样现在丁尘都用上不,他没有地图,也没有人可以问路。所以他只能自己找路回去。
既然他们是被河水冲下来的,那么沿着河向上游走就是一个稳妥的办法。当然更好的办法是造个独木舟从河里往上游划,怎么来怎么回去,这是最简单也是最直接的思路。
在这个方案当中,除了需要造一艘独木舟之外,最重要的就是要保证划船的速度比水流的速度快。
丁尘也许可以造出一艘足以搭载两个人的独木舟,但是绝对没有信心能把船划得比水流更快,他是伞兵,又不是扎古,身体里没有八稻真气,干不出逆天的事情。所以最终他还是选择了沿着河岸老老实实地往上走。
从理论上来说,沿着河岸走并不会比在河流当中划船距离更远,前提是真的可以一直沿着河岸走。
但是通常来说,河岸两边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地形地物阻碍通行,特别是在雨季,河道两侧经常有因为水位上涨而泛滥出河床的情况,即使水退下去,也会因为水资源过于丰富而形成大片的沼泽湿地,不但很难行走,而且隐藏着无数的危险。所以丁尘和叶黛实际上并不能沿着河岸前进,所谓的沿河行走,大多数时候连河水都看不到。
他们离河岸最远的时候,甚至连河水流动的声音都听不到。
这已经是他们上路后的第三天了,按照丁尘的估计,他们已经走出了三十多公里,这里指的是他们走过的路程,并不是河流的长度。
说实在的,三天走三十公里,绝对不是一个值得夸耀的速度,对于很多普通人来说,一天也能走出这么远的距离。但是丁尘总是非常谨慎,他每天利用大量的时间来补充食物和淡水,而且总是早早的就开始考虑住宿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一天能走出十公里,已经是很不错的成绩了。如果是叶黛刚刚受伤那会儿,恐怕还达不到这个速度。
昨天两个人遇到了一片浓密的树林,林中还有过膝的积水。丁尘不愿意贸然钻进不知道有多大的林子里,于是两个人选择了绕行,结果越绕越远,居然钻进了一片大山里。
丁尘的军刀柄上有指北针,倒也不用担心迷失方向,只是按照他的估计,今明两天他们所走的大部分路程恐怕都是冤枉路。
赶路的时候,叶黛都是紧跟在丁尘身后的。她的手里拄了一根丁尘制作的标枪,茅尖向上当做手杖。按照丁尘的说法,这样有助于节省体力,而且三角型支撑也更加稳定。
她对于丁尘行进的速度并不是毫不在意,要不是相信丁尘的能力,她简直都要怀疑丁尘能不能作一个合格的领路人了。不过丁尘对此的解释是,反正公寓就在那里,他们只要一直走,总有到达的那一天,所以现在只要保证两个人有一直走下去的能力就可以了,完全没必要冒险。
叶黛承认丁尘说得对,但是她仍然希望赶在雨季结束前回到公寓。因为雨季结束后,商队就要来了,她还想交易一些东西,错过的话,就得等明年春天了。
爬上一个山坡后,丁尘停了下来,再次用指北针确认方向。叶黛担心地问道:“我们会不会离河太远了?”
“所以明天下山后,我们要先找到河才能继续赶路。”丁尘说道。
现在他也有些后悔,早知道会绕出这么远,昨天就直接钻林子了。不过比起茂密的树林,他其实更在意的是林中的积水。没人知道积水下有什么,涉水而行不但危险,而且还会拖慢行动的速度,食宿也更困难。这才是他不愿意冒险的原因。
他抬头看了看太阳,“我们得找地方准备宿营了。”
虽然按照叶黛的判断,此时刚过正午,但是这几天她已经习惯了丁尘的小心谨慎。而且丁尘口中的宿营地也不是那么好找的,他们出发的第一天,丁尘就花了一下午的时间,才找到一处可以安身的地方。
“今天还打吊床吗?”叶黛问道。
说实在的,连着睡了两天吊床之后,叶黛已经开始怀念山洞里的火炕了。
丁尘嗯了一声,他当然明白叶黛的意思,实际上他也不愿意在野外露宿,这种条件下很难充分休息,而长时间休息不好会让身体的各项机能下降。通常情况下,丁尘每隔一段时间都会选择一个地方停下来休整几天,但是看叶黛的意思,她显然不会愿意这么做,所以丁尘只好尽量保证他们每次休息时的质量。
他抬头看了看天,那天的暴雨停息之后,天气一直都很好,不但阳光充足,就连云彩都很少。
他突然想起一件事,向叶黛问道:“像前几天那么大的雨很常见吗?”
叶黛侧头想了想,点头说道:“每年都会有那么几个。”
“都在夏天?”
“差不多吧!”叶黛说道:“这里的雨季很长,所以商队都会避开雨季。”
听到这个,丁尘很感兴趣,他知道在这个时代有一些特别的人,他们会携带着各种生活货物在各地沿途兜售和交换,由于交通不便,这些商人们通过不断交换商品,可以获得极为丰厚的暴利,可惜丁尘自己还从来没有遇到过。
“他们什么样?”丁尘问的,反正赶路的时候也没什么事情,两个人又不能*作的事情,聊天还算是一个比较容易接受的项目。
叶黛想了想,正准备组织词语来描述的时候,突然看到丁尘停了下来,蹲下身子仔细察看脚下的草丛。
这荒山野岭的当然不可能有现成的路,公寓门前那条高速路是从前的国道,修建标准很高,所以能留存到现在。但是山路就不一样了,就算是从前修的盘山公路,这么多年没有人养护也早就废了,再不要说需要走的人多了才能形成的小路。
所以两个人一直都是在浅草丛中穿行,这也是叶黛一直只能跟在丁尘身后的原因,看不清的地方总有很多危险,丁尘对危险的敏感程度显然要比叶黛强得多,他不当尖兵谁当尖兵?
叶黛已经遇到过几次这种情况了,知道这是丁尘有所发现,通常这样做过之后,丁尘都会发现一些猎物。
所以她很熟练地停了下来,站在原地不动,免得干扰丁尘的判断。
丁尘没有察看太久,他站起身来,向四下看了看,转身向叶黛很严肃地说道:“这附近有人。”
这还是叶黛第二次见到丁尘如此严肃,上一次是他拔穿过自己胳膊的木刺时,那次被他结结实实摆了一道,说好数到三,结果他连一都没数就下手了。
想起这件事,叶黛本能地觉得丁尘又要捉弄自己,顿时也跟着紧张起来。他倒不怕丁尘把自己怎么样,但是很介意自己变成别人的乐子。
她下意识地退了一步,好离丁尘远一点,怀疑地问道:“你怎么知道?”
丁尘伸出食往地上指了一下,示意她自己看。
于是将信将疑的叶黛就在丁尘指出的地方看到了一个模糊的脚印。
“这是一个鞋印?”
“没错。”丁尘点头说道:“这是一只鞋的前脚掌。”他看了看叶黛套着草鞋的赤脚,皱眉说道:“除非你们这里的野兽也穿鞋,否则这就是一个人留下来的,而且就在今天。”
第33章 哨兵
叶黛没见过穿鞋的野兽,所以她很确定留下这个鞋印的是一个人。
她也学着丁尘的样子,蹲下身来仔细观察,然后疑惑地向丁尘问道:“这不是草鞋印?”
丁尘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她的看法。
公寓这里的人平日里大多穿的是草鞋,偶尔也会穿布鞋,主要原因是因为他们缺少结实耐用的鞋底。
商队每次过来,都会带来几双像丁尘脚下军靴那样的皮鞋,但是价格通常很高。很少会有人舍得交换,叶黛有一双父亲从前留下的皮鞋。但是一直舍不得拿出来穿。比如这次知道要在雨中行动,她就直接穿草鞋出来了。都是在外面跑习惯了的人,脚丫子没那么金贵。
当然虽然说是草鞋,但是最下面的鞋底仍然是木质的,用细绳与鞋面相连。鞋内还垫着砸软后的干草。踩起来也很舒服。缺点就是防寒性能不好,也不够结实耐用。
叶黛脚上的鞋在落水后,就被冲掉了。现在穿的还是在岸边等候的时候重新编出来的。要说起来,叶黛编草鞋的手艺相当不错,丁尘看了她的作品后,还跟她学着也给自己编了一双,可惜无论卖相还是舒适度都和叶黛编出来的差得远了。
相比之下,丁尘脚上的军靴就结实多了。在水里泡了那么久,居然也没有开胶。
木底鞋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缺点,那就是没有柔韧性,防滑性能也不好。为了解决防滑性,很多人会在鞋底下面刻上花纹,以增加摩擦力。但是这种花纹通常都是直的,样式也很简单,很少有人在这上面花太多心思,毕竟木头底很容易磨损。花纹太多也会降低鞋底的坚固程度。绝不会像这个脚印上面花纹那么清楚。
丁尘很清楚这一点,事实上他在旅途中遇到的很多人对他的鞋子都特别感兴趣。甚至曾经引起了一场很残酷的厮杀。丁尘完全可以自豪地说,他这双鞋子拉仇恨的本事绝对比不比带个女人差。
所以他很清楚一双好鞋的价值,能拥有一双这样鞋的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荒山上?
他想了一下,向叶黛问道:“你知道这附近有什么人类聚集点吗?”
叶黛疑惑地摇了摇头,仔细回想着自己所知道的信息。可惜实在找不出有用的内容。
丁尘想了想,向叶黛问道:“要不要跟上去看看?”
于是叶黛开始犹豫。对于她来说,回家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实在不愿意节外生枝。但是认真说起来,她也的确很好奇,为什么会有人出现在这里。
她想了一下,向丁尘说道:“会不会是捡垃圾的流浪汉?”
丁尘摇了摇头。从老爹给他的地图上就可以看得出来,那座已经废弃的城市在公寓的另一个方向,就算有流浪汉也不可能绕出这么远来,这可是足有上百公里的直线距离。
而且说实话,丁尘一点也不觉得这种鬼地方有什么垃圾可捡?从这几天的见闻上就可以看得出来,这一片地区绝对是原生态,纯绿色无污染那种,至少丁尘还从来没有在这一带看到过,从前文明留下来的痕迹。
叶黛又认真想了一回,终于咬牙下定了决心,向丁尘说道:“我们去看看。”
这正是丁尘想要做的,于是两个人不再犹豫,在丁尘的率领下,沿着那个人留下的痕迹,追了过去。
看得出来那个人走过的时候还是很小心的,一路上留下的痕迹很少。如果不是丁尘发现了踩在苔藓上的脚印,多半就会以为这是某种野兽通过时留下的痕迹。
这个人明显是在向山里走,丁尘和叶黛追了大概有两个多小时,居然发现了一条被人踩出来的小路。
看见小路上已经被踩平的杂草,丁尘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叶黛也觉得不对,低声问道:“这里有很多人?”
丁尘摇了摇头,蹲下来仔细观察面前的小路,过了一会才说道:“你留在这里?我过去看看。”
“会不会有危险?”叶黛不放心地问道:“还是算了吧!”
丁尘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那我们不是白来了?总要搞清楚这里有多少人,他们在干什么?”
他把自己背的篮子和水桶留给叶黛,帮她找了个可以隐蔽的地方躲起来。自己收拾了一下,只带着黑刀和军刀沿着小路向前走去。
知道自己活动在别人的地盘上,丁尘一路上都非常小心,除了留意地下是否有陷阱之外,还时刻注意远处是否有对方设置的暗哨。
走了十几分钟后,他突然听到前面有人说话的声音传来。丁尘吃了一惊,四下看了看,发现附近没什么可以藏身的地方,倒是小路旁边不远的地方有一处断崖。
丁尘飞快地跑了过去,探头向下一看,发现下面是一条溪流,离自己所处的位置大约有七八米的高度。
他立刻俯下身来,抓住崖边的杂草,把身子垂到断崖下面静静的等待。
很快说话的人就走了过来,那是两个持枪的男人。穿着一色一样的蓝色衣服,衣料看起来很挺括,样子有点像丁尘从前在工厂里常见的工作服,只不过这种衣服是翻领的,不是通常的立领,下摆也不收腰。
其中一个人的衣服看起来还是新的,可以看到明显的折痕,走起路来发出一阵阵很明显的摩擦声。
让丁尘意外的是这两个人手中的枪。很显然,那是两只半自动步枪,枪管很长,后面有一个大大的木制枪托,没有常见的那种很明显的弹匣,只在枪机下方有一个不明显的突起,看起来采用的是弹仓供弹。
丁尘下意识地缩了缩头。他没想到在这里能看到有枪的人,所以并没有把自己的手枪拿出来准备好,现在那支枪还绑在他的大腿上。丁尘可不觉得自己有本事在整个身子吊在悬崖边的情况下,脱下裤子把枪拿出来,而且还不能惊动那两个人。
他听到其中一个男人边走边说道:“再来一次应该就能搬空了吧!”
“差不多。”另一个穿着新衣服的人说道:“我看里面的东西不多了。”
“你这件衣服最好还是放回去。”第一个人说道:“要是让老k回来看到了,当心他发火。”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我那件衣服破了,总不能光着。再说咱们在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守着,总要有点好处才行。”穿新衣服的男人毫不在意地说道:“反正这种衣服有的是,就当我提前领了自己的那份呗!”
同伴见他说得坚决。也就不再劝说。可能在他的心里也觉得拿件新衣服穿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抬头看了看太阳,“遛完这一趟之后,今天就算收工了。晚上把那只野鸡炖了吧。”
“我看行。”穿新衣服的人说道:“还得把洞子里好好熏一下,昨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一直觉得有虫子在身上爬。”
他的同伴哼了一声,“谁让你非要脱光了睡,我怎么就感觉不到虫子?当心来了老鼠把你那话咬掉了,蛾子妹就可以跟我了。”
说到这里,两个人都嘿嘿笑了起来,话题也开始转向好孩子方向,对于丁晨来说,自然也就没什么偷听的价值了。
第34章 别乱动
丁尘看着那两个人走远,这才双臂用力从断崖下面翻了上来,七八米的距离对于他来说并不算高,但是断崖下面乱石林立,除非迫不得已,他可没有跳下去硬碰硬的兴趣。
从那两个人的对话当中,丁尘可以判断出这两个人在看守什么东西,其中一个人身上的衣服就是他们看守的物品之一。这让丁尘大为心动,要知道他已经很久没有添过新衣服了。
现在他身上穿的衣物大部分是疏散舱中的备品,那件衬衣则是在路上从一个不开眼的劫匪身上黑吃黑来的。穿了这么多年,就算是质量再好的衣料也已经破烂不堪了。
说实话,丁尘早就想换身衣服了,可惜这一路走来,就没遇到过着装方面宽松一点的人。再说丁尘也没有从别人身上扒衣服穿的习惯,所以也只能一直将就着过。现在突然发现有个搞到新衣服的机会,就算不是重生也要心动。
从那两个人的谈话当中,丁尘还可以判断出他们是在巡视固定线路,而且应该是刚刚从启始点出发。考虑到现在下午已经过半,而他们在谈论晚饭的时候并没有流露出吃得会比较迟的意思,所以丁尘觉得他们巡视的线路并不会太远。
于是现在摆在丁尘面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