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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冰与火之歌5魔龙狂舞-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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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物将会由驳船自Skahazadhan送来,我的女王,其他货物将由篷车自Khyzai运到。”

“不能是Skahazadhan。河流已经被封锁了。大海也是。你也许看见了海湾外的船。魁尔斯人赶走了3艘我们的渔船,捉住了其他的。剩下的不敢离开港口。我们还仅有的贸易被切断了。”

达里奥把梨核扔远。“魁尔斯人血管里流的是牛奶,让他们看看你的龙,他们就跑了。”

丹妮不想谈论龙。农夫们仍然带着烧焦的骨头前往她的宫廷,抱怨丢失了绵羊,而卓耿还是没有回到城市。有人报告在河北岸见到了它,在多斯拉克海的青草上。落入坑中,韦赛利昂挣开了一条锁它的铁链,它和雷加一天天越来越凶猛。铁门曾经被烧得红热,她的无垢者告诉她,没人敢与它们接触。“阿兹塔波一样也在被围攻之中。”

“这个我知道。一个长矛团的活够了告诉我红色之城在人吃人。他说很快会轮到弥林,所以我割了他的舌头喂给一只黄狗。没狗会吃说谎者的舌头。当黄狗吃了,我知道他说的是真话。”

“我在城里也有战斗。”她告诉他鹰身女妖之子和黄铜野兽,砖块上的血。“我的敌人环饲我,在城里和城外。”

“攻击,”他曾说,“一个被敌人环绕的人不能保护他自己。试试,在你躲开刀剑时,斧子将会在背后袭击你。不,当面对许多敌人是,找出最弱的,杀了他,穿过他逃跑。”

“我能跑到哪?”

“跑到我床上,我的臂弯,我的心里。”多斯拉克弯刀和细剑的剑柄被打造成金色的妇女的形状,裸体而放荡。他用拇指以一种下流的方式掠过她们,展露出邪恶的微笑。

丹妮感到血涌上了脸。这几乎是他在爱抚她。(如果把他拉上床他会不会觉得我很**?)他让她想做他的情妇。(我再也不能单独见他。靠近他太危险。)“绿衣贤者说我必须找一位吉斯国王,”她说,慌乱不安,“她力促我嫁给高贵的希兹达尔?佐?洛拉克。”

“那家伙?”达里奥轻笑。“为什么不是灰虫子,如果你想要一个太监在你床上?为什么你想要一个国王?”

(我想要你)。“我想要和平。我给希兹达尔九十天去结束谋杀。如果他做到了,我将选他做我丈夫。”

“选我做你丈夫,我会在九天里做到。”

(你知道我不能那么做),她几乎说出来,“你与阴影作战时你必须与投射它的人作战,”达里奥继续。“杀光他们,夺取他们的财富,我说,低语就是命令,你的达里奥会给你一堆他们的脑袋,比金字塔还要高。”

“如果我知道他们是谁…………”

“Zhak、Pahl和Merreq,他们,和其他剩下的,伟主大人,还会有谁?”

他的勇敢如同他的血腥。“我们没有证据这是他们所为。你能让我屠杀我自己的臣民么?”

“你的臣民很高兴杀掉你。”

他走了太长时间,丹妮几乎忘了他曾是什么人。佣兵天生不忠,她提醒自己。(易变,不忠,无情。他永远不会超越自我,他永远不是当国王的料。)“金字塔很坚固”,她向他解释。“我们要花大代价才能解决他们。我们一攻击一个,其他的就会起来反对我们。”

“那就用什么办法把他们剔出金字塔。一场婚礼也行。为什么不?答应希兹达尔,所有伟主将会来参加婚礼。等他们聚集到神庙,让我收拾他们。”

丹妮很惊骇,(他是一个怪物,一个英勇的怪物,但是还是个怪物。)“你要把我变成屠夫国王?”

“当屠夫比当肉好。所有的国王都是屠夫。女王就不同?”

“这个女王就是。”

达里奥耸耸肩膀“大多数皇后没有主意,只是来给国王暖床生孩子。如果你想做那种女王,最好嫁给希兹达尔。”

她的怒容闪现“难道你忘了我是谁?”

“不,你呢?”

(韦赛里斯会因他的无礼砍掉他的脑袋)“我是真龙血脉。不要给我上课。”当丹妮站起来了时,狮子皮自肩膀上滑下,滚落在地上。“退下。”

达里奥欠身“我遵从旨意。”

当达里奥出去,丹妮莉丝叫回巴里斯坦爵士“我要暴鸦团回去。”

“陛下?他们刚回来…?”

“我要他们走。让他们侦查渊凯内陆,保护从Khyzai路上来的篷车。从今以后达里奥向你汇报。给他所有应得的荣誉,付给他的人高价钱,但是别再让他到我面前。”

“如你所说,陛下。”

这晚她在床上翻来覆去再也睡不着。她甚至召唤伊莉,希望她的爱抚能助她休息,但是一会功夫,她就让多斯拉克女孩离开,伊莉甜蜜、温柔且乐意,但是她不是达里奥。

(我做了什么?)她想,在空床上缩成一团。(我等他回来等了这么久,然后我又把他遣走。)“他会把我变成怪物,”她自语到,“一位屠夫女王。”但是她想起卓耿离开,(其他的)关在深坑里。(我手上也有鲜血,我心里也有。我们没那么不同,达里奥和我,我们都是怪物。)

不该花这么久的时间,Griff一边在羞涩处女号的甲板上踱步一边告诉自己。他们是不是已经失去了Haldon,而得到了提利昂?兰尼斯特?会不会是瓦兰提斯人带走了他?我应该派鸭子跟着他。独个儿的Haldon是不可信的;在赛尔霍利斯让那侏儒逃跑就证明了这一点。

羞涩处女号被拴在喧闹长河滨的某个平凡的位置,停在一串多年未离开码头的平底小船和漆色华丽的滑稽戏子彩船中间。滑稽戏子们喧闹而活跃,总是在互相进行辩论演讲以及不时地酩酊大醉。

天气又热又黏,离开索罗斯后的每一天都是这样。暴虐的南方太阳直射在福隆泰利斯的熙攘河滨,但炎热是Griff最不关心的部分。黄金勇士团驻扎在镇南三里,比他期待的位置更北,TriarchMalaquo带着五千步兵和一千匹马到北边截断了他们前往delta路的通道。丹妮莉丝?坦格里安在另一个世界,而提利昂?兰尼斯特……好吧,他可能在任何地方。如果神降恩慈,兰尼斯特那难看的脑袋如今正在去往君临的半路上,但是这侏儒更可能在某个很近的地方活得好好的,酒气熏天地计划着什么新的阴谋。

“Haldon到底在什么该死的地方?”Griff向Lemore夫人抱怨道,“买三匹马到底要多久?”

她耸了耸肩。“大人,难道将那男孩留在这儿上船不是更安全么?”

“更安全,的确。更明智,不算。他已经成长为一个男人了,而这是他注定要走的路。”Griff对这些推诿辩驳已经失去了耐心。他厌恶了躲藏,厌恶了等待,厌恶了提心吊胆。我没那个时间来提心吊胆。

“这些年为了让伊耿王子不被发现,我们已经走了非常长的路。”Lemore提醒他,“洗净他的头发并宣布他身份的时刻终将来临,这我知道,但那并不是现在。不是向一个佣兵军团。”

“如果HarryStrickland的意思是他不赞同,那把他藏在羞涩处女号上不会保护得了他。

Strickland有一万剑士可供指挥。而我们有公爵。伊耿满足成为一个王子的一切要求。Strickland和其他人都需要看到这些。这些人都是他自己的手下。”

“这些人是他的手下是因为他们是花钱雇来的。一万个武装着的陌生人,加上投机者和随营者。只要有一个人叛变就能毁了我们。如果雨果的脑袋能换来一个领主的位置,那瑟曦?兰尼斯特究竟向真正的继承人付出什么才能得到铁王座?你不了解这些人,大人。距你上一次与黄金勇士团同骑已经过了很多年,而你的老朋友已经死了。”

“黑心”。上次Griff离开他时,MylesToyne是如此具有活力,实在难以接受他已经去世了。长杆上的金头颅,“无家者”HarryStrickland取代了他的位置。Lemore并没有错,他明白。无论他们的父亲或祖父是不是来自维斯特洛的流亡者,如今黄金勇士团的人都是佣兵,而任何佣兵都不值得信任。就算这样……

前一晚他再次梦见了石堂镇。独自一人手持着剑,他挨家挨户地跑过,砸碎门,冲上楼梯,从一个屋顶跳到另一个屋顶,耳中鸣响着远处的钟声。铜钟与银琴的声音贯穿头颅,令人发狂的噪音越来越响,令他头痛欲裂。

鸣钟之战后已经过去了十七年,但那些钟声仍在他腹中绞结。其他人也许会声称是因为雷加王子在三叉戟河畔倒在劳勃的战锤下而导致了王国的落败,但是如果在石堂镇狮鹫就杀死了雄鹿的话三叉戟河之战就不会发生。那天钟声杀了我们所有的人。伊利斯和他的皇后,多恩的伊莉亚和她的小女儿,七大王国的每一个真正的男人和忠诚的女人。还有我的银王子。

“计划是只当我们和丹妮莉丝女王汇合后才能宣布伊耿王子的存在。”Lemore说着。

“那是在我们以为那女孩要回到西方的时候。我们的真龙女王已经将这个计划燃为灰烬了,也谢谢潘托斯的那个胖蠢货,我们抓到了她的龙尾巴然后让我们的手指都烧成了骨骸。”

“也不能指望伊利里欧会知道那女孩会选择留在奴隶湾。”

“那也比期待他知道那乞丐王年纪轻轻就会死,或者卓戈卡奥会跟着他一起进坟墓那些事情多不了多少。那胖子所预期的事情基本都不会发生。”Griff用戴着手套的手拍着他的长剑柄,“我曾听从那胖子的乐曲起舞多年,Lemore。那对咱们有什么好处?王子已经成年了。他的时间正在——”

“Griff,”Yandry大声喊道,声音响过戏子们的铃响,“Haldon回来了。”

的确。这位“半学士”看上去又热又脏,就像是他徒步从水滨走到了码头。汗水将他的细麻布长袍腋下浸出两个深色的圈,而他的长脸看上去就和在赛尔霍利斯他回到羞涩处女号上坦白那侏儒不见了的时候一样酸楚。不过他牵着三匹马,那就是一切了。

“把男孩带过来,”Griff对Lemore说,“看他已经准备好了。”

“照你说的办。”她不快地应道。

就这样吧。他已经喜欢上了Lemore,但那不代表他就需要得到她的同意。她的任务是指引王子信仰的真义,而她已经完成了任务。但依靠众人祷告并不能让王子登上铁王座。那是Griff的任务。他已经辜负了雷加王子一次。他不能辜负王子的儿子,当他依然还活着时。

Haldon带来的马没能让他满意。“这是你能找到最好的马?”他向“半学士”抱怨道。

“是的,”Haldon怒气冲冲地说,“而你最好也不要问它们花了我们多少钱。多斯拉克人渡河后,福隆泰利斯一半的老百姓都决定很快要离开,所以马的价钱一天比一天贵。”

我应该自己去的。赛尔霍利斯之后,他发现很难像从前那样信任Haldon。他让那侏儒用巧舌蒙骗了他。让侏儒独自晃荡进妓院而他像个白痴一样在广场徘徊。妓院主坚持说那个小矮人被个剑士带走了,但是Griff始终不确定他能相信这个说法。小恶魔是足够聪明来密谋自己的逃跑的。妓女们说的那个抓走他的醉汉也很可能是他自己雇来的。我也该感到羞愧,当那侏儒将自己挡在Aegon和石人之间后,我就放松了戒备。我该在第一次见到他时就割了他的喉咙。

“我想它们会做得够好的。”他对Haldon说,“营地往南边只有三里地。”羞涩处女号带他们去那儿会更快,但是他不想让HarryStrickland知道他和王子曾去过哪儿。他也不喜欢游过浅滩然后爬上某个泥泞河滨的情景。那种途径可能适合一个佣兵和他的儿子,但绝不适合一位伟大的领主和他的王子。

当少年与身边的Lemore夫人一起从船舱里出现时,Griff仔细从头到脚地审视他。王子佩带着剑和匕首,穿着擦得锃亮的黑皮靴和一件镶血红缎边的黑色大氅。他的头发洗过剪过并刚染成了深黑的蓝色,他的眼睛看起来同样的蓝。他的喉头系着用黑铁串起的三个巨大方形红宝石,那是来自伊利里欧总督的礼物。红与黑。龙的色彩。那很好。“你看起来正是个王子的样子。”他对男孩说,“你爸爸如果看到你一定会感到自豪。”

年轻的Griff用手指梳理着他的头发。“我觉得这蓝色真恶心。我们应该把它洗掉。”

“很快。”如果头发恢复原样,Griff也会很高兴,虽然他曾经的红发已经变灰。他拍拍少年的肩膀。“我们走了吗?你的军队正在等待你的到来。”

“我喜欢这个说法。我的军队。”一个微笑在他脸上一闪而过,“不过他们是吗?他们是佣兵。尤罗警告过我不能相信任何一个佣兵。”

“那说得有道理。”Griff赞成道。如果还是“黑心”在指挥的话也许就会不一样,但MylesToyne已经死了四年了,而“无家者”HarryStrickland是个完全不同的人。不过他不会告诉男孩这些。侏儒已经在他的小脑袋里种下了足够多的疑虑。“不是任何人都像他看起来的那样,而作为王子特别要小心谨慎……不过过于谨慎的话,疑心也会害了你,会让你忧虑而胆怯。”伊利斯国王就是这么个人。最后,甚至雷加王子都很清楚这一点。“你如果折中的话会做到最好。让人们用忠实的服务赢得你的信任……而当他们这么做时,要慷慨而大度。”

男孩点头:“我会记得的。”

他们给了王子三匹马中最好的那匹,一头大灰骟马,颜色淡得几乎像白色。Griff和Haldon骑着小些的两匹在他左右。去南方的路沿福隆泰利斯的白墙有半里好路。然后他们离开了城市,沿着罗伊达畔弯弯曲曲的路穿过柳树丛和罂粟花地,骑经一座高大的木头磨坊,它的风车叶转动时发出老骨头一样的声响。

太阳西斜时他们到达了黄金勇士团的营地。那是一个连亚瑟?戴恩都会承认的军营——布局紧凑、整齐有序、防御良好。绕着营地挖了一道深壕沟,里面插着锋利的木桩。帐篷分列排开,中间隔着宽阔的大道。公共厕所安置在河边,以便水流冲走废弃物。马棚在北边,而在它们前面,两打大象在河边吃草,用它们的鼻子扯下芦苇。Griff带着赞许的眼光瞥了一眼这些灰色巨兽。维斯特洛没有一匹战马能够对抗它们。

高耸的金布军旗在绕营地边线的长杆上拍打着。在它们下面,武装齐备的哨兵带着矛和十字弓巡逻,查看每一条来路。Griff曾害怕勇士团在HarryStrickland的指挥下会变得松散,他从前看起来更注重广交朋友而不是强迫纪律;但是似乎他的担忧都是多虑了。

在大门口,Haldon对守卫官说了些什么,然后一个人被派跑着去找指挥官。当他回来时,他看上去和Griff上次看到他时一样丑。一个大腹便便、步履蹒跚的大个男人,这个佣兵脸上带着十字缝线的旧伤疤。他的右耳看上去好像被狗嚼过而左耳已然不见踪影。“Flowers,他们升你做指挥官了吗?”Griff说,“我以为黄金勇士团是有标准的。”

“那标准比这还糟,你这小个。”FranklynFlowers说,“他们还封我为骑士。”他用手臂揽过Griff,给了他一个能让人骨折的拥抱。“你看起来真可怕,甚至是一个死了多年的人也不能这么糟。蓝头发,是吗?Harry说你要来的时候,我差点拉裤子里了。然后Haldon,你这冷冰冰的混蛋,也很高兴见到你。你还那么独来独往吗?”他转向年轻的Griff,“然后这个是……”

“我的随从。小伙子,这是FranklynFlowers。”

王子点点头示意知晓。“Flowers是私生子用的姓。你来自河湾地。”

“对喽。我妈是果酒厅的洗衣妇,直到有一天某个老爷的儿子强奸了她。让我成了某种Fos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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